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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倒淌河(3)

“你发誓,发誓啊!”她吼道。他刚才那些晦涩难懂的话使她又振奋又忧惚。它就是那样的,会亮会灭,随你。哦,真值得为之一死。她要他发誓赌咒。其实她已经相信他了:他干得出来,什么都不在他话下。正因为相信,她便害怕,怕这个人,对他具有的智能和力量产生出不可名状的一种恐惧和担忧。

“我把手放在这上面,问你——骗我是罪过的。你说你造太阳,真的吗?”她手托住胸前那只小盒,里面有尊不知什么像。哎呀,他没有听懂吗?

我模模糊糊懂了。

可惜我没有她颈子上吊着的那东西。那东西自然是她的偶像,看她严肃凶狠的样子,我对她如此举动不敢嬉皮笑脸了。她要我发誓,要我像她这样把舌头伸出老长。我不知道自己伸着舌头是否像她一样丑。我没偶像,从不认为哪样东西神圣得不得了,但我得依她。阿尕,你瞧,我这样,还不行吗?把手放在胸脯偏左一点,那个蹦个没完的活物上,回答你,我的话全是真的。我决心要给你造个太阳。

然后,她讲给我听,关于这条河。

阿尕最早的意识中,就有条河。它在她记忆深处流,是条谁也看不见的地下暗河。她那时三岁?五岁?不知道。没人负责记住她的岁数。反正她只有一点点大。阿爸将两条牛皮舟相系,要去发财,去找天堂。那年草原上的牛羊死得差不多了,整个草地臭不可闻。阿爸说他看够了牛羊发瘟,要离开这里。阳光、草地、乡亲都飞快向身后而去,河越来越黑。她终于听见天堂的笑声,成千上万的人一齐狂笑,笑得气也喘不上来。

“你听见了吗?笑!”她把他紧紧拉住。遥远的恐惧使她瑟瑟发抖,浑身汗毛变硬,像毫刺那样立起来。

“就这里吗?”他呆了半天才说。

“有一家人,很早了,”她说,“男人带上女人,女人抱上娃娃,装在船里,就在这儿。听见笑——嘎嘎嘎。一下子,船就没了呀……你去问问,那家人,这儿都晓得。”

我发现她被某种幻觉完全慑住,样子古怪而失常,当时,我还没往那方面猜,没去想这故事很可能是她真正的身世。

当然,这里确实有覆舟的危险,但决不像她讲的那样神神鬼鬼。我后来就试过,只要有勇有谋,它也不那么容易就吃了我。

我可不是吹嘘我当年的英勇。找刺激想冒险是青春期一种必然心理状态,就好比情欲。冒险也是发泄情欲的一种方式,是一种雄性的方式。我坦率告诉你们吧,情欲是黑暗一团,你不知道自己在里面怎样碰撞、跌打、发脾气,总之想找个缺口,冲出来就完事。冒险就是一个缺口。在激情没找到正常渠道发泄之前,冒险就是一个精壮男子最理想的发情渠道。

我这样讲恐怕太露骨了。你们想听的是爱情或传奇故事。关于我和阿尕,我是失去她之后才发觉自己对她的钟爱。行了行了,根本就没什么他妈的爱情,你们多大?二十五六岁?这就对了,这个岁数就是扯淡的岁数。什么爱情呀,那是你们给那种男女之事强词夺理地找出的美妙意义。要是我把我跟阿尕的事讲出来,你们准否认那是爱情。其实那就是。

所以我才在失去她的日子里痛心不已。

那时我也年轻,我也误认为这不是爱。结果贻误终生。

何夏一谈到爱情就缄口、装聋。这就更使人预感他发生过一场多伟大、多动人的爱情。何夏并不迟钝,一点不古。他能很圆滑地抹开话头。每逢他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会忽然讲一件有趣而怪诞的事,就把别人的兴头调开了。

他说:“我认识那里一个老太婆,人家叫她秃姑娘。不用说,她不止秃了三年五年。她会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她讲,有个女人怀孕五年,生下一块大石头,把它扔到河里。后来有个又丑又穷的男人把它抱走了,天天搂怀里,捂在袍子里,有一天,他发现石头上长出了头发……”

听的人又怕又笑。

他又说:“那地方过节,老人们必然聚在一块唱歌。曲调一点听头都没有,单调极了。但他们唱的时候全都庄重得很。听着听着,你就知道这歌不一般了。他们唱千年前大雪天灾使一族人流浪;唱外族人一次次侵扰他们的草场;还唱朝廷夺去千匹良马却用茶叶[清朝政府曾有“茶马”政策,即以茶叶易牧民的马]来付偿。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歌谣就是他们民族的一部《荷马史诗》。这歌不用教,等孩子们长大,青年人变老,自然而然也就会以同样悲壮的感情来唱它了。不过这部‘史诗’被祖祖辈辈唱下来,不断添加神话,搞得谁也甭想弄清它的真伪比例。比如刚才说那男人娶石头为妻,他们的‘史诗’也一本正经记载过。他们这一族人只有几千,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必定是祖先娶石为妻的缘故。”

人们又问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一种草,火烧不死。有次雷火把所有草木都烧光了,只剩这种草,牲口吃了全大笑着死掉;人吃了死牲口肉,也都大笑,笑到死。这倒不是听他们唱的,是我从他们县一本野史上看来的……”

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得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丽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儿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备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

于是就造出来这副尊容。这脸若凑近,像从前那样跟她亲热,不知她会不会放声大叫,就像当年被他垂死的爹捉住手腕,碰到那个冰冷的手镯那样惨嚎。

老头死后,她很后悔,觉得那样叫太伤他心。她知道老头并不坏,反倒是儿子太不近情理。老头甚至很善良,最后的念头,还是想成全这个毁了他的儿子。想用那手镯,为儿子套住一桩美满婚姻。

杜明丽替何夏收拾房间。她是个爱洁如癖的女人,一摞碗筷,就够她慢条斯理、仔仔细细收拾半天。她把小木箱竖起来,食具全放进去后,又用白纱布做了个帘。

我看她干这一切,完全像看个小女孩过家家,似乎她能从收拾东西布置房间这事里得到多大幸福。二十年前就这样——总是她轻手轻脚在我房里转来转去,没什么话,有的也是自言自语:书该放这里嘛,放这儿好,瞧瞧,好多了。我呢,从来不去理会她,从不遵守她的规矩,等她下次再来,又是一团糟。但她从不恼,似乎能找到一堆可供整理的东西,她反倒兴奋。我的屋里早不是最初那副寒酸相,那个囊括一切家当的牛皮口袋被她拿到鞋匠那里卖了,然后,我屋里便到处添出些小摆设,害得我在自己屋里缩头缩脑,常常迷路。

她说她对我情分未了。我说何必。她说那不行,我不能对你撒手不管,除非你跟别的女人成家。说到成家,她声音直打颤。然后她笑着说,这样,也免得你老恨我。

明丽,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最恨你的,有个人恨不能把你杀掉。阿尕,她让我领教了她那古老种族火一样的嫉妒。

阿尕问我:“你爱这个女人?”她指那张夹在书里的小相片。

我说当然爱。

猜她怎样?她一头朝我胸口撞过来,等我站稳后,正要痛揍她,她却抢在我下手前又猛撞一下。这次她不是撞我,而是撞在粗原木的墙上。她要再来那么两下,她要不死我的屋就得塌。要不是那结果,我就不是人。

后来她见到你,明丽,就是你去跟我结婚那次,你居然能从她手里逃生,真是你的造化。

我哪里知道,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从河里爬上来,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她就打定主意,要给我当牛做马。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赤着一双乌黑的脚,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她出现在这里,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她待在这儿很合适,破破烂烂的一堆,提示着我的处境。我很少理睬她,有时会突然烦躁,要她走,滚出去。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我买那个。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从此她开了窍: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像城里人看杂耍,或进动物园,只需一个硬币。一旦我来了脾气,要她滚,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买一根头绳。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有这点小钱,她便有借口跑来,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想想看,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有多恶心。

我们最初的关系就是这么回事,谈得上什么男女之情呢?我们也有好的时候,我说,阿尕,你会唱一百支歌吧?她笑着说,哦,一千!我们能用汉语和当地话混杂的语言交谈了。你的歌全是哇哇乱喊,听不出名堂。她说,哪支歌都有名堂。她马上唱起来,用手把脸捂得十分严实,膝盖一上一下地颤,我从她膝盖的动作,看清这支歌活泼的节奏。她反反复复地唱,不像平常那样拉长音调,而是跟讲悄悄话差不多。

我最爱的人,假如你是树,

我就是你身上的叶子,

你死了,我就落了。

我听后哈哈大笑。阿尕,你这傻瓜,树叶落了,第二年又会长新的呀。她一下松开捂在脸上的手,露出一张大梦初醒的脸。我见她胸脯一鼓一鼓,低头急促地往四面八方寻视,我知道,这时她要真找到什么得心应手的家什,准照我砸过来。可草地到处都是柔软的,连石头也没有。她冲我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凶相,转身就跑了。这回我把她惹得不轻,挺好,她不会再到供销社来烦我了。

对她发脾气、呵斥、骂甚至扇几巴掌,都不碍事,她仇恨的就是嘲弄。她专心专意在那里唱,在那里倾诉,醉心得不得了。我这么不屑地一笑,她就受不了这个。她出于她那个民族的自尊或说自卑,有根神经特别敏感脆弱。她最终离开我,恐怕也出于同一缘故,出于自尊心被我折磨得遍体鳞伤再也不堪忍受。但我发誓,这类精神上的虐待全在于我的无意识。

怎么能说我就是个混账呢?我和她矛盾痛苦之深,并非两个人的问题。这涉及两种血统、两种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们屈服感情,同时又死抱着各自的本质不放。我爱她,但我拒绝走回蛮荒,去和一个与文明人类遥遥相隔的女性媾合。后来的一些夜晚,她睡在我怀里,我吸着她极原始的气味,会突然惊醒。我害怕,感到她正把我拖向古老。人类艰辛地一步步走到这里,她却能在眨眼间把我拖回去。假如说我混账,我大概就混在这里,每当我干完那事,总要懊恼不已,一种危机感使我心烦意乱。

至于我后来设计水电站,也谈不上什么为那里的人造福。有一半是为我自己,或说为救她。我认为救她唯一的办法是改变她的生存环境。我爱她,怎么办呢?

从她唱歌,我把她得罪后,她再来看我时已十七岁。那是春天,是个最伤脑筋的季节。虽然草地的春天还盖着厚雪,但雪下面的一切生灵都不老实了。种种邪念都在这一片纯白的掩盖下开始骚动。

一开始,还是那样。她跑许多路,只买一根头绳,就走。她不怎么讲话,刚学会羞答答。她常常是我唯一的顾客,屋前屋后,处女般的白雪上只有她的脚印。她脸盘大了,穿件皮袍,挺臃肿,但不那么小不点儿了。我觉得她变了个人,怎么说呢,有点像回事了。当然,依旧不漂亮,只是捂了一冬,捂白了,嘴唇特鲜艳。我见到她,头一回感到莫名其妙的快活。

我说,还是买一根头绳?

她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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