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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3)

第八章 (3)

查尔斯的叔叔亨利?汉密尔顿也认真地劝过她,他独自住在亚特兰大旅馆。亨利叔叔是个性情暴躁的老绅士,矮个儿,脸红红的,一头蓬乱的银白长发,他看不惯那种爱说大话的习气和女性的怯弱,所以和自己的妹妹从小就是水火不容的,也就没有多少话好说。他反对皮蒂小姐教育查尔斯的那种方式,这使他们的关系变得更糟——他说皮蒂简直是在把查尔斯“从一个军人的儿子改造成一个娘娘腔的小白脸!”几年前有一次他又狠狠地抢白了她一顿,从那以后皮蒂小姐就再也不提他,要谈也只小心地嘟哝几句,她那种态度使局外人以为这个老律师是个杀人犯呢。那次叫她伤心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皮蒂姑妈想从自己交由亨利托管的不动产中,提取五百美元来投资一家并不存在的金矿。亨利叔叔不同意,狠狠批评她糊涂得像只六月的臭虫。从那以后,皮蒂姑妈就只在每月一次去领取家用开支时同他见一面。而每次回来,她都要躺在床上暗暗流泪和服用镇静剂,甚至折腾一个晚上。媚兰和查尔斯与叔叔却相处很好,常常想办法来解除她的这种痛苦,可是皮蒂常常耍孩子脾气,拒绝调解。查尔斯和媚兰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即她从这种刺激中,也即是对她单调生活的惟一刺激中,享受到极大的乐趣。

亨利叔叔说斯佳尽管有股傻劲,但看上去还有点头脑,他一见斯佳就喜欢她了。他是媚兰和皮蒂以及查尔斯遗留给斯佳的不动产保管人。查尔斯把皮蒂那所房子的一半留给她,而且还留下了农田和市镇上的财产,同时沿铁路线的一些栈房和店铺也是给她的一部分遗产,它们的价格自从战争爆发以来已上涨了两倍。斯佳又惊又喜地发现如今她手里有不算少的财产了。亨利叔叔给她列了财产清单,同时建议她在这里永久定居。

“等韦德?汉普顿长大以后,他将成为一个年轻财主,而照亚特兰大目前发展的速度和趋势看,再过二十年他的财产会增加十倍。”他说,“不过我是不会永远呆在这里的,他不久就将是汉密尔顿家惟一男子了。正确的做法是让他在自己产业所在的地方居住,这样他才能学会管理它——并且,还要管理皮蒂和媚兰的财产。”

至于彼得大叔,他很难设想查尔斯的独生子会在一个他无法加以监督的地方被抚育成人,他以为斯佳已经要在这里住下去了。对于所有这些主张,斯佳并没有表示意见,她只报以微笑。她目前还不清楚自己会不会喜欢亚特兰大,所以不好贸然承诺,而且还必须得到杰拉尔德和爱伦的支持。此外,她也很想念那红土田地和正在猛长的绿色棉田,以及傍晚时的幽静,她离开塔拉还没几天,就想念那里的一切。她想起杰拉尔德说过她的血液中有对土地的爱,现在她才开始意识到这句话的含义。

所以她暂时巧妙地回避着,不明确答复她将在这里住多久,同时很容易地融入到这幢红砖房子里的生活中去了。

斯佳跟查尔斯的亲人们住在一起,才对这位在短短的时间里娶她为妻,却又很快丢下她当寡妇的小伙子多了解了一点。看到他出生的这个家庭,如今已很容易理解他为什么那样单纯,那样羞怯,那样富于浪漫色彩。如果查尔斯曾从他的坚强、性急、无畏的父亲那里继承了某些性格的话,那些品质也已经消磨掉了,被从小养育他的那个环境的女性的柔和特质消磨掉了。他最爱这位孩子气的皮蒂姑妈,同时与媚兰十分亲密,而她们却是世上罕见的单纯女人,查尔斯也就被同化了。

皮蒂姑妈六十年前取名为萨娜?简?汉密尔顿。但是她有一双啪哒啪哒到处乱跑的小脚,溺爱她的父亲针对这种情况给了她这个绰号,渐渐的谁也不叫她的原名了。这第二个名字叫开以后的若干年中,她变了许多,使它与原来带有的宠爱意味变得很不相称:原先那个飞快地跑来跑去的孩子,现在留下的只有那双与体重不相称的小脚,以及喜欢唠叨的习惯。她头发银光闪闪,两颊红扑扑的,身体结实,只是胸衣箍得太紧而常常有点喘不过气来。还有她的那双小脚被塞在更小的鞋子里,已经无法行走一个住宅区以上的路程。她一遇到刺激就要晕倒,因为她的心脏不能太兴奋,否则就就怦怦直跳,而她又厚着脸皮纵容它。人人都知道她的昏厥通常只是一种故作娇弱的假相,但大家都很爱她,谁都不点破。人人都爱她,也从来不跟她认真,简直把她当作一个孩子给宠坏了——惟独她的哥哥亨利例外。

她喜欢聊天,可以不歇嘴地说上几个小时。不过她总是记不清人名、地点和日期,常常把一些戏剧中的演员同另一出戏剧中的演员弄混,别人并不因此而被搅乱,因为谁也不会把她的话当真。也从没有人告诉她任何真正使人吃惊或真正属于丑闻的事。朋友们好意地相互串通,要让她继续做一个受到庇护和宠爱的老小孩,尽管她已是六十岁的人了。

媚兰很像她的姑妈。她为人谦虚,也有些羞怯,动不动就脸红,不过她是有常识的。“她有某种常识,我承认。”斯佳不太情愿地想。媚兰也有一张受宠爱的娃娃脸,这样的女娃娃脸从没注意过粗暴和邪恶,即使看见了也认不出来,她只知道诚实和爱,单纯和亲切。她经常是愉快的,她希望所有人都愉快。因此,她常常只看见每个人的优点,并给予善意的评论。一个女孩子无论多么讨厌和丑陋,她总会发现她性格方面的高尚之处,体型方面的优点;一个仆人无论多么愚蠢,她都能找到弥补这一缺陷的忠诚或好心的因素;一个男人无论怎样懦弱或令人厌烦,她都可以从他可能改变的角度而不是实际行为的角度来估量他。

由于她具备这些待人真诚而胸怀宽大的品质,所有的人便都爱接近她,她比城里的任何人都有更多的女友,更多的男友;但她缺乏那种最能迷惑男人的性格和自私的特点,追求她的人很少。

媚兰的言谈举止能让周围的人感到自在和惬意。正是这种女性共有的情操,才使南方社会令人感觉如此舒适。女人们深深懂得,任何一个地方,只有男人们在那里感到舒心、满足和自尊心不受威胁,女人们才能在那里愉快地生活下去。所以,从摇篮到坟墓,女人们始终在努力让男人过得舒服,而满意的男人们以崇拜和殷勤回报她们。事实上,除了聪明才智,男人乐意将世界上的一切都给女人。斯佳也像媚兰那样发挥自己魅力的作用,只是她还使用了一种高度的技巧。她们的区别在于:媚兰讲些亲切和恭维的话来使人们愉快(即使仅仅是暂时的),而斯佳从不这样,除非是要为自己达到更高的目的。

这个家庭跟塔拉比起来,显得那样安静,那样文雅。斯佳觉得,这幢房子应该有粗野的声音和偶尔的咒骂,有烟草、白兰地和望加锡头油的男性阳刚的气味,有胡子和枪枝,有马鞍和缰辔以及围绕在脚边的猎犬。但这里从来没有带刺激性的味道,人人都尊重别人的意见,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查尔斯从这样一个家庭里接受教育,便变得像个小女孩了,结果也就使得厨房里那个黑灰头发的独裁者发号施令。斯佳本来是为了逃避嬷嬷的监督才来亚特兰大,可如今发现彼得大叔给小姐太太定下的规矩,甚至比嬷嬷的还要严格,便有点怏怏不乐了。

斯佳不过十七岁,身体挺好,精力充沛,查尔斯家的人又在想方设法让她快活。慢慢的,她恢复了原来的常态,情绪也正常了。如果他们有一点没有做到,那也不能怪他们,那是她每次一听到艾希礼的名字就要伤心,而媚兰又经常提到他。这种痛苦是谁也无法帮她去掉的。她们把自己的忧愁搁在一边,集中心思来转移她的注意力,安排她的午睡,准备吃的,让她坐马车出外消遣。她们非常羡慕她,羡慕她的美丽身段,她的白皙皮肤,她的纤巧的手脚,她的勇敢性格。

斯佳受到恭维时觉得心里暖乎乎的,毕竟在塔拉谁也没有对她说过这么多好听的话;实际上,嬷嬷更多的是对她的傲慢自负泼冷水。如今小韦德已不再是个累赘了,因为全家的人,无论白人黑人,以及左邻右舍,总是争着要抱他。媚兰尤其疼爱他,即使在他大哭大叫的时候,媚兰仍觉得他是可爱的。

不过,斯佳仍然觉得皮蒂姑妈是一位愚蠢的老太太,她那种爱说大话和唠叨的毛病简直叫人难以忍受。有时候斯佳掩饰不住自己的情感,在媚兰正眉飞色舞地谈论艾希礼或者朗读他的来信时,她会突然站起来走开了。她因为妒忌厌恶媚兰。但是,总的说来,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算是过得够愉快的了。现在她很少有工夫去思索或发闷了。不过有时候她吹灭蜡烛,把头埋在枕头里准备入睡时,会不由得叹息一声,想:“要是我不用到那脏乱的医院里去护理,那才好呢!要是艾希礼没有结婚,那才好呢!啊,要是我能找到个情人,那才好呢!”

她同时参加了米德太太和梅里韦瑟太太的看护会,但她很快就厌恶护理工作了,可是她逃不掉这项义务。在亚特兰大,每一位已婚妇女都在护理伤员。就是说每星期有四个上午,她都得头上扎着毛巾,裹着热围裙,在那臭气熏天、热得发昏的医院里干活。她们那么热情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斯佳看来几乎要发疯了。她们以为斯佳也像她们自己那样沉浸在炽热的爱国情绪之中,如果发现她竟对战争没有什么兴趣,她们准会大吃一惊的。她对战争根本毫不关心,除了一直在担心艾希礼的生命安全外。她之所以参加护理工作,只不过因为无法逃脱而已。

的确,护理工作并不浪漫。医院里到处是肮脏的、满身虱子的男人,他们臭气熏天,身上的伤口异常难看,令人作呕。大群大群的苍蝇、蚊子在病房里嗡嗡着,将病人折磨得大声诅咒。医院里充满了坏疽的臭味,她还没有进门就感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同时还有一种令人头晕的怪味遗留在她的手上和头发上,连夜里作梦时也能闻到。有时她恨不得那些伤兵都干脆死掉算了。

让斯佳觉得奇怪的是,媚兰好像对那些伤口、臭气甚至赤身露体的情景都不在乎。她不再胆小怕羞,但有时媚兰端着盘子和手术器械站在那里,看米德大夫给伤兵剜烂肉,她的脸色也显得苍白极了。有一回,斯佳还发现她在卫生间里捂着嘴呕吐呢。不过,只要是在伤兵看得见的地方,她总是笑容满面,显得温和而富有同情心,医院里的人都叫她仁慈天使。斯佳也很喜欢这个称号,可这意味着要接触那些满身虱子的人,要给断肢残臂的病人裹绷带,要从化脓的伤口中挑蛆虫,有时还要将手指伸进昏迷病人的咽喉,去检查他们是否吞烟草块时窒息了,等等。不,她不喜欢这样!

如果她可以去向那些正在康复的病人施展自己的女性魅力,那倒是正合她意,况且他们中有许多确实长相秀气,出身也不错的,可惜她却不能这样做,只因为她是个寡妇,是个已婚妇女。城里的年轻小姐,负责康复院的工作。由于既未结婚又非守寡,她们便乐得向那些康复者大举进攻,据斯佳冷眼旁观,连那些很不好看的姑娘,也很容易找到订婚对象。

斯佳接触到的全是女性,除了那些伤势很重和病情险恶的男人之外,这一点叫她很懊恼。她既不喜欢也不信任与自己同性别的人,甚至还厌恶她们。可是每星期有三个下午她必须出席卷绷带会和缝纫会。这两个组织中那些认识查尔斯的姑娘们对她都很照顾,尤其是本城两位富孀的女儿梅贝尔?梅里韦瑟和范妮?埃尔辛。她们总有点尊敬她的意思,而她们经常谈跳舞,谈情人,这使她既怨恨又妒忌,怨恨自己不能参加这些活动,妒忌姑娘们的快乐自由。啊,生活是多么不公平啊!她比范妮和梅贝尔漂亮好几倍呢!当她的心还在活蹦乱跳,还跟艾希礼一起在弗吉尼亚时,人们就认为它已经进了坟墓。

不过,尽管有些不称心的事,亚特兰大仍让她感到满意。于是,她便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地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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