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经说过:人生的痛苦是从比较开始的,这句话实在是没说错。张三原本吃着白馒头特别开心,可一见烧鸡顿时觉得手里的馒头不香了;李四原本和妻子相敬如宾十分幸福,可一见水灵的小姑娘顿时觉得自己老婆脸黄了;王五原本盖了新房青瓦白墙非常得意,可一见豪宅大院顿时觉得自己房小了。
真的是自己手里的东西变质了么?说到底其实只是自己的心变得挑剔了而已。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说的好听,其实和“见过烧鸡便嫌弃馒头”又有什么分别呢?
此时的王大富就陷入了这种沮丧里。原本一路上天蓝云白,小鸟欢唱,一行人天亮了就走,天暗了就歇,也不论客栈民宿,只要能落脚,赶上什么就是什么,旅程不紧不慢,显得十分悠闲。可自从他们并入大路,不时就有快马从他们身边掠过,扬起一片尘土;更有奢豪宽大的马车,挤得他们必须停在路边才能把人家让过去--不让也不行,谁叫自己跑得慢呢?
于是王大富眼中的天也不蓝了,云也不白了,只觉尘土飞扬,劈头盖脸。按理说就算吃灰,也是车厢外的刀仲吃灰,怎么也轮不到坐在车厢里的王大富,可一路上王大富时不时就把自己的脑袋探出来,看看到哪了,似乎恨不得长上翅膀飞过去。
“刀兄弟,不能再快点么?这走的实在太慢了。”这已经不知道是王大富第几次找刀仲商量了。
“我也想快啊,可这马可能比你爹岁数都大了,想快也快不起来啊。”刀仲靠着马车,嘴里叼着一根不知道从哪捡来的干草,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他原本对王富贵还算客气,可这厮抠门、怕老婆不说,废话还多,搞的刀仲不胜其烦,嘴里也就渐渐没了好话。
王大富让怼的没脾气,却也安不下心在车厢里待着,只是探出窗子不住地左顾右盼,脖子抻的老长,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大路的后方突然荡起一阵黄土,两匹神骏的大宛名驹拖着一辆华丽马车赶了上来。马车通体上着华贵精美的紫漆,在阳光下泛着玉石般的光泽;两个巨大的轮子奢侈地裹着一圈厚厚的皮革,这样无疑减少了马车的颠簸;镶金嵌宝的窗户被一帘淡黄色的轻容纱遮挡,将车内和车外隔成两个世界;车厢四角各悬着一个镂空的铜球,花纹繁复,内燃异香,驾车的是一个身着彩衣的少年,目不斜视,腰杆挺得笔直,面容俊美,仿佛是从画上走下来的一般。
马车驶到王大富身侧便渐渐放缓了速度,两辆马车并驾齐驱。
华丽马车的纱帘被人撩开,一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白发老者探出车窗,也不说话,只是看着王大富不住地点头微笑。
王大富被看的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默默把脑袋缩了回去,心想这老梆子是不是有病,自己又不是什么大美人,老盯着自己看算怎么回事?
见到王大富缩了回去,白发老者非但没有收敛,反而笑的越来越夸张,仿佛脸上的褶子都要开出花来,嘴角都要咧到耳根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车厢,几乎要放光。
“哼!”
一声重重的冷哼,透过嘈杂的马蹄声准确地落在老者耳中。老者闻声一怔,扭头看向车前。
见白发老者看过来,刀仲吐掉嘴里的干草根,挑衅地挑了挑眉头。
白发老者仿佛现在才注意到驾车的刀仲,脸瞬间沉了下来,缓缓将手搭在窗户上,身体前倾,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似要有所动作。
察觉到老者的小动作,刀仲不动声色地提起身旁的砌凤在车厢上轻轻一磕。
“铮!”
一阵若有若无的轻吟带着震动的空气向四周缓缓扩散开去。仿佛被针扎到了一般,老者猛地将搭在窗户上的手抽了回去,再看向刀仲的眼光便有了几分犹豫,片刻之后,冷哼一声,放下了帘子。
随着白发老者坐回车内,华丽马车缓缓加速,超过了刀仲一行,眨眼间前方就只剩飞扬的尘土,再也看不到马车的影子了。
见对方并未纠缠,刀仲暗暗松了一口气,方才可着实有些凶险。王大富只看到华丽的马车、俊美的童仆,而刀仲所看到的,远比他多得多。
那驾车的彩衣少年身下坐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好像是一个垫子,可惯在野外奔波的刀仲一眼便看出那根本不是什么垫子,而是一条硕大的狐狸的尾巴!
狐狸这种东西,最是诡谲。民间传言,有一些狐狸活的久了,便渐渐生出妖智,会将死去不久的人从棺材里刨出来,掏空尸体的内部,自己钻进去,借着这身人皮在世间行走,除了口不能言外与生人无异,这样附身在人尸体上的狐狸被称为“狐魅”。狐魅狡诈多智,人们很难看出破绽,可是不管伪装的多高明的狐魅身后也总会有一条尾巴,这是因为他们如果将尾巴也塞进身体里,就会无法掌握平衡,再难走动。
驾车的是狐魅,那车里坐着的老者又岂能是什么好东西?只是不知那古怪老头究竟是看中了什么,才会露出那么一副恶鬼见着肉的样子。
多想无益,只要没出事就好,刀仲也懒得琢磨那老变态心里究竟想的是什么,只管闷头赶车,可谁曾想这一赶就赶到了天黑。
一轮明月高高挂在天空,四下俱是影影绰绰的树林。月光下,刀仲驾着马车在路上奔驰。常言道多行夜路必见鬼,可见这夜间赶路实在是出门的大忌,可没办法,一个时辰前刚路过一个大车店,刀仲本来决定要在那里过夜,可王大富嫌弃那大车店明明很破要的还贵,就对着老板发了几句牢骚,试图砍价,可没想到那店家竟也是个横的,直接翻了脸,死活不做他们生意了,任刀仲好说歹说,还是把他们赶了出去。
“方圆五十里就我这一家店,嫌我这儿破,你们滚去住野地吧!”
店家的话言犹在耳,马车上的刀仲欲哭无泪。难道今天晚上真的要住野地了?
车厢里,钱氏一只手搂着睡着的大贵,另一只手拧着王大富的耳朵随心所欲地转来转去。
“老娘跟着你跋山涉水、舟车劳顿不说,现在好了,还要露宿野外,你当初娶我的时候怎么说的?嗯?还享不完的福,我看是遭不完的罪!”
“哎呦!轻点,夫人轻点!这也不怪我啊,做生意嘛,谁不讲究个讨价还价,我不过就说了一句店破,那厮就要赶咱们走,简直就是土匪行径嘛,难怪他只能在这荒郊野地里开个破店……”
“人家在荒郊野地最起码还有间房子,你呢?你就要睡野地啦!窝囊废,老娘看见你就来气,别杵在这儿碍眼,给老娘滚出去!”
车厢外,听的一清二楚的刀仲满心无奈,不出意外的话,身下这窄窄的小凳子马上就要变得更窄了,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为什么要把王大富赶出来?你不想见他难道我想么?让他在后边跟着跑不好么?
果然,不一会,一脸讪笑的王大福揉着耳朵钻出了车厢,不动声色地挤开刀仲,坐了过来,故作豪爽地拍拍刀仲的肩膀道:“长夜漫漫,刀兄弟一个人赶车太累,为兄来陪你啦,不用太感激,哈哈!”
刀仲一个白眼简直要翻到天上,心说你王大富是觉得这四面漏风的破马车隔音有多好,让赶出来就说让赶出来,装什么大尾巴狼?
“呵呵,这晚上的天气确实有些凉了,我看王员外的耳朵好像都冻红了。”
“是通判,通判……”王大福有些尴尬,干咳两声开始假装看风景,不看不要紧,这一看,竟是有重大发现。
“哎!刀兄弟,你看那!那边是不是有亮啊!”
刀仲顺着王大富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似乎还真的有点点亮光从树林中透出来。
“那一定有人家!快快刀兄弟!咱们去那借宿!”
王大富催的着急,刀仲却有些犹豫。这荒郊野岭、半夜三更,幽幽树林深处透出点点灯光,哪个好人家会把家安在这种地方?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去处。
见刀仲有些犹豫,王大富着急道:“哎呦刀兄弟,你还想啥呢?今天晚上找不到住处,我就得陪你在这儿吹一夜冷风,保不准今后两三天我都得和你挤在儿,哥哥年纪大了,身体又胖,实在遭不了这份罪了。”
听王大富这么说,刀仲一阵头大。莫说你遭不了,老和你这么挤,我也遭不了啊!顿时不再犹豫,长鞭一挥,拨转马头,向着亮光的地方驶去。
开玩笑,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也总好过和大肥屁股挤在一张小板凳上吧!
走着走着,树林渐渐稀疏,视野逐渐开阔,一座堂皇富丽的大宅院出现在眼前。
这间宅院气势非凡!门口是两根丈高的门柱,其上各挂一串气死风灯笼,将门前映的亮如白地;其后是两层汉白玉的台阶,平整坚硬,尽显豪奢;往上是一扇朱红的大门紧闭森严,其上两个碗口大小的门环兽衔环泛着黄铜的光泽;左右是一副门联,写着“心无诗书衣冠禽兽终归草莽,胸藏礼乐被毛戴角亦是圣贤”;顶端是一块大匾,黑底金漆,上书“拜月山庄”四个大字。
“拜月山庄……嚯!口气不小啊!”看着门联,刀仲心中暗赞。
王大富并不在乎门联上写了什么,他只知道这家看起来这么气派,借宿十有八九是有门了!屁股一挺从马车上跳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蹭蹭上了台阶,抓起门环敲得“铛铛”响。
不一会,门开了一条缝,从里头探出一个山羊胡老头。一见来人,王大富来了精神,拱手道:“老丈!我们是路过的旅人,着急赶路,错过了住宿的旅店,想借宝地住宿一晚,拖家带口实在不易,还望老丈行个方便!”
山羊胡老头瞅了瞅从马车上下来的刀仲和钱氏,又看了看睡眼惺忪的大贵,点了点头道:“进来吧!”
王大富大喜过望,领着老婆孩子就往里走。刀仲跟在后面,临进门前又瞥了一眼空荡荡的门口和亮晃晃的灯笼,心中冷笑:“哼!既然来了,就是龙潭虎穴,小爷我也要睡上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