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叔和金钱豹两帮人汇作一处,浩浩荡荡走进了锦阳城门。守城的小校本想拦下检查一下货物,可一见走在最前面的猫叔,当即绝了多事的念头,悄悄摆了摆手,示意守城放行。
街道上,猫叔和金钱豹并辔而行。看着五辆沉甸甸的马车,猫叔有些奇怪,压低了声音问道:“不是应该只有一箱么?怎么这么多?”
金钱豹神秘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见金钱豹不说,猫叔也就暂且按下了心中的疑问。眼下还有另一件事需要他考虑,这件事不但重要,而且显得有些迫切。
马队押着箱子从街道上缓缓走过,硬生生从拥挤的人流中分开了一条道路,十分惹人注目。一个挤在人群中的瘦弱小孩默默观察着车队。点清所有的箱子和人数后,悄悄溜出了人群,往西边跑去了。
安顿下金钱豹的兄弟,猫叔将金钱豹领进了内宅。这里是绝对私密的场所,就算是猫叔的心腹轻易也不会进来,在这里谈话,能够保证绝对的隐秘。
一张方桌上摆了几个简单的菜式,猫叔和金钱豹相对而坐。桌子上没有摆酒,猫叔等会还有大事要办,当然不会摆酒。
“兄弟当真是好细的心,哥哥我实在佩服!”猫叔笑着称赞道。
“看出来了?”金钱豹眨了眨眼,笑道:“猫叔不亏是老江湖,我这点微末伎俩,确实逃不过你的法眼。”
“呵呵,不满老弟说,开箱的时候我确实傻了眼,好一番思索才想明白关窍所在啊。”
“要不要卸货看看?这样猫叔你也好放心。”
“诶,兄弟你这话就见外了,咱们两家的宗门同气连枝,哥哥我还信不过你么?”说完,猫叔顿了顿,叹了口气又接口道:“你也别嫌我这席面寒酸,不怕兄弟你笑话,哥哥我这日子,可不好过啊!”
金钱豹知道猫叔领自己进内宅就一定有事,现在猫叔突然叫苦,金钱豹知道正题来了,故作奇怪的问道:“哦?猫叔你势大财雄,何出此言呢?”
“兄弟知道袍哥会么?”
“有所耳闻,不过一二年光景,能有什么气候?”
“没什么气候么?”猫叔苦笑道:“如今这锦阳已经有一半是人家的啦。”
“什么!”金钱豹十分惊讶,“他跟的是哪位长老?我怎么完全没听过呢?”
“哪有什么长老,这小子是个草头大兵,压根就没投靠宗门!”猫叔咬牙切齿道。
“这怎么可能?”金钱豹眉头紧皱,“天火教同我们蹑云宗都是强硬派的代表,怎么可能容忍下辖州府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猫叔苦涩的摇了摇头道:“他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可若是哪位长老真的抛出橄榄枝他会不接?宗门也是存了养蛊的念头,只有最强者,才有资格继续待在锦阳啊!”
“原来如此……”金钱豹点了点头,一副了然的神色,轻飘飘的开口道:“那我倒不便置喙了,只能祝猫叔你吉人天佑,击溃强敌了。”
见金钱豹如此轻描淡写,猫叔急道:“哥哥有难,兄弟怎么能见死不救啊!”
“猫叔说笑了,我是蹑云宗的附庸,怎么能贸然出手干预天火教的事情呢?”
“兄弟,不用你出手,你只要再守这批物资一晚,就是帮了哥哥我天大的忙了!”
“此话怎讲?”
“为保证物资安全运到,丹火长老赏赐了我一件法宝,现在物资已到,法宝就可启用,有异宝相助,抹掉小小的袍哥会易如反掌,决战只在今夜!”
“既然如此,猫叔你又何须我帮忙呢?”
“兄弟你有所不知,那袍哥会众能打能杀,令行禁止间甚至有一丝边军风范,绝非一般帮会的乌合之众可以相比,此番决战,为保万无一失,我必倾巢而出,可宗门物资更是不容有失,所以还望兄弟施以援手,我必不胜感激!”
“这样啊……”面对猫叔的请求,金钱豹并未立刻开口,而是动起了筷子,慢悠悠地吃起饭来。
其实猫叔刚一说完,金钱豹就明白了对方的打算。所谓倾巢而出只是说辞,猫叔这么大的势力,当真就这么几个人都挤不出来了?让自己帮忙看护宗门物资,不过是想着若是物资真的出了什么事,也有自己帮着分宗门的黑锅,不至于再无翻身的机会,说白了也就是一种保险手段。可就算只是保险,自己也是要帮着担风险的,就凭对方上下牙床这么一碰,自己凭什么担这种风险?
见金钱豹不肯开口,猫叔也知道此番不出点血是不行了,用手指在桌子上重重叩了两下,沉声道:“哥哥我在竹州有五百亩私田,不在帮会账上,若是兄弟愿意相助,这五百亩好田地,就是谢礼!”
五百亩良田,这份谢礼不可谓不厚,金钱豹当然十分心动,当即放下筷子举起了右手,一字一顿道:“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猫叔抬手在对方的手掌上重重一击。
击掌为誓,以掌声比作天雷,有“如违此誓,五雷诛灭”的含义。
猫叔在这边算计着郑世经,郑世经也在另一边算计着猫叔。虽然郑世经身后没有练气宗门的压力,但还有另一个影子在暗中左右着他的行动,所以压力也是不小。
在听完卓文清低声的汇报后,郑世经又在卓文清耳边吩咐了几句,便挥手屏退了卓文清,转而望向刀仲,开口道:“刚刚收到线报,那批物资已经运进城了,若一切如我所料,猫叔今夜必来和我决一死战,到时候他后方空虚,就是你出手的最好机会!”
刀仲点了点头,又开口问道:“不知这批物资究竟藏在哪里呢?”
郑世经轻轻摇了摇头开口道:“我也不知道。”
这么重要的问题郑世经居然说自己不知道,刀仲愕然问道:“锦阳那么大,你让我如何去找?”
“这就是让你苦记锦阳地图的原因!”郑世经缓缓开口:“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但猫叔比较大的据点就那么几处,我已经安排了人手,这边一旦起事,便会有人同时对那几处据点进行摸排,并用烟花将信息反馈给你,而你需要根据信息不断调整自己的目标,一旦确定了真正的目标,就需要由你来动手,干掉看守、毁掉物资!”
直到此刻,郑世经才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而刀仲,也终于知道了自己在这个计划中扮演的角色。
“记住,一定要快!”郑世经继续开口道,“对方一定会带着很可怕的练气士手段来找我,凡夫肉体肯定无法抵抗,每多耽搁一刻,就会多搭上一条性命,而烟花一旦响起,猫叔也会察觉有变,一定会回援,我必无法拖延多久,要是你手脚不快,倒时候面对那种可怕手段的,就是你了……所以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别人,一定要速战速决!”
听了郑世经的话,刀仲默默点了点头。他万万没想到,阴差阳错之下,自己竟是这么快就能有机会为朔凉刀报仇。当日,刀仲曾在朔凉刀墓前发下重誓,无论对方是什么人,就算是练气士,刀仲也要将这笔血帐百倍千倍地讨回来!拔掉天火教的一个江湖势力,这岂不是复仇最好的开始?
雪原上的孤狼是绝对不会忘记仇恨的,就算蛰伏起来,那也是在暗中积蓄力量、等待时机,时机一旦来临,就会毫不犹豫地伸出自己的锋利的爪牙,撕碎自己所有的敌人,用仇敌的鲜血,祭奠自己身上的伤疤!
“对了,你把这个穿上。”郑世经轻轻解开自己的外衫,露出一件金光闪闪的软甲。
“金丝软甲!”刀仲是识货的,在看到那件软甲的瞬间便认出了它的来历。
金丝软甲是江湖至宝,传说在西北极寒之地生有一种天蚕,每十年才能吐出一缕金色的蚕丝,而吐出金色蚕丝的天蚕就会立刻死掉。用这种蚕丝织成的软甲,刀斧难伤、水火难侵,穿上它,几乎可以说是拥有了第二条生命。
刀仲有些难以置信地接过郑世经递来的软甲,他万万没想到如此贵重的宝物竟会出现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帮主手中,更不会想到这个小帮主竟会将这种宝物在大战之前送给自己。
他这是为了什么?难道还是想收买自己?刀仲心中不禁浮想联翩。
轻轻抚摸着手中的软甲,感受着手上传来的冰凉和坚韧,刀仲更加确定这就是金丝软甲无疑。
“我不能要。”刀仲坚定地摇了摇头,将软甲又递给了郑世经。那种发现自己被人操纵的感觉实在太过糟糕,哪怕能得到一件至宝,刀仲也绝不想再体会第二次。
郑世经没有接手,只是淡淡地看着刀仲。他心中已经明白,眼前这个少年已经永远无法为自己所用了。
善于揣摩人心的郑世经有些不理解,自己明明已经成功地挑拨起了这个少年的情绪,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他突然就对自己疏远了呢?
郑世经当然不会明白,那些总用真诚来利用别人的人,怎么能明白真正的真诚是什么样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