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夜店要数花碧歌昨天晚上光顾的那家最有名了,而酒店则非临潼区的摘星阁莫数了。
今日的摘星阁可是热闹非凡,从店前停驻的名车数量就可以一窥端倪。
此时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一场奢华的不说绝后却绝对是空前的派队。
据说新娘的那袭婚纱出自欧洲名家之手,纯手工制作,光是上面镶嵌的钻石就价值千万。
据说摘星阁一日的销售额亦是逾千万,新郎却眼都没眨的就包了整天。
据说新娘美貌如花,即使是九天的仙女下凡也不过如此。
据说新郎是一个特不入流的小人,世界上最卑鄙的人加到一起都及不上他的万分之一。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新郎一定很有钱。这个从他的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苟富贵。
还有一点可以肯定,新娘真的很美丽,美丽到人神共愤,要不然富贵怎么会不苟了,还那么大方。
此时正是SNOW看着鲜艳的血花床单发怔的时候,却也是婚礼正高潮的当口。
主持人不是老外,这里也不是教堂。
他倒很能整景,有些鄙夷的目光盯着新郎,“请问苟富贵先生你愿意成为花碧歌女士合法的丈夫,并且爱她,珍惜她,不论是好是坏,亦不论是贫穷还是富贵直到永远吗?”
苟富贵今天打扮的很上镜,但不清楚什么原因,总给人沐猴而冠的感觉。
新郎的服装穿在他身上是那么别扭,准确的说他不像新郎,就是一个色狼。
花碧歌本来就美到惊才绝艳,他又找了那么多工作人员锦上添花,自然更加娇艳欲滴了。
刚看到她第一眼,他眼睛都直了,口水滴到衣服上还恍然未觉。
主持人暗示了他三次,他才把如豺的眼光收回来。
从见到花碧歌的第一眼起,他就想着怎么把她搞到手。
今天终于如愿以偿,怎么会不愿意。
一双魔爪重重的抓住花碧歌的纤手,眼中发出贼光,“我愿意。”
他自我感觉说的很好听、很浪漫。花碧歌却感觉他在说,“我的小绵羊,我就要吃掉你了。”
主持人转过头看着花碧歌,“美丽的花碧歌女士你愿意成为垢富贵先生合法的妻子,并且爱他,珍惜他,不论是好是坏,亦不论是贫穷还是富贵直到永远吗?”
这幕在电影、电视上看到过无数次的画面,此时就这么既正常又突兀的来到花碧歌的眼前。
她和苟富贵不要说爱情,就连最基本的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都谈不上。
她怎么可能珍惜他,怎么可能爱他,还直到永远。
那副让他作呕的嘴脸就在眼前,她恨不得狠狠的一个大耳光子抽过去,才解心头之恨。
可是她能不说吗?爸爸怎么办,爸爸一生的心血怎么可以付之东流呢?
主持人已经问了她三次,四周的议论声亦此起彼伏。
苟富贵的脸色也铁青起来,一只魔爪狠狠的抓住了她的手。
让她说‘我愿意’她真的做不到,杀了她也做不到。
“恩”,一声几不可闻的声音自她的鼻腔中飞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