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人听了,有片刻的恍惚,随即微微一笑:
“撑倒也算不上,何况我还有个女儿,日日陪着我。”
“有个女儿?”二人听了,异口同声的问。
“女儿在他死后几个月才出生,虽他不在了,但有女儿陪着,我老太婆便也觉得满足了。”
“那您的女儿现在还与您一起生活吗?”
“我女儿孝顺,为了顾养我,至今也没有出嫁,仍陪着我。”老妇人满意的回头看了看里间,笑道“她已经睡下了,不知道家里来了客人。”
二人听见如此,多少有些失落。他们本以为那是清歌,却不想真是另有其人,不过是与清歌长得相像罢了。虽信了老妇人的话,心中多少有些不甘。
“明日一早,她要去留公坡为周将军守孝,三位可以跟着她一起。你们到了留公坡,再继续向前走,就能找到伊卓城了。”
“为周将军守孝?”听到这里,康熙纳兰心里已经确定老妇人的女儿便是今日那自称颜朵朵的姑娘无疑,语气中不免充满失望。
“周将军曾救过她一命,如今不幸英年早逝,朵朵心里难过,所以前去祭奠。”
二人听了,不再问什么,便又与老妇人聊了些家长里短,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里间里床上躺着的姑娘,听着外面的对话,眼睛里闪着晶莹的光,也陷入了深深沉思。
虽是农舍,但梁九功身系圣上安危,一夜没有合眼,纳兰也怕皇上有所闪失,天才亮,便叫醒趴在桌子上沉睡的康熙,未等老妇人和她女儿起床,就悄悄离开了。
三骑三人,乘着微亮的曦光,在院子里踩出三串深浅不一的脚印,渐渐远了。
而窗后盯着三人的两双眼睛,却一直追随着他们的背影,不肯收回来。
“真就这样让他们走了?”老妇人看着旁边面容憔悴的女子,问道。
女子点了点头:
“不走又能如何呢?”
“我虽按你说的骗过了他们,但我总觉得他们并不完全信的。”
“信不信,是他们的事。而走不走这一步,则是我的事了。”女子淡淡说着,露出凄凉的神色来。
“你这又是何苦呢?”老妇人说着,脸上露出疼惜的神情。
女子低头想了想,沉默许久,方道:
“周将军为了救我,死于乱箭之下,我理应为他守孝三年。而至于纳兰,”她说着,眼睛里泛起晶莹的光泽,想起写梅园中那一夜,紧紧咬了下唇,眼神中似有犹疑,末了,才幽幽道:
“我从前没想明白,只盼他来救我,可如今想想,我自与他相许以来,便带给他无穷无尽的麻烦和牵绊,如今又成了被别人玷污过的不洁之身,又何苦再去纠缠于他。”
她,正是于鸿雁山死里逃生,却让周培公因此赔了性命的程清歌。因听说皇上要来关外迎护周将军回京,自己不想与他们碰面,便孤身一人跑到留公坡下守灵,因天寒地冻,加之心神交瘁晕倒在雪地里,被路过的老妇人救回家中。
为了断绝皇上和纳兰的念想,才与老妇人协商好,演了这一出戏,好让他们相信颜朵朵真是老妇人之女,而不是程清歌。
然而康熙和纳兰虽听了老妇人娓娓道来的故事,心中总是将信将疑,不过二人谁也未将这疑惑说出来,只在心里悄悄记下一笔,打算寻机独自揭开这团令人疑惑的迷案真相。
因周培公多年驻守葱岭,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康熙虽亲驾前来迎护他的尸身回京,父老也多有不舍。为此,康熙在伊卓城外选了一处风景秀好的地方,为他修建衣冠冢。由周培公生前挚友纳兰瑾亲自主持操办。
纳兰日夜盯着工程,一时竟抽不出时间再去见那身份可疑的颜朵朵。
因按当地习俗,尸首要能百日之后方能起身,康熙亦拖留在了葱岭。左右无事,便又想起清歌来。
那夜在写梅园中,虽不知赫连楚桓与她说了什么,但她眼神里的绝望和恐惧是一望即知的。自己躲在阴影处看见的那一幕,虽是自己亲手筹划,可如今想起来,仍令心中闷愤难当。
回想遇见颜朵朵的那天,她看见自己,眼中似乎并无情绪,既没有恨,也没有怨,甚至连吃惊都没有。或许她真的只是老妇人的女儿,碰巧与清歌长得一模一样?又或许,那一夜,赫连楚桓并没有告诉她,是自己将她献给了敌人,因此看见了自己才没有怨恨?
如此说来,或许她并不知道自己被赫连楚桓玷污,被迫远走他乡,是自己一手安排?那若是如此,他仍有机会重获她的芳心?
心中想着,人已经走出行宫。他一边急匆匆走着,一边让梁九公备马。
不多时,便来到留公坡下。她果然仍在守灵。
康熙深吸一口气,轻轻走上前去,叫声“颜姑娘。”
清歌闻言,回头看了他一眼。
就是这个男人,令她受尽了折磨和委屈,过去的一年里,她日日夜夜都想见到他,问问他,为何要那样对我,为何要将我送给赫连楚桓,为何要如此欺骗我。
一年来,日日夜夜的疑问,在心底一点一滴凝化成恨,让她无法入睡。可如今,终于见到了他,看见他那张虚伪的脸出现在自己面前,却只是淡淡瞥了一眼,淡淡道:
“公子怎么又来了。”
“我心中也仰慕周将军,故此前来拜守。”
他满心以为她会问他为什么不去将军营,未料她只是怔了一怔,随即让出身来道:
“那便拜吧。”
康熙无法,只得拿香拜了,又退回来。清歌看见他不肯跪拜,心中冷笑,脸上仍是如常的神情,见他退下来,自己又上去跪下,慢慢烧纸。
“颜姑娘与我一个故人长的很像。”康熙想了想,小心翼翼开口道。
清歌听了,似笑非笑:
“这便是你又来的原因?”
“我……”
“天下之大,蝼蚁尚有双生,人长得相像又有什么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