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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代写的故事

不到半个小时,3000余字的故事大纲便完成了,之后,我打开了自己的超级管理员后台。给刘伟发了一封站内信:你的《我是流氓》一书,文笔十分不错,新起点正式邀请你成为驻站作家,如有意向,请发站内信联系。另。附上新书《升龙》写作大纲。此系新起点公司原创文学库中资源,如有兴趣代笔。可与看书网编辑联系。

即日

简短地几行字打完后,我将《升龙》的写作大纲作为附件,一并发了过去。

看到我的举动,一直在后面看着地众人有些不解,特别是豆豆,当他看到我写的《升龙》的大纲时,便露出了一丝激动的神色,凭着他在看书网看书半年多的经验,立刻就可以判断出我的这个故事大纲的价值,这是一部全新风格的作品,如果写出来,肯定会迅速窜红网络。但我却将这个大纲发给了一个普通的作者,这岂不是将现成的果实给了别人吗?难道就因为这个刘伟这本书写得好,就值得我花这么大力气培养吗?更别提什么驻站作家了,就豆豆知道的,新看书网络到现在为止,驻站作家仅仅有一位,就是《小兵传奇》的作者炫雨,而这个刘伟的《我是流氓》,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比《小兵传奇》差远了。

“利哥,这个大纲这么好,你干嘛不自己写啊,为什么要给这个家伙,万一他要拿着这个大纲写出来,到别的站去发怎么办?再有,你居然邀请他作为驻站作家,为什么啊?我们网站上有好多书的成绩,都比这本《我是流氓》好的,你可以看看。”豆豆以为我这段时间没有关心过新看书,所以对情况不熟悉,建议道。要知道,一个驻站作家,待遇和普通地作家可是差得太多了,不但拥有作品地优先签约权,而且可以享受固定的月薪和低保,这样的待遇在现在来说,比之一个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都要强得太多了。

“不必了,我心里有数,你就照我说的去做吧,这个刘伟我们一定要签下来。”我坚定地说道,随即从电脑前站了起来,将机器让给了其他人。

听到我这么说,豆豆也没有再坚持说什么,毕竟公司是我的,虽然他自己心里有些不理解,但凭着我过去的一系列决定,豆豆还是选择相信了我。

解决了雪红的事,我的心情十分不错,继续笑道:“来来,刚才不是在开什么音乐会吗?别停啊,我们接着来!”

“好啊。”众人一听来了精神,大饼几步走到墙角,又操起了脸盆和破笛子,彭兴高则拿起了吉它,调了调弦,笑着说道:“可惜小黑去公司了,要不我们俩还能来个吉他二重奏,我来节奏,他来华彩。”

“行啊!老彭,连华彩和节奏都知道啊,这段时间音乐水平有进步啊。“我笑着说道。

“呵呵,那是,没看和谁一个宿舍啊,有利哥你这个天才,弟兄们也不能太差不是嘛,来来来,大家接着来,大饼,你的鼓准备好啊。”,豆豆冲着坐在对面床上的大饼说道。”OK!“大饼笑着做了一个手势。

“刚才大伙儿整什么呐。”我问道。

“刚学的《金蛇狂舞》!”豆豆说道,随即从床上拿起了笛子。”

“哦,这个啊,我也会,来来,大家一块儿整。”我说着,从李耀辉床上拣了一根笛子,调了调笛膜说道。

“干啥呐,你们都干啥呐,怎么还不睡觉啊,一会儿给你们都扣分儿啊。”李云龙光着膀子走了进来,扯着大嗓门儿说道。

“去!”301众人集体向李云龙投去一个BS的眼神,随即开始了“演奏”,顿时,“乐声”大作~~

我在这边感受着久违的学校生活的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刘伟,却独自一个人面对着屏幕发呆。

就在刚才,自己刚刚打开了新看书的后台,准备上传《我是流氓》的新章节,却在作者专区的后台弹出了一条新消息:

您有一条未读消息,请到作者专区查看。

心里一喜,刘伟以为自己的书要得到推荐了,右手握着破旧得已经被磨掉了颜色的鼠标,迅速点击了“确定”,然而,接下来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却让他大脑一下子处于了当机状态。

驻站作家?!

签约?!

我不是在做梦吧。

刘伟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那传来的清晰的疼痛却让他欣喜若狂。本来以为新看书给自己个分类推荐什么的自己就已经很知足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邀请。

驻站作家啊!从小就爱看乱七八糟的书的刘伟,平时没少挨家里人说,在学校是有名的问题学生,喜欢看书的他,在一次偶然和同学去网吧玩游戏的时候,认识了这个新看书网站,从那一刻起,他便像着了魔一般迷上了这个网站,在看完了两部神级的作品《飘渺之旅》和《小兵传奇》后,看其他的书觉得没什么意思的他,就开始琢磨着自己写一本玩玩,没想到上传了一个来月,成绩居然不错,点击已经快接近二十万了,这让他找到了一种被认同的感觉,写作更加勤快起来。但他却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接到新看书的邀请,成为驻站作家。

天啊,成为驻站作家,那岂不是意味着,自己可以靠写书养活自己了?新看书对驻站作家的高待遇,自己可是早有耳闻的,马马虎虎一个月就有近两千元的收入,如果书写的好,更是收入可观,据传新起点的第一位驻站作家炫雨,现在的月薪已经快接近十万了,天呐,没想到,自己也会有成为驻站作家的一天,刘伟觉得自己简直有点被这扑面而来的巨大幸福击昏了。

“恩?《升龙》?”从激动中稍稍平复下来的刘伟,很快注意到了这条消息的下半部分内容,同时,将鼠标移动到了“下载附件”一项。

03年的网速实在有够慢的,一共不到20K的word文档,居然下了近三分钟。听到电脑音箱里传出“咚”的一声,刘伟忙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文档,随即,刚刚从接到签约邀请的激动心情中平复下来的刘伟,再次陷入了巨大的震撼当中。

虽然在外人看来,刘伟是一个不务正业,整天只知道看小说的问题学生。但熟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刘伟从小到大,看过的文字没有一亿也有几千万了,文学的功底可不是一般的深厚,至于在新看书上更是老书虫了,一本书好不好,看上两眼就知道。而眼前这部短短三千余字的《升龙》故事大纲,却让他看得有一股热血沸腾之感,从骨子里涌上一股不可遏制的创作冲动。

“唉,相比之下,这本《我是流氓》简直幼稚得可笑。”刘伟感叹着,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同时,心里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刘伟知道,虽然短消息上注明了这是新看书的原创文学库的创意,但他丝毫不怀疑,这肯定是无声微雨的创意,同时,从无声微雨这举动里,刘伟也感到了一种信任。对方能够将这样一部优秀的写作大纲给他这位素未谋面的写手,这样毫无保留的信任,让他觉得有一丝感动。刘伟虽然看上去是一个玩世不恭的问题少年。但常年阅读小说,特别是看着金庸、古龙等人的作品长大的他,骨子里却有那么一丝江湖气,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看着这短短不过五页的写作大纲,刘伟却感到了一种重重的托负。

“放心吧,芦苇。我不会让你失望地,这部大纲。我一定要将他写成一本经典!!”刘伟心下想着,握着鼠标的手不由得一紧,指尖有些泛白。

“干嘛呢,哥们儿。”刘伟地身后,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

“哦,没事儿。”。刘伟看着身后和自己合租的室友,随意说道。说来惭愧,自己这个网络写手,居然连一台自己的电脑都没有。这台pIII667的机器,还是自己的室友的。刘伟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写,等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买台电脑。

接过室友给自己捎来的夜宵——一份面皮,刘伟大口地扒了起来,三五分钟快速解决战斗后,刘伟又继续埋头码起了字。

“哥们儿。不是我说你。小说那是一般人能写的吗?都写了一个来月了,也没拿到一分钱。有那空儿还不如玩儿会游戏呢。对了,我刚刚从老胖那儿借了一本儿特精彩的书,你不看看?”室友华文卓捧着一本从书摊儿上买来的小说,边看边说道。

“不了,你自己留着慢慢欣赏吧。”刘伟当然知道华文卓所指的“精彩”是什么意思。这个家伙电脑那不到四个G的容量里,除了必要的系统文件外,几乎都是他个人精心“收藏”的电影和图片刘伟经常开玩笑说当心哪天看多了自己那小身板儿格不住。不过今天,他很显然没有和华文卓开玩笑的心情,新看书的邀请,让他浑身都充满了创作的热情。平生第一次,他感到了自己的这个爱好并不是一无是处,那种得到人认同的感觉,让他浑身上下有着使不完的劲儿,连带着手下地码字速度,都比平时提高了不少,将那已经被磨得字母都太不清的清华同方键盘敲得如同炒豆子一般。

完成了今天地写作任务后,刘伟又看起了《升龙》的写作大纲,虽然已经看过数遍了,但那股强烈的创作冲动却是有增无减,一个因为无辜的原因被驱逐出师门的人,在异国他乡独自挣扎,一个人追求着力量的极致。有些邪恶,却让人感到热血沸腾,有些离经叛道,却让人感觉欲罢不能,如果说《飘渺之旅》是开了修真小说的先河,那刘伟完全有信心,将这部《升龙》写成都市修真的鼻祖!

看着这部大纲,刘伟真有些想将《流氓》放下的念头,但平生第一次写小说的他,还是决定有始有终,先将这部书写完,毕竟他可是看了不少新看书上那些写到一半就不写的写手,刘伟十分痛恨这些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作法,而在新看书上,这些作者,更是有了一个全新的称谓——太监。刘伟可不想成为这支队伍中的一员,因此,尽管心里十分激动,他还是决定先暂时放下写《升龙》的想法,先将《流氓》写完。况且,这么好的一个作品大纲,刘伟可不想把他写糟蹋了,还是先仔细地构思一段时间再动笔吧。

且不说这头埋头码字的刘伟,301的宿舍里,和这帮舍友们折腾了半宿的我,第二天睁开眼睛,已经是八点多钟了。听着满屋的鼾声,看着这帮睡意正浓的家伙,我不禁感叹着这帮家伙的幸福。再看看自己,虽然一再想着重生了也要享受生活,绝对不像那些小说中的主角那样折腾自己,但看看自己重生这几年来的时间,也够忙活的。看来,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给你太多,也不会给你太少。给了你一些东西,就必然要拿走你一些东西啊。没有惊醒他们,我一个人起床穿好了衣服,走出了宿舍。

一出门,就看到王浩军将车停到了宿舍楼下。

“这么早啊,昨天晚上睡得怎么样。”我坐到车里,笑着和王浩军打个了招呼。

“挺好的。”王浩军说着,打着了车子。

“让我来开吧。”我说道,自从学会了开车,看了车总觉得手有些痒痒。

“好啊。”王浩军笑着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熟练地坐到驾驶位置上,我缓缓将车子开了出去。漆黑的宝马车在校园里,引起了不少同学的侧目。

“哇,是李利耶,这车好漂亮!”

“年少多金啊,简直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

“得了吧,人家可早就名草有主了。”

“唉,好羡慕秋霜师姐啊。”

我开着车子,停到了新起点的楼下,刚下车,却意外地发现董小红正一个人站在路边。

“小红,在这儿干嘛呢?怎么不进去?”我下了车,笑着打了个招呼。

“啊,没事儿,我正等车呢,家里有点儿事,我回去一趟。”董小红双手插在洁白的风衣衣袋里,和我笑着打了个招呼,但那笑容却有些不自然。这一丝的不自然没有逃过我的眼睛,看着那美丽的眼睛还有些红肿,我一眼就看出来,董小红哭过了。

“小红,发生什么事儿了。”我走上前去追问道。我知道,以董小红的个性,如果不是很严重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的,我可以轻易地看出,那丝勉强的笑容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的悲伤。

“李利,真的没事儿,你去忙你的吧。”董小红仍然笑着说道。

听了董小红的话,我脸上露出了一丝气恼,看到完全失去了往日的开朗和活泼的董小红还在和自己隐瞒,他叹了口气,轻声道:“小红,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李利———”董小红不敢看着我的目光,忙将头别到了一旁,但那声音中,却透出一丝哽咽。

“小红,家里出什么事了?”我沉声问道。

“没事儿!”董小红望着马路的方向,轻声叹了口气说道,只是那瘦削的肩膀却轻轻地抽动着,显然是在努力地控制着自己没有哭出来。

“都这样了还说没事儿?小红,你拿我当不当朋友?”我有些生气地将董小红扳了过来,却看到那双平时说话都会笑的大眼睛里,两颗晶莹的泪珠正泫然欲滴。

“好了,小红,看着我,你要是还认我这个老乡,就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别憋在心里!”我双手扶着董小红的肩膀,看着那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看着我真诚的目光,听着那低沉有力的声音,董小红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痛苦,失声痛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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