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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大师的阴影(1)

我的经典

乃摒弃本业,而驰鹜古典。

——张居正

从中学的时候起,我就常常被误会为读过许多书,其实我最多不过只能算翻过许多书罢了。我的读书习惯是随便抽出一本书来翻翻,偶尔被某句话或某件事吸引住,就把目光停住看一会儿。就连鲁迅所说凡是要冒充读书读得多者必读的《四库全书提要》,我也只是翻翻而已。交谈、作文时想起了曾经在某本书上读过的某句话、某件事,说出来,也就往往让听者、读者误以为我读过那本书,而其实我对那本书的所有知识可能也就是那句话、那件事。虽说从小就被教育“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却也几乎不做读书笔记,需要照抄原文的时候,再凭记忆去翻查,也往往能查到,而翻查的过程也相当于又把那本书“看”了一遍了。

以我这样的读书法,身边也就需要堆放一堆书供随时翻查,等到床上地下越堆越多的时候,既然没有女秘书来给我整理,也就只能亲自动手收拾,收拾时又顺带把这些书翻翻。近日收拾时,翻出了杜小真译的加缪的《西西弗的神话》,翻开扉页,看到写着“我的经典”四字,已忘了是什么时候写上去的了。于是又翻到最后,见写着“1988.4.3阅毕。1989.2.17重阅毕”。能让我从头读到尾,而且边读边画线的书很少,一年之内重读两遍的书更是屈指可数。出国时,因为担心行李超重,本打算一本书也不带,后来还是忍不住塞了几本小册子,其中就有这一本。当时大概是计划到了美国后再重读一遍的,然而竟没有。初到美国时在一家旧书店看到这本书的英译本,把它买回来,也只是翻了一下,并未再细读。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就结束于1989年2月17日。

但在我的大学本科时代,与我最有缘分的书也就是这一本了。在我上大学之前,早已把整个人生设计完毕,思想也已成熟,所以,那时候读书,已不是要找引路的导师,而是在找知心的朋友。而使我对这个朋友一见如故的,却是它的开头所引的古希腊诗人平达的两句诗:

哦,我的灵魂并不追求永恒的生命,

而是要穷尽可能的领域。

而全书所论证、抒情的,也都不出这两句。我早知道人生道路的结局只有一个——鲁迅说是“坟”,而其实有时候是连“坟”也未必有的,而通往这个结局的道路却可以有无数条。要让宿命的人生变得有趣,就尽可能地多走几条路;要让荒谬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不妨细细地体味每一过程的悲欢痛快,结局如何也就无关紧要了。唐璜穷尽女人,演员穷尽角色,征服者穷尽土地,创作者穷尽艺术,而一无所有的我们,至少可以以心灵穷尽世界,永不停息。当我无师自通地想明白了这一切,突然看到有人在哲学上对此做洋洋洒洒的论证,让我从此在旅途上可以把胸膛挺得更高,那种亲切,如遇故人。而加缪完成这本书的时候,也不过29岁。

而我书中的爱人,则是我在高二那一年读的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初中的时候,阅读的范围限于中国的经典。上了高中,突然觉得应该放眼世界了。大部头的世界名著,除了卡夫卡、博尔赫斯、加缪、萨特、马尔科斯这些较现代的作家的作品是在大学时才开始涉猎;经典的部分,像雨果、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巴尔扎克的作品,却都是在高中时候读完的,以后也未再读。尤其是高三那年,由于要准备高考,上课基本上只是复习,没有多少新内容可学,闲得很,也就成了我读闲书最多的一年,而其实也是我看电影最多的一年,独自去看电影的习惯也就是在那时候养成的。然而所有的这些名著、名片,却没有哪一部像《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样给我的心灵如此深沉的激动。那是我在书的世界所发生的刻骨铭心的初恋,事实上也是唯一的一次爱情。在那个假期我日日与她为伴,共享了所有的喜怒哀乐,除此之外,似乎在整个假期里未再做别的什么事了。如果能翻翻那时候的日记,一定很有意思,可惜都留在了国内。当时的记录其实并不重要。一个16岁的少年从此带着“以不断的创造征服不断的磨难”的信念,无悔地越过成年的门槛,去追求不息地扩张、更新的生命,这就够了。从那以后我没有、也不必再去读这部书。

有时想想也觉得奇怪,与我最为有缘的两部外国作品,都是法国人写的,而我偏偏不懂法文,也不知会因此未能尝到多少的原汁原味,想来总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对英语作品,却从未能让我有那样深厚的感情,虽然反反复复读过不少达尔文、罗素的著作,对他们,却只有对智者的敬畏。对于智者,无法作为朋友、爱人,而只能作为老师了。但是,我书中的先生,在初一那年从家庭藏书中翻出了一套年龄比我还大好几岁的《鲁迅选集》之日起,就已经注定了。从那时候起,我的案头就总会有一两册的鲁迅全集分册或作品集的单行本放着,不时地翻翻,对我而言几乎就等于是休息。第一次上美国大学图书馆,借回来的也是几本鲁迅作品集。与《西西弗的神话》、《约翰·克利斯朵夫》不过是一时因缘,而与《鲁迅全集》的缘分则恐怕是要持续一生了。对这套中国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在初中、高中、大学时代和现在不同的时候读,总能有新的感受;在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来读,滋味也不会相同,所以也就可以时时、不停地读下去。先生所教给我的,并非人生观——我觉得人生观是应该靠自己去领悟的,无人可教——而是更为实际的东西,教我为人,教我处世,教我作文,甚至也教我写诗。我对现代诗歌的最初的感悟,就是在把《野草》反反复复读了无数遍,自然而然地记住了其中的每一句话,所以不必再读以后所得来的。

是那个老问题了:如果你被流放到一个孤岛,只允许你带一本书,你将带哪一本?其实,在孤岛上,有蓝天碧海为伴,即使无书可读,也不要紧的。这个问题,不妨改成:如果你被判单独监禁,只允许你带一本书,你将带哪一本?在大学校园人人自危的日子里,我是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的。这一本书,必须可以景仰,可以钩沉;可以索隐,可以发挥;可以默诵,可以吟咏。每一个字都可以发现一个故事,每一篇作品都可以写作一篇文章。既有无限丰富的内容,又有无比精深的内涵。既平易近人如知心的好友,百读常新如永远的爱人,又超凡入圣如旷世的良师。我的回答不假思索。我将带着一册《杜工部集》欣然赴命,让这道“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光彩”(闻一多语)照亮漫漫长夜。也许我很幸运地永远不必真正去面对这个选择,但总有一天,我终将退隐到家乡的岛上,自我画地为牢,让一千四百首诗包围我。不在千家注杜中再加入一家,那个在孩提时代从一副对联“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所发现的美丽新世界在我的眼中就不会圆满。当我看够了世界,当我厌倦了流浪,回归也就是无可改变的结局。我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去。

“东行万里堪乘兴,须向山阴入小舟。”(杜甫《卜居》)

1999年3月21日

我的“偶像”

我早已过了崇拜偶像的年纪了。我在青少年时代,也没有当过追星族,但对我的成长影响特别大,以之为楷模,类似于美国人所说的“my hero”的人物,当然是有的。我在文章中从不掩饰我对鲁迅的推崇,某些作风、经历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鲁迅,例如疾恶如仇的性格、不留情面的文风、组织鲁迅著作电子化工程、建立第一个鲁迅网页乃至最终由学科学出身变成自由撰稿人,都能让支持我的人赞我有鲁迅遗风,让反对我的人骂我是鲁迅遗孽。现在鲁迅已不像十几、二十年前那么神圣,且大有被人打倒再踏上几脚永世不得翻身之势,被人说像鲁迅未必都是恭维,有时倒是嘲笑乃至鄙夷了。但是如果说我是在有意学鲁迅,却也不是,无非是因为自小喜读鲁迅文章,以后也不曾远离过。第一次上美国大学图书馆,借回来的是几本鲁迅作品集,到现在身边也少不了一张鲁迅文集的光盘,如此熏陶之下,难免潜移默化受其影响。我几年前写的《我的经典》一文中,对此已总结得很好:“对这套中国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在初中、高中、大学时代和现在不同的时候读,总能有新的感受;在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来读,滋味也不会相同,所以也就可以时时、不停地读下去。先生所教给我的,并非人生观——我觉得人生观是应该靠自己去领悟的,无人可教——而是更为实际的东西,教我为人,教我处世,教我作文,甚至也教我写诗。我对现代诗歌的最初的感悟,就是在把《野草》反反复复读了无数遍,自然而然地记住了其中的每一句话,所以不必再读以后所得来的。”

在此只简单说说我的一些新感受。鲁迅文章的矛头所指,向来被认为是针对中国的所谓国民劣根性,他本人也如此认为,但我在国外生活多年之后所获得的感想却是,鲁迅所深刻揭露的,其实是一些人性的普遍弱点,并非中国人所特有。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在读了《阿Q正传》之后曾说过法国大革命时也有阿Q,就是这个意思。在这样的解读下,使鲁迅的作品具有了“世界性”。我从前更喜欢鲁迅早期那些批判中国历史和国民劣根性的杂文,现在却更喜欢他晚期那些抨击现实中具体的人和事,却又能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时评”了。因为据我的体会,发一些高论做所谓“宏大叙述”要比做点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揭露容易得多,有的人可以把全体中国人骂得狗血喷头却决不敢去具体得罪某个人。现在捧胡适、骂鲁迅已成时髦,对那些没有读过几篇鲁迅文章就敢对鲁迅说三道四的人,我已不再像从前那么愤怒,有点“人不知而不愠”的意思了,但对那些借骂鲁迅抬高自己的“青年导师”,我仍然喜欢狠狠剥下其画皮。对这些人,我有一句话相赠:“捧胡多为伪君子,骂鲁必是真小人。”

我的性格早已成熟,文风也已定型,所以在为人处世、作文写诗方面,鲁迅已不可能对我产生新的影响。不过从鲁迅那里,我仍然能够吸取力量。几年来由于打击伪科学、揭露学术腐败,我天天都遭受攻击、谩骂,有时便如此自嘲:伟大如鲁迅者尚且难免生前死后都饱受诬蔑,何况我等凡人?既然被人当成是鲁迅遗孽,那么如此享受鲁迅待遇也算是“罪有应得”,何须多虑?用鲁迅年轻时候的话说,是:“内既坚实,则外界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种恶口,当亦如秋风一吹,青蝇绝响。”经常有人问我:看到了中国学术界这么多黑暗,我的揭露又收效甚微,感不感到绝望呢?我的回答是:我从来不抱有希望,所以也不感到绝望。想想鲁迅已如此深刻地看透了中国社会,却又在绝望中作战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那么我不抱希望的战斗却又轻松得多了。

这种力量,并不仅仅来自于鲁迅的文章。如果在中国有哪个地方能称得上我的圣地的话,那就是上海的鲁迅墓。从1986年初夏到今年晚春,我去拜谒过五次,每次去时自身的处境不同,内心则一。在寂寥之中与先生相对,能最强烈地感受到什么叫薪尽火传,精神不死。2001年第四次去拜谒时,诌了一首诗,就拿来作为结尾吧:

魔怪千年吞赤子,

先生至死舞青锋。

遗言一个无饶恕,

扼腕坟前誓叩钟!

2004年10月22日

文学大师的断想

1999年是老舍诞辰一百周年,国内的文坛免不了轰轰烈烈地纪念。老舍是被称为语言大师的,而其实他不过是像一台录音机,忠实地记录北京口语。他的叙述、议论文字,并无鲜明的个性。文字具有鲜明的个性的,即使是断节残片让人一读之下就知非他莫属的,因而真正称得上语言大师的,近世以来,鲁迅、张爱玲、钱钟书三人而已。

现代白话文以北方口语为母语,这三位大师却都是南方人。人人都讲着相同的口语,写作如果受口语影响太深,也就难以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学语言。所以,如果书面语与自己所用的口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也未必是坏事。

我曾经在异国他乡,在一个阴暗的房间,在朋友的床上,随手抽出一本张爱玲文集阅读,越读越感到彻骨的阴冷。有人说鲁迅的文字刻薄,而其实先生用刀笔冷峻地刻画的字里行间,饱含着无限的救世热情,读之只让人觉得沉重而奋发。也有人说钱钟书的文字刻薄,而其实他已把人情的丑态化为玩世不恭的幽默一笑,读之只让人觉得轻松。只有张爱玲的文字才真正是从外到里阴森森凉飕飕的刻薄。所以鲁迅救世,钱钟书玩世,而张爱玲虐世。所以鲁迅是宗师,钱钟书是学者,而张爱玲则是纯粹的作家。

我看到涉世不深的女孩喜读张爱玲,就像看到涉世不深的男孩喜读鲁迅,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当然,思想过分早熟如张爱玲者除外。

一个创作者很难始终保有玩世不恭的心态,否则就只有沦落成毁灭者。三位大师之中,钱钟书的作品最少,创作生命最短,理所当然。

玩世不恭者难免要向世人卖弄他能够玩世不恭的本钱,所以与另两位大师相比,钱钟书的文字,有时未免造作。

文学的原则是以我手写我心,文学的道德是真挚自然,文学大师的境界是收发由心,从容不迫。但人们往往误把周作人式的平庸文字当成从容,也往往误把鲁迅式的从容文字当成匠心。

199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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