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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肖艺的动画《对称之城》工作已经全面开始,他启用了第五个故事,那个故事被打回写作部门,经过了一修再修,与原来相比,已经变的面目全非的故事复合了肖艺的美学要求。这期间他也定下了《对称之城》的绘画风格,周绮瑟做了一些辅助工作,其实就是在一旁学习和打杂。她心不在焉,无法对新工作表现出应有的热忱。

为庆祝开工,公司开了香槟酒举行了一个小小的宴会。那一天,正好是从她踏出叶仲坤房间的那个早晨开始的。她没睡好觉,中午肖艺开了公司车亲自到旅馆来接她,她不能不去。这位老同学的所作所为让她很感动,是他一直在默默地帮她,帮她在现实生活中辟出一条新的道路让她去走。然而感动的心情还没在她的身体里完全的激荡开,又被失恋的痛苦淹没。她和叶仲坤彻底的完了,在她望住他背过身去沉沉地进入梦乡,在那刚刚变成过去的夜晚,已经看清了她生命中这个冰冷的现实。

她很不想参加这个宴会,等到了酒店,看到内心的挣扎变得毫无意义,也就心甘情愿地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了下。罗可可走过来,以莲花半开的优雅姿态坐在她的旁边,她今天身着鹅黄色的丝绸裙子,轻盈的就像马上要飞起来,飞上有水晶吊灯的天花板上。她右手的纤指缠绕在郁金香型的酒杯上,杯中酒在柔和的灯光下熠熠生辉,与她波光流转的双眸交辉相映。周绮瑟从那双眸流露的惊异,也看到没精打彩的自己。她知道化妆品掩饰得了眼圈周围淡青色的浮肿,但怎么也掩饰不了暗黯失色的眼神。

罗可可眼中的惊异一瞬间转变成怜悯,不用问她就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周绮瑟心里那点子事,在身经百战的罗可可看来一点也算不上秘密。昨天在食街吃饭,是她最先看到周绮瑟对叶仲坤旧情复燃。晚饭散场时,也是她强力要求叶仲坤留下来等周绮瑟的。她希望他们和好,但从今天周绮瑟那眼神看来,事件已经无可挽回了。

她轻轻移到周绮瑟的身边,附到她耳边说,“宝贝,告诉你,他不过是一个混蛋而已,不值得你这样为他。”

友情在罗可可那里,就像是唐朝人认为电影会存在一样笑话。罗可可对人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她自己也许都不明白她其实对人蛮好的。看到有镜头对准她们,便匆忙地对周绮瑟说了句,“呆会儿,我们一块儿走,我有话跟你说,”便款款步向迎面而来的陈明明,《对称之城》的制作人。今天的罗可可已经是玩转COSPLAY的小名人,也是沙城电视台一个访谈节目的主持人,名人的名气是和镁光灯闪的次数成正比的。她知道那镜头是冲着她而来,便细心地照顾到周绮瑟今天的情绪,她晓的周绮瑟淡泊名利,今天更不会愿意出现在镜头里。

无论怎样回避,周绮瑟都不可能不出现在公司全体人员的那张合照上。不过她也不太在意,在未来那张照片上,没有人会刻意地从众多的身影里,把目光聚焦在她身上。今天在这个聚会上,她唯一在乎的就是肖艺的目光,她为她黯然神伤的样子被他捕捉到而深表遗憾。因为她辜负了他的期望,他是那样的希望她好好生活下来。她在乎他的看法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是一个天才的画家。常人是从她那张脸上看不透她生活的本质的,但是天才的眼光,他没问她发生什么事,他当然无须问。只要从她那眼神,那动作,那表情瞄上一眼,就知道她度过了狂情纵欲的一夜。就知道这一夜,她的生命在死亡的底线上挣扎过。

如果他为此刻的我画一张油画,他将会怎样表达我?周绮瑟在心里暗自发问,他是不是像蒙克在《那日之后》那样,把她画成一个在爱情绝望之中纵欲的女人?她不知道。他当然不会画她,但在他的心里,她今天的模样已经转换成一幅永远不会成为成品的油画,存储于他的脑海里。他随时可以从记忆里把它调出来,在这里添上一笔,在那里抹上一笔色彩,衬托她脸上爱情过后,情欲留下的残迹。那每一笔,在她的想象中都让她心惊肉跳,这与她平时要求自己的形象多么的大相径庭。她从肖艺的眼光出发,变的恐惧起来,她害怕她的脸上留下过多的不是失去爱情的惆怅,而是纵欲的斑斑狼迹。

一切都结束了,在她凝望叶仲坤那个爱慕的眼神,还没有变的意味深长,这爱情的轮子就停止了转动。

想到这些,周绮瑟再也无法融于这里的欢乐气氛,但拉着罗可可提前离开。她没跟肖艺打招呼,他看来很忙,被一群人围在中间,那其中不乏名人,有脸熟的,也有不认识的。傍晚的阳光,似乎给了这世界一切的希望,而这希望也是到头了的。城市的喧哗与骚动、楼宇与高架桥造就的现实感,随着车速统统的席卷而过,这车子明明是向着旅馆的方向而去,周绮瑟觉得像是走向末日的尽头。

她要罗可可陪她上楼,陪她坐一会儿再离开,最好是等她入睡后。她感到疲倦,睏的不成样子,可又怀揣不安,估计不能很好的成眠。对不好事情的预感,总是比好事情容易成为现实,当她和罗可可步出电梯,发现走廊上挤满了人。她房间的门口也被陌生人的身体给堵住了,现在要走到那里几乎是很困难的事情。这些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她隔壁房间的门口,整齐划一的朝着那个方向。目光里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对别人的不幸好奇、惊异和哑然。过了片刻,人群划开一条道,一位蒙着白布的死人从那个房间抬出来,从电梯里消失了。人群骚动起来,纷纷议论,“是自杀的,警察说是自杀的。""他躺在浴缸里,切腕自杀的,水龙头没关,水和血把整个房间都淹了。”事实看来,要是今晚她还睡在旅馆的房间,她注定不能成眠。

隔壁房间的那个幽灵,生前她打过一次交道。有天晚上大约十点来钟,他来敲她的门,问能否借她的电脑给他妈妈发个邮件,他要告诉她妈妈他过的很好。她觉的奇怪,他可以给他妈妈在电话里说,或者去旅馆的服务台,那里可以上网,但她什么也没说,让他进来了。男孩的个头不高,下巴上长着一颗绿豆大的黑痣,她只注意到这些。他发完邮件就走了,过了一会儿他又敲开她的门,手里拿着罐啤酒和一盒速溶咖啡。他朝她裂开嘴安静地笑着,那笑容浮在走廊幽冷的灯光里。她做了个机械手势,拒绝收下他的东西。现在想来,当时拒绝他的啤酒与咖啡,是拒绝他的报酬呢,还是拒绝他的亲近?难道我当初不是害怕,他想和我亲近点,颇有黏上我的意思?

人群已经散去,她拿出锁匙打开门的时候,不断地回想起那个男孩站在门口,拿着啤酒和咖啡时的笑容。那个笑容就像一缕透明的晚风,你觉的它不存在,但它就像是一只手已经搭在你的肩上。那笑容使她觉的自己的灵魂在不断地后退,快要退到地狱里去了。她觉得自己真是卑鄙,一个几天后就要自杀的人,怎么可能对我有意思,他无非是想从这个世界上寻求多一点美好的回忆带走。

“如果当初我接了他的啤酒和咖啡,如果当初我接了他的啤酒和咖啡。。。。。"她语无伦次地说着,锁匙插进了锁孔,但她没有力气转动了。她大叫一声,扑到罗可可的身上,像个孩子一样哭泣。她顾不上自己有多失态,"罗可可,把我带走,我要马上离开这儿。”

“那去我们家?”

“好,去你家。”

半小时后,她们到了罗可可的家里,她让周绮瑟躺在床上。罗可可并不知道这期间,在周绮瑟的世界又发生了一件天蹦地裂的事情。她听见她在旅馆的门口说,“如果当初我接了他的啤酒和咖啡,"她的那一声尖叫,罗可可误以为"啤酒和咖啡”是她和叶仲坤昨天晚上闹翻的起因。

“要不,呆会儿想个办法叫叶仲坤再把啤酒和咖啡送来?”

周绮瑟一听这话,只得把有关“啤酒与咖啡”的始末讲出来,她觉的自己不可原谅,为什么这样麻木不仁?罗可可劝她说,那个拿啤酒与咖啡的男孩才不能原谅,明知自己要去死,为什么还要来骚扰活着的人?

说着说着,她就哭了起来,忽然又转到她和叶仲坤的爱情上。不过,相对于刚才的死亡,那发生在她生命里的爱情的崩裂是多么的平常。现在,在这儿,她觉的有必要把她和叶仲坤交往的始末讲给罗可可听。过去罗可可把她爱情上的遭遇讲给她听的时候,她也只讲了她和赖科的爱情马拉松,这并非出于秘密的等量交换,因为她不知道如何讲她和叶仲坤之间的一切。

现在她想有一个人听她诉说,因为在她的心里,她觉的自己在爱情中的行为也有失公允。她告诉罗可可,她对叶仲坤有一种深深的内疚感,是她迫使他承认他们之间是性,致使他对爱情灰了心。也许就是这种自责,她对所爱的人的缺点避而不谈,把他的各种优点突显于她的诉说里。在罗可可听来,他们之间的爱情变得像爱情肥皂剧,浪漫而不现实。让她觉的既恶心而又可笑。

罗可可从过去爱情变故中承袭了一种经验,她觉的,一个人忘记过去最快的方式就是面对残酷的现实。为了使周绮瑟能从她的爱情梦里清醒过来,她不得不讲了她和叶仲坤的事,这事对她来说无所谓,过去她没对周绮瑟讲,因为她觉的可能会伤害她。

她告诉周绮瑟,叶仲坤是个唐璜式的花花公子,不值得她爱。周绮瑟说,我知道他有过许多女人,但我相信他就是爱我,那种感觉不会出错的,他曾经很深的爱着我。

“他也曾经在床上海誓山盟地说爱我,只不过我不是你,到了床下我就不相信而已。而且我还知道,那段时间你们肯定在一起,因为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刚和他分手,在我认识你之后,我和他断了关系,我想要断绝的,后来我发现他也在回避我。我知道我说出来你有可能会恨我,但我那时并不认识你,你恨我也好无辜啊。”

罗可可的床连着一个贴着墙壁的榻榻米,看起来超大无比。房间在黄昏过后变得昏暗,各种物体在这种暗淡的光线里失去了原有的色彩。两个女孩躺在床上,迟迟没有开灯。周绮瑟觉得,那渐渐而来的夜色不是黑色的,而是绿色的,那绿色阴森森的,从罗可可头顶那卷曲的头发升起来,从她的脚底冒出来,一瞬间,整个房间就变成可怕的绿色。在那绿色里,罗可可的脸变的硕大无棚。后来她睡着了,居然也能睡得着。

第二天是周日,她睡了一整天的觉,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周一的早晨,她在肯德基吃了一个猪柳蛋汉堡、一个鸡肉卷和一杯热咖啡,有史以来吃的最多的一次早餐。她坐在肯德基里,望着街上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心想,我就要加入这股大潮,生活的轮子是要启动了。

她乘巴士到公司,差十分钟到上班时间,来的早了点。肖艺没到,他的秘书坐在办公室里吃早餐。周绮瑟走过去,向她打听这附近哪里租房合适,租金的行情怎样。秘书说不知道,不过公司有宿舍,如果你愿意可以搬过去住。过了一会儿,肖艺到了公司,他对周绮瑟说,“宿舍是套房里的一个单间,是要和同事合住的,你可能住不习惯。不如让秘书去附近的中介公司,先依你的要求帮你物色几套,你自己再去定。”

到下午下班之前,这房子就在公司附近的花园小区租了下来。有五十平米的一房一厅,全套家私都是新的,足够她一个人住的舒舒服服,租金比旅馆便宜不了多少。但是当她站在阳台上,俯视花园里被推在小车里的孩子们,她看到未来生活前景比在旅馆里要安定的多。她要房东请个清洁工上来,把房子再打扫一遍,她打算今晚就搬过去。

她给罗可可留言,说她已经租好房子,她要回旅馆去搬行旅,今晚就不去她家了。下班后,肖艺要她先回旅馆去收拾,呆会儿他忙完了开车去帮她搬东西。她不觉的肖艺有那么忙,心想,他也许想留点时间要我把旅馆那边的事情处理掉,然而我还有什么事需要处理呢?这段时间在她身上发生的事,她一句也没对肖艺说。他也没问,她当然不会主动去说。她知道罗可可和肖艺混的也比较熟了,她不知道她会不会说,后来她认为这无所谓。罗可可曾对她说,“绮瑟,你看不出来吗?你的那位老同学对你有意思。”她不觉的,他们是同学,又来自同一个地方,没理由不对她照顾有加,然而那不是爱。她不希望肖艺知道她太多的事情,是因为他现在是她的上司。

晚饭过后,她到了未来七天旅馆。在楼下服务台结帐时,遇到了旅馆老板娘。肥肥白白的身子套着一件白色的缀满珍珠的丝质长裙,长发披肩,依然被她的那群松鼠狗簇拥着。每走一步,深身的赘肉直颤,那群毛发柔软的松鼠狗,在她的脚下就像是古画上的一朵朵黄色的祥云,她就像是腾云驾雾的女菩萨。看到周绮瑟,那浮浅而明亮的眼神依然热情洋溢,她说,“你不住这里了?噢,我多舍不得你呀,我听说你隔壁房间出了事情,要是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换一个房间,随便你挑,你想住哪一间都行。”

后来她看到劝说于事无补了,就跟在周绮瑟后面,陪她一起上楼去收拾东西,那意思是在周绮瑟的身边能多呆一会儿就多呆一会儿,仿佛真对她依依不舍似的。周绮瑟想到隔壁那个男孩,又想到浮在走廊那冷清的灯光里的笑容,不禁寒颤起来。心想,也好,多一群这样的小狗在身边,就不觉的恐惧。然而,胖老板娘的唠叨也要一并接受在内的。在电梯里,她又对她说了一遍,“你要走,我真舍不得你呐。”

她开房间的门时,手直打哆嗦。她觉的面对死去的虫虫,她不害怕,而这个男孩她害怕极了。那群小狗和她一起涌进了房间,老板娘坐在床上,她开始收拾东西。把衣柜里的衣服统统的扔到床上,然后一件件叠起来,放进她来沙城时带的旅行箱里。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我觉的你长的有一点像我年青的时候,我年青的时候是个美人,有你这么漂亮,你也许不相信,我年青的时候真的很漂亮。”

“我相信,”周绮瑟说,然而她一点也不相信,她长的像年青时的老板娘,那是风马牛而不相及的事情。

有一条小狗无原无故的汪汪叫起来,接着所有的狗都狂叫起来。老板娘喝了一声,狗叫声平息了下来。周绮瑟从冰箱里拿出吃剩的火腿,她要老板娘给小狗们吃。

“我有一个女儿叫桃桃,小时候和我长的有点像,我想她长大的样子肯定和你差不多。你知道,我刚在旅馆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跟你说我女儿桃桃的事,我知道你当然不是我女儿,我想,她如果能长到你这么大,模样肯定和你差不多。”

“如果她能长大?为什么?”直到这时,老板娘的话才引起周绮瑟的注意,她放下手上的衣服,抬起讶异的目光。

老板娘说,说来命苦,她女儿桃桃的命更苦。她把她生下来一年多,才知道她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时她和老公在老家的乡下,一年干到头,地里的收入就只够吃。过年的时候买件新衣服还要想一想,哪里有钱给女儿治病。桃桃越长越好看,嘴巴又乖巧,她每天从地里回来都不能看到孩子。她越是叫妈妈,她就越是想号啕大哭。她都不能看到她,一看就想到自己的苦命。“人家生个女儿是享福的,而我生个女儿是来讨债的,前世肯定和她有仇,这生来讨我的债,”她这样想。孩子这病是治不好的,迟早是要死的。那时看着孩子,她又不能不给她治,要治她自己就没日子过。哪里来的钱呀,只有出去借,等孩子一死,她背的债,肯定下辈子也还不清,你知道治心脏病得多少钱呀。况且医院的医生又能宰人,动个手术动不动就是好多万块,那时候他们那样的家庭,一万块钱都是天文数字。

她要桃桃的爸爸把女儿给扔掉,带她到城里去,找富人居住的地方把她扔了,她长的这么好看,一定有富人把她捡回去。有钱人的钱不算什么,这孩子嘴巴乖巧,长的又好看,如果她有福,等她那有钱的父母发现她有心脏病,肯定会给她治的。她想这比孩子在她面前等死要好的多,她是真心为女儿着想,也是希望她捡回一条命啊。她老公不听,她说等你把孩子扔掉,我再给你生个健康的孩子,我们家又没心脏病的人,我就不信再生一个还是心脏病。

她那时又怀了孩子,都不能看到桃桃,一看到就想哭,又担心肚子里的那个也是心脏病。老公只好把孩子送到他姐姐家去,他姐姐家里也不宽裕,日子过的苦,那孩子在他姐姐家,也不享福。桃桃那时已经有四五岁了,她听到人家议论父母要把她扔掉。那天她爸爸去她姑姑家,她一看到爸爸来就问,“爸爸,你来是要带我走的吧?要把我带到很远的地方扔掉,对吗?”她爸爸只说带她回去,到了沙城,找了个富人住的花园小区就把她扔在那里了。老公回来把事情的经过讲给她听,她哭了几天几夜,骂他,孩子那样对你说,你为什么还不把她带回来呢,她已经这么懂事了,等她长大了一定恨我们,哪知道我们也是为她好啊,在我们那样的穷父母身边,死的更快。

老板娘讲到这里泣不成声,“我十几年前到沙城来打工,给人家当保姆,后来卖菜,攒了一些钱盘下了这家旅馆。有一天,有一位旅客跟我说,她也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来动了手术就好了,一直活到现在也没出什么事。我于是又想到了桃桃,我想那孩子长的那样好看一定有福,她的心脏病也一定好了。我觉的我自己做的没错,但也还是担心,万一那孩子不是有钱人捡去了呢。我老公说,他一直等到天黑,看着一位有钱的太太把她领走了。他发誓说他说的是真的,既然是真的,我就放了心。但有时也想,那孩子和亲生父母无缘,要是等到现在,我自己也有钱给她治病啊。”

她也许指望周绮瑟能安慰她,周绮瑟觉的她不如指望她的那群小狗。长时间以来,她不是已经从她的这群小狗身上寻求到安慰了吗?它们是她众多的孩子,她不是一直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孩子吗?

周绮瑟行旅收拾好了,装了满满两只大箱子。她一手拉一只箱子,出了旅馆。她觉的,在未来七天住了这么久,却一直不曾想过离开真是奇怪。过去她觉的这旅馆不错,那是在一连串的希望下滋生的愉快感觉。现在那一连串的希望像泡沫一样破灭了,而这里的生活再也没有产生出新的泡沫,她也没有像此刻这样迫切的想离开旅馆。她觉的那不是旅馆,那是一个女人为自己修的巨大的坟墓。

她站在旅馆前面的街道上等肖艺开车过来,她在电话里对肖艺说,“快,你快点来接我,我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

肖艺问她“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她说没什么事,就是想快点离开。

过了一会儿,肖艺把车开过来了,帮她把行旅放好。她坐进车里,车子启动前,最后看了一眼夜色里的未来七天(她不再想起老板娘、她的狗和她的坟墓,她的脑子里删除了那种想法,真该死,这个老板娘拌乱了她所有的思绪),她看到那亮着灯光的窗户眼睛似的注视着她,她不知道哪一个窗户属于叶仲坤,他是否在房间里。她记起过去他曾告诉她,要她和他一起离开,找份工作,过一种新的属于他们两人的生活。现在,她要去过一种新的生活,而新的生活里却不包括他,她觉的难过。

早晨叶仲坤还在睡梦里,塞洛跑来把他吵醒,告诉他周绮瑟搬走了,塞洛是听罗可可说的。叶仲坤没什么反应,心想,走的好,大家迟走都会走的。于是,又躺下来睡了,塞洛又把他弄醒,他说他来主要还不是告诉他周绮瑟走了,他来,是要叫叶仲坤起床去老杨小屋。

过了一会儿,裘忍冬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在老杨的小屋,要裘忍冬一定要去,和他好好商量一下对付梁老板的事。昨天夜里,他回到家里,发现他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敲了个稀巴烂,他知道是梁老板搞的恶作剧。他报了警,昨天夜里的后半夜,他和大陆一直呆在派出所录口供,但是于事无补,因为没有证据,那条可恶的疯狗依然逍遥法外。裘忍冬在电话里说到梁老板,就用“那条可恶的疯狗”代替。他说那条疯狗近年来,在生意上屡遭巨额损失,现在可能一文不名,所以乱咬人。他老是觉的,过去他和裘忍冬做琥珀生意时吃了哑巴亏,他投资的三百来万元有一半是裘忍冬侵吞掉了。

这事叶仲坤过去听大陆讲过,他问裘忍冬到底有没有吞过梁老板的钱。裘忍冬说,“当然没有,去年他把我告到了法庭,法院判他败诉了。如果他不服,可以继续上诉啊,为什么用这么下三烂的手段?他一定是疯了,这条疯狗,我怀疑他下一步可能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所以你还是来老杨小屋吧,一起商量个对策。”

叶仲坤听出裘忍冬说到最后用的是“我们",这说明事情还没开始,就把他还有其余的人都拧到一股绳子上去了。不过他也相信,"那条疯狗"也会对他下手的,因为"疯狗"会认为他和裘忍冬是一伙的。他还相信裘忍冬一定吞了"疯狗"的钱,裘忍冬如果心里不明白他干了什么事,他是不会惧怕一条"疯狗"的。他也知道这条"疯狗”也是被他逼急了的,所谓一人拼命,十人难抵。

老杨小屋,叶仲坤好半天才想起那是沙漠车站的一个小卖店,他没想到裘忍冬和那老头混的挺熟。等到了那里,裘忍冬和大陆围坐在老杨的餐桌旁正喝着啤酒,桌子上摆着一盆猪骨头和一盆青菜。这铁皮小屋在夏天闷的像蒸笼,两台电风扇呜呜的吹,也不见的凉快,看来是要喝些啤酒。

他记的春天来时,这小屋里有一条老黄狗,那狗和老杨有着一样的温厚、善良的眼神。老杨的眼神没变,那狗老杨说春天一过就死了。怪不得他和周绮瑟来的那次就没见着老黄狗,他们买了两罐可乐,但匆忙地离开了。老杨又养了一条黄色的小狗,不知是不是那条老黄狗的后代,毛绒绒的挺可爱,估计能陪老杨到天命之年。

吃过饭,他悄声问裘忍冬,梁老板到底想从你这里拿走什么,你又没钱?裘忍冬的目光飞快地越过老杨,示意叶仲坤出去谈,显然他是不想让这位古老的像上帝的老头知道他的事。他们走出小屋,外面的阳光白花花的,就像银子在闪光,耀得人睁不开眼。叶仲坤从来没有觉的这个夏天会如此的热,太阳炙烤在头顶上,似乎要把那里熔化成一个洞。两人戴着遮阳镜慢慢地走着,走到老杨在春天种下的一片小树林,小树很纤弱,一棵棵在烈日下无精打采的。过了好半天,裘忍冬才说,“他想要我的房子。”

“那就给他嘛,何必为了一套房子,把自己往后的日子搞的像一只老鼠东躲西藏的。”叶仲坤说。

“不行,那意味着我承认贪污了他的钱,那我以后在沙城还怎么混?如果我是有钱的大腕,摆平他这样一条疯狗,花点钱我还愿意。但要说把钱白白送给他,那怎么可能?有钱捐给穷人也算是做点善事,怎么可能送给这样的无赖,你说对吧?再说我怎么可能让别人从我这里拿走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你说对吧?”

叶仲坤不知道对不对,他漫无目的地把眼前的路拐向沙漠,天气很热,他忽然觉的这种热也不是那样的令人难以容忍。那是因为他热爱这沙子的世界,眼前这横行无际的沙漠,却载着他的梦想,对称之城,要是今天能来一阵龙卷风,把他带进对称之城就好了。

他想起上次和周绮瑟来,他带来的那两只小乌龟,不知道有没有在这沙漠里生活下来。两人把小乌龟放在沙地上乱爬,不经意的时候,两只小乌龟钻进沙里不见了,怎么找也没找着。周绮瑟当时还挺伤心,他安慰她说,“乌龟的生存能力很强,它们说不定真能适应在沙漠里生活。将来有一天我们有一个伟大的发现,这沙漠里满世界都是我们那对小乌龟的后代。我们再往这沙漠里扔进两只横行霸道的螃蟹,于是螃蟹也生活了下来,到时候这沙漠就不知不觉变成了一个花花绿绿的世界,人类再也不用为治理沙漠去绞尽脑汁了,这事被我们那两个宝贝给完成了。”

“那时我们算不算恋爱?或许吧,可我实在不知道,"他在心里说,他的目光从遮阳镜后面平淡的越出,看到前面有一辆车正往沙漠里飞驰。阿飞的车,忽然停了下来,塞洛跳下车,挥着手朝他大喊,"叶仲坤,叶仲坤。”

他跑了过去,气喘吁吁的。“我们要把车开到沙漠里过夜,你去不去?""去,”叶仲坤上了车,看到裘忍冬早已坐在驾驶座旁边的位置上。

汽车音响里播放的是摇滚乐,裘忍冬说“停下来,停下来,我要唱歌。”于是这一路上,他就一首接一首的唱着新疆少数民族的歌。裘忍冬的童年在新疆度过的,他妈妈在那里的一所中学教音乐,所以他会唱这么多少数民族歌不出奇的。这一路,大家都被他的歌声感染,除了开车的阿飞,大家都跟着裘忍冬用手打着拍子,气氛很欢快。

阳光在沙子上金光闪烁,汽车里开着冷气,已经感觉不到那种暑热了。裘忍冬的歌声忽然停了下来,他感伤地说,“如果我和那条疯狗真的打起来了,不知道你们当中有谁会帮我。”

“我喽,”大陆第一个说。

“你,呵呵,"裘忍冬说,"恐怕那时第一个离开我的就是你啦,你肯定比兔子还跑的快。”

大伙儿都忍不住笑了,裘忍冬又唱起歌,歌声变的伤感起来。叶仲坤再也没跟随歌声打拍子,他有些昏昏欲睡。估计开车的阿飞已经快睡着了,车子缓慢地行驶着。他停了下来,跳下车,要塞洛去开车,他想坐到后面来睡一会儿。

不知道车子在沙漠里走了多久,叶仲坤醒来时又换下塞洛。这时太阳已经渐渐偏向西方,叶仲坤的眼睛因为睡了一会儿,已经没有那么疲劳了。他开着车,漫无目的地看着前方,忽然看到在那金黄的沙地上像是有一只黑色的鸟,躺在那里。就像是在蓝天上高高兴兴地飞翔时,被人一枪给打了下来,尸体落到了沙漠上。可谁会在沙漠里打猎?

车子又向前开了一段路,才看到原来那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人,仰面朝天地躺在沙漠里。他已经死了,大概没死多长时间,但在这炎热的沙漠,尸体很快就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臭气。叶仲坤跳下车,马上就捂住了鼻子。死者是一个男人,头部被重器砸烂,看来是被人谋杀在这里的。

每个人都跳下了车,又都捂着鼻子上车了,那股难闻的气味使大家的情绪都变的不佳。叶仲坤开着车从死者的旁边绕过,他忽然想起,这车到底要开往什么地方?裘忍冬再也没唱歌,车里的气氛变的像死亡般的肃静。

“你说我们把那位梁老板引诱到这里来,把他的脑袋像刚才那个死人一样砸乱怎么样?”大陆说。

“最愚蠢的办法,警察很快就找到你一命抵一命,他的朋友哪个不知道他在找我们要钱?”裘忍冬说。

叶仲坤听到裘忍冬又用一个“我们",不知为什么,他老是觉的这个"我们"很不顺耳。不过,那位姓梁的老板真要找上裘忍冬打架,他也不反对帮裘忍冬。他并不喜欢打架,但看样子,裘忍冬和梁老板是非打不可了。便对裘忍冬说,"不如来个先下手为强,给他一个下马威,叫他再也不敢找你麻烦。”

裘忍冬说“好啊,”但听那口气,已经在倒抽凉气。裘忍冬平日里再怎么逞英雄,他也不愿意和一个拼命的人打架。

这时塞洛说不如回到南方,去深圳或者广州也行。裘忍冬说,那你愿意找你哥哥打官司吗?这时裘忍冬就像是忽然又看到了一线生机,他又抓住这一线生机不放,他劝塞洛回去,把应属于他的钱挣取回来,塞洛没吱声。

他于是对他说,"你必须承认你弟弟塞林就是你哥哥害死的,你老是跟我说不是。你看,你弟弟死后,你不是对他害怕了?你如果不害怕,为什么老是要装疯卖傻,到处追一只不存在的猫?

你为什么不敢像一个正常的人一样活着?因为你害怕你哥哥,正常人稍用一点脑子,都知道打官司把哥哥侵占的财产夺回来,你不敢,你如果像个正常的人出现在你哥哥面前,你还害怕你哥哥把你杀了。这是第一个不敢,第二个不敢就是你稍微正常一点,你就要被迫去想塞林的死,请问你在塞林死后都干了些什么?你敢去找你哥哥报仇吗?"

裘忍冬的话就像刀子一样插在塞洛的胸口,叶仲坤看到塞洛的脸变的苍白,这个从来没有发过火的人,嘴巴蠕动了几下。突然大声说,“够了,我跟你说过,塞林不是我哥哥塞金杀的,他是病死的,他从小就有病。我恨我哥哥,是因为他漠视塞林的死,对他的死无动于衷,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但塞林毕竟不是他害死的。”

“你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杀一个人还要他亲自动手吗?杀人并不一定要把刀子插在他的胸口上,杀人有很多种,最高级的杀人方法就是在精神上杀死你,从这一点上来说,塞林比你幸福,你看你活着完全一个机械人一样。”

“停车,停车,"塞洛叫道,"我要下去。”

叶仲坤停下车,瞪了一眼裘忍冬,请求他不要再说下去。

塞洛跳下车就在沙地上狂奔起来,阿飞跑下去追塞洛。叶仲坤顺着两人跑的方向,忽然看到在遥远的前方有一个巨大的青色蘑菇云在旋转,那蘑菇云越来越大,旋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正向着他们而来。

“你们看,那是什么呀?”叶仲坤说,也跳下了车。

“龙卷风,龙卷风!”裘忍冬说,他的声音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刚才那种绝望的色彩没有了。

塞洛还在往前跑,阿飞在追,两人正往龙卷风的方向跑。

青色的蘑菇云越来越大,遮天避日的。沙漠上的阳光一瞬间就不见了,笼罩在一片阴影当中。渐渐地,叶仲坤感觉到沙漠上就像起雾了,蓝悠悠的雾气,每个人的面孔都在雾中变的模糊不清。

塞洛和阿飞又跑回来了,五个人聚到了一起,每个人都很激动。叶仲坤以为塞洛是受不了裘忍冬的话而跑下去的,结果他说是他看到了那个蘑菇云,他知道是龙卷风,所以跑下去了。

蓝色的雾气越来越大,每个人都感受到风力了。叶仲坤觉的每个人都失去了原有的色彩,头发、脸、衣服、手都变成了蓝色,他自己也变成了蓝色的。

“我曾经做了个梦,梦见我走进一颗巨大的殒星。那颗殒星是一整快的蓝色水晶石,有一个洞口,从洞口进去,里面是个小天地,有旋转楼梯可以下去,每一层都有房间,有的是卧室,有的是厅,我还看到一个圆形的剧场。沿着旋转楼梯往下走,一直通往每一层,每一层都是一个自由的空间,也不知道有多少层,总之可以容纳很多人。是我最先发现的,所以我就成了那颗殒星的主人,我在那里接待每一个死去的少男少女,我要他们在那里自由快乐地生活。”

叶仲坤感觉到风越来越强劲,塞洛的声音也越变越弱,后来又听到裘忍冬说,“这和西腊人认为上帝宠爱死去的少男少女一样愚蠢。”

那蓝色的雾气越来越浓,五个人搂抱在一起,明明想去对称之城,这时又害怕大风给吹跑了。过了一会儿,那蓝色的雾气变的稀薄起来,那风力也几乎感受不到了,眼前出现了亮光。那光芒是从那巨大的蘑菇云里散发出来的,五个人清楚地看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市。

“叶仲坤,我们算不算是朋友?”裘忍冬忽然激动的问,叶仲坤看到他满面红光,也不知是他激动的,还是那城市反射在他脸上的光芒。

“算,算吧。”叶仲坤不知道这时他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点莫明奇妙。不过他已经不那么重视友情的存在了,是不是朋友都一样,所以他就顺着他的意思回答了。

“对称之城,"阿飞说,"啊,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

“和我想象的也一模一样,”叶仲坤说,他的全身已经沐浴在那城市投下的不朽的光芒中。

过了两天,沙城的各大媒体争相报导,这一批去对称之城的人之多,创近三年之高峰,大概是龙卷风很久没来的原故,人们就像久旱逢甘雨一样高兴得不行。

看来叶仲坤一定找到了他的未来,既然到了对称之城,那座城市本来就属于未来。周绮瑟穿过嘉华广场时,又看到了那个疯子在那里跳舞,现在疯子不仅在雨天跳舞,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也照跳不务。疯子真是从对称之城回来的吗?也许是吧,既然有人去,就没理由没有人回来。

她坐在广场的一个露天咖啡座上看疯子跳舞,今天罗可可约她来这里喝咖啡,罗可可走了,她依然坐在那里不想动,看疯子跳舞。

人活在世上,就是要肉体的感官能感觉到快乐,那些亡灵是没有身体来感知快乐的,也许他能和活着的人一样,能获得幸福感,但是他没有快乐。难道这就是生活的意义吗?如果这是生活的意义,疯子的生活也具备这样的意义。疯子不管他的意识清醒与否,不管白天黑夜,不管是风霜雪雨,他只要跳舞,他就感到快乐。瞧,他跳的那么起劲,他还会用各种动作,去讨好围观的人笑。

生活到底需不需要意义,她不禁又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现在,她每天按部就班的工作,薪水可观,未来几年,她根本不必为房子与车发愁,然后蒂结一次牢固的婚姻关系,直至一个孩子出生那种具体的未来实现。生活的美好而又有现实意义,这样的未来不必有一丝一毫的幻想,因为一切都是真实的,真实而又美好,美好而又真实。

她不知道这种现实生活有什么必要,她每天的生活就是围绕着忙忙碌碌的工作,她的所有幻想也放进了她绘画的作品中。除了工作之外的生活苍白无力,吃饭、睡觉、运动。生活的充实,但不必有任何幻想。快乐吗?也挺快乐,但是这种枯燥无味的快乐却不是她想要的。她不像肖艺,肖艺的理想是要通过工作来实现的,工作之外的生活他不在乎。她没有个想成为什么“家”的理想,也许这很惭愧。

她曾经以为生活需要个什么“真理",过去,她就是为了这个"真理”而来到了沙城。现在她觉的真理并不能使她的生活具备意义,她渴望爱,也渴望被爱,现在她觉的只有爱才是她生活下去的唯一根由。这个时候她又想到了叶仲坤,想到他如今和自己就像是阴阳相隔。 她起身离开咖啡座,走到跳舞的疯子近旁,围观的人相继一个个离去,现在只有一位小男孩和她站在旁边。她不知道疯子会不会对生活抱有幻想,还是想过了头,疯了。

小时候,从她看到第一棵蒲公英开始,她就学会了幻想,让幻想带着她飘向远方。她还在日记本里画下那朵蒲公英,画下它变成无数把小伞,飘向空中。她在旁边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

我是一棵快乐的蒲公英,

天涯里有我们美好的家。

阳光很美好,起风了。周绮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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