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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家和万事兴(5)

李士谦一生和睦邻里。乡间有人放牛疏忽,牛闯入李家田地,践踏禾苗。李士谦不但不以为忤,反而将牛牵至荫凉处,以上好饲料喂之,精心照料,甚于牛主人,其后设法还归本主。农民有贫困无存盗其庄稼者,他看见后,默不作声,避而远之,任其所为。其家僮曾经捉住一名盗割庄稼者,李士谦非但不加处罚,反倒安慰他说:“穷困所致,义无相责。”命人放他回家。有兄弟两人分家不均,争执不下。李士谦听说后,出资补其少者,使之与多者相等。兄弟皆惭愧不已,于是互相推让,从此和好如初。

李士谦的行为,感动了当地广大人民。开皇八年(588年),他殁于家中。赵郡百姓闻之,无不为之下泪,都说:“我曹不死,而令李参军死乎!”

参加其葬礼者有上万人,乡里人相与在其墓地为之树碑。许多人向李士谦家属馈赠钱物,其妻范氏说:“参军平生好,今虽殒殁,安可夺其志哉!”所有馈赠一无所受,反而还拿出五百石粟济贫。

◎故事感悟

李士谦作为地主阶级的一分子,能够尽其所能,帮助穷人,周济邻里,值得称道。

◎史海撷英

李士谦感化盗贼

李士谦是个品德很高尚的人。有一天,他看见有一个贼正在他的田中偷割稻谷,李士谦不但不喊捉贼,反而不声不响地避开了。人们都觉得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不过去把贼捉住,他解释说:“俗语有言:树树要皮,人人要脸。人谁不要脸皮呢?人谁自愿做贼呢?都是因为天灾人祸,迫得没有办法,应该宽恕他呀!”

后来这个盗贼知道了李士谦这样仁慈,被感动得革面洗心,从此不再做贼,成为善人。

◎文苑拾萃

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李士谦

(宋)林同

杀生非孝也,人未必云然。

绝口杀害语,君看自小年。

范仲淹设义庄

◎眼前分明是外来客,心底恰似旧时友。——刘敝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汉族。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唐宰相履冰之后,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和文学家。祖籍邠州(今陕西省彬县),后迁居苏州吴县(今江苏省吴县)。他为政清廉,体恤民情,刚直不阿,力主改革,屡遭奸佞诬谤,数度被贬。1052年(皇祐四年)五月二十日病逝于徐州,终年64岁。是年十二月葬于河南洛阳东南万安山,谥文正,封楚国公、魏国公。有《范文正公集》传世,通行有《四部丛刊》影明本,附《年谱》及《言行拾遗事录》等。

宋代名臣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名传千古,人们往往称道他的政治才能和一心为公的精神,对于创立义庄之事却知之甚少。

范仲淹家乡为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吴县),其家族多聚居于此。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不安定,丰收的年景尚可过得去,遇到天灾人祸,婚、丧等事,就非常困难了。范仲淹居官清廉,平时俸禄除补家用之外,便施予族人,但尽管他节衣俭食,仍无法解决族人困难,因此想出创制义庄的办法。所谓义庄,就是以范仲淹的俸禄买田十余顷,雇人耕种,“所得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族,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为了使义庄的收入分配合理,范仲淹制定了包括管理、分配办法的《义庄规矩》。

范仲淹所定的《义庄规矩》共13条,大体内容如下:

1.逐房计口给米,每口1升,并支白米;如果支取糙米,可临时折扣,糙米1斗折白米8升;每人每月支白米3斗。

2.男女都从5岁以上计算口数。

3.女使有儿女在家,及15年,年50岁以上给米。

4.冬衣每口1匹,10岁以下、5岁以上每口半匹。

5.每房允许支给一名奴婢粮米,但不支给衣物。

6.有吉凶增减口数,要立即登记上簿。

7.逐房各置请米历子一道,每月末在掌管人处批请,不得预先隔跨月份支清,掌管人亦置簿拘辖,簿头记录各房人口数定额;掌管人如自行使用或支予他人,允许各房觉察后勒令赔偿。

8.女儿出嫁,可支钱30贯;再嫁支钱20贯。

9.娶媳妇支钱20贯,再娶不支。

10.子弟出外任官,每次回家等待任命,或守丧,或在川、广、福建任官,留在乡里,都依各房例支给粮米、绢布和办丧事的钱。虽然任官,但有事留家的,也依此例支给。

11.各房丧葬,尊长有丧,先支10贯,埋葬时再支15贯;次长支5贯,葬时支10贯;卑幼19岁以下丧葬一律支7贯,15岁以下支3贯;10岁以下支2贯,7岁以下及婢仆皆不支。

12.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常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共同了解属实,便可在义庄支米,适当救济帮助。

13.所管的逐年粮米从皇祐二年(1050年)十月支给每月的定额,以及冬衣绢布。自皇祐三年(1051年)以后,每一年丰收之后,都要留下够用两年的粮米,在灾荒年,除了给定额粮米之外,一切都不予支取。如果所存粮米够两年支用有余,先支丧葬,次及嫁娶,再有余,才支出冬衣。如果所余不多,吉凶等事便由众房商议,均匀支给。若粮米再少,便先支给办丧事之家,后支给办喜事的人;如果同时都有丧事,则先支给尊长之家,后给卑幼之人,如尊卑也相同,便依所亡所葬的先后支给。要是在支取定额和吉凶等事之外,尚有余粮,也不得粜出转卖给他人。假如仓中有3年以上的储备,顾虑陈腐,在秋季收成时才可粜出,然后换回新米储存。

范仲淹的初定规矩之后,其子弟又在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制定了《续定规矩》,共有三条,其中有两条是奖励学有所成的族人。

1.诸位子弟得大比试者,每人10贯,再贡者减半,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已给钱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2.诸位子弟纵人采伐近处竹木,由掌管人申官理断。

3.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5石,若米价每石及1贯以上,即每石支钱1贯。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若学生不及6人,只给3石,及8人给4石,10人全给。

从义庄规矩中可以看出,钱米支出基本上在族人中平均分配,不分贫富尊卑,仅有的区别是办丧事时尊者有优先权且数量稍多;其次,每年都要有所储备,以备荒年;遇荒年时以救荒为先,丧事次之,婚事再次;对确有困难的亲戚也可赡补。在续定规矩中又增加了资助教育和鼓励子弟学习文化知识的条文,这在古代是个很有创见的做法,对提高族人的素质、教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范仲淹所创义庄,对族人度过灾荒、筹办婚丧之事,以及帮助无力自存的人很有成效。其后,他还设立了义学、义宅,以义庄中的部分收入作为经费,为族人提供免费教育,为无屋可居者提供住房。“其宗族者宅于斯,学于斯,所耕者义田,所由者义路”。由于范氏义庄效果显著,朝野人士争相仿效。如吴奎所建之吴氏义庄,韩贽的韩氏义庄,向子谨的向氏义庄,此后,宋、元、明、清历代都有效法者,但多由于规矩不合理、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而衰落。唯有范氏义庄,经过历代变乱,人事沉浮,延续了九百余年,清末冯桂芬曾在笔记中说:“吾乡范文正公守杭郡,买义田立义庄贮租,迄今且900年,世被其泽。”在这900年中,范氏义庄由当初的千余亩,发展到清道光时的八千余亩;其族人也由最初的九十余口发展到乾隆时的一千五百余人。范氏义庄之所以相沿九百余年不衰,并发展壮大,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

一是范仲淹品德高尚,全心竭力支持义庄,“以余俸买田苏州,号义庄,以聚族属,而(他自己却)敛无新衣,友人筹资以奉葬,诸孤无所处,官为假屋韩城以居之”。他的后代也继承了这一传统,如次子范纯仁,官至宰相,“自为布衣至宰相,所得俸赐,皆以广义庄”。其后历代子孙相沿,不论官居何位,俸禄多赡补义庄,所以范氏义庄虽曾因战乱或其他原因式微一时,但终于延续下来,并比以前更加壮大。

二是从范仲淹开始便注重对族人的文化教育,提高族人的素质,所以“范氏自文正之后,世有贤者,故义庄之设,历久不废”。此外,族人中除个别不肖子孙之外,多数以范氏子孙、礼义之家自诩,因而治家者多,败家者少。

三是义庄规矩较切合实际,范仲淹的初定规矩已经很严密具体,此后子孙又各根据当时情况补充完善,制度就更加严谨,这无疑对范氏义庄的存在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更可贵的是,范仲淹创立义庄后,又创立了义学,在族人中实行免费教育,说明他深知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有重要意义。其后代又发展这一思想,对族中人才予以奖励,因而使范氏家族历代皆有贤者。创立义庄、义学的做法颇似现在的开发扶贫和教育扶贫,不过他们的对象是族人,而我们扶助的则是社会上所有贫困的人。当然,义庄也有其弱点,其中之一便是勤懒不分,一律平均分配,很有些吃大锅饭的味道。

◎故事感悟

范仲淹作为封建社会的士大夫,在家族中创立义庄,目的就是睦族、收族、保族,但在赡补贫穷、族人互助合作方面确实起到重要作用,这在当时是一种创举,也是古代素朴人道主义的自然表现。

◎史海撷英

范仲淹乐善好施

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范仲淹到南京居住。当时,南京留守官晏殊已听说范仲淹通晓经学,尤其长于《易经》,于是便邀请仲淹协助自己主持应天府学的教务。范仲淹慨然领命,还把另一位青年朋友富弼推荐给晏殊。

为了便于工作,范仲淹就搬到学校去住。他制定了一套作息时刻表,按时训导学生们读书,夜晚还经常深入宿舍,检查和责罚那些偷闲嗜睡的人。每当给学生们命题作赋时,他必定先要作一篇,以掌握试题难度和着笔重点,使学生们可以迅速提高写作水平。

范仲淹还热情地接待一些迢迢而来的学者,不倦地为他们讲授。有时,他还用自己的微薄的俸禄招待他们吃饭,以致自己家中窘迫不堪。

有一次,有一位游学乞讨的孙秀才前来拜谒范仲淹,范仲淹即刻送给他一千文钱。过了一年,孙秀才又来拜谒范仲淹,范仲淹一边送钱给他,一边还问他为何匆匆奔讨,不坐下来静心读书。孙秀才悲戚地说:“家有老母,难以赡养。若每天有一百文的固定收入,便足够使用。”

范仲淹对他说:“你不像是一个乞客,我帮你在本校找个差事,让你一月可得三千文去供养老人。如此这般,你能安心治学不能?”孙秀才大喜拜命,从此跟着范仲淹攻读《春秋》。第二年,范仲淹离开南京,孙秀才也辞去了这份差事。

◎文苑拾萃

中元夜百花洲作

(宋)范仲淹

南阳太守清狂发,未到中秋先赏月。

百花洲里夜忘归,绿梧无声露光滑。

天学碧海吐明珠,寒辉射空星斗疏。

西楼下看人间世,莹然都在青玉壶。

从来酷暑不可避,今夕凉生岂天意。

一笛吹销万里云,主人高歌客大醉。

客醉起舞逐我歌,弗舞弗歌如老何。

杨翥重睦乡邻

◎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美。——格言

杨翥(1369—1453年),字仲举。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代官员。少孤,随兄戍武昌,授徒自给。杨士奇少年时,流寄窘乏,杨翥辄解馆舍让之,而自己教授他所。杨士奇心贤之,及贵,荐举杨翥经明行修。宣德时,授翰林检讨,历修撰。正统中诏为郕王朱祁钰府僚,为长史,王即帝位,拜礼部右侍郎,景泰三年进礼部尚书,致仕卒。

明朝正统年间(1436—1449年),有五位御史因敢言被加以罪名免去官职,其中有三位是苏州人。苏州籍官员们都想前去为他们送行,但又心存顾虑。郕王府长史杨翥提笔写下“去国一身轻似叶,高名千载重如山”之句,分别请诸人赋诗赠送。有人劝他不要为此触怒权要,杨翥说道:“彼固得罪于朝廷,不得罪于乡里,交际之礼,何可废耶?”毅然出面安排了送行之礼。

关于杨翥忠厚为人持家的事迹,史述颇多,有些虽是生活中琐事,却十分生动感人。

杨翥做翰林修撰时,居在北京,有一次邻居家丢了鸡,怀疑是杨翥家人偷的,于是指姓而骂。家人听了,气愤难忍,来告诉杨翥。杨翥说道:“坊市中不独我一家姓杨。”让家人不许去争吵。

杨翥家还有一邻,住处十分狭小,没有出水之处,一遇下雨,就要从杨翥家流水,把杨翥家搞得污湿不堪。家人实在受不了,想去找邻人评理,杨翥却心平气和地说道:“日晴多雨少,何必校也。”

邻人妨害自己,杨翥从不计较,可是他对邻居家又从来都十分关照。杨翥居住在京城,喜欢骑驴代步。他对驴子特别偏爱,每天上朝回家,他常常不顾家人的劝阻,亲自为驴子擦洗梳理,给驴子喂上等的饲料。关驴子的房子就在他的住房旁边,半夜总要起床看一两次,生怕那宝贝驴子受什么委屈。可是杨翥的邻居是一位老头,快六十岁的时候生了个儿子,老来得子自然倍加疼爱。但这个孩子一听到杨翥的驴子叫就哭个不停,饮食也明显减少,搞得全家人都不得安宁。可杨翥是地位显贵的大官,这家人也不敢向杨翥说这个事。眼看那孩子一天天消瘦下去,父母伤透了脑筋,最后还是把这件事和杨翥说了。杨翥听后二话没说,忍痛把自己心爱的驴子卖了,外出或上朝都靠步行。

◎故事感悟

这些事看来虽小,却影响到了左邻右舍之间的关系,有杨翥这样笃行不欺、仁厚绝俗的当家人,他家与邻居乡里关系也一直十分睦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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