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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冤家寇准李迪 (1)

在给刘娥提建议之前,他做了一内一外两件大事。他要清算恩仇,杀人到底。矛头指向老冤家寇准、李迪。很多史书上讲,丁谓这样做,是为了自己的狠毒心肠,所谓奸臣不是人,害人才快乐。但这样解释就太模糊了,把丁谓精于计算,运筹帷幄的心术看得太低。他之所以要痛打落水狗,恐怕这段时间内王曾的表现是一大原因。老政敌们蠢蠢欲动了,难保新皇帝上任,再把两个老家伙招回朝廷,尤其是寇准,此人坐电梯的次数太多了,没法不让人提防。那么何不先下手为强,既泄愤又保险,干得漂亮些,于公于私都是双丰收?于是丁谓提议,把现道州司马寇准再贬为雷州司户参军;现户部侍郎、知郓州李迪贬为衡州团练副使。两位前宰相彻底威名扫地。但这只是开始,丁谓要求再把他们的罪名播于中外,让契丹人、党项人、高丽人都知道,这两个道貌岸然、声名显赫的人都是什么德行。贬官制的规格很高,由知制诰宋绶来写。根据丁谓的要求,给寇准批了四个字:“为臣不忠。”给李迪的是:“附下济恶。”所谓一字定终身,这样的考语在儒家的君臣伦理中已经是十恶不赦。不忠、济恶之徒,足以为万世君子所唾骂。宋绶写完,既内疚又忐忑,为寇准李迪悲伤,更为自己的清名所痛惜。

可是没想到丁谓竟然大为不满,这写的是什么东西?现如今的知制诰连个字都不会写了吗?!“舍人都不解作文字耶?”丁谓横眉以对。宋绶无可奈何,先道歉再请示,那么应该怎么写?丁谓示意你滚开,我自己来。他在寇准的贬官制上添了这么一句:“当丑徒干纪之际,属先皇违豫之初,罹此震惊,遂此沈剧。”也就是说,当寇准这个“丑徒”在朝廷上搞风搅雨做坏事时,正遇上皇上开始得病,是被他吓的,才病重而死!贬他的官都是轻的,他实在是个害君致死的败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可是尽管这样,冠盖满开封,却无人敢一言,眼看着文件就要下放生效,寇准李迪的声誉就要遭到前所未有的伤害,最后还是王曾走了出来,再次反对。第一,这样的贬词太严重了,不妥;第二,寇准贬得太远了,崖州,那是南海之滨,荒蛮不毛之地,让一个年己六十的老人万水千山而去,不是要他的命吗?言辞恳切,不单单是反对,更是劝解,落井下石很寻常,可是对一个老人稍微怜悯一些不行吗?但丁谓静静地凝视着王曾,缓缓地说出了一句话——“居停主人勿复言。”王曾立即闭嘴,后退,再不反对。居停主人,这四个字是王曾的心病。当年寇准刚被罢相的时候,他曾经把自己的房子借给寇准住。

很平常,但这事可大可小,联系到之前的党争关系,以及现在他再为寇准说话的立场,丁谓很容易就会把他再次扔进党争的旋涡,把他也扫地出门。根据后来王曾的表现,这时他不是怕,而是还有那么多、那么重要的事没有做,他决不能白白地被丁谓迫害挤走,于是他只有选择忍痛退后。就这样贬官制开始生效,丁谓的政敌从官职到名誉被一撸到底,考虑到彼此的年岁差距以及得势的程度,丁谓应该感觉满足并且安全了,但是千真万确的,当时开封城里所有的宋朝高官们都没有想到,这仍然只是个开始!贬官制照发,由官方派出使者送往雷州、郓州,送交寇准、李迪本人。只是在使者的行囊里多了些东西,那是丁谓的私人礼物,却盖上宋朝官方的印迹。这就是丁谓的风格,你得罪他,或者他得罪你,都只有一个结果。你死,他活。开封使者离京城,宋皇旨意要杀人。一看这两位分别赶赴道州、郓州的使者的行囊装扮,开封城里稍有慈悲之心的人都不禁侧然下泪。寇准和李迪就要死了,而且是身首异处,死无全尸……因为在这两位使者的坐骑上以锦囊各包着一柄长剑,任谁都知道,那是去赐人一死的朝典。君王赐,不可辞,做臣子的人除了死路一条,再无选择。

就这样,道州城里终于迎来了寇准的凶信。只见这位使者直奔府衙,一路之上面无表情,长剑半露,州兵衙役都吓呆了,甚至忘了替他通禀。该使者直入府衙,发现道州府衙里正在欢歌宴饮。酒香扑鼻,歌声绕梁,寇准的标准生活仍然在道州继续。这很好,要的就是这个强烈的逆差,该使者很有谋略,他转身出门,先进了驿馆,然后才派人通知皇命已经进城。一瞬间就把所有的欢乐都冻结。道州官吏们立即赶了过来,诚惶诚恐,静听吩咐,可这位使者一来不见,二来不答。按理说这样府吏们根本就不用等了,可以回去继续喝酒。但谁敢呢?使者的冷脸,还有诏书与长剑都意味着什么,开封人懂,道州人也懂!可寇准不懂,前首相仍然坐在府衙里,喝酒听歌,无动于衷。这是自信,更是招数,这时寇准的表现完全有别于稍后的李迪以及数十年以后的苏轼,他的镇静击破了丁谓的预谋,以及这个使者的招数。相持了好一会儿,寇准才派人去传话:“如果朝廷要赐死寇准,请把诏书拿来我看。”直到这时,该使者才不得已把诏书打开,当众宣读。

吁―――一身的冷汗啊,原来只是贬官制,那把剑嘛,看来或许只是该使者走长途时的自卫武器,根本一字未提……寇准哈哈一笑,脱掉刚刚借穿的一件官袍,招呼宾朋再次入座,我们接着喝!明日天涯远,有酒今朝乐。雷州,那真是千山万水之外,海天相接之处了,我寇准可能再无回日,但生当尽欢,死要无憾,这一生,过得值了!这是寇准,是不是觉得他也没什么凶险的呢?没有刀光剑影,也没有毒酒和设计,没怎么为难他嘛。但只要再看一下李迪的遭遇,就知道寇准当时面临着怎样的局面。在郓州,使者的表现和道州的一样,李迪却万念俱灰,他在接旨之前就选择了自杀。结果被他的儿子救下来没死成,接着的遭遇就更惨。他被剥夺了自由,关了起来。如果有来探望他的亲朋部属,那位使者也不拦着,只是当面一一记下各人的名字。如果有谁送来了吃的,就摆在那里任它霉烂,李迪半口都别想吃到。一切都合理合法,自杀是你自己搞的,探病的我也没拦着,任谁也说不出个不字。就这样,李迪都快饿死了,他儿子都不敢出头,结果终于有一个宾客忍无可忍地跳了出来。

此人名叫郑余,是个硬汉,开场就把天窗挑开了,跟这位杀人的天使说说亮话。咱们明说了吧,你就是在讨好丁谓,想害死我的主公。现在你听好,我郑余不怕死,你要是弄死了我的主公,我就要你死!直到这时,该使者才宣读了诏书,李迪才得以到衡州去上任,继续当他的官。回顾整个过程,堪称杀人不见血,并且连责任都不负。如果丁谓真的得逞了,有一天他和两位老前辈在阴世里相见,想必他都会笑得哈哈的。拜托你们真好玩,俺只是稍微地暗示了一下,就都急吼吼地去死了……怎样,很爽很服气是吧?但是却一点都不能嘲笑李迪的“自动自觉”。第一,他应该不是怕。怕就不会去自杀。顶多只是不愿被砍头,想留个全尸罢了;第二,要想知道为什么一把裹在锦囊里的长剑就能有这样的威力,那么请参看赵光义执政初期的“李飞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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