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后来每当我回想起这件事时,就觉得自己当初简直就是多管闲事多吃屁,自讨苦吃,罪有应得。我自以为是救世主,其实我狗屁都不是。
小奉在拖了十个月后,拖无可拖,在对象的一再催促下,终于回老家结婚去了。但是她在临走前又搞出一件大事来,让我大为光火。她在临走前把我和罗宾请去吃饭,感谢我们对她的帮助。
我很有些不舍地说:“小奉,其实你可以不回去的,为什么你要向命运低头呢?你知道的,我们大家都很关心你,都想帮助你的。”
“阿星,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回去留在深圳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一辈子这样打工下去。深圳不是我这种没有文化的农村妹待的地方,我还是回去算了。”
听了小奉的话,我无言以对。
接着小奉很大方自然地向我提出请求:“我可以让罗宾送我回家吗?”
“啊?”我楞了一下,对小奉突然提出这样突兀的请求感到有些奇怪,然后我扭头对罗宾说:““没问题,罗宾,那你送送小奉吧。”说完我自动自觉地先走了。
几天后,小奉收拾东西走了,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阿星,谢谢你一直以来都把我当好朋友一样对待,你没有看不起我,不摆城市人的架子,不象珠珠那样傲慢自大,你还教我读书、学习和打扮,可是我和你们不同,你是城市人,你有文化,你读了大学,你人长得好,你可以慢慢挑,慢慢选,我就不同了,我出生在农村,农村有农村的讲究和规矩,我一直记得这次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走在村里的路上,那些大人、小孩、还有老人看见我,都用一种很奇怪的说不出来的眼光看我,好象我是个怪物一样,搞得我都不敢出门了。在我们老家,女人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身体有病就是脑子有问题,我受不了他们那种鄙视轻蔑的眼光!”
“那你就更不能回去了,你不回去就不会看见那些人了,就不用面对那些人的眼光了。”
“可是我能躲一辈子吗?我能一辈子呆在深圳打工吗?就算我想做,人家老板也不会请我的。所以我决定还是回去结婚算了,至少我结婚了就没有人再说我是个有问题的人了。唉!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婚,到那时我妈也不好说我什么了,至少我也算是结过婚的人了,然后我会去得远远的,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也不知道拿什么话来安慰小奉,只觉得世界一片灰暗,这个世界那么大,可是又那么小,为什么就没有办法让你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呢?都说深圳是大龄青年的天堂,很多在内地没有结婚的男女为了躲避别人的闲言闲语而来到深圳。因为在这里,没有人会看不起你,没有人会说你,可是每个人仍然孤单的生活,因为谁也不认识谁。
对于小奉的离去,珠珠终于说了一句有人性的话:“其实土包子也怪可怜的,只怪她运气不好,投胎在农村。不过人生就是这样的了,不一定要和爱的人一起生活,重要的是你结婚了,这样就可以堵住那些三八的嘴了。”
在送小奉上火车后回来的路上,我和小奉的二姐同行,我还是有些不甘心地问道:“二姐,为什么你不帮帮小奉呢?你来深圳那么久,你理解小奉的处境的,为什么还让她回老家去呢?”
小奉的二姐无奈地摇摇头,说:“其实我也想帮我妹妹的,不过她在端午节回去时就已经和她的对象登记结婚了,现在是她的对象催她快点回去完婚的,我还能说什么。”
我听了目瞪口呆,原来整件事是这样的。
我和罗宾说了小奉终于回老家结婚的事后,罗宾这才告诉我,原来那天最后的晚餐,小奉提出要罗宾送她回家,一路上,小奉一个人自说自话道:“我要回去结婚了,我老家的对象一直都在等着我,我不能对不起他,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厚爱。”
罗宾愣了一下,这话里包含着什么深意?他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是什么也没说。
我奇怪地问道:“小奉怎么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什么意思?不明白。”
罗宾说:“很简单了,因为那时你硬要我和小奉谈恋爱,你硬要我拯救她,我也对她明说了,我可以试着和她谈恋爱,但是我不能保证一定会和她结婚,因为感情这种事是不能勉强的,所以她就选择老家的那个对象了,至少那个人肯定会和她结婚。为了挽回面子,她就说成是她没有选择我了。我也就顺水推舟把自己当作是被她淘汰的对象好了,给她留一点点自尊。”
原来如此,可是小奉为什么要把这一切搞得那么复杂呢?
面对我的质疑,罗宾回答道:“因为小奉不想竹篮打水一场空,这还不明白吗?”
“那倒也是,也许小奉是怕两头不到岸,所以才这样做的吧。”我有些难过小奉为何会这样欺骗我,因为我是那样真心的想要帮助她,可是我有心杀敌,无力回天啊。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还常常脱口而出呼唤着她的名字,仿佛她没有离去,她还在这里,她还在深圳这个年轻的移民城市里和我们一起工作,一起讲笑,一起逛街购物……
有时候午夜梦回,依稀仿佛又看见小奉向我款款走来,哀怨地向我反复诉说着同样一句话:“阿星,我不想回去,我不想和一个我不爱的人结婚;我不想回去,我不想和一个我不爱的人结婚……”
小奉就这样回到了最初的原点,而深圳不过是她人生道路上一个曾经停留过的驿站,一切关于小奉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一天,我从深圳购书中心出来,一边走一边爱不释手地翻看着我新买的书,差点撞上一个人。
我抬起头一看,还真巧,这个人是陈锐强的同事及舍友,陈锐强曾带这个同事来我们数码城买过手机,因此认识了。不过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倒忘记了。因为这个人长得比较普通,人们通常都只记得长得帅的人的名字,我也是这样,只记得这个人的外号似乎叫什么“万人恨”。
记得当时他曾自我介绍道:“陈锐强是我们公司八百多员工里的万人迷,长得最英俊的就数他了。女孩子们都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女孩子们的目光就跟到哪里。至于我嘛,叫我万人恨好了,因为我长得丑,对不起观众,女孩子们都不理睬我。”
我听了这话还哈哈大笑了一场,觉得这个人虽然长得不咋的,但是讲话还比较有趣诙谐。
我指着他问:“你是——万人恨?”
“哎呀,谢谢!谢谢!”万人恨高兴地连连作揖致谢,“终于有女孩子把我于茫茫人海中一眼给认出来了,我感到万分的荣幸!而且还把我的名字叫得这么亲密、亲切、亲昵,我真的是太感动了!”
“切!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哈哈,如果能让靓女开心一笑,就当一回狗嘴又如何?你说是吗?我一直记得你叫阿星的,是吧?因为天上星亮晶晶,你的名字很好记的,我的记性好吧?今天怎么这么有空,来买书?”
“是啊,你呢?”
“嘿嘿,我到这里来看看有没有机会邂逅相逢一个大美女了。”
“那遇到了吗?”
“遇到了,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切!开什么玩笑?我怎么能算是美女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
“是真的,”万人恨正色道:“阿星,我不开玩笑的,你只是不爱打扮而已,你这个人比较平易近人,不象珠珠总是摆出一副大美女的架子来。”
给万人恨这样一说,我倒有些沾沾自喜起来。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万人恨道:“对了,陈锐强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他很久没来夜校上课了。”
“哦,他啊,最近忙着和那个什么珠珠的谈恋爱,都同居了。珠珠每天下班后就来我们宿舍,然后就不走了。”万人恨想想又有些猥琐地笑道:“嘻嘻,我怀疑那个珠珠可能在我们万人迷面前脱光了衣服引诱他,要不然陈锐强怎么这么快就被那个蜘蛛精给拖下水了呢?第二天早上陈锐强还要送珠珠去上班,然后再赶回来上班,晚上有时候还要加班,再然后还要伺候珠珠这个大小姐,那个女人什么事都不做的,懒得很!所以陈锐强哪里还有时间去上课?对了,你和珠珠是同事,你不知道他们同居的事吗?”万人恨很奇怪地问我。
“呵呵,我不管别人的私事的。”我有些尴尬地回答。
其实我是有些难过,原来他们两个已经同居了,而我还蒙在鼓里傻呼呼的什么都不知道。
“唉!世风日下,现在的女孩子真大胆,动不动就搬去与男朋友同居,可苦了我这个单身汉,每天都要穿戴整齐,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光个膀子到处走了,还要关起房门不能出来,在自己的家里都要这样,和上班有什么两样?******,真麻烦!”万人恨对此颇为不满。
我没说话,脑子里有些混乱,好象塞了一大堆稻草似的,乱糟糟的。
万人恨接着说:“其实那个珠珠有什么好看的?没错,刚开始看见她的第一眼确实是挺漂亮的,可是再仔细看,就不耐看了。而且狗眼看人低,总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高傲样子来,对人爱理不理的,好象她是什么公主似的。切!看不起打工仔,她自己还不一样是打工妹,有什么了不起的,值得那样端着个臭架子吗?眼睛大是大,可是空洞无神,那个脸不化妆的时候象个鬼一样,瘦得皮包骨,跟白骨精似的,真不知道陈锐强喜欢她哪点……”
我打断万人恨的话,“背后说别人的坏话好象不太好哦。”
“我说的是事实嘛,再说了,我本来就是万人恨,我才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万人恨仍是愤愤不已。
和万人恨分别后,我一个人走在深南大道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虽然我早已放弃了喜欢陈锐强的念头,可是当我听到他们两个已经同居的这个残酷的事实后,心里就好象压了块大石头般沉甸甸地难受。我对自己说:“算了吧,也许我本来就是一个负责把陈锐强带到珠珠身边,给他们制造机会认识的人,现在我的任务完成了,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他们两个才是天生的一对。以后我要认真学习,早日拿到文凭,把陈锐强这个人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