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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爱是一场少年梦 (13)

我辞去了工作。尽管我读书近二十年不过为了这个高薪的职位,尽管这份工作是许多人为之奋斗而不得之的理想。但我不想再做下去了。不想张口便需语法无误、字正腔圆的英文,不想再与一群奸诈的同事钩心斗角。我想去选择我想要的,无论其路途有多少坎坷荆棘,但至少是自己决定的。如同雪末,她选择留在秋松身边,愿意因此而无法拥有规律的生活轨道。愿意因此做辛苦的工作,愿意被秋松以各种方式折磨得神魂憔悴。她只是愿意,所以不道苦。仅此,便觉快意。

两个星期后,雪末没有回来。她房间的门一直关着。

两个月后,雪末依然没有回来。门扶手上已有一层厚尘。

第三个月,我推开她的门。陈设整齐,遍布的尘埃味道腐朽。

我想也许雪末不会回来了。而我,则开始陷入慌乱的思念。我突然发现了她的不可或缺,我已习惯她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这种思念,远不是看不到深夜亮着灯,寻不着一片失掉水分的黄瓜薄片,晒不到有布料颜色的阳光这样简单。我明白思念的另一个名字——爱情。

故人不在,空余一室寂寥。那一个面色苍白、身材清瘦,泪水冰凉、不擅言辞的女子,终是被我不慎遗失。是我自私狭隘,始终试图让彼此感情的天平保持不相欠的平衡。她待我几许冷暖,我待她几分厚薄。于是“爱情”这个词便一直未曾萌芽,一直被搁浅。搁浅至今,疯长成漫山遍野的雏菊,开得如此失落疼痛。

我亦寻过她。但我与雪末萍水相逢,朋友圈并无交集。除了她的手机号,我再联系不上她。去问她发过传单的电器行和商场,对方对我期待的神情报以迷惘,没有人对她有印象。没有人记得,曾有一女子,性情寡凉,肤色苍白,名雪末。

彼地我涉足商业。好在父母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加以昔日相识的商人朋友授之经验,以及自己的打拼,我的生意逐渐有了起色。也曾如日中天,但我谨慎地控制住了它的发展速度。我最初选择当商人只是因为我想选择,而并没有勃勃野心。人的追求各自不同,我不愿以得到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何况,我最想得到的早已不在。我惦念她,我怀念她,我感念她,我想念她,我爱她。

我的交际圈向来宽广,各个场合中认识了很多异性。有貌美如花者,有学历甚高者,有背景雄厚者,有摄人心魂者。坦诚地说,我与她们恋爱过。在某一个夜,某一个陌生的居室,我反复地对她们说我爱你我爱你,说到双唇麻痹,听不见她们回应的声音。

说到这里,我的行径在所有女人眼中,都表明我对雪末的感情不够纯粹真挚。但只有我明白,我一直在等她。等她风尘仆仆地回来,听我说出那三个字。她住过的房间我从未动过,任灰尘不断地掉落。雪末已成我的呼吸,时刻系于心头。呼痛,吸亦痛。雪末。

我等了雪末五年。五年内我与无数女子欢爱,已成了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对于这称谓,我等闲视之,照玩不误。有时会在深夜惊醒,看到黑暗中身边的女人酣睡着。陌生感将我吞噬得不余分毫,我飞快地回到自己的寓所,潜意识里全是窗口亮着的灯光。

它还是暗着的。我望着它发呆,知道又是幻觉。雪末走后,没人住进过我这里,任何一个女子都没有这种权利。因此,无人在深夜为我留灯。

当然,我的表妹除外。那一年她从小镇初来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只是暂无容身之所。犹记幼时,母亲是偏爱女孩的,视表妹如己出,我与她自然亲情深厚。我嘱咐她住我的房间,不要动另一间卧室,我睡客厅。表妹不问,答应了。亦不用我帮忙,自己搬来行李。

那段时间我正与一个卖酒女打得火热,常常不回家。突然想起的时候,我正置身一个饭局。心里焦灼不安,怅然若失。但这应酬又推脱不掉,便一直陪客人吃饭、桑拿、看夜景,凌晨时分才得以抽身。在夜色里我的车速很快,当时将这种不安归溯到担心独居的表妹发生意外上。一路飞驰,终于到了楼下。

我习惯性地仰视我的窗口,我居然看到灯光。在那一瞬间,酒到微醺的我彻底忘记了表妹在家,口中含混地唤着雪末跑上楼去。打开门,客厅沙发上坐着的却不是雪末,亦不是表妹。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惊诧万分地看着我,喊表妹出来。

事后我才知,那大眼睛的女孩是表妹的高中同学,来投奔表妹,在此借住一夜。失眠,一个人在客厅静坐。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表妹又说,她也不容易的,不久前和男友分手。她只交过一个男友,刚开始自然很好,渐渐有了争吵。最后一次他无端指责她,她摔门而去。在路上她自语道:“我知道你不会追上来,我知道这条路需要我一个人走。”

我骇然。五年前雪末在转身离去后,是否亦说过类似于此的话给自己听?

我开始追她。她性情温顺贤良,不可多得。我不确定我爱她是否大过于雪末,我只知道她在这里,从前的一切注定将告一段落。我在市中心购一处新房,将这套公寓送给表妹。我与她恋爱,同居,结婚。我不用她外出工作,只让她在深夜为我留灯,为我生下女儿。我将女儿取名宋念末。她最初不置可否,一日后才幽幽道:“第一次见你时,你醉着。你口口声声念着的名字,正是雪末。我知道,我记得。但我明白你会待我好,我不会心存芥蒂。”

这样的妻,夫复何求?

“梅老师,你看,现在我一切都好。事业,家庭,地位。只是我对雪末,从来不曾淡忘。生活继续着,心口有一处伤,印着有关她的所有记忆。而对家庭,我尽职尽责。但你明白,我的生命里出现过一女子。性情寡凉,肤色苍白。名雪末。

“我想念她。我感念她。我怀念她。我惦念她。

“我爱她。”

从宋家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宋先生欲开车送我回家,我婉拒。我的确是想自己走一走。

已是冬天了,雪还没下。干涩的寒风吹得行人闪躲。我却不。我疾步行走,不知飞扬着的长发是否与雪末相似。

我该与她相似的,不是么。

我住在二楼,因为这层楼的层数相比较低。远远地望到姐姐的脸,似乎微笑着。她在阳台上看着我,我便上楼,开门。姐姐说:“梅落回来了。”我答:“嗯。”姐姐说:“那洗洗手吃饭吧。”

姐姐坐在我身边,聊着家常。她问:“最近在给多大的孩子补习?”我答:“五岁。”她又问:“孩子叫什么?”

我想了想,摇摇头:“不知道。”

姐姐疑惑:“不知道?那么那户人家姓什么?”

我果断地回答:“不知道。”

姐姐便不再问。

我给念末准备下一节课程,想起宋先生。

宋先生自然不知道雪末的结局。但我知道。

北方小镇冬日,一对夫妇生下一女。那天下雪了。漫天飞舞的不是六瓣雪花,而是细小的雪末。由此,此女名雪末。

翌年,复诞一女。枝桠上的花已逐渐枯萎,正是寒梅凋落的时节。故,此女名梅落。

时过两年,喜得一男。彼时深秋,公园里的青松棵棵挺拔,依旧苍翠。故,此男名秋松。

家境中等,成长路途无波无澜。雪末为长,自幼懂事。秋松因受父母娇纵,很是任性。十六岁便被学校开除,混迹社会。从打群架堕落到抢劫犯罪,从吸烟堕落到吸毒和赌博。父母对此束手无策,叹息终日。雪末自愿放弃学业,一次次试图让秋松走入正途。

秋松不听,屡屡对雪末施暴。雪末身上轻则红肿淤青,重则鲜血淋漓。但雪末从未放弃。有些时候亦寒了心,独自生活一段时间。秋松没有钱吸毒和赌博时会向父母要,父母会打电话给雪末要她管束;秋松毒瘾发作后身体状况不佳,或欠了高利贷被债主追打时,会打电话给雪末要她解围。这一切,她都无法逃离。

终于有一次,雪末把秋松锁在房子里,不许他出门去赌。秋松理智全无,失手将雪末打成重伤,下身瘫痪。必须在轮椅上度过下半生。

所以,姐姐只能坐在轮椅上,探着头在阳台上往下看我。

所以,我只能看见她的脸。

言谈之中,宋先生始终认为秋松是雪末的恋人,即使他并未完全说明。他不会了解,在秋松身边并不是雪末的选择,而是雪末她别无选择。亲生弟弟堕落至此,她怎能袖手旁观?那时的我见姐姐太辛苦,曾想放弃学业与她一同帮秋松,但遭她严厉拒绝。于是读完了高中,以及大学。她仍不要我参与,要我好好工作,正常生活。

她是如此坚强。长期饮食不周,居无定所,又加以被秋松丧心病狂的殴打,雪末原本偏白的肤色更显病态,原来清瘦的身子更显孱弱。但是她一直在坚持。直到被秋松打成如此,她才放弃。秋松已与我们断了联络,不知生死。

但我不晓得,姐姐还有这样美丽的故事。宋先生错了,姐姐并非性情寡凉,她一向待人热情质朴。只是她从一开始便知,这在大街上救下她的男子并不寻常。否则,她怎会搬来行李到他的住所。但她亦知,她配不上他。她需要照顾秋松,行踪无常。她只能表达一些极微薄的爱意。为他留灯,等他回来,但是不语。

她确信宋不爱她。自己丑陋扭曲的一面宋一览无余。所以她只是这样,寡凉的外在和哀伤的内心。她觉得这样便够了。只是她没有想过会在轮椅上生活。她醒来时,这已成定局。她便真的配不上他。既是如此,不如相忘江湖。

宋先生刚刚说,他一切都好。雪末也是一样。那样一个好强的女子,不会被命运打垮。她自学电脑软件,经营网上小店,收入与我不相上下。略丰腴了一些,头发黑亮。她一直很好,她亦一直爱宋。

而我,则选择对双方保持沉默。纵使宋与雪末各自爱过,却终是无缘。宋已成家,家庭美满;雪末与我,生活安稳。他们的人生,早已各自天涯。相见不如怀念,不如继续如此,活在对方的记忆里。不忘,不泯,不朽。

想来亦不过一段往事。

我抬起头,发现窗外在下这个冬天里的第一场雪。我对姐姐喊了一句:“快来看,下雪了。”

她摇着轮椅到我的房间,看着漫天的白雪,欢喜地笑了。

我突然记起,宋先生一直想把她比作世间某物,却找不到个贴切的。其实,她正如雪末。在空中百转千回,翩然旋飞,却只有在落定时,才如此静美。

我说:“雪末,下雪了。”

她惊诧我唤她的名字,道:“嗯?”

我笑:“是的。下雪了——雪末。”

透心的凉

文 / 陌小艾

1

顾宇大呼小叫地撞开宿舍那扇破门的时候,我刚打开电脑看到自己农场里面的菜几乎一夜间被一扫而光,痛恨自己没有听到闹钟起床准时收菜。看到宿舍人都在,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没有定闹钟。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这不但没虫吃,连菜都被偷了。

顾宇横冲直撞地踢开了宿舍的凳子,一屁股坐到我床上,盯着我的电脑屏幕看了后哈哈大笑说:“看来你要赶超上我的阴谋又没有得逞啊,谢谢瞌睡虫大爷对你的保佑哦。”

这年头小人得志。我嘴里嚷嚷着:“君子种菜,十年不晚。”可是我发现了顾宇十分钟前竟然光临了我的农场,偷走了六颗他最爱吃的大白菜。我一把抓住他的T恤领子:“不是说好我不偷你,你也不偷我的吗?”

铁证如山,容不得他狡辩。他倒躲得干脆,说:“别说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了,我之所以在星期天这么早起床是有重大事情要通知你们的,辅导员让我们班今天去校门口接新生呢,被你这一搅和,我差点儿给忘了,今天谁去的话还可以加期末的综合测评分呢,这种好事别说我没告诉你们啊,我要去通知其他人了,你们自便。”

“喂,我的六颗大白菜呢?”

“就说你难成大事,还惦记着你的大白菜,回头我种白菜,还你六颗。”

“这可是你说的啊,不许反悔啊。”

“顾宇一言,驷马难追。”

说完,他就关上那扇门溜之大吉了。他这前脚刚走,我们就收到了辅导员亲自群发的信息:今天的接新生活动,希望大家能够配合班长的工作,男生必须全到,十分钟后我在校门口检查。

谁也不敢把这句话不当真,上个学期就有一同学因为没有参加辅导员规定的活动,期末考试成绩直接连挂三科,那种情形真叫一个惨不忍睹啊。我也是快马加鞭地穿上衣服先占了洗手间刷牙洗脸,出来的时候宿舍已经空无一人,人早走光了。不刷牙洗脸也出去迎接新生,他们可真够狠。

差点儿忘了介绍,顾宇,住我对门宿舍,也是我们班的班长。

至于我呢,季予希,某师范大学大二学生,也有人叫我化学高才生,不错,我读的专业就是化学。

2

我是赶在辅导员来之前就找到了我们的队伍,并且顺利地解决了一个面包和一杯豆浆。他们几个应该是在附近的厕所里洗了把脸,脸上和发梢都还湿漉漉的。我看着他们,得意地笑了起来。

新生都还没到,才八点过半,早上微微的凉意已被崭露头角的太阳晒退了一大半。在暖洋洋的阳光下,我坐在凳子上差点儿睡着了,我仍能清晰地回忆起去年我入学时的情景,阳光洒在学校的主干道上,我得意地背着双肩包走在上面,就差用蹦蹦跳跳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了,两边的合欢树开出的花令人目不暇接,大批大批的学生让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朝气蓬勃,我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力量,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只不过转眼已经一年了,而在这一年里我也并没有用自己当初的力量和自信取得多大的成就。

不久就忙起来了。报道的新生多的时候,我负责给他们几个打水,算是后勤服务吧,而他们则负责把前来报道的新生送到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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