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那些与她只有露水之欢的男人相比,陈安斌才是她那无与伦比身体的最大受益者。”商华觉得有点吃了亏地想。
但一想到陈安斌向她求婚时的傻样,商华又总是认了命般一阵大笑。由于他俩恋爱的节奏完全是由她控制的,所以经过她长达一年多若有似无不冷不热的折磨,那时的陈安斌就像是一只成天追着一块吃不上嘴的天鹅肉的癞蛤蟆,硬是被拖得皮松骨软,人瘦毛长。因此,当有一天,陈安斌掏出枪来指着自己的脑袋,用自杀的威胁来请求她嫁给他时,都没有引起商华应有的重视。
“结婚?你也想结婚?我看还是免了吧。”她仍然采用一贯的不屑一顾的腔调回应他。
“什么意思啊?我不懂。”但陈安斌这回好像是要玩真的了,他握着手枪的手指伸进了扳机。
“好好看看你自己的体格,跟一个没发育好的娃娃似的,结婚对于你来说,不是享受,而是玩命,懂了吗?”
陈安斌还是执迷不悟地摇摇头。“哎——这么跟你说吧。就你这种体格,经过新婚之夜的折腾,第二天早晨准会变成一张扒拉不起来的人皮。是生命可贵呢,还是享受重要?你自己掂量吧。”
“那我不管。”陈安斌想都没想就回答了她,同时让自己的食指将手枪的扳机渐渐勾紧。
商华的脸霎那间沉了下来,知道这回是躲不过去了:“那好吧。不过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要是要了你的命,你自己负责。”
陈安斌握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整个人也慢慢瘫倒在她的面前。
商华的心掠过一阵悸痛,有一丝心疼他起来。通过一年多的相处,商华已经熟识眼前这个男人。他虽然生性内向,不爱结交朋友,就像舍不得花钱一样吝啬自己的话语。但这样的人一旦说出狠话来,那是会拼命去兑现的。
她还通过手下的马仔了解到,他在当上警察之前,已经在望海门混掉了不少的人生光阴,时间长到足以使一个人忘记自己的故乡。像所有流落于此的流浪汉一样,由于贫穷,他也和那些生意清淡,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几乎已经不指望再赚钱,而只是为了延续一种生活习惯的洗头妹睡觉。但和大多数不要脸的流浪汉不同,他在和那些已经变成了落花流水的女人们睡觉时,并不仅仅是为了欲望,而更多的是为了表示尊重,很多时候他都是因为害怕她们伤心,才慰问般地和她们同床共枕的,直到遇见商华。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个人生过倒了的可怜男人——是先经过了肉体上的洗礼后,才迎来了精神上的初恋的。
商华看中的正是这一点,与那些一味贪食,只顾自己感受的毛头小伙相比,这种尝过了荤腥,知冷知热的男人更知道,也更会疼女人。因为单靠肉体,女人是无法维持长久魅力的,即便是天鹅肉,在被男人吃到嘴以后,也是会很快变味的。当然还有他那个特殊的身份——因为警察无疑可以成为经营欢场女人的命根子。
想一想在他来自己的夜总会开枪之前,有多少放肆的男人,曾经借着酒劲来她这里耍过泼啊。他们往往像凶猛的猎犬一般,在自己的小姐妹们身上闻来嗅去。每当这时,她就需要憋着一肚子的怒火,低声下气,像新娘对待她们的丈夫那样,悄声细语地哄着他们,以免这些丧家的男人们在她吃饭的场所搅起一场台风。
但自从他在那帮无法无天的臭男人头顶上开过一枪之后,她就不用再忍气吞声,而可以大刀阔斧,随心所欲地按自己喜欢的干了。在他开过枪以后的第二天夜晚,商华就立下了一个让自己爽翻了的规矩:只有消费满一千块的顾客才可以观看完整版的脱衣舞,而消费额度不够的烂仔要么看戴头罩美女穿比基尼热舞,要么看露脸美女穿长袍扭动,总之上半身和下半身不可同时看全。结果快把那些混在望海门的烂仔们逼疯了,一改死皮懒肉的习惯,拼命想出奇招绝活赚钱,然后再到她的夜总会里花掉。更让她乐得仿佛做梦的是,从此以后,那些慕名而来的香港佬们也比着赛地在她的夜总会里烧钱摆阔,生怕别人怀疑他们看不起完整的脱衣舞似的。
也许是因为枪对女人的特殊杀气吧,面对着陈安斌的第二次亮枪,一向欺软怕硬的商华第一次服了软,一把拉起已经瘫跪在她面前的陈安斌,直接去民政局扯了一张结婚证书,第二天就拽着他回自己的福建老家完婚去了。
当这对新婚的夫妇回到惠安小山村的时候,她的家人却不敢正眼看着他俩,以为她八成是疯了。原因是这对新人的打扮实在是不像回家结婚的,而更像是一个全副武装的警察押送着一个敞胸露怀的妓女。
没想到,瘦得麻杆似的他却出乎预料地能干。当商华叹息一声,准备献身地解开他那件杀气腾腾的警服时,他立马就从威风凛凛的警察变成了滑稽可笑的小丑——活像一只被开了膛的大公鸡。而当商华边扯落自己身上的几缕布条,边琢磨着怎样才能既给他一个新婚妻子的爱抚,又不过度伤害他那瘦弱无援的身体时,他却伸手示意她不要向自己靠近。
她一头雾水地停住脚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只见他双臂一颤就将披在肩头的警服抖落在地,弓着身子卧伏到床上,觑着眼面对犯罪嫌疑人般地打量了她一番。然后收缩了一下自己的躯体,紧接着飞速伸展跃起,像猎豹捕杀一只迷途的羔羊,准确无误地扑到了她的身上……那段时间,为了只争朝夕地相爱,除了白天必须在亲友面前装装人样外,一到傍晚,他俩就钻进自己的房子里,栓牢门闩,让爱的潮涌毫无障碍地想来就来。
“真是男人越凶猛,女人越受用啊。”每到东方破晓,商华都会无比惋惜地感叹道,“要是能有什么办法阻止天亮就好了。”
而这时候,陈安斌总是精疲力竭地躺在她的怀里,无比受用地欣赏着她那意犹未尽的放荡,觉得她根本不是大家公认的什么夜总会里虚情假意的妈咪,而是《聊斋》里某个玩死人不偿命的妖精。
鬼才晓得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这么多和陈安斌的往事。商华跨出浴缸,披上浴巾时苦笑着摇了摇头,预感到她和陈安斌之间很快就会出事的,因为一条野狗已经钻到了他俩之间。尽管迄今为止她还没有让姚林尝到什么实质性的荤腥,但自己那种欲拒还迎的钓鱼式抗拒已经把那条野狗逼到了发疯的境地。虽然这正是她隐隐想要的结果,但一想到陈安斌那支黑洞洞的枪口,商华还是禁不住一阵胆寒。
开镜当天的几场戏一直拍到日落时分才结束。消失了一段时间的张旗带猛子在散场时找到夏子光。她神秘兮兮地把他俩领到望海门码头,然后坐上一只汽油快艇,向掩映在一片椰林中的海湾驶去。
海湾深处有一条披红挂绿的打渔船,已经被锚定在一片残照如血的波涛中。船头的甲板上摆了一条长供桌,桌上排满了酒肉水果,两只刮光了鬃毛的生猪头狰狞地瞪着一对粗大的红烛,鼻孔里被插进了一束金黄的线香,二三十个短衣襟小打扮的兄弟分左右肃立在供桌的两旁,但供桌后的一把太师椅和一座皮转椅还是空的。
渔船的后舱运载着一个长方体的银白大物,看上去就像个大型集装箱,将整条船压得向一头沉没。张旗告诉夏子光,那是为一个重量级人物临时建造的一个空调室。
在张旗的引领下,通过顺毛虎虎视眈眈的注视,夏子光踏进了那间仿佛和他这种人不在同一个世界的古怪房间,只见一个五十岁以上的男子孵在满屋的冷气里。他西装革履,紧扣领带,全然不理会窗外的如火骄阳。
姚林见夏子光走进,连身子也不欠一欠,只是稍微仰了仰那张洒了几颗黑痣的粉白大脸,动了动梳得蛋光蛋光的头。夏子光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长期养尊处优的官僚,心里疑惑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场合。
片刻之后,江良伟和姚林分别在太师椅和皮转椅上落座,歃血为盟的仪式旋即开始。一切都是按港帮帮规进行的:焚香点烛,燃放鞭炮,互饮血酒……当全部人等都喝完了血酒,在甲板上摔碎瓷碗后,江良伟才从太师椅上站起身,对身旁的姚林抱拳作了一个揖后,转脸面对众人宣布:“从今往后,只要我不在场,”江良伟停顿了一下,威严地扫视了一眼众人,然后用手一指张旗、夏子光,“他俩的话就是帮令。”
江良伟的话音刚落,两行兄弟们的面前就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顺毛虎将一只西瓜砸在夏子光的脚下,腾起的瓜汁像炸碎的血肉般迸射了夏子光一脸一身。
就在众人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时,猛子已一个箭步跃到顺毛虎身后,将一把西瓜刀抵在了顺毛虎的喉头。夏子光慢慢抹去脸上的西瓜汁,然后冲着顺毛虎微笑一下,转身下船,扬长而去。
张旗从身后追上了他,并塞给他一张南方市地图,说是要让他尽快认识这个城市。
“我干吗要认识它?”夏子光不接。“那你怎么拍《一九九零年代的南方》啊?”“我有老百姓和穷光蛋的故事就够了。”“真搞不清楚,你到这里来到底想要什么?”“没什么非要不可的东西。其实我到这里来,只是想吹吹海风,忘掉往事。”
“那你忘掉了吗?”“可惜,它们被海风越吹越清晰了。”“噢——能说说吗?”夏子光欲言又止。一时间拿不准该和她说些什么。
两人不尴不尬地踏着沙滩往回走。张旗踮着脚不断地跳跃着,像躲避地雷一般躲开被海浪一波波推上沙滩的快餐盒、塑料泡沫、破衣烂袜等垃圾。
“这还是我小时候见过的那个红棉映日,碧浪万顷的望海湾吗?”张旗自问自地感叹着,情绪低落下来。
进了华灯初放的望海门,她的心情更坏了。眼看着自己的故乡变成了全国各地无家可归者的汇合地,亲切的乡音变成了满街千奇百怪的方言,她有了一丝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知道,祖辈们的后裔们早已告别了出海撒网的渔猎生涯,纷纷在原先用作晾晒渔网的院落里搭起铁皮房,在等待收取房租的漫长闲暇中,没完没了地玩着麻将,感叹着不劳而获的人生的短促,抱怨不能在走向死亡的道路上稍停一下匆匆的脚步。
“妈的,这哪是在享受什么新文明新生活,这不过就是在对着香港的色情电影手淫!”张旗忍无可忍地大骂了一句。
走在前面的夏子光被吓得一跳,回过头来惊愕地看着她问:“你在骂什么呢?你没事吧?”
“笑话,我能有什么事啊?”张旗怒气未消,“我是在骂这该死的望海门。告诉你,从明天开始,我们的任务就是想办法拆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