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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黄浦江畔(1)

神秘的大盗总是善于伪装。

当黑暗来临,悲与喜,一切都是未知。

1901年3月24日,上海第一买办富商林贵贤的太太董小惠生下了她的第三个女儿,按姐妹排行,这个新出生的女孩顺理成章地成为林家三小姐,父亲给她取名——林玉凤,意味希望这个小女儿永远青春漂亮,纯真善良。

颇具巧合意味的是,也就在同年同月同日,住在林家对面的谭家则生下了一个男孩,父亲谭伯年来自山东潍县小城,也许是因为他从小就体会尽了太多的冬雪严寒,也许是因为此刻正值温暖宜人的春天,所以他给儿子取名——谭在春,意味希望儿子永远像春天那样,春光明媚,朝气蓬勃,一片美好。

由于谭林两家在生意上常有来往,所以在两个小孩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们就已经是好朋友,两家人除了每隔几天就到对方家中做客聚会,还经常一块到浙江那边游玩放松。

时光飞逝,两边的小孩渐渐长大,由于林玉凤和谭在春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所以两人自然是最好的小伙伴,每天,两人一起玩耍,一块和小猫咪捉迷藏。谭林两家的大人看到两个小孩玩得是那样天真活泼,都禁不住开玩笑地说:“他们两个可真是天生的一对。”两个小孩听了,都把一个小指头含在嘴里,抿着嘴笑,他们不知道大人们为何要这样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唱着纯真的童谣,两个小孩分别走进了各自的学校。林家姐妹皆就读于上海的中西女塾,这是外国教会在中国开办的第一所收费女子学校,中西女塾教学一律使用英语,甚至连中国历史地理课本也从美国运来。

尽管进了各自的学校,两个小孩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每天傍晚放学回家,不是在春去喊玉凤,就是玉凤去喊在春。两个小孩的友谊在这从小玩到大的过程中,日渐加深。

林玉凤的父亲林贵贤少年时就赴美打工,信仰上帝,熟读英文。回国后,他胸前日夜挂着十字架,代售英文《圣经》、宗教刊物、翻译中文《圣经》、承印宗教书籍,同时,还担任上海贵丰面粉厂经理。

也许真的是上帝保佑,也许真的是沾了上帝的光,回国没几年,他便一跃成为上海滩第一个代办洋人机器的商人,也是第一个拥有重型机器的中国企业家之一。每日里,他坐着洋车穿梭于上海街头,一手捧《圣经》,一手握钞票,一路春风得意。

相比林贵贤,对门的谭伯年则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纺织大王,平时,他的谭氏企业除了以纺织为主和管理着一个码头,还兼营一些日用百货。

在培养子女方面,谭林二人可以说是一东一西,谭伯年喜欢中国的传统文化,所以他把儿子谭在春送进了上海滩的最好的私立国文学堂。林贵贤崇拜西洋的工业创造与文明,所以他先后把三个女儿都送去美国读书。这种让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良好观念,在当时,显得极为开明和先进,当然,这与他在美国那个天堂世界里耳濡目染多年不无关系。

1910年8月,林玉凤和姐姐林玉秋搭乘“深水号”轮船自上海出发,准备去美国留学。临行前,谭在春在父亲的陪同下来送林玉凤。

就要分别了,不能再像往常那样一起玩了,两个小伙伴含着泪互赠了礼物,林玉凤送给谭在春的是一支金笔,谭在春送给林玉凤的是一只可爱的玩具熊。

轮船的汽笛响了,两人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

从此,两人书信不断。友谊和爱情的种子,就这样继续蓬勃地生长着。

1920年9月,林玉凤在美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回国。

久别相聚,林玉凤和谭在春含着泪紧紧拥抱在一起。从此,爱情的甜美,时刻与两人相伴,山盟海誓的真爱,驻扎心间……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弹指一挥间,时序飘然落在1926年夏季的一个晚上,举目前望,黄浦江畔,霓虹闪烁,一派不夜城的景象。1926年的大上海,已是一个色彩缤纷的国际大都会,美称“东方巴黎”。

上海滩十里洋场的繁华与奢靡,灯红与酒绿,让人目不暇接,心醉神迷。小贩的叫卖声,黄包车的匆匆赶路鸣笛声,不时在江风中飘荡。街上,有很多流浪的人在走动,他们饿得弯腰驼背,愁眉紧锁,心事重重,惶惶不安,偶尔看到一两个穿戴比较讲究的从他们身边路过,他们就把手伸出去,口里惯性地喊着——

“老爷太太,先生小姐,行行好给俩钱吧,我们是从北方逃难来的,我们的家都被那些军阀给烧了。”

“老爷太太,先生小姐,行行好给俩钱吧,我儿子被军阀抓去当炮灰了。”

“老爷太太,先生小姐,行行好给俩钱吧,我女儿被军阀抓去糟蹋死了。”

街面上,隐约传来一阵阵泪洒江河的哭声,这哭声与这十里洋场是多么的不相衬!古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没想到这千年的人间写照,竟是这样经久不衰。过往的行人,有的摇头,有的叹息,有的含着泪同情地扔下几毛钱,有的则理也不理地漠然离去。

蓦地,从一条黑巷里蹿出几只洋人家的狼狗疯狂地朝他们扑过来,并用一双双利爪要置人于死地地撕扯他们,他们瑟缩着,退却着,仿佛只要稍一出声喊打,就会引来一顿巡警的恶棍。

这就是1926年的上海滩。穷人们在一天天渴盼着有一轮新朝阳早日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又不得不承受这一幕幕的痛苦。都说养子不教谁之过,父之过,母之过,社会之过,可这动乱的年月谁之过,军阀之过,土匪遍地之过,政治野心家之过,洋鬼子的侵略之过。

不远处,在一条用鹅卵石铺就的路面上,吮吸着一阵阵清凉的江风,有上海滩最佳风韵小姐之美誉的林家三小姐林玉凤,正与《申报》记者谭在春手挽着手漫步江边,两人一边欣赏着这黄浦江畔的迷人夜景,一边畅谈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两人生于同年同月同日,隔街而居,携手长大,一朵早就生根发芽的爱情之花,此刻,正热烈盛开……

但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黑暗角落,却有一双眼睛在密切注视他们。

两人往前走了一段,谭在春突然停下脚步,借着闪闪烁烁的霓虹灯光亮,望着林玉凤娇美的容颜,坚定地说:“玉凤,今晚你格外美,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

谭在春文人的风度与真诚,完全呈现在林玉凤的视线中。

林玉凤注视着谭在春,心头洋溢着快乐:“好啊,嫁给你可以,不过,你打算拿什么向我求婚?是玫瑰,还是钻石?”林玉凤眨着一双迷人的眼睛,对谭在春一片情深。

谭在春一拍胸脯,一派英雄气概:“我既不用玫瑰,也不用钻石,我只用我的一颗真心。”

林玉凤丰姿绰约,娇羞百媚,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气质,让她身处哪儿都显得与众不同,高不可攀;就连她与谭在春的爱情,看上去,也是她高高在上。

当然,这样一种气质上的不平等,并没有左右她对谭在春的一腔真爱,同样,这种不平等的气质,也没有左右谭在春对林玉凤的一腔至爱。

此刻,面对谭在春的真情表白,林玉凤洋溢着兴奋,开玩笑地说:“我可是个从小就被全家人宠坏了的娇娇女,你有多少资产供我挥霍、购买幸福?”

动情时刻,林玉凤猛然想起了谭家近来有些不景气的纺织厂,她担忧地说:“这些年,你们谭家的工厂还不是一直靠林家照应,你一个整天就知道写文章的穷记者,一年到头赚的那几块大洋,还不够我买一瓶法兰西香水。”

立时,谭在春愁涌心头,他无奈地说:“玉凤,在你眼里,难道就只看重金钱和奢华?我们俩的感情就一文不值?”

这一瞬,谭在春用一束奇异的目光注视着林玉凤,仿佛对林玉凤突然间有了一种不认识的感觉。很朦胧,说不清。

林玉凤说:“你怎么用这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当然不是嫌贫爱富,我只是说出了一种人之常情的担忧。”

谭在春宽慰说:“玉凤,你说的严重了,这么多年来,从你去美国前又到你从美国回来,难道你还没看出吗?我是真心真意爱你呀!你喜欢英语,我就跟着学洋文,你喜欢兰草,我就陪你一起搞花草……你嫌我们谭家不如你们林家产业大,可这鬼年头,有钱的,还不就是那几个前清王爷和混世军阀,像你父亲这样财大气粗的实业家,最终还不是也要靠那几个乱世枭雄撑着。玉凤,你要相信我,我们谭家一定会壮大,我也一定会有个辉煌的未来,我向你保证,嫁给我,我会让你幸福!”

林玉凤闪着迷人的眸子,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好啊,既然你这么爱我,又有这么大的决心,那我就提一个唯一的要求,你若是实现了,我就对我们的爱情说yes,嫁给你这个穷文人谭在春。”

谭在春说:“什么条件?你说,别说一个,就是一百个,我也答应。”

林玉凤笑靥如花,甜蜜地望着谭在春:“怎么这么好呀?”

谭在春意志坚定:“因为你是我的至爱,为了你,我愿付出一切!”

林玉凤依偎着谭在春,幸福如潮:“那,包括生命吗?”

谭在春坚定不移:“当然!为了我们坚贞不渝的爱,就是下油锅我也在所不惜!”

林玉凤美好地笑,忽然,她很镇定地说:“我曾听人说,慈禧老佛爷死后,她生前凤冠上的宝珠和她最喜欢的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也一块儿葬了进去,你若能把这颗夜明珠送给我做定情物,我就风风光光地嫁给你。我还听人说,这颗夜明珠很奇特,分开是一对,凑成是一颗,你可别弄个假的骗我。”林玉凤秀眸含情,“在春,这可是考验你是否对我真心的一个好机会,你可不要错过。”

谭在春眉头一拧,安抚说:“玉凤,你可真会开玩笑,老佛爷都死了这么多年了,你让我去哪儿为你弄这颗夜明珠?换个定情物吧,比如天上的星星,水中的月亮,我现在就可以送你。”谭在春幸福地笑着,深拥住温柔的玉凤。

“你想指给我呀?”林玉凤闪着一双明眸,依偎在谭在春的怀里撒娇,“我不管,我不管,哪怕是去盗慈禧的墓,你也要把这颗夜明珠送给我,否则,你叫我这个豪门小姐有什么体面去嫁给你这个小记者。”她用纤纤玉指勾了一下谭在春的鼻尖,“若是你迟迟办不到,那本小姐就对我们的爱情说no!而不是yes!”

谭在春知道林玉凤的个性从小就任性、倔强,为了不打破她一片美好的梦,他装出一脸无奈且又放在心上的样子:“好吧,容我想想,试试看。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嘛。”

林玉凤牵住谭在春的手,仰望着天上一颗颗闪闪烁烁的星星:“说不定呀,等你送来晚了,我也许就嫁给别人了,你可别忘了,就我的婚姻大事,就算我有足够的耐性,可我大姐她们未必有,她们正为我物色一个既有钱又有权的白马王子呢。”

谭在春不无担忧:“玉凤,你也太任性了,这件事不是去郊外大田里摘个瓜那么容易,这类千古难遇的奇事,它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只怕缺了任何一条也不会成功。你要给我时间,你要等我发现机会,找到机会。”

林玉凤红颜一沉,故意不悦:“这我不管,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我就是要用这种方式来考验你,此事你若是办到了,就说明你真的爱我,真的想让我终生幸福;此事你若是办不到,那就说明你一直虚情假意,只不过是为了维护你们谭家的传统利益,故意接近我罢了。”林玉凤把嘴撅得老高,偷望着骤然一脸肃穆的在春。幽幽地,她眼神里掠过几层淡淡的怨尤。这样说出来,她心里又后悔,她和在春从小就在一起玩,怎么能说在春接近她是为了维护谭家的传统利益呢?是不是出国十年,思想彻底洋派?

这时,在一种似乎没有任何退路可寻的情况下,谭在春低下头,认真想了很久,然后,他正视着林玉凤,坚定不移地保证说:“好!玉凤,你等着,为了证明我对你的爱,就算我被人五马分尸,我也一定要把这颗夜明珠完美地捧到你手上!”

林玉凤很感动:“在春,我好期待,希望你早日成功。”

谭在春说:“我也是,你就放心吧,我一定让这颗夜明珠成为我们爱的见证。”

林玉凤的眸子里罩上了一层雾,她轻启红唇,在谭在春的脸上亲吻了一下。

一阵江风吹过,谭在春感觉一丝凉意穿透了心底。这是个不祥的预兆?他轻轻推开玉凤:“我有些不舒服,还有个稿子要写,我先回去了。”说完,没等玉凤阻拦,他已径直向前走去。

很快,一个笔直的身影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中。仔细看去,那步伐好像多了几分沉重。

望着谭在春自顾远去的背影,林玉凤伴着微凉的风,心头涌起阵阵酸楚的痛。情不自禁,她暗问,是自己错了,还是爱情错了,还是本能错了,还是世界错了,还是什么都没错,还是什么都有错。她陷入一片空前的困惑,难道留洋十载,血液里已充满堕落?

回到家,大姐林玉兰正在楼上等她,大姐看她一脸神魂不在,就责怪她不该和谭在春继续来往,还搞什么江畔约会。

林玉凤不想理大姐,准备回房间好好想一想今晚的事。可大姐拦住她,神秘兮兮地说,谭伯年这个纺织大王不久后就要破产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你趁早收住对谭在春的感情,免得将来后悔,不然,日后吃了苦头,可别哭着回来。

林玉凤很诧异,大姐对她的行踪可真是了如指掌。难道有人跟踪?她稍一犹豫,明白了,这一定是管家长福干的。于是,她冲大姐说了声“我知道了”,转身下楼向后院的管家和佣人房走去,当她找到长福,还没等长福问“小姐好”,她劈头盖脸就给了长福一巴掌,并骂长福狗奴才好大的胆,竟敢正事不干,跟踪小姐。

长福猝不及防,被三小姐狠狠打了一巴掌,疼得捂住半个脸,直喊委屈,他哭着说,他哪有那个胆,这都是大小姐吩咐的,他是个奴才,只能执行。

原来如此。林玉凤无奈地叹口气,也体谅长福的难处。慢慢地,她缓和下一肚子怨气,责怪长福是个木头疙瘩,怎么不酌情变通一下呢,回来多少撒些谎,也就把这事巧妙圆过去了,这样,也不至于让她在大姐面前手足无措,一片狼狈,一片被动,毕竟,大姐是反对她和谭在春谈恋爱的,做朋友可以。与此同时,她也在暗暗责怪大姐不该用这种小人手段打算控制她对在春的感情。但大姐终究是大姐,出现这种事,她也只能心里难受忍着,不敢去找大姐“兴师问罪”。

长福挨了打,受了训,总算长了记性,他点头哈腰地表示,以后他一定听三小姐的绝密领导,再不敢向大小姐密报三小姐和在春少爷的约会行踪。

林玉凤终于笑了,夸奖长福这还差不多,等日后有机会,她一定重重有赏,赏他八个金元宝,让他美得日夜睡不着。

长福像鸡啄米似的谢过三小姐,转身急命刘厨子赶快为三小姐做些可口的夜宵,他要以赎其过。

夜风轻柔,林玉凤回到楼上,坐在书桌前,找出两本书,一本是《西厢记》,一本是《梁山伯与祝英台》。

人生旅途上,林玉凤除了《圣经》,最爱读的就是这两本。两个爱情故事,一喜一悲,恰好符合她的个性。她的母亲是明代学者的后裔,她自然也继承了不少文人的灵气。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感天动地的故事,让她每每读来,都禁不住泪洒书页。尤其是十八相送和楼台会,更是让她身不能至,心向往之。多美的故事呀!但愿她和在春的爱情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深情不渝!

可是,她也明白,她们的爱情一开始似乎就被许多因素牵绊。虽说她一贯喜欢奢华与娇丽,但在真爱面前,她是不会在意谭家的家境的。她很想帮谭家的工厂大展宏图,可她并不主管林氏经济,所以,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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