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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蒙面怪客(1)

1946年,天下大势依旧在不平凡中进行。各种变化犹如乌云翻滚。

这一年,谭在春一家躲藏在沧州的一处深巷古宅,每日三餐,一家四口的生活全靠灵秀为几家富户洗衣维持。而谭在春,不知为什么,他时常出现一些幻觉,老觉得身边有个鬼影在盯着他。对此,灵秀经常笑他,你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每当如此,谭在春也摇头暗叹,看来自己是老了,开始疑神疑鬼,不信任自己了。

至于那半箱珍宝,多年来,他一件也没敢卖,也舍不得卖。

有时候,两个孩子馋肉,他就背着灵秀偷偷去一些店铺帮人家整理一下账目,挣几个小钱,割几两碎肉,满足一下孩子。

灵秀若问起,他就说又去讨饭时好心人给的。

有时候,望着灵秀日复一日给富人洗衣累得腰酸背痛,他也实在不忍,就偷偷擦一把泪,佯说出去讨饭,然后,悄悄去一些大家族那里帮人家续写家谱。这样,很多次他都会挣两块银元回来交给灵秀,灵秀问起,他就说今天遇上一家有钱的官老爷为庆贺老来得子,给每个前去讨饭的叫花子发了两块银元。

这样的理由用了无数次,灵秀从未怀疑,因为多年的讨饭生涯,使她一幕一幕看到,很多杀了人抢了财的军阀老爷,都不管自己年岁已有多高,全都霸占或娶了那些水灵灵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做妾或姨太太。所以,谭在春一次次说遇上官老爷庆贺老来得子发银元,她是深信不疑的。

由于动笔容易引起别人追问谭在春的身份和过去是干什么的,所以逃难这么多年,灵秀从不让谭在春当着外人的面写一个字,有了孩子后,她只让谭在春在家里时好好教两个孩子识字。

就这样,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艰难,但时间依旧带他们前进,寻找新的光明。

1947年的一个黄昏,为赎己孽,谭在春悄悄来到了济南,他一边沿街乞讨,一边四处打听在哪儿能联络上八路军的地下党。

起初,一块要饭的叫花子都笑他,笑他准是一天要不了半个窝头饿出了魔症,后来,他们看谭在春越说越严肃,越说越像事,就不再嘲笑,也一块在要饭的过程中帮他问,毕竟,在他们苦难的所见所闻中,共产党领导的队伍是专门为穷人争天下的。

可是,这群叫花子在济南毫不隐讳地四处打听共产党,立刻引来了国民党特务组织的注意,一天中午,在一家破门洞里,就在他们正在挨个向谭在春汇报当天寻找地下党的情况的时候,被国民党的数十个特务全部抓进了监狱。当晚,被一番严刑拷打后,他们都坚如磐石地说,他们只是想参加八路混口饭吃,别的,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特务们拿这群叫花子没辙,只好继续给他们用刑。

然而,其中一个从南京过来专门监督济南特务组织的头头于大海,却在这群浑身破烂的叫花子当中,一眼盯上了谭在春,他看谭在春气宇不凡,很有几分军人的气概,就围着他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看你这人这么眼熟呢,好像哪一年的春天在南京的国府见过。”

多年的逃亡,使谭在春早已深谙遇上紧急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他故意呲牙咧嘴,丑陋无比地一笑:“长官,你可真会高抬我,你可真会拿我这个叫花子打哈哈,那南京和国府也是我去的?我要是去了,那总司令和夫人还不得白搭两顿饭,外加三块银元。”

哈哈哈……监狱里一阵轰笑。狱警和叫花子们都笑了。

“不许笑!”于大海一拍桌子,“都不许笑!”他挨个指着,“我告诉你们,凡是越不可能的,就越有可能!”

“狗屁!什么狗屁道理!”一个叫花子冲于大海怒目而视,破口大骂,“那我说我是委员长的姑表亲,你信吗?你能放了我吗?”

“是呀,我说我是委员长夫人的表弟,你信吗?你能放了我吗?”

“是呀,我说我是委员长的三表叔,你信吗?你能放了我吗?”

“是呀,……”

叫花子们开始都起哄。

一瞬,监狱里像炸了锅,于大海有些招架不住。他一招手,几个狱警端着枪冲进来制止,但叫花子们仍用调侃的语气刺激着于大海。于大海气得一时没辙,干脆掀翻桌子,大骂着“你们这群穷鬼,真是饿疯了”,命手下每人赏他们两块“红烧肉”(烧红的烙铁)。

轮到谭在春“吃”“红烧肉”时,于大海突然大发慈悲,他伸手阻止住:“我越看越觉得这人眼熟,先别给他‘吃’,让我再好好审审。”

面对这夹到眼前的“红烧肉”,谭在春一脸从容,毫不惧怕。他迎着于大海那双邪恶而又审视的目光,意味深长地说:“长官,你这样免了我的小灶,不是要让我感激你一辈子吗?干我们这一行的有句行话,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粒米之恩,没齿不忘,也就是说,你赏了我们这么一顿丰盛的‘红烧肉’,我们直到死也不会忘了你的‘好’!”

于大海很不屑,冷笑一声:“哼!少跟我耍嘴皮子,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谭在春不慌不忙,镇定自若:“我的名字是祖父起的,叫鲁东。”

“鲁东?”于大海快速推敲,“也就是山东东部的意思?”

谭在春淡淡一笑:“是的,长官真是好学问,一听就明白。”

于大海有些得意:“那是,我可是国府的人。”

“是么?”谭在春淡淡一笑,“那我可要恭喜你了,在国府的人可都是党国精英。”

“哎,”于大海清晰地记起了什么,“你不说党国精英我倒忘了,记得当年在参谋本部有个叫谭在春的,他就是你们山东东部潍县的,哎,你是哪个县?”

谭在春吃了一惊,急中生智:“天尽头,荣成。”

“荣成?”于大海眉头一皱,品味着,“我听手下说,荣成可有很多跟着共产党反对党国的。”

谭在春说:“我只管要饭填饱肚子,什么党呀派呀,从不关心。”

于大海把眼一瞪:“既然不关心,那你们四处打听共产党干什么?”

谭在春看于大海不再提潍县,内心镇定下来:“他们不都说了吗?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要饭的路上听人说八路军疼爱穷人老百姓,我们这不就琢磨着想去讨两天现成的饭,你是贵人你不知道,我们要饭的可苦了,有时在冰天雪地里饿一天也讨不到吃的,所以一听说八路那里有大碗大碗的白米饭分给穷人,我们这不也想着打听个路子,去混饭吃。”

于大海沉着脸思索了一下:“可要饭也不一定非要去他们那里呀。”

“是啊,”谭在春紧接着话说,“可如果咱们的委员长也像共产党那样多为穷人着想,别光想着争那六国之君,我们又何苦呢?”

谭在春的这句话,引起了于大海的高度关注,他从头至尾审视着谭在春,嘴里叨咕道:“咱们的委员长?我怎么听着这话这么耳熟,你好像曾在军队干过。”他注视着谭在春沧桑的脸,口气加重了威胁,“听了你这句政治言论,我实在不敢再把你列入叫花子的名单了!”

谭在春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急忙纠正:“长官,你一定是误会了,我这话都是从天桥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不信你抽空去听一听。”

“哦——”于大海颇有些恍然大悟,“我说呢,原来是这样。”他顺手拍了一下谭在春的肩,“行,别看你是个穷要饭的,可还真有几分政治头脑。”他点上一支烟,吸了几口,眼神里不再把谭在春和这群叫花子看作是共产党的人。

稍后,于大海坐在一把瘸腿椅子上,开始炫耀他的见多识广,非同一般:“说到你们山东,说到你们潍县,这就不能不让我想起那个被国民政府认定为民国第一大盗的谭在春,1928年7月,就是他一手策划实施了夜盗东陵,那时候,他可威风了,他不光是南京国府的特派员,还是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军第一师兼第八师的师长。至于那个孙殿英,他可真是个傻瓜,直到盗陵案发,他还不知,他不过是被那姓谭的利用了一场,空赚了个罪魁祸首,白落了个千古骂名。”

几个狱警凑过来:“处长,给我们详细讲讲,让我们也开开眼。”

“是啊,处长,那一年发生东陵盗宝,我们还都是些毛孩子呢,只听满当街人瞎嚷嚷,还真不知道实情。”

于大海说:“说起这个谭在春,他可是不简单,我跟你们偷偷说,他和那个原来的江南督办袁镇辉的夫人林玉凤,从小青梅竹马,一块长大。”于大海略微停顿了一下,“后来,彼此长大后,林玉凤去了美国求学,两人还书信不断。”

“我知道,我知道,这叫鸿雁传书。”一个狱警伸长脖子嚷道。

“不对不对,应该是鸿雁传情。”另一个狱警在一旁指手画脚。

于大海踢了其中的一个狱警一脚:“你们真是群白痴!什么也时候也成不了圣人,传书也好,传情也罢,反正终究没应了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后来呢?”狱警们齐声问。

于大海轻叹一声:“当时,我是南京国府参谋本部袁次长属下江万里的秘书,所以经常出入国府,那时,谭在春是袁次长的随身副官,人们背后都叫他‘谭秀才’,之所以这样叫,是因为他文笔好。据说,他不但曾是上海《申报》的记者,还曾救过袁次长的命。”

“真是一部传奇!”一个狱警一拍大腿,不由自主地赞叹,“没想到我们齐鲁还出了这么一号人物,这要是让那个靠说书混饭吃的李铁嘴一嘚吧,这还了得,落地的银子肯定像下雪。”

于大海一摆手:“还下雨呢,是英雄都逃不过劫难,不是有句话:好汉都死在牢里!”

一个狱警的脸上闪着同情和惋惜:“啧啧啧,这么说,我们山东的这个好汉也死在牢里了?”

于大海急忙解释:“不是,我的意思是,凡是这类人都没个好下场的。”

众狱警的好奇越来越大,围住于大海迫不及待地大声齐嚷嚷:“那快告诉我们,这个谭在春后来怎么样了?”

于大海叹口气:“唉!一言难尽啊!当年,谭在春主动要求去安抚蒋总司令新收编的孙殿英,参谋本部的袁次长立刻就对他产生了怀疑,结果,他派他的侍卫长冯三刀悄悄去查,最后,这才弄明白,山不转水转,敢情谭在春不光是他袁镇辉的救命恩人,还是他夫人林玉凤从小爱到大的人。谭在春之所以主动要求去安抚孙殿英,是想趁机盗取慈禧墓里的夜明珠,然后献给林玉凤,二人一起逃往美国。”

于大海越说越神,口角直冒沫,他张牙舞爪,继续说,“闻听这个消息,这还了得,袁次长气得火冒三丈,当即密令冯侍卫,要他尽快安排一个能够接近谭在春的人,等他盗墓成功,就以民国第一大盗之名将他就地正法!”

众狱警一片惊讶!一个狱警赞叹一声,嘴里说:“真不简单!”身旁,另外一个狱警摇摇头,随声附和:“是啊,你说,不就是一颗珠子吗?送给林玉凤两个人就长寿了?”

于大海有些气,眼一瞪:“你俩真是吃地瓜长大的,一个二百五,一个半调子,这叫定情物,意思是说,就是天塌地旋了,他们的感情也像这夜明珠,光辉灿烂,永久存在。”

一个狱警插话说:“我说处长,都天塌地旋了,还放什么光呀!”

监狱里一阵哄堂大笑。

于大海一摆手:“你不懂感情,别打岔,我这不是形容嘛。”他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谭在春,然后用手示意众狱警,“好啦好啦,都别吵吵了,听我继续讲。”

众狱警静下来,目光都注视着于大海。

于大海点上一支烟,夹在手上:“说来也巧,冯侍卫安排的这个执行密令的人,恰是我的上司江万里的女儿江雪华,那时候,她刚从女子大学毕业,年轻,漂亮,整个人朝气蓬勃,一心想为党国效忠,当然了,她不效忠,她爸爸那位子和她哥哥那点前途,也就一个坐冷板凳,一个无路可走。”

狱警们一片疑惑:“那后来,江雪华真的杀了谭在春?”

“这还有假。”于大海说,“当年江雪华几次设下圈套,故意让谭在春救了她,就这样,一个是春色满园,一个是故意多情,不久江雪华就取得了谭在春的信任,并嫁给他做了二太太。当时,那个谭在春也不想一想,像江雪华这样一个副军长的千金,她能心甘情愿地嫁给他做妾吗?这还不都是为了掩护自己找个适当的机会刺杀他。就在谭在春盗取夜明珠后不久,孙殿英就想夺回这颗夜明珠献给南京方面的要员,以免国府追究他的盗墓之责,可谭在春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才盗来的夜明珠,他岂肯恭手相让。所以,矛盾升级,几个师一场血战,最后,谭在春带着江雪华逃到了天津,就在他们逃到天津的一个晚上,江雪华趁谭在春睡熟之际,掏出袁次长让冯三刀亲自送她的外国造手枪,代表中华民国,代表蒋总司令,把谭在春这个民国第一大盗就地正法!”

于大海说到这儿额头直冒汗,与此同时,谭在春的额头也直冒汗,监狱里,不管是狱警还是犯人全都听得一愣一愣的,这简直就是一部今古传奇。

几个狱警还不甘心:“那,我们的民国第一大盗就这么死了?”

于大海说:“关于这件事,不光你有疑问,就连参谋本部的袁次长也不放心,他曾亲自问江雪华到底有没有把谭在春躺着送回老家,江雪华说,她真的把谭在春一枪毙命,然后雇了辆马车把他送回山东老家潍县了,她还说,次长若是不信,可派人去潍县查问。次长听江雪华汇报得合情合理,又加上夜明珠被顺利取回,他也就从此彻底不问了,放心了。你想啊,那个谭在春是个何等有心机的人,江雪华不杀死他,能拿到夜明珠吗?”

一个狱警觉得自己很聪明,质疑说:“你刚才不是说江雪华是趁谭在春睡熟了打死他的吗?那也有可能是这样,江雪华事实上并没有打死谭在春,而是趁谭在春睡熟了,悄悄偷走夜明珠,然后回南京邀功去了。至于那个谭在春,醒来后发现夜明珠不见了,就觉得自己已失信于林玉凤,没脸再回南京,便乔装打扮,隐姓埋名藏起来了。”

“对对对。”另一个狱警也来了劲,“事情也有可能是这样,江雪华看谭在春人品不错,有情有义,就假戏真唱爱上他了,那天晚上,江雪华抱住谭在春痛哭一场,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任务,然后就劝谭在春交出夜明珠,由她回南京复命就说已把他就地正法,然后她劝谭在春从此隐姓埋名,再也不要回南京见林玉凤了,以免给双方都引来杀身之祸。”

“胡说八道!”于大海一脸愠怒,“荒唐,袁次长可不是你等吃地瓜长大的,难道他还分辨不出个真假?”可随即,于大海缓和下语气,深是不解地摇摇头,“不过,令我奇怪的是,江雪华回南京交完差不久,就突然传出她患了重病,且从此以后,谁也没再见过。”

“好我的处长!”一个狱警一拍手一跺脚,“对呀,这就对上了,你可是帮南京破了一桩千古奇案,你回头想一想,正是江雪华和谭在春早就商量好了,所以她才先让谭在春逃,然后她再以装病之名,秘密去和谭在春汇合。现在,说不定俩人正藏在哪儿生儿育女过好日子呢。”

“过什么好日子,”一个瘦得三根筋挑着头的狱警嚷嚷道,“还不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四处逃难。”

几个狱警过来一块揍瘦子:“打你这个乌鸦嘴!你真不疼惜咱这老乡,若干年后打进历史,他就是水浒传里的第一百零九条好汉。”

瘦子坚持说:“什么好汉,他是给父老乡亲丢脸的大盗!”瘦子一转身,在谭在春的跟前吐了一口唾沫,“我恨他!我恨这个谭在春,我恨他干吗要为了什么狗屁感情去策划盗什么夜明珠,现在倒好,夜明珠非但没能送佳人,自己还反落了个生死未知。”

于大海一指对面被绑着的谭在春:“我说各位,刚才我一看到这个叫鲁东的,我就觉得他好面熟,他好像就是我在南京见过的谭在春。”

几个狱警嚷嚷起来:“我说处长,你是不是因为过分想念你的老同事谭在春,两眼产生了幻觉?你也不好好瞧一瞧,就他这样一个穷叫花子,怎么能与那个聪明的第一大盗挂上钩呢?再说,从你的讲述里我们听到,那个谭在春不是早就被江雪华在天津就地正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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