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的萧何之所以把未央宫修到了西安的龙首山上,就是看中了龙首山,头临渭水,尾至凡川,土质坚而赤红,是块风水宝地。魏朝时有一位叫做原野的人在岭南做官,他看中了一块风水宝地,不惜花重金买下那块风水宝地,然后不远万里将远在湖南的父母遗骸迁葬到了岭南那块风水宝地安葬…
白若风为这青年男子的渊博学识所折服。俗话说念书不中,不是地理就是郎中,地理指的就是风水先生,面前这个青年人大概是十年寒窗,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却没有得到当局的重用,怀才不遇一生穷困潦倒,才想寻死。这样的人不可小视啊。
日头已经西斜,青年男子说:“我只是胡言乱语一通,城主不要当真。天已经黑了,如果城主不杀我,我就得走了。”
白若风问:“先生要去哪儿?”
青年男子说:“天下之大,风水宝地众多,我得去寻找属于我的风水宝地。”
一听这话,白若风说:“先生能到此处定是无家可归,对俗世已无恋。先前听先生说你是为了儿子能飞蝗腾达才出寻风水宝地把自己安葬。我白若风愿意让你儿子出人头地,只求先生留下小住几日,因先生博学多才,我还有很多事要向先生请教。”
青年男子犹豫了一下,然后对白若风欠了礼,说:“城主真乃慷慨之人,既然我不死,就能让我儿子飞黄腾达,那我还死干嘛?有城主这句话,那我就留下来,能为城主效命,也是我寸某人的福分。”
“先生姓寸?”
“不才,在下姓寸名日。”
“寸日,一寸光阴一寸金,先生真是好名字。那我以后就称先生为寸先生了。”
夜幕彻底降临。博学多才懂风水秘术的寸日跟着白若风进城了,甚至还是白若风以礼迎进城,因为他白若风是个爱才之人,这寸日无疑不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高人。可是白若风不知道的是,他不是请的一个人进城,而是两个。也许等他知道真相的那天,不知道是该仰天悲笑还是该吐血蹬腿眼一闭,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当天夜里,白若风召集了家族的几位长辈,以及四弟白崖,五弟白剑风,六弟白仁礼,七弟白飞。还有一个坐着轮椅的大哥,叫做白成子。他大哥由于是先天残疾,所以没有什么作为,也是因为残疾,白氏家族的族长之位才给了白若风,否则白若风根本就没机会。
大哥白成子虽残疾练不了武,但从小天资聪颖,又刻苦钻研,不能从武便从文,绝不糟蹋自己这一生。于是他饱读四书五经,通晓天文地理,甚至对八卦周易,五行学说都有研究,可以说满腹经纶的学问与寸日比起来也不须多让。
白若风把这些人召集起来,就是认识一下寸先生。在酒席上,寸先生的渊识博学让众人折服。更甚的是他能看面相,预福祸,让白家的几个兄弟都对其钦佩不已,开始一杯一杯的敬酒。尤其是白成子,白成子发现了一个同道中人,于是与寸先生聊得甚欢,酒席结束后,他们还在那里聊,真是一见如故,越见越钦心。
白若风见众人都对寸先生折服,一时他也高兴,当着众人的面任命寸先生为白城的城师,专门管理风水一事,争取把白城的这块风水宝地变得固若金汤,永世繁荣昌盛下去。对此,寸先生也不推辞,恭敬不如从命的接受了。不过在他接受的那一刻,眼里闪过一丝不被人发觉的精芒。
一轮圆月高挂夜空,寸先生被安排到了白轩阁的后院厢房歇息。要知道白轩阁的后院厢房是白若风和女儿白素素,还有几个丫鬟的居住之地,外人根本不可能住这里,足以可见白若风对寸先生的器重。
后院厢房,寸先生酒气熏熏的躺在床上,然还没有喘一口气,一个声音就悠悠在屋里响了起来:“想不到,你这老不死还是一个风水大师。”
寸先生嘴角勾起一淡笑,一个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目光看向窗户旁的那个黑影:“你也许不知道,老夫其实是盗墓贼出身,老夫祖辈都是掘坟挖墓的能手,自然会看风水、断阴阳。正因为盗墓,把老夫盗成了一个吸血鬼。”说到这里的寸先生,笑了两声:“呵呵,这么多年没看过风水,今日一看,仿佛找回了几千年前的那个我。”
屋里的寸先生和那个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关晨与鬼时。
鬼时是第六代吸血鬼。几千年前他祖辈干的是摸金校尉,也就是俗话说的盗墓贼,自然有着一身看风水的本事。可是有一天,三十岁的鬼时跟着父亲和叔叔无意间进入一个大墓的时候,却在里面遇到了一个沉睡的古老吸血鬼。当时他父亲和叔叔,还有他鬼时不知道那是吸血鬼,只知道那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尸体,仿佛要变白毛僵尸。于是凭借盗墓多年对付阴尸的经验和手段,开始对那沉睡的吸血鬼下手。
他们在吸血鬼的棺材周围用墨斗拉线,鸡血、狗血、以及铜钱布下了一个困鬼阵,防止尸体变异跳起来扑向他们。阵法布好,鬼时的父亲就拿着随身携带的尖刀跳上了棺材,双脚踩在棺材两边的沿上,握着尖刀直插躺睡棺材里的尸体脑袋。可是尖刀刚刚碰到那尸体额头,尸体猛然间睁眼。
这一睁眼,将旁边看着的鬼时和他叔叔吓了个魂飞魄散,就连站在棺材上面的鬼时父亲也是脸色大变,可是他就是干这一行的,长期与尸体打交道,也不是第一次遇见这尸体睁眼。仅此片刻就恢复了镇定,尖刀猛地向下一压。旁边看着的鬼时和他叔叔也来帮忙,拿着尖刀纷纷对着尸体的脸插,几乎是一阵乱桶、乱插,把人家的脸都插的面目全非。可是他们错了,这根本不是一般尸体,插头颅根本没用,致命的地方是人家心脏,因为这是吸血鬼。
他们在插,棺材也在剧烈的抖动,忽的一声爆响,棺材炸裂,强大的震波将鬼时和他父亲,还有他叔叔一起震飞撞击墓穴的墙壁上,浑身的骨头仿佛都要断了。
也是这个时候,那吸血鬼在昏暗的墓穴中发出了“嗷”的一声震天怒嚎,顿时,墓穴中阴风大起,都让人睁不开眼。
等鬼时能睁眼的时候,已经晚了,因为他二叔已经被那吸血鬼分尸,死状极其血腥残忍可怖,而他父亲也正被那吸血鬼压在地上吸血。看着这一幕的鬼时睁大了双眼,不顾一切扑了过去,抱着那吸咬父亲的吸血鬼,一口就咬向了吸血鬼,恰好又是咬在了吸血鬼的脖颈大动脉上,鲜血瞬间就从鬼时的嘴里进入了喉咙。一股粘稠的血腥让当时的鬼时想吐,更让那吸血鬼发出一声又一声的怒吼,引得墓穴顶上的石头不停坠落。
但是鬼时没用松口,死死的咬着,一口一口的吞着血液,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松口,这恐怖的阴尸肯定会得到喘息之机,到时候父亲会死,他也会死。所以只得这样咬着,吞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阴尸不动了,可他鬼时还是没有松口,哪怕他已经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鬼时醒了过来,可是醒来的他发现他还咬在那阴尸的脖子上,不由赶紧松口。这一松口,他才发现那阴尸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水分,他一脚踢开那阴尸,然后检查父亲,可是他的父亲早已经死了。他悲痛万分,哭喊了出来,可是他的哭喊却发出了嘶吼声,使得周围阴风大起。就这样,他鬼时在三十岁的时候变成了吸血鬼,替代了那个被他咬死的吸血鬼,他成了第六代吸血鬼,拥有恐怖实力的吸血鬼。
悲痛欲绝的鬼时不知道他自己怎么了,他只知道要做的是收集叔叔和父亲的尸体,然后尽快离开这个悲痛欲绝的墓穴。不过在离开之时,他在那副破碎的棺材边发现了一把刀,看那刀有点阴森和霸气,虽然墓穴里的东西不吉利,但转念又一想,既然在墓穴里面陪着墓主人一起下葬的东西,能简单吗?于是把那把刀也带走了。后来他才知道那把刀是血族十三圣物之一的屠刀。
成了吸血鬼的鬼时,对血很渴望,还长獠牙,他知道他变僵尸了,可是他不想让人知道。每天尽量不和人说话打交道。娶老婆也是取一个瞎子,这样可以安心过日子。可是日积月累下来,鬼时发现他容貌不老,永久停留在三十岁年纪,而老婆却已是白发苍苍即将归土,就连孩子们也一个一个老去,他开始恐慌,甚至被人当成怪物。于是在老婆死的那一天他也跟着装死,跟着老婆一起下葬,然后夜里偷偷爬出墓穴,然后默默离开了生活一辈子的家乡。
离开了家乡的他,带着不老的容颜去了外地,在外地他又开始安家了,可还是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日积月累下来,他换了很多个地方,取了很多个老婆,可是最后他都只能一个一个看着最亲的人离世,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亲人离开,他鬼时倍感孤独。
孤独的他开始冷漠,开始远离人群,这样他就不会体验亲人一个一个离开却无能为力的悲凉事实。在远离人群后,他开始讨厌永生,开始发狂,开始讨厌黑夜,终于有一天他知道了血族十三圣物可以改变这一切,于是踏上了寻找十三圣物的神圣路途,这路一走就走到了今日。
这就是鬼时,这就是他悲凉孤独且冷漠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