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级政府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在具体设计和选择政策方案的过程中都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政策实践中,首先是要坚持政策制定的民主化。一是要求政策决策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政策的各方面都尽可能考虑周全,只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二是在政策方案的最终确定中,主要领导者必须尊重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每一个人的意见,尤其是与领导者本人不一致的意见,真正实现群言堂,不搞一言堂,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将正确的意见予以集中,使公共政策方案的选择更具科学性。其次,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也要强调必要的集中。否则,任由每一个参与政策制定者为满足其个人意愿而无休止地争论下去无法制定出正确的政策。领导者要善于将各方面意见集中起来,分析研究,总结提高,最后形成正确的政策。再次,在政策选择时,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机关,必须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服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坚持这“四个服从”,才能保证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公共政策的整体统一性,才能形成上下一致、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局面。
5.群众路线是政策制定的基本方法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中国共产党80年来在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也是中国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方法。“从群众中来”就是在公共政策制定工作中深入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和要求,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形成正确的决定;“到群众中去”就是将集中起来的正确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和政府始终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方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者,在公共政策制定之前,都要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的智慧,制定出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又合乎民意、顺乎民情的公共政策;然后把所制定的各项公共政策放到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中,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中检验公共政策的正确与否,并根据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结果加以修正、丰富和完善原有的公共政策。
三、中国政策制定的科学化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9巾各项公共政策制定工作
各级政府无论是政府议程的建立还是政策方案设计以及最终确定,都必须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将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体现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公共问题筛选出来,列入政府议程,组织机构和人员围绕政策问题的解决设计政策方案并最终制定出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公共政策。
2.构建合理的政策制定系统的权责划分体系
要实现中国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必须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法定相关主体的职能加以确认并进行重新构建,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策制定主体的权责划分体系。具体来说,就是要对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和公民、其他社会组织等政策主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共产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确保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审议权和监督权,使政策方案能合乎人民意志;确保政治协商会议与公民、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讨论、咨询、监督、评论等权利;确保政府的独立调查研究、科学设计并选择公共政策的权力。
3.科学确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制定的价值取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制定政策的逻辑起点就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纠正错误,通过及时制定和有效实施政策来规范市场,保证经济效率,维护社会公平。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首先要以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率为价值前提,以是否能够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效率的提高为评价和选择政策方案的基础标准。其次要明确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最主要载体,必须以追求社会公平为最高目标价值,维护社会公众整体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4.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要实现中国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必须实行政务公开,通过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来制定“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接受并自觉执行的公共政策。首先,要改革政府制定政策的“暗箱操作”陋习,实行政务公开,将各级政府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政策制定制度与内容向社会公布,以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其次,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体系,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来扩大社会公众对政策制定的参与度,使各项政策的制定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在群策群力的基础上实现政策的科学化。
5.加强政策制定的法制建设,努力实现“依法行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代国家管理是法制管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各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政策制定的相关主体的权力、义务、程序、方法、措施予以明确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约束和规范各级政策主体的政策制定行为。
6.建立健全政策制定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共政策一旦制定并付诸实施,就会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公共政策,如果制定的不科学或是不能被社会公众所接受,不仅会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甚至会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引起社会动荡。因此,对公共政策制定工作应慎之又慎,必须建立健全政策制定的责任机制,尤其是对制定了错误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者集体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层层负责的政策制定责任体系,使每一个政策制定者都能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本着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认真负责的开展政策制定工作。
7.加强公共政策研究咨询组织建设
完善由政策决策系统、信息系统和咨询系统三位一体的政策制定系统,是实现中国政策制定的科学化的重要条件,当前尤为重要的是要加强我国公共政策咨询系统建设。包括:一是政府机构内设的政策研究机构,如政策研究室、咨询委员会等;二是独立的专业性政策咨询机构,如民意调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等;三是政策制定者定期或不定期聘请专家顾问团等。
通过加强公共政策咨询系统建设,借助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帮助制定政策,必将大大提高我国政策制定的科学化程度。
8.努力提高政策制定者队伍自身素质
我国政策制定者队伍主要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干部。他们的整体素质和政策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政策本身的科学化程度。提高政策制定者的素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对政策制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科学的知识普及教育,使其增强对政策制定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政策制定观念、掌握现代政策制定的理论;二是加强政策科学培训和研究机构建设,通过对国内外政策科学前沿理论的高层次的研究,将研究成果提供给参加政策科学培训的政策制定者,让他们能够增强对政策制定的规范程序和科学方法的感性认识,同时通过严格的政策制定的实际训练,提高其实际参与政策制定的能力;三是做好政策制定专门人才的交流和引进工作,通过与国内外政策科学专门人才的交流研讨,开阔政策制定者的视野,同时引进部分高层次政策科学人才,促进政策制定者相互之间的竞争,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