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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他们在接吻?

……萧初过在吻她?

凌薇睁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的黑发在夜风中飞舞,一切竟如梦中一般。

身旁的火烧得正旺,忽然“爆”了一声,凌薇一惊,猛地推开眼前的人。

萧初过也仿若从梦中惊醒,怔怔地望了一眼凌薇,转头去看四周。

当世英杰,首推三人:萧初过、慕非、重楼。

这三人的武功都数上乘,玩药也都是一流。

可一流中也有优劣之分,萧初过曾经有比较过。他们三人,重楼擅解,是出于本能的防卫;他擅药,犹擅伤药,完全是久病成医;而慕非则擅毒,很普通的东西,到慕非手中都可以成为让人即刻丧命的剧毒之物。

慕非的“毒”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因为他没有底线。试想,一个连自己最爱之人都可以陷害的人,还有什么需要顾忌的呢?

一个无所顾忌的人,是无敌的。

萧初过身上本来就有内伤,今天又吸进慕非的迷魂香,安静的夜里,四肢松懈下来之后就有些麻木,心神倦怠,却没想到自己竟然在无意识的时候做出如斯行径。

当萧初过再次转过头来,凌薇已经回到泉水边上坐下,双臂紧抱膝盖,头枕在膝盖上,眼眸轻垂。

抬眸望去,石榴色蝉翼轻纱被微风撩起,恰如石榴在风中飘舞,如梦如醉。

萧初过长久地怔住,一截手腕露出,一只绿汪汪的翡翠镯子衬得手腕皓白如雪。

那只镯子——

凌薇看上去是在抱膝打盹,眼睛却一直在睁着,又密又长的睫毛挡住了她的视线,但她依稀看到萧初过盯着她的手腕发愣。

“你——”凌薇抬起头,有些不解地望着萧初过,她总觉得萧初过今晚有些怪异,不像平时那个傲然如雪的飘飘公子。

“你的镯子——”

凌薇抬起手腕望了一眼,笑道:“你说这个镯子啊,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我一直都戴着。”

凌薇这话倒是不假,这只镯子一直戴在慕凌薇手腕上,连洗澡都不取下来。凌薇以前手腕上也戴过乱七八糟的镯子,但都不值多少钱,可这只翡翠镯子,通透如水,光泽柔和,一看就是极好的东西。凌薇本来想取下来,可素素却说,这是慕凌薇的母亲留给慕凌薇唯一的东西。

素素当时望向凌薇的目光是那种近似哀求的目光,凌薇心中一动,也就不再寻思着要摘下来,就一直戴着。后来也逐渐习惯了,觉得这只镯子已经和自己的手腕融在了一起。

没想到萧初过竟然对这只镯子感兴趣。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说着,凌薇就开始往下褪。

慕凌薇的母亲离世的时候,慕凌薇刚两岁,镯子就从那时候一直戴在慕凌薇的手腕上。那时的慕凌薇,身上还肉肉的,手小小的,手腕细细的,镯子一戴上去就要往下滑,可慕凌薇的奶娘还是坚持将镯子戴在她手上,含泪对慕凌薇说:“这只镯子和命一样珍贵。”

慕凌薇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望着奶娘,奶娘伸手捏了下慕凌薇粉嘟嘟的小脸,叹道:“说了你也不懂,等你长大后,你就知道这只镯子有多珍贵了。”说完,又重重地叹了一声,“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奶娘不知道,她的话,慕凌薇是听得懂的,因为慕凌薇有着成人的心智。

三涂河边,火红的彼岸花开到荼糜,指引着人们走向幽冥之狱。呃不,应该是鬼,凌薇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是鬼的时候,嘴角不禁噙起笑意,原来这就是黄泉路。

凌薇一路被其他“鬼”推着往前走,前面就是奈何桥了,再往前就是望乡台,喝了那碗孟婆汤,不管多少世的恩怨,都将随风飘去,再世为人,或者为猪,或者为其他~~~~

可凌薇还没喝孟婆汤,就被人推进了无尽的黑暗~~~~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呱呱落地的新生儿了。

出生之日,西山上红霞满天,西岳国皇帝当时正好微服到南王府,一看那美丽的落霞,再看那粉雕玉琢般的孩子,心中欢喜,当场册封这个孩子为“玉霞郡主”。

本来不过是个庶出的孩子,却因为出生就偶遇当朝天子,命运的轨迹也因此改变。

对天子而言,或许不过是一时兴起,或许只是这个孩子触动了他慈父的情怀,可天恩浩荡,传到民间,就完全走了样。人们都说,这个孩子的降临是福星降临人世。有传言说,天人算卦,预测这个孩子将来必将母仪天下。

……因此,得此女者得天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句话,此女长大后,引起各方争夺,刀光血影,好不惨烈。

有意思的是,孩子出生后,孩子的父亲给孩子取的名字叫:长安。

长安,长治久安。

那是慕渊一直遥遥相望的地方呵,若有生之年还能回去望一眼,此生无憾矣。

然,这个名字只是做父亲的一厢情愿,他不知道这个孩子生来怪癖。教她说话,她从不吱声,就在大家都以为这个孩子天生就患有哑疾的时候,这个孩子竟然开口说话了,而且语言流畅,南王府众人都惊为奇人。

更奇的是,小长安在三岁的时候,蹭着慕渊的膝盖,撒娇着要改名字,说不喜欢这个名字。

众人一惊,觉得这个孩子不是常人。

众人更惊的是,慕渊向来疼爱女儿,竟然发了火,不过是个三岁的幼女,竟然值得尊贵的南王大动肝火。

可这个孩子也倔,好,你不让我改名,你唤我长安,我不搭理你就是了。直到有一天,慕渊无奈地问:“长安喜欢叫什么?”

孩子无言,慕渊又问:“孩子喜欢叫什么?”

孩子笑了:“我叫凌薇。”

“为什么要叫凌薇?”慕渊一头黑线。

“好听啊~~~~”小女娃眼中漆黑明亮,天真烂漫,说话却从容不迫,让人不敢轻视。

父母总是拗不过孩子的,古今皆是。

后来,大家都习惯叫她小薇,连皇帝见了她,也宠溺着叫“小薇”,慕渊后来又生了个女儿,顺着她的名字,取名叫“凌玥”。

……我的长安啊,你终究没有带给天下长治久安。

慕渊日后感慨。

凌薇褪了很久,心中感慨:慕凌薇母亲的手腕真够细的。

她母亲姓段,小名燕歌,不仅手腕细,四肢都细到不足一握。当然这是她已然忘记的事。

终于,凌薇将镯子褪了下来,递给萧初过。

萧初过已经在凌薇身旁坐下,拿着镯子,左看右看,看得很仔细。

凌薇不禁有些好奇,这个镯子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么?她摘得那么艰难,萧初过只静静地等着,不因为她摘不下来而让她放弃。

真是一点怜香惜玉之心都没有。

凌薇按摩着隐隐发红的手腕,心中愤愤。

这个镯子,凌薇不晓得,萧初过是晓得的。

它是前宁国皇室之物。

宁国灭亡后,皇室的很多东西都流落在外,萧初过偶遇过一本记载着皇室饰物的册子,里面就有这只镯子。

作为皇室所用之物,单就成色而言,倒也没有多名贵,但是够特别,不是那么圆滑,外圈摸上去甚至有些粗劣。

这是宁国历届皇后的信物,就因为这个镯子,宁国皇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册封的皇后手腕必须要细到能够佩戴这只镯子。

不想,今天竟然在凌薇手腕上见到这只镯子。

真的是偶遇啊。

对这只镯子,不仅凌薇好奇,萧初过在见到的一瞬,好奇心也被勾起。什么样的珍品,萧初过没见过?这么粗劣的玉石镯子竟然会成为宁国皇后的信物,除非它自有它独特的地方。

萧初过望着手中的玉镯,长久地沉思着。

火光照耀着他的脸,暗夜深沉,却不及他的眸光。

崖间偶尔传来风鸣鸟语,都被萧初过遗忘了,就在他神思有些恍惚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身旁的人——

萧初过刚转头,凌薇已经侧着倒在他的肩上,直欲往下滑落。

萧初过一惊,慌忙将凌薇扶住,凌薇已经睡得昏昏沉沉。

“慕姑——薇薇”萧初过轻声唤道,食指和中指并拢,搭在凌薇的手腕上,凌薇体内气息窜行,杂乱无章。

确是走火入魔之兆!

然,她一点武功都不会。

萧初过心中暗惊,慌忙将凌薇的身体平放在地上。因为一时动作有些急了,镯子从手中滑落,往石头后面滚去,萧初过正待俯身去捡,手倏然滞住,停留在半空中。

背着光线,玉镯灼灼发光,玉石里面波纹闪动,尤为明亮。

那分明显示了两个字——

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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