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江乙恶昭奚恤①,谓楚王曰:“人有以其狗为有执而爱之②。其狗尝溺井③。其邻人见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恶之,当门而噬之④。邻人惮之,遂不得入言。邯郸之难,楚进兵大梁,取矣⑤。昭奚恤取魏之宝器,以居魏知之,故昭奚恤常恶臣之见王。”
【注释】
①江乙:即江一,又称江尹。②有执:有守。犹言很会看守门户。③溺:小便。此名词用如动词,撒尿。④当门:守门。噬(shì逝),咬。⑤取:夺取,攻占。一说,“取”,鲍本作“拔”,可供参考。
【译文】
江乙诽谤楚令尹昭奚恤,他对楚王说:“有人因为他的狗凶猛有力,就很喜爱它。这只狗曾往井里撒尿,邻居看到狗往井里撒尿,要去告诉它的主人,狗怨恨他,就堵在门口要咬他。邻居怕狗咬,就不能进去告诉它的主人。魏国围攻赵都邯郸时,楚国如果进攻魏都大梁,就可以攻下。但昭奚恤收受了魏国给他的宝器,我住在魏国时知道他受贿的事,因此昭奚恤常常忌恨我,不让我和大王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