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江乙为魏使于楚①,谓楚王曰:“臣入竟,闻楚之俗,不蔽人之善,不言人之恶②,诚有之乎?”王曰:“诚有之。”江乙曰:“然则白公之乱,得无遂乎③?诚如是,臣等之罪免矣④。”楚王曰:“何也?”江乙曰:“州侯相楚,贵甚矣而主断,左右俱曰‘无有⑤’,如出一口矣。”
【注释】
①江乙为魏使于楚:江乙为魏国出使到楚国。此事指江乙仕楚之前,居住在魏国的时候。②竟:同“境”,边境。蔽:遮蔽,犹言掩盖。言:用如动词,说,谈论。③白公之乱:白公胜所制造的祸乱。白公名胜,楚国故太子建之子。太子建因费无极之谗,逃奔宋国,后又逃奔郑国,被郑国所杀,胜逃往吴国。楚惠王时召他回国,封为白公。周敬王四十一年,也就是楚惠王十年,白公请兵伐郑,子西不从,胜杀子西、子期,劫惠王,白公胜被叶公诸梁所讨伐,白公上吊自杀。事见《左传·哀公十六年》。白,楚国地名,在今河南息县东,后称白公城。得无:莫非,是不是。遂:成功,顺利。④臣等之罪免矣:臣下们的罪过就可以免除了。其意是说有罪过不说,就不会有罪了。⑤州侯:受楚王宠信的人,封于州,故称州侯。州,楚国地名,在今湖北监利县东,今称州陵城。主断:专断,独断专行。无有:犹言世上没有能赶上他的人。
【译文】
江乙为魏国出使到楚国,对楚王说:“我刚到楚国境内。听说楚国有一种习俗:不埋没别人的优点,不谈论别人的缺点。真有这样的事吗?”楚王说:“真有这样的事。”江乙说:“那末,白公之乱岂不就可以成功了吗?果真这样,我们的罪过就可以免掉了。”楚王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江乙说:“州侯出任楚相时,极端尊贵,独断专行,左右近臣都说‘州侯没有独断专行的事’。好像这话出于一人之口。”
郢人有狱三年不决
【原文】
郢人有狱三年不决者,故令人请其宅,以卜其罪①。客因为之谓昭奚恤曰②:“郢人某氏之宅,臣愿之③。”昭奚恤曰:“郢人某氏,不当服罪,故其宅不得④。”
客辞而去。昭奚恤已而悔之,因谓客曰⑤:“奚恤得事公,公何为以故与奚恤⑥?”客曰:“非用故也。”曰:“谓而不得,有说色,非故如何也⑦?”
【注释】
①狱:讼事,罪案。决:判决。令人请其宅:使人请求买他的住宅。因为当时有罪的人住宅入官,官府可以变卖。如果官府不卖,就证明他无罪。人,姚本无“人”字,鲍本“令”下有“人”字,从鲍本。以卜其罪:用这种办法卜测他是否有罪。“以”后省略一个“之”字,“之”指代“令人请其宅”这件事。②客:指为别人奔走活动的人。③臣愿之:犹言我希望买下它。④不当服罪:犹言不应当判决有罪。不得:姚本作“不可得”,供参考。⑤已而:旋即,不久。形容时间极其短暂。因:就。⑥故:犹言设事以探己意。即用一件事情探明对方的意见或看法。⑦谓:说。曾补本“谓”作“请”,亦通。说:同“悦”。如:犹而。
【译文】
郢城一个人有讼事三年没有判决,因此让一个人假装请求买他的住宅,用这件事来卜测他是否有罪。受他委托的人因此为他对昭奚恤说:“郢城某某人的住宅,我希望买下它。”昭奚恤说:“郢城某某人,不应当判罪,所以他的住宅您是得不到的。”
受委托的人辞谢要走。昭奚恤旋即对自己说出的话很后悔。就对受委托的人说:“奚恤可以侍奉您,您为什么借买房来探试我的意思?”受委托的人说:“不是用事情来探听您的态度看法。”昭奚恤说:“请求而没有得到,但却表现出喜悦的脸色,不是用这件事试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