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几则劲爆消息的时候,千寻正在燕国帝都宣城最热闹的茶馆里听书。
说书的是个瞎眼老头,只听他说完战事,话锋一转:“要说这祁国太子,端的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
正待往下说,下面便有人高笑着打断:“我说张老头,你一个瞎子怎么知道人家如何一表人才,风流倜傥?”
众人闻言轰然大笑,张老头自是不依,涨红着脸辩驳开来,千寻的思绪却是转到了别处。
祁慕生啊,她想起当年在船上绝对算不得美好的一面之缘,如果让她来形容他的话只有一个词:高深莫测、疑神疑鬼、喜怒无常、狡猾多变、阴险狠辣。。。呃。。。
总而言之当时可被他害得够惨,直至现在还心有余悸,不过现在的她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不知道若再遇上会是谁胜谁负。
呸呸呸,像那种人,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遇上!
千寻喝下最后一口茶,转身离开茶馆。
自她下山离开穆风已经将近一个月了,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回了山中小屋,有没有想她,想到这里,千寻不禁叹了口气,这才一个月,她晚上就梦到他好几次了,三年啊,那得熬多久啊。
千寻摇摇头,摒弃掉这个让人扫兴的想法,打起精神四处晃悠。
虽说燕国眼下被赵国夺去止丘,但帝都相对而言还算太平,美食照样天天卖,这几天千寻吃得很是心满意足。
宣城作为天昭建朝时的帝都,果然相当的雄伟恢弘,历经数百年而气势不减,就是皇城,也比秦国平川气派很多,不要说还有很多其他古迹了,而且都被保存的相当完好,是以千寻已经在这里逗留五天了,仍旧流连忘返。
要说她为何花了一个月才晃到宣城,个中原因却还得细说。
想当初她一下山,其实就有点后悔了,怎么居然就被穆风用这样的理由赶下山来,越想越不服气,就跑到红叶镇偷偷定了房间,打算等上穆风悄悄跟着他回了临安再说,谁知道在那儿一等就是半个月,也没见穆风的影子,后来她才想他可能是绕道其他地方回去了。
本来她是想马上赶回釜山的,但仔细一想,一来她已和穆风订立约定,不好食言,二来或许也是有些期盼的吧,外面缤纷斑斓的世界,未知而又神奇,毕竟釜山的生活对她来说还是稍显枯燥,这三年的时间权当是成全她海阔天空的心愿罢,反正她和穆风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也不是非要急于一时。
拿定主意心下大宽,只是一时间不知该何去何从,就去平川晃了两圈,发现平川果然人人生活富足,街上热闹非凡,不过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待了一天就想走。
天大地大,为今后去哪儿这个问题,千寻也着实费了一番脑筋。
本来想过先去西北长顺看莫辣椒,再向西去越国找项秋希,后来想到这么快就被赶出来,他们两个一定会嘲笑她,就改了主意,先往燕国探望肚子疼,原来可不打算来燕国的,那几天正好赵国攻打燕国,所以决定下来后,一路都是策马飞奔,等到了宣城才放松休息了几天。
肚子疼的家就在宣城南面的葛陵城中,宣城也逛的差不多了,千寻打算明天就动身去找肚子疼。
找他玩几天,就往南去落华游玩,据项秋希所说落华是天昭好吃的和好玩的最多的地方,不去实在对不起她自己啊。之后嘛,可以去祁国看看小胖,祁国是天昭最繁华的地方,也是一定要去的,关键是还有人招待。然后就是去南昭,可以顺路看看怪医变态和木青,再接下来就可以沿着赵国,去秦国和越国了,既能游玩天下,还能看看他们,当然,路过临安的时候可以上去见见穆风,想必他也不会那么计较。
这样天昭一圈游玩下来,好玩的地方多待几天,再加上路上的时间,三年估计也就不远了,然后就是,回去做穆风的新娘子!
多么美好的前景啊,哈哈哈,千寻大笑出声,不顾周围人怪异的眼神,昂起头,迈着大步离开。
所以说,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她的计划是完美的,可是世事是多变的。看着眼前重重合上的大门,这个想法愈加强烈。
千寻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一个月多几天的功夫,就和肚子疼失去联系了。
在她快马加鞭赶到葛陵后,问到地址赶过来,看到的就是高大的红门上显眼的白灯笼,当时她可真是吓了一大跳,生怕肚子疼出了什么事,急急问看门人,才知道是府里的老爷突发疾病没了,夫人悲痛之下一口气没提上来,竟也随着去了,这些都已经是大半个月前的事了。
他所说的老爷夫人就是肚子疼的养父母了,过完年还看他们寄家书来,肚子疼平时也经常寄信回去,想来感情一定很好,现在。。。不知道他会怎样难过呢,千寻只能让守门人赶紧通报。但是等了很久才有人出来,是一个满头闪亮金簪皮肤微黄的中年妇女。
她站在台阶上俯视着千寻,满脸鄙夷:“就是你?来找杜子誊的?”
不爽,千寻挤出一个笑:“是,麻烦您通报一下。”
“你是他什么人啊?”那女人倨傲道。
“朋友。可否——”
“哦——”她拉长声音,“青楼的?”
你才妓院的呢,千寻气急,差点就拔刀了,强忍住:“不是,是书院的朋友,我要见肚子疼。”
她不屑:“不在了,大哥大嫂一去世就走了。养了这么多年就是个白眼狼,连孝期也不服满,在外面认识的也是这样不三不四的女人,枉他还——”
“去哪里了?”千寻冷冷打断她一个人的自言自语。
女人瞟了千寻一眼,正要开口,见她把手放在腰间的剑上,登时闭了嘴,咽了口唾沫,不情愿地开口:“谁知道他去哪里了,反正他眼里也没我们这些长辈。”
“哪个方向?”
她看了眼千寻的剑,道:“听说出城门往西去了。”
离开杜府,千寻去了附近的酒楼打听情况。
打听之下,才知道肚子疼的养父母再无儿女,对肚子疼这个养子从小疼爱,视如己出。为此,杜老爷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很是不满,照理说他们早己从杜府分出家去,但因为管理不善,时常需要杜老爷的接济。
这次杜老爷夫妇突然双双病逝,肚子疼也只是在之前几天才回来,对府内状况不甚了解,杜老爷夫妇一过世,肚子疼的那些伯父姑姑就以肚子疼不是杜家血脉为由,不允许肚子疼为养父母守灵。最后据说是肚子疼在出殡那日当着众人的面说以后不会继承杜家的一分财产,那些人才让他进去送了他的养父母最后一程。
那天之后,肚子疼就一人离开杜家,再没有消息了。
“唉,杜家那些人实在是太不能容人,听说杜老爷生前可是要把全部家产留给杜公子的,杜老爷生前待他们不薄,结果这人一去,就合着欺负人家独子。”给千寻透露消息的人长叹一声,喝光了她递上前去的酒。
原来是这样,肚子疼家里出了这么大的变故,亲戚又是这样的人,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
肚子疼平时不善言辞,看似对什么都不在乎,总是懒懒散散的,但只要相处下来就会知晓,他最是个外冷内热的,讲义气重情义,对亲友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千寻几乎能想象到他在痛失亲人后又被逼离开家的情形,只送了至亲最后一程就孑然而去,那得是什么样的心情。
从此以后他再没有家,只能浪迹天涯了,这下下次相见当真是遥遥无期了,连通信往来也做不到。
天下虽大却无处为家的感受,千寻自己也曾经有过,真的不好受,但肚子疼为人一向平稳淡定,遇事也能看得开,会没事的吧,千寻现在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没见到肚子疼,心里失望担心,在燕国也没有继续停留的必要了,两天后,千寻就启程向南往落华而去。
很多年以后,千寻回想起年少时的经历,如果知道这次落华之行会完全改写她以后的人生的话,她定会选择其他的路线。但是人生注定是一条单行道,终归是无法倒带重来的,只能沿着一条轨迹徐徐延伸下去。
一路往南,所见景色与在秦国时已是大不相同,巍峨的山脉变成蜿蜒的丘陵,路过村庄农田时多是乡民卷起裤管在稻田中插秧,翠绿的密林里则是蝉鸣鸟叫声不绝于耳。
千寻骑在马匹上慢悠悠地晃着,欣赏沿途的纯天然风光,前几天因为对肚子疼的担忧和穆风的思念而导致的郁结心情,也变得舒畅了很多。一路看得仔细,行得缓慢,是以六天后才抵达落华的边陲小城上党。
上党这地方虽不大,但是民风淳朴,人们热情好客,说话腔调也是南方特有的温软,听着便让人舒服,虽然算不上繁华,但千寻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小城。
千寻原本打算投店的,结果刚到这边就阴差阳错地从马蹄下救下一个孩童,孩童的母亲硬是把她拉到她们家居住,一天好吃好喝款待着,还兼当免费导游,弄得她也有点过意不去。
这家人家姓石,石大叔是铁匠师傅,石大婶在家打理家务,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十七岁,在铁匠铺帮忙,小儿子就是那天千寻救下的小孩,只有五岁,活泼可爱,正是讨人喜欢的时候,千寻出门逛回来就给他讲故事,偶尔也会带他出门,现在他就喜欢粘着她。
千寻最近整日出去在城里城外闲晃,到处品食美酒和小吃,项秋希说的没错,落华的食物确实是一绝,至少很对她胃口。吃食种类倒是不多,但每一样做得都很精致,放在青花小碟里,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这里的酒也是带着一股桂花的清香,醇厚却不醉人。
是以千寻也就一直在这里住下来了,前几天石大婶还赶着他大儿子石明彦让他领千寻游玩,但是这石明彦性子太冷,沉默少言,不像肚子疼的懒散和项秋希的腹黑,着实不好招架,千寻倒宁愿自己一人外出。
转眼在这里已经住了近十日,舒服的日子过得就是快,不过千寻琢磨着在这里待的也很久了,该是换个地方的时候了,今晚回去就和他们辞别吧,她暗自做着打算。
晚上回去和石大叔夫妇说了她要离开的事,他们都一再挽留,在千寻的婉拒下最后总算同意了,不过一定要让石明彦送她到下一个地方,盛情拳拳,千寻也没再做推辞,回去收拾好东西,就拉着石明非小朋友讲故事了,看着他大眼睛一闪一闪地盯着她,还真是让她有点舍不得。
本来预定第二天上午动身的,结果石大叔带回来的消息让千寻的计划推迟了。
南昭和落华派去增援燕国的军队整备好了,现在正一路向北进发,估计这两天就要借路长泽、上党,照石大叔夫妇的说法最好不要和军队打照面,千寻想想也是,事端能避就避吧。
如此一来,又在上党耽误了三四天,千寻反正没事,倒是也不急,不过听人说这两天大军就要到上党了。她听到想知道的消息,吃完最后一口菜,就出了酒楼。
没走几步,看见石明彦从前面一间铺子里走出来,“明彦!”她挥着手高喊,追了上去。
他机械地点点头。
“去送货?”见他又是点头,现在千寻已经有点后悔了,原来就不应该喊他的。
正当千寻绞尽脑汁想着话题时,身后一阵马的嘶鸣声,混杂着人的尖叫,她待要回头看,一旁的石明彦已经拉着她一把把她拽到一旁。
“多谢。”千寻道了谢,抬头看,居然还是当日撞到明非的马,现在正高速嘶鸣而去,留下鸡飞狗跳的街道。
“那是什么人啊,这么横?”她奇道。
“郡守大人的独子,横行霸道惯了。”石明彦一脸厌恶地看着马匹离去的方向。
“这倒怪了,这几天我看上党城内井然有序,人人和善,以为是郡守治理有方呢,不想居然也是个纵子横行的。”千寻摇头。
“郡守大人很好,只是他的妻子纵容。前一段时间郡守大人在家,他就安分多了。”
“怪不得,看来现在郡守不在了。”千寻嘴上接着话,心中却是另有主意,这个郡守管不住儿子由着他祸害百姓也是一个大过,不如就让她来帮他管管儿子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嘿嘿一笑,引得石明彦侧目。
深夜,千寻换了身黑衣,就悄悄溜去郡守府了,郡守府倒是不大,里面也是简简单单的建筑,没几个巡夜的,看来这个郡守确实清明。不知道他的败家儿子在哪个屋,正好看一个巡夜的经过,千寻潜到他身后,掐着他脖子问到了想问的,一掌把他拍晕,就快速地向目标位置掠去。
一到屋子前,千寻就肯定了这是她要找的地方,因为之前听人们说这个郡守公子喜好美色,现在她离房门还有一段距离,就听到里面传来让人面红耳赤的声音,虽然千寻也算是见多识广,不过作为一个黄花闺女,她还是迅速地脸红了。
定了定神,千寻一脚踹开房门,没等正大战的两人回过神,就拍晕了他们,拎起男的,直接把他扔到府门外,顺便扔了张纸在他身上,写着:再敢作恶,就阉了你。落款:怪侠千叶。
做完,千寻心情大好的往回跑,颇有江湖侠士的感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过不了多久江湖上就会升起一个新秀大侠了,她得意地倒头就去会周公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就听到饭桌上人们都在讨论昨晚郡守府发生的事,言语间是解恨和对怪侠千叶的赞赏,千寻一开心,就又加了一大碗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