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指的是餐厅的另一边。
同处一个世界,同在一间餐厅,都有这边和那边的差别,这边的人舒舒服服的享受着美食,那边的人辛辛苦苦的工作,为这边的享受提供服务。
这边的人和那边的人,只有几步之遥,距离却很远。
这时天色尚早,餐厅里没有几个人,洛狄安却里里外外忙得不可开交,为即将到来的晚餐做准备。
别人的晚餐。
诸风看着她窈窕柔曼的身影,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才把目光移向门口,那里大大咧咧的进来几个人,当头的是保安队长獒狗。
洛狄安低着头做事,獒狗一脸凶相,早先挨打的痕迹仍在,脸上淤肿未消。
这边的几个人将视线挪开,他们坐在角落里,并不引人注目。
麻甲欢低声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现在住在镇政府里头,别去招惹他们。”
曾智勇说:“叫我们来开会,住在这里又不让出去,究竟是什么意思?”
麻甲欢说:“有什么意思?行刺案迟迟未破,他们也没了主意,只好逼着我们一起想办法,让上头看看,也算是有个交代。”
曾智勇说:“他们自己破不了案,却怪到我们头上?”
麻甲欢叹口气说:“行刺德昂将军,可是天大的案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曾智勇沉默了一会,忽然冷笑说:“他们破不了案能怪得了别人?说不定从一开始,他们就走岔了路。”
诸风问:“怎么说?”
曾智勇看着他,慢慢的说:“你有没想过,凶手根本不是男人。”
麻甲欢惊问:“不是男人?”
曾智勇说:“对。”
麻甲欢问:“不是男人,那是什么人?”
曾智勇说:“是个女人。”
麻甲欢说:“女人?”
曾智勇说:“不错。”
麻甲欢问:“怎么可能?男人都办不到的事,女人怎么办得到?”
曾智勇说:“每个人都是这么想,才会走岔了路,这个行刺案恰恰相反,女人更加不易被人发觉,更加疏于防范,如果她是在政府里工作的人,甚至不用搜身,开了枪后,所有军警都在搜索凶手,根本不会注意一个女人。”
诸风朝餐厅那边望过去,洛狄安仍在忙碌着,獒狗和几名保安已经在一张餐桌边坐下来,一边喝着茶,一边大声说话,吆喝着要酒要菜。
麻甲欢思忖着,慢慢点头:“这话也有几分道理。”
曾智勇说:“本来就是这么回事,行刺案查了几个月都没结果,就是从一开始,他们就想错了。”
诸风说:“如果是女人做的,或许有更好的途径,德昂将军每天晚上都要召幸女人,混进去下手岂不是更好?”
曾智勇忽然猥亵的笑了笑,压低声音说:“我听说为了防刺客,德昂将军跟以前的皇帝一样,征幸的女人都要脱光了送到他的寝室里,如果凶手想这么干,连一点机会也没有。”
话刚说到这里,突然“嘭”的一声拍桌巨响。
几个人闭上嘴望过去,随即传来一声嚎叫:“贱货!还敢拿酒过来给老子!”
这一下拍桌震得满桌的碗筷掉在地上,骂人的是獒狗,被骂的是洛狄安,“贱货”这个称谓,除了她也没别人担当得起。
“中午就是吃了你端过来的饭菜,老子才会这么倒霉,信不信我把你一对爪子砍下来?”
獒狗越骂越是来气,他一向顺风顺水,偏偏今天在诸风的手上闹得个灰头灰脸,被满镇的人当作笑料,不怪洛狄安招惹来的邪气,难道自认倒霉?
洛狄安站在桌边,吓得手脚发抖,手上拿着的一瓶啤酒,放下不是,拿走也不是,獒狗的一双狗眼瞪得比牛眼还大,随时都会大耳刮子煽过来。
餐厅里当然还有其他人,除了几名保安,还有餐厅主管、服务员,以及曾智勇和麻甲欢几名食客,但都远远的冷漠的看着,一来事不关己,二来没人敢招惹蛮性狂发的保安队长。
洛狄安只是一个女人,就算她是贱货,也不见得愿意被人当众煽耳光。
但她只是一个女人,就算被人当众煽耳光,也只能自认倒霉。
忽然旁边一只手伸过来接过啤酒。
獒狗正骂在兴头上,被人打断当然一肚子不高兴,正待发作,扭头看见来人,就像从头顶浇下一瓢凉水,顿时把火气都浇没了。
来的人是诸风。
如果说獒狗有个克星,这个克星就是诸风,如果说他很害怕某个人,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诸风。
所以獒狗刚站起身,又坐了下去,呆呆地坐了一会,低下头扒碗中的饭,乖顺得像家养的哈巴狗。
餐厅里的人大跌眼镜,眼见一场好戏即将上演,还没开幕,已经散场。
诸风没看獒狗,玩味似的看着手中的啤酒,忽然问洛狄安:“没开盖的啤酒,能不能喝?”
“不能。”洛狄安小心翼翼地回答。
“如果硬喝呢?”诸风问得很奇怪。
洛狄安说:“喝不了。”
诸风追问:“什么叫‘喝不了’?是不能喝,还是喝不到嘴里?”
洛狄安说:“喝不到嘴里。”
“喝不到嘴里!但酒是能喝的,对不对?”诸风目光炯炯地看着她。
“对。”洛狄安好像有些明白了。
诸风问:“如果这瓶啤酒的外表很脏,还能不能喝?”
洛狄安说:“外表虽然脏,但里面是干净的,把酒倒出来,就能喝。”
诸风问:“你确定?”
洛狄安说:“我确定。”
诸风说:“但如果不打开瓶盖,还是喝不到。”
洛狄安说:“是的。”
“你会为我打开瓶盖吗?”诸风很自然地问。
洛狄安却没立即回答,好像开瓶盖是一件很为难的事,她垂下头想了好一会,诸风静静地站着,等她回答。
餐厅里的人张口结舌,不知道洛狄安在踌躇些什么,眼看着一个连獒狗都害怕的人问话,她却在卖关子,众人手里都捏出一把汗来,却只能替她干着急。
洛狄安反问:“你想喝吗?”
“我本来不想喝,但是看见这瓶啤酒外表很脏,但是里面的酒却很澄净,就想品尝一下味道。”诸风诚实作答,没有一句虚诳。
洛狄安咬着嘴唇,好像下了决心:“如果你想喝,我会为你打开瓶盖,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请说。”
“瓶盖只能打开一次,所以你喝,就要喝完。”洛狄安凝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獒狗听着他们说话像打哑迷,实在忍无可忍,跳起身大声嚷:“不就是一瓶啤酒么?到底是开还是不开?”
诸风眼睛一瞪,他连忙讪讪地坐了下去,低下头去专心扒饭,下决心不再理会他们的禅机。
诸风转过来迎着洛狄安的目光,柔声说:“没发生的事情很难保证,你试着开瓶盖,我试着喝完,行不行?”
洛狄安或许是一瓶苦酒,但只有品尝过才知道,无论她的外表如何地脏,无论人们怎么朝她身上泼脏水,她的内心是洁净的,绝不是别人口中的贱货。
这一点,诸风相当肯定。
一个不肯轻易开启瓶盖的女人,怎么可能是贱货?
诸风原来不知道,但是现在他知道了,他不是一个轻信传言的人,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就算洛狄安是苦酒,他也愿意把她喝完。
但是他忘了一点,女人看得见的外表靠不住,看不见的内心难道就靠得住?
“噗”的一声。
洛狄安用手中的开瓶器打开瓶盖,啤酒泡沫涌了出来,诸风马上嘴对嘴接着,当着众人的面,仰起脖子“骨碌、骨碌”的连气都不换,喝得一滴不剩。
洛狄安看着他,眼里像泛起一阵潮湿的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