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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徐志摩:当爱已成往事(1)

徐志摩先生(1897.1.15~1931.11.19),名章垿,字槱森,小字又申,笔名南湖、云中鹤等。他出生于浙江海宁硖石镇,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着名的诗人、散文家和英语教授。他4岁时即入家塾读书。1907年,入该镇开智学堂,1909年冬毕业。这时他已具有相当水平的古文修养。1910年,经沈钧儒介绍,入杭州府中(后改名杭州第一中学),与郁达夫等同学,成绩优异,任级长。1913年,在校刊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1914年,又发表论文《镭锭与地球之历史》。是年毕业,随即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5年,与张幼仪(嘉玲)结婚后转入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拜梁启超为师,颇受器重。同年,在上海搭南京号轮船赴美自费留学。乘该船赴美留学的有62位清华毕业的庚款留学生和57位自费生。同行者有楼光来、李济、余青松、查良钊、张道宏、张歆海、程其保、董任坚、董修甲、叶企孙、熊正瑾、刘崇鋐、萧叔玉等。1919年毕业于马萨诸塞州克拉克大学,并因成绩优秀获校一等荣誉奖。1920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以论文《论中国的妇女地位》获硕士学位。那时他深深地被罗素的渊博学识和精辟论述所吸引,就放弃了哥大的博士学位赴英,决意师从罗素学习。但他到了英国,并未找到罗素,只得到伦敦大学经济学院读博士学位,师从HaroldLaski。1921年,又经G.L.Dickinson介绍,转入剑桥大学王家学院为特别生、研究生。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1922年回国,开始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中坚力量,创办多种刊物,发表大量诗文,同时也先后在北京大学、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南京中央大学和北平女子大学任教,还担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等职。1931年因飞机失事去世,年仅35岁。

徐志摩的教学生涯始于1923年夏。他应梁启超的邀请,去南开大学暑期学校讲课两周。所讲课程为近代英国文学和未来派的诗。1924年秋至1925年3月,任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讲授英美文学。1927年9月,开始在上海光华大学、东吴大学任英文教授。翌年又兼任大夏大学教授。所讲课程为英国文学史、英文诗、英美散文、文学批评等。

1929年下半年至1930年秋,徐志摩又在南京中央大学任教,讲授西洋诗歌、西洋名着选等课程。

1931年2月,应胡适之邀,去北京大学英文系任教授,并兼北平女子大学教授。徐志摩和罗昌、温源宁三人一同担任了北京大学英文学会的导师。这个“梦幻组合”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

徐志摩是由于家庭开支很大,为了要有固定的收入才不得已而教书的。他抛弃写作是违背自己心愿的。他的内心充满着自怨自艾的苦涩。尽管如此,他对教学工作却是非常认真负责的。他做到了准备充分,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因而受到学生的一致欢迎。在北京大学和北平女子大学讲课时,每校每周各8小时,而且是不同的课程,不同的内容。因而他常备课至深夜。

赵家璧说:徐志摩在讲授英美散文的一篇课文时,由于文章的格调及文字的组织与意义之含蓄等,便给学生们一种追求艺术美感的训练。他按韵读下去,学生们便得到了美的享受。他还花了二三小时讲解另一篇课文,引导学生开动脑筋去理解难解的内容,即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他还别出心裁地把学生们带到幽美的大树林里,大家坐在长石磐上,他却靠在一棵梧桐树干上讲课,时而念课文,时而望望天,时而背几首诗,时而作些分析说明。真是别有风味……赵家璧说:听了徐先生的课,灵魂真的像是每天都跟着他,“和一大群大鹏般要日行十万八千里”。

他在讲西方作家时,着力介绍了莎士比亚、歌德、王尔德、萧伯纳、威尔斯、雪莱、拜伦、左拉、尼采等。他还说“研究西洋文学非研究莎士比亚不可,犹如须读我国屈原和司马迁的东西一样……在莎翁的戏剧中,可以发现诗的美,不仅美在表面(如雕刻、绘画等),而且内在的情绪尤能引起无限的同情。”这些话对学生颇有启发作用。

徐志摩常向学生介绍治学和读书的方法。他反对把文学作品作为消遣品来读。他认为“读文学书可以使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根本变化,所以必须用全副精力去读。”他还说:“我所看的文学书,有几部在我生命上开了一个******……我看文艺看到真处,才知无穷的奥秘。”他甚至提出了同化论,重视文学对人的潜移默化的功能。

他还认为研究文学最好从传记入手,可以神交古人,从而效法所崇拜英雄的作为。

他说“诱人读书是一种功德。但这个诱字难。孔夫子不可及就为他会循循的诱人进径。”其实徐志摩就是循循善诱的好老师。他不仅指导学生如何读书,还夫子自道式地向他们介绍了一些好书:《庄子》(十四五篇);《史记》(小半部)。

他还曾在很多大学作过演讲,宣读讲稿时,有一种特别音调,好像是一阕旋律非常优美的音乐,不疾不徐,琮琤顿挫,有似风来林下,泉流石上,实在悦耳动听。

徐志摩在教学上也是浪漫的。他的自由思想倾向,令他不能专注于学术研究。徐志摩说:“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他好动,沉不住气、坐不下来埋头伏案研究学问,因而称不上道地的学者。

徐志摩曾说:“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我爱踹高的;人,我们为什么不愿意接近大的?但接近大人物正如爬高山,往往是一件费劲的事;你不仅得有热心,你还的有耐心。”他就是这样取法乎上和见贤思齐的。他在英美留学期间,对于当时英美着名作家,凡是能够交往的就设法交往;能够访问的就设法访问;已经去世的,就前往墓地去凭吊。

在英国留学的两年中,他先后结识了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威尔斯(H.G.Wells)、罗素(Bertrand Russell)、曼殊菲尔(Katherine Mansfield)等名流,与罗素的交往更是密切。这些都对他的文学创作具有一定的影响。1924年,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他担任翻译,从而与泰戈尔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后者的创作理念也对他颇有启发。

徐志摩崇拜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他说:“读了雪莱的诗,只觉得诗人的高超。在他的诗里,似乎每一个字都是有灵魂的,在那里跳跃着;许多字合起来,就如同一个绝大的音乐会,很和谐地奏着音乐。”他最爱读雪莱的小诗,他认为雪莱的小诗很轻灵,很微妙,很真挚,很美丽。读的时候,心灵就抖动起来,犹如看一块纯洁的水晶,内外通灵。他日后之所以能够写出许多轻灵飘逸的小诗,是跟雪莱的影响分不开的。

徐志摩崇拜白朗宁夫人(Elizabeth Barret Browning),赞美她的爱情和情诗,赞美她那女性的坚贞与灵感,赞美她能用西洋诗体中格律最严谨的商籁体即十四行诗体来表现深沉的、盘旋的情绪,有如山风和海潮。

徐志摩崇拜尼采。尼采说:“受苦人没有悲观的权利”。这句话对他起了很大的激励作用。

徐志摩还崇拜莎士比亚、歌德、佛洛贝尔、契诃夫、司德策謇、梅耐尔夫人(Mrs.Alice Meynell)、由潭野衲(George Santayana)、乔治马(George Moore)、赫孙(W.H.Hudson)等等。这说明他是最善于向大作家们学习的。

狄更生(G.L.Dickson)是对徐志摩一生转折很有影响的人物。他是剑桥大学王家学院教授。是他劝徐志摩从伦敦大学转到王家学院来的。魏雷(Arthur Waley)是由威尔斯介绍的中国文学研究者,徐志摩帮助他解决了汉诗英译中的很多问题。傅来义(Roger Fry)是由狄更生介绍的着名新派画家。他们又介绍了着名老作家嘉本特,其诗文风格对徐志摩很有影响。

他曾拜见过萧伯纳(Bernard Shaw)好几次,并有很深的感受。

徐志摩直到1922年7月,才看望到向往已久的曼殊斐尔,畅谈了20分钟,谈得很投机。她去世后,他写了《哀曼殊斐儿》一诗来悼念她,并翻译了她的多篇作品。

徐志摩在1925年赴欧洲游历时,还特地前往英国拜会托麦士?哈代(Thomas Hardy)。哈代的诗歌和小说所具有的现代主义特点,对人生的苦闷和现代生活的黑暗面的深刻探索和表现,给徐志摩的诗歌创作的影响很大。哈代去世后,他曾写《哈代》一诗来悼念。

1925年,他抵达莫斯科,瞻仰了列宁的遗容,参观了托尔斯泰故居,还到契诃夫的墓前凭吊。在法国,他凭吊了波特莱尔、小仲马、伏尔泰和卢梭。

徐志摩一生创作颇丰。诗集有《志摩的诗》(1925年出版,线装本)/《翡冷翠的一夜》(新月书店1927年出版)/《猛虎集》(新月书店1931年出版)/《云游》(新月书店1932年出版)。散文集有《落叶》(北新书局1926年出版)/《巴黎的鳞爪》(新月书店1927年出版,收入1924年4月到1927年8月的散文12篇)/《自剖文集》(新月书店1928年出版,第一集收文6篇,第二集收文5篇,第三集收文13篇)/《秋》(良友图书出版公司1931年出版)。小说散文集有《轮盘》(中华书局1929年出版)。戏剧有《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载《新月》1卷3期)。日记有《爱眉小札》、《志摩日记》(晨光出版公司1947年出版)。译着有《曼殊斐尔小说集》等。

徐志摩在1921年开始写诗,1922年回国后,就开始发表作品,以新诗为主。1923年他与胡适等组织新月社,并加入文学研究会。1924年,他与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之后,徐志摩还先后创办《新月》月刊和《诗刊》季刊。

徐志摩说:“在24岁以前,我对于诗的兴味还不如我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在24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于我是完全没有相干。”据他自己说,是由于他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才开始写诗的。但可以肯定:他过去读过很多中外诗篇,底蕴足,因而在适当的条件下,遇到了催化剂,就像火山爆发一样,一发而不可收拾。但是最重要的是他具有诗人的秉赋和气质。

徐志摩说:“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但是他认为那些诗都是质量不高的。他回国后两年内写的《志摩的诗》差强人意。《翡冷翠的一夜》进步了不少。

别看他写诗像流泉,好像漫不经心似的。其实他写诗是非常刻苦认真,精益求精的。他在1931年夏自道作诗之甘苦,他说:“就经验说,从一点意思的晃动到一篇诗的完成,这中间几乎没有一次不经过唐僧取经似的苦难的。诗不仅是一种分娩,它并且往往是难产!这分甘苦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他还说诗人“是一种痴鸟,他把他的柔软的心窝紧抵着蔷薇的花刺,口里不住的唱着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也不住口。他的痛苦与快乐是浑成的一片。”由此可见,他写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

徐志摩与闻一多、刘梦苇、朱湘、饶孟侃等人共同建立了新格律诗理论,造成了新格律诗运动,并形成了新格律诗派。他首先提出创造“新格式”和发现“新音节;强调新诗必须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并指出在此过程中出现的流弊。他作出的贡献是很大的。

林语堂称徐志摩为“情才”和“奇才”。朱自清称他“是跳着、溅着不舍昼夜的一道生命水”。沈从文说:徐的作品给我们的感觉是“动”,文字的动,感情的动,活泼而轻盈。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齐、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他的诗充满了爱和美,其思维和想像也如野马般自由驰骋,无拘无束。

他推崇闻一多的“三美”(建筑美、绘画美、音乐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真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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