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化价值的实现,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该文化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人们所认同。这是因为,文化认同不仅仅体现在“符号”意义上,更体现在单位个体内心深处的那种甘愿为文所化的认同感。文化认同是个体对所属文化发自内心的产生情感上的归属感和依赖感,并能够保持与创新自身文化的心理过程,包括价值规范认同、传统习俗认同、宗教信仰认同、民族语言认同、文学艺术认同等。文化认同是文化主体形成“自我”的过程,蒙田说过:“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自我是个体心理深层的结构构造,认识自我就是人们开始想知道“他们是谁,处于何处,要到何处去”这一系列问题。具体到中国乡村社会来说,就是“我们是谁”、“农民应当是什么样子”、“农村应当是什么样子”。一个显在的事实是,近些年来,文化急剧变迁下的乡村社会似乎淹没于新的经验、脱节于旧有的传统。生活在乡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农民因为对于新情况的不适应感日渐增强,从而构成了一种集体身份焦虑。随着焦虑的产生,乡村文化认同对象呈现出空置与虚化状态。当代中国乡村文化现代性变迁的一个最主要表现就是乡村文化的认同危机,简单理解就是不知道或不清楚“我是谁”,或者“我”有了多种身份,原来以为清楚的,现在变得模糊了;以前自信的,现在惶惑了;以前相信的,现在怀疑了。如果不能最大限度地追寻广大农民群众对乡村文化的认同,乡村文化价值构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理论外延,完整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也就无从谈起。
一、对传统乡村文化精华的再认同
人类社会的文化进步通常都是站在传统文化与文明的基础上不断实现新的形式和组合。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也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去创造历史,而是在客观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历史。”事实上,任何一种新的文化都无法从根本上割断自己与固有文化之间的精神纽带,与传统文化一刀两断。因此,乡村文化建设除了应立足在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数字增长和“破旧立新”的基础上,还更应与有着数千年农耕文明历史和儒家文化影响的“旧”农村的传统相衔接。传统与现代是不断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传统文化作为文化之根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只有根植于传统的“推陈出新”和“扬弃”,合理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并发挥其良性功能才会使乡村文化的价值重建获得基本的心理支撑。
(一)对传统文化精华的再认同是乡村文化发展的惯性和必然
在黑格尔看来:“传统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道洪流,离开它的源头愈远,它就膨胀得愈大。”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其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沿袭已久的传统文化这一条中轴线,以这条轴线为基础,民族文化的内容才能够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形成丰富的文化内涵。这是因为,对于生活在民族文化中的社会成员来说,传统文化的内容及其所呈现的价值是一种约束“范型”或规范模式,统摄了社会成员的文化心理,并能够规范、整合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形成社会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传统文化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意识以及自觉奉行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形成人们对传统文化价值的心理认同,使之感情上主动拥戴,行为上自觉遵守,并生发出人们思维、行为的趋同性、和谐性和一致性。文化传统如同一只无形之手将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紧紧联系起来,凝聚成“同心同德”的社会整体力量。作为民族凝聚力的根源,文化传统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起到稳定着特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可以想象,假如一个民族中的传统文化被解构甚至完全消失,人们的认同感消失,缺乏规范的行为会变得更加自由,最终使社会秩序处于普遍失范和混乱的状态,更严重的,可能会中断这个民族的发展进程。因此,对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能够凝聚人心的力量除了经济利益的聚合力以及种族血缘的亲和力、政治意识形态的控制力之外,更主要的还是社会成员对其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并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向心力。
对于乡村社会而言,传统的力量同样巨大,甚至更大。在文化转型的过程中,乡村文化传统的轴线也不会任意地中断或消失,这其中就暗合着文化惯性的力量。乡村文化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并扎根于乡土之中,千百年来为传统中国农民提供了整体性的人生意义与价值。以宗法观念和家族意识为例,宗法观念和家族意识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家族乡土本位意识,深深渗透于中国乡村的日常生活中,是人们对其生活共同体予以的高度认同,广泛持久地影响着乡村生活。同时,由于家族的某些社会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农民对自身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追求。因此,家族意识的存在及宗族的延续有其发挥作用的群众心理基础和客观环境。让农民完全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而取向于城市文化不是不可能,只是要看到,完全抛弃了传统文化之后,新引进文化必然存在着异质难合性,人们在适应新文化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水土不服的不良反应。当新文化无法满足和弥补人们的心灵需要时,他们仍然会转而从已经被抛弃的传统文化中寻找精神出路。因此,文化惯性的力量并不是随时都会发生作用的,只有在社会转型时期,旧有的社会秩序被逐渐打破,而新的社会秩序则尚未确立,在这样复杂的情势之下,文化的惯性力量才会显现。
近十年来,学者们通过研究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转移的问题后发现:农民工虽然生活在城市中,却并未和原有的关系网络断绝关系,仍在原有的关系网络中交换信息与资源,寻求支持与庇护。城市生活中的由外来务工人员聚集起来的“浙江村”、“河南村”、“四川村”等公共生活空间就是最直接的例证。这些特殊的生活社区或生产、经营的集聚地虽然是在城市社会中重新建立起来的,却依然延续着基于乡土的关系网络和组合方式,并且凭借着对地缘关系的信任而集结在一起,变化的仅仅是空间而已。诸如此类的集聚地体现的是农民对乡村社会资本与关系网络的运用和依赖,显示了传统乡村文化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强的适应性。可以肯定,尽管城市始终将现代性垄断于其中,并通过扩张与虹吸造成了农村的虚空化,但是这并不会彻底摧毁乡土传统,更不会对农民“从经济到文化到意识形态上所有的价值”彻底颠覆。事实上,乡村文化尽管在不断转换形式,但是也不断在更新着传统。正如萨林斯所说:“文化在我们探询如何去理解它时随之消失,接着又会以我们从未想象过的方式重新出来了。”金耀基说:中国的现代化目标是构建一个新的文明秩序,他必然有启蒙的因素,这种启蒙的东西离不开文化传统。在这个意义上,建设中国现代性部分的资源必然离不开中国“轴心期文明”的文化传统。因此,在乡村文化的价值重建过程中,强调对传统文化精华要素的再认同是当代中国乡村文化转型发展的必然。因此,建构中国乡村文化新价值体系,并不是要完全移植和模仿西方工业化或城市化的建构模式,更不是与传统乡土文化彻底诀别,而恰恰是要立足于传统,吸收传统乡村社会创造的积极文化成果和精神文明,开拓自己的现代文明之路。
(二)对传统文化精华的再认同是树立乡村文化自信的内在力量
传统乡村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特殊地位,并起着主导作用,它反映着劳动人民独特的生活情趣,包含着丰富深刻的社会历史信息,代表着民众的审美理想,是中国人生存智慧的结晶,也是民族聚凝力和生命力之所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是在游牧文明、渔猎文明和原始农耕文明中养育、积淀下来的,更加真实地反映了生产生活实际、民族特征、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它传承着文化传统,延续着中华文明,也在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为文化创新提供着基因和动力。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韵味,乡村文化蕴涵着乡村社会基本的生命姿态和价值理念:泥土般的厚重、自然、淳朴,而又不乏善良、温情的生存姿态以及基本善恶的分明等。这种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这些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情感和个性特征,以及自强不息的民族凝聚力和亲和力是维系中华民族情感的重要纽带与建设先进文化的丰富精神资源和深厚文化根基。
乡村文化的解体,其核心在于传统乡村生活方式的土崩瓦解,在于乡村文化不再以自信的面目出现在农民面前,而逐渐被农民所抛弃。如前一章所述,许多农民对自身所处的乡村不以为然,农民身份成为他们急于摆脱的符号,他们极力追求现代化、城市化的生活方式,村民与本土亲近性的缺失使得他们不再是文化意义上的农民。随着城市的地位日益凸显,乡村已然不再是中国文化想象的中心。在与城市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碰撞中,乡村文化被冲击得支离破碎,乡村文化价值彻底崩塌。既存的乡村文化处于解体之中,而新的适合乡村社会健康发展的文化秩序又尚待建设,大量村民特别是乡村青少年在无根的文化处境中表现出明显的无奈与自卑,他们内在精神的贫乏就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他们成了一种在文化精神上无根的“存在物”,成了文化荒漠中的“无家可归之人”。为了拯救已然失落的乡村文化,我们必须重新唤醒人们尤其是农民对传统乡村文化的“记忆”,重新树立乡村文化的自信,使大众真正懂得乡村文化的价值和精髓,真正懂得人类文化整体的内涵与意义。否则,我们损失的将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形态,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寄寓在传统文化中的宝贵的人类智慧和精神血脉。
乡村文化最强有力的基础是绵延千百年渗透到乡村文化主体——农民的骨髓和性格中的传统文化。我们认为,恢复乡村文化最起码的自信心就是恢复乡村作为社会文化有机体存在的基本尊严,要给予那些生活在乡村的个体置身于乡村社会时对自己的基本存在表现出自信,要使长期浸淫在传统文化中的农民认可并承认文化的优秀价值及其合理的一面,达到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在此基础上重新培育乡村文化自身的增殖意识与能力。这种文化自信绝对不是单纯的模仿城市文化的自信,而是基于自身文化基础的自信。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创造物。从文化哲学的视角,文化作为个体和社会运行的基本方式,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制约、决定着人们的情感行为和价值取向。一个人成为文化主体的标志在于他已经具备了在所属文化中自我生存与生长的能力,一个成熟的文化主体则意味着具备基本的自信,能够认清所属文化存在的不足,找到自我文化发展的方向。他们具备适当的整合外来文化资源的意识与能力,也能对异质文化保持开放的心态,包容不同种文化,并且在创造新文化的同时不断超越原有文化,充实自我文化内涵,提升文化价值。
(三)走以传统为基础的文化现代化道路,构建乡村文化新认同
文化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乃至整个社会现代化实现的前提和动力。范·尼乌文赫伊兹认为:“发展工作的焦点,始则经济,继则社会,终而为文化,这个顺序使人想起西方自产业革命以来处理公共事务的顺序。”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人们都十分关注经济发展;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社会问题时,社会问题的解决就被提了出来;再后来,则是文化的问题。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巨变,随之带来的是社会变迁下的文化大发展与文化断裂,这种变迁和断裂凸显了乡村现代化建设与乡村传统文化认同之间的紧张关系。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当然不能忽视文化的现代化,否则就是一种不完全的现代化。
由于受乡村传统伦理文化和价值取向的“实质性”影响,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和实现乡村文化的现代化,不仅要“向前看”,而且也需要“向后看”,既要以传统文化为本位,积极发掘传统文化的精华,也要正确处理乡村发展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构建起符合中国乡村特色的文化新认同,实现从文化迷信向文化自信的转变,从文化批判向文化传承的转变,从文化传承向文化整合的转变,从而走向乡村文化的现代化。但是,在建设乡村现代化的过程中,传统乡村文化面临着“破坏有余”而“重建不够”的双重历史命运。“破坏有余”可以理解为工业文明与城市文化对传统乡村文化带来的过度破坏以及对传统乡村社会秩序与文化秩序的无情摧毁,农耕文明架构下的一切原有文化都在迅速地瓦解、消失、涣散、泯灭,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特别是乡村民俗传统文化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而“重建不够”则是指在乡村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缺乏对乡村文化建设进行必要和科学的价值指导,无法使其快速走出价值迷失的困局,更无法很快结束认同危机的现状。正是这种双重命运,导致改革开放30年来乡村社会的城市化建设与文化建设发生了严重错位,人们总是将现代发展片面强调为诸如社会发展、经济提升等观念,却忽视了乡风文明、心理素质、精神家园等的文化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