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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浮世绘(1)

孙悟空到此一游

从中国回到美国,霎时觉得有些悲喜交集。喜的是,终于回到一个相对安宁秩序的世界,悲的是我竟然用了“回”字,可见心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好像张爱玲说范柳原的悲哀,他美丽的古中国都是臆想出来的。

中国人的世界热闹,繁杂,世俗,江湖。在中国人看来,大杂院里的小市民和皇宫里的尊贵人儿一样,钩心斗角是天性,巧取豪夺也是天性。帝位要经过权谋、厮杀,甚至骨肉相残才能得来,否则就名不正言不顺。翻来覆去的清宫戏,无非就是康熙如何斗鳌拜,雍正如何骗取帝位,乾隆爷的皇位是拿娘的命换来的,已经算是波澜不惊了,所以最后居安不思危,被前来觐见的英国人瞧去了破绽,埋下亡国的伏笔。所以,中国人爱看皇宫大戏,因为人生本身就是一场大梦,悲欢离合,悲和离都在欢与合之上。中国人很聪明,早知道一切不能圆满,太圆满的事,太完美的人,上天都要不容。才貌双全的女子,天妒红颜,大都郁郁寡欢;智勇兼备的男人,天妒英才,总是怀才不遇。稀里糊涂的傻子,相貌平常的女子,服低做小的下属,反倒更容易博取人的好感,因为他们激不起人类天生的欠缺心、妒忌感和好胜心。中国人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前者让他们感觉到重要,后者就是狗尾续貂。

看,中国人讲究中庸,不偏不倚,什么都不能太过了。最厉害的中伤,未必是棒杀,其实是捧杀。《孙子兵法》都说了,兵者,诡道也。对人不能太好,你对人好了,对方觉得你必有所图。不能逞强,越示弱的人越让上级觉得怜惜。人都利己,谁来利他?人嘛,总得为点什么。所以,中国人对于基督教,远不如对佛教那样深信:只要信了上帝,不但所有的原罪和现罪都被免去,直接就入了天堂,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现实、势利和猜忌的中国人难免起了疑心,担心里面是个天大的骗局。

但是佛教不同,佛教告诉你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你想要富贵,就要散财;你想要权倾朝野,一定要礼贤下士;你想要富贵满堂,千万不能是个玉树临风的人中龙凤。今生勤勤恳恳地去赎罪,才能换得下辈子的安宁,而且说因果轮回,百试不爽。越是上赶着追着你的,你偏偏不喜欢,越是得来太轻易的好处,对你越好的人,越是不安心。所以,惯于精明算计的中国人,还是认为佛教来得踏实些。佛祖对于人的天性,真是了如指掌啊。人,一点贪嗔,一个恶念,就是天堂地狱。

且慢,我又犯了个大忌,凡事不能看得太清楚。糊涂是福,看得太清楚的人都没好下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明有所不见,聪有所不闻,举大德,赦小过,无求备于一人之义也”。曹雪芹写了一部传世之作《红楼梦》,看得太透,所以只能穷困潦倒。看透了也不能点破,所以自作聪明的杨修,断送了性命。道破天机的术士,多是瞎子。

但是,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的是:人为什么就不能坦坦荡荡地活一生?为什么一切不能圆满?为什么人品不能高尚?为什么红颜不能厚命?为什么贤良就不能一展宏图?难道这世上,只有佛和上帝,才能是具足完满?这真是血泪教训,看来我桀骜不驯的个性是要改一改了。说来说去,终于意识到原来是自己没看开,好吧,我没有修到大智慧,也没有修成大圆满,天大的本领,也就是佛祖手心里的孙悟空,跳不出三界五行,最后还是得佛祖和菩萨来替他收拾残局,顺便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教训。

即使这世界黑咕隆咚的,我不是那一缕微弱的星光,唯有继续在黑暗中蜗行摸索。

突然顿悟,人生一世,不过如此。且撩开手,该干吗干吗去了。

变了的心,回不去

中环广场里有一间小小的咖啡馆。那一天,我自己坐在那里消遣光阴。在我对面的桌子那里,坐着一个女孩子。长得很好看的模样,不停地摆弄着手机。她一定是在等人,也在等电话。

电话来的时候,她的整张脸都生动鲜活起来。可是,分明地,想见的人不会来看她了。夹杂着呜咽的声音,透露了她心里的伤痛。曾经爱她的那个人,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为了和那个人在一起,她的爱人又一次爽约。再多的借口也是没有用的。每个人心里面都清楚,变了的心,是再也回不来了。可是,还是有人死死抱着这样的幻想。希望,等来的那个人,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爱人。一次次的伤痛,使得再迟钝的人,也知道那个结局是什么。可是,陷在里面的人,却不能自拔。一想到自己的爱人,和别人亲密无间的时候,怎能不心如刀割。可是,那种心碎的痛楚,他也是没有感觉的。也许并不是没有想到过解脱吧?逃避,寻找发泄的出口,或者深夜买醉,或者找人填补寂寞。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酒醒的时候,短暂的刺激过去的时候,心里的伤痛明明白白地展现在你的面前,不能躲避。也许不是没有想过挽回,可是面对着对方躲闪游移的眼神,他不耐烦接听你电话的声音。他一次次地爽约,然后一次次找借口推脱。那个伤心的人,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输家。朱德庸的漫画里说情人越找越刺激,越找越下品。即使那个新的情人万般不如你,可是她正春风得意,他正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最无可奈何的,还是那个情深意切的输家。

有什么办法,可以绑住爱人离去的心?没有。有什么手段,可以重回往昔的缠绵和爱恋?没有。可是,这个伤痛,还是只能自己来度过。没有人可以帮你。也没有人完全能理解其中的滋味。默默饮泣或者失声痛哭,都于事无补。我想起来,曾经广为传唱的情歌,都是断肠人在天涯的落寞和痛楚。

可是,他当然舍得你难过,谁叫你所爱非人?谁叫你这么痴情?心魔一动,就是输。变了的心,再也回不去。

常春藤上最后一片叶子

晚上出去散步,突然下起了雨。漓湿的地面上四处是星星点点的光芒。虽然是温暖的春雨,我只披了一条玫瑰色的披肩,但是越来越密集的雨点渗透了衣衫和鞋子。这样的雨中漫步其实是适用于浪漫的爱情电影。可是我却想起了一个故事——常春藤上最后一片叶子。

那是我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本书,依稀记得有黑白的插图。有一个生了严重肺病的女孩子,奄奄待毙。欧洲阴冷的冬天,冷雨敲窗。她在床上数着窗前的常春藤叶子。每一天,常春藤的叶子都会飘落,越来越稀少。她对看护她的姐姐说:“当常春藤上最后一片叶子飘落的时候,就是我死的时候了。”她笑得很凄凉也很平静。常春藤剩下最后一片叶子的时候,来了大寒流,暴风雨肆虐而来。她听着外面的风雨,喃喃地说:“明天,常春藤上将没有一片叶子了。而我也该走了。”可是第二天清晨,她迫不及待地叫人拉开窗帘的时候,却发现常春藤上最后一片叶子仍然在那里。这样的发现,几乎是惊喜交集,却点燃了她求生的欲望。于是,每一天,她都要看窗前那最后一片叶子。整整一个冬天,无论风吹雨打,那片叶子始终停留在那里,不曾落下。而她的肺病居然慢慢地好了。

这时候她才发现,常春藤上的最后一片叶子,是画上去的。楼下的一个画家,为了让她有最后的希望,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爬上陡峭的梯子,把一片叶子画在常春藤蜿蜒而上的墙上。但是画家却因为受了风寒,得了严重的肺炎去世了。他用自己的生命,换了一个希望给她。或许画家并没有想到,他画的一片常春藤叶子居然支撑了她整整一个冬天,帮助她战胜了死神。画家也许更没有想到,他为这个希望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时候听说的这个故事,一直深藏在我的心中。它让我明白,给落难的人一种鼓舞,给失意伤心的人一些安慰,或者可以改变那个人一生的心态和境遇。因为我们都是人,所以我们的痛苦必然是有共性的。正是因为有相同的痛苦,所以我们才能体会别人的难处和不幸。而通常,这种没有血缘的无私付出,仅仅限于爱情。但是,那位死去的画家,他画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和爱情无关。

曾经也有一个人,支撑了我整个青春的冬季。而她给我的温暖,也和爱情无关。那是个比我高出一头的女孩子,比我年长,我叫她姐姐。她是一个健康、快乐而爽直的女生。她在我生日的时候,买了我最喜欢吃的曲奇饼干放在我的书包里。她在寒冷的冬天,用手温暖我冰凉的脚踝;她曾经放弃了和其他的同学一起狂欢的元旦,陪我坐在寂静的长凳上看书;她也曾经在我高烧的夜晚,为了不让我再次着凉,一夜不睡地看护我;后来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每个月,她的信都按时飞来。她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却做了我的姐姐,无微不至地呵护了我。

她曾经写过一封信给我。在信里,她说:“你还记得吗?在那样混乱紧张的考试期间,你一直在喧嚣里独自看你自己的‘闲书’,我问你看的什么书,你给我讲了很多。从此以后,我也喜欢上了你的世界,喜欢和你做朋友。因为你,丰富了我的人生。”

后来,她结婚,怀孕,生子,忙得顾不上接我的电话,也常常忘记我的生日。上次回去看到她,她的小女儿刚会咿呀学语,扑到我的怀里叫我小姨妈。

我很想告诉她,其实,并不是我丰富了她的人生,而是她给了我常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

情“结”

大表哥身边美女如云,还腾得出心去看异国娇娃。他敏感,追求平衡,但是挑剔。对女人尤其如是。很奇怪,他算不得风流倜傥,英俊迫人。可是有无数的女人争先恐后。即便如此,他仍然不爱任何一个。也有不买账的,但是他过不久便忘怀。如此三心二意,偏偏生的是一张令人放心的面孔。

只是,他并不快乐。这忧郁是天生的,即便后来事业有成,纵横情场,依然如故。

我刻薄他,而且无须伪装,坦白直接,他也不生气,笑嘻嘻听着。这或者是其他女人爱他的地方。但是她们爱他,即或不爱,因为要他拜倒,所以总是千娇百媚,使出无数的手段。他爱这游戏,因此从不戳穿。虽然是情场高手,他心不在焉,却也得心应手,无敌寂寞。

他说自己爱过,也仅此一回。只是当时他不过是青涩的小男生,喜欢卖弄才华,画画素描,写写文章。可是她要的不是这些。她要的是呼风唤雨的男人,一掷千金。

他受挫,几乎不成人形,曰,永不会再爱人。到后来,他遇伯乐,事业渐成气候。当年舞文弄墨的小男生,已然足以呼风唤雨,她终于后悔。曾经他说,无论怎样,只要她肯回头,便不计前嫌。可是,她回来,他发现,依然不能爱她。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无法释怀。

轮到我,说:“怎奈海棠难依旧。”他默然认同。经历那么多风雨,她怎能保持娇艳如花?女人总是太高估男人的爱情。

她以为,他深情若此,为她风雨立中宵,怎能改变?见过那个女孩子的小照,并不美丽,但是妖娆。他说,倘若……可惜,没有倘若。他念念不忘的,其实已经不是她。即便是她,现在的她也不再是从前的她。她太不聪明,换做是我,绝不回头。

他夜夜买欢,有无数的女子前赴后继。只是灯火阑珊,夜深酒醒,还是寂寞。

“也许有一天,会收心。”其实没有也许。声色之欲,销魂蚀骨的刺激,纵然只得一刻欢娱,怎能摆脱。

每每他说,只爱过一回。我都微笑不语。他必然是爱过很多回的,只是那些爱,都不够腥风血雨,令他痛楚。痛楚远比欢娱来得长远,记得深切。

流年

大刘算不得是“太子党”。可是,他到底是某位权贵的侄儿,所以做不成人中龙凤,也跟着沾了光。认识大刘的时候,他穿一件油渍麻花的黑西装,戴一副黑边眼镜,可是前呼后拥,颇有点恶少的架势。大刘年纪并不大,可是因为司机叫小刘,所以他就做了大刘。

大刘喜欢说话,凡是公共场合,他高谈阔论,喜欢极了热闹的场面。只有一次他去赴宴,因在座的皆比他官大,所以他只有听的份儿,让他如坐针毡,连面前的美味都索然无味。

据说,大刘经常带着他的随从,开着他的奥迪看美女。他称之为养眼。

可是,他身边并不少美眉。有一次,一位美女央求大刘去兜风。傍晚凉风习习,天上点点繁星。美女吹气如兰地说:“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开车兜风的感觉,可以看晚上的星星。好美。”

大刘狂笑一声说:“这样一起看星星,明儿新闻就有男女同车,因看星星引发交通事故,双双死于非命。”

美女虽然没面子,可是大刘的恶名却不胫而走。他的随从之一小张干脆说:“头儿,下次您不乐意去,换我陪人家看星星得了。”

大刘虽然也有一米七八,可是他的随从个个都比他高大潇洒。小贾是典型的西北大汉,魁梧高大,也算得相貌堂堂。

虽然那时候在众随从眼睛里,我不过是个黄毛小丫头,大刘却很怕我,他每次看到我就像老鼠见猫,浑身不自在。

大刘的出场颇为戏剧。大刘的先遣军帅哥小张,在街上拦住我振振有词地要我帮忙翻译资料。这回轮到我好奇:“我都不认识你,你怎么知道我懂英文?”

小张动用所谓麻衣相术也没蒙住我,只好掏出数张名片、工作证、身份证表明他绝无恶意。最后,他很无奈地说:“我们头儿想认识你。”然后我才看到5米外被簇拥的大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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