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节:一封举报信
无可非议,我离开寺院与阿程有关。
阿程不算个美女,但是,在与我经历过一次大起大落的情感迷乱之后,我对她的印象还是从心地里多一份祝福的。虽然也许她是“因为不想看到我”在她眼前出现,而采取了极端卑鄙的举措,诬陷我。而那份举报信也不至于能把我怎么样,我对于这个行径,藐视之。
当大和尚把我找过去“问问”的时候,大和尚觉得是在正常的履行公务,一一查问了我的底细,后,认为我“其实没有什么事情,只是不该把这个事情说出来。”
而我对于大和尚的指责也漠然视之。古人云,事无不可对人言,我其实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事情;大和尚再次点明我“是否考虑到说出来,对别人有什么影响”的时候,我只是有几份触动,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已经和办公室的个别同事、眼镜姐姐说了,我只是出于迷惑不解,不知道她究竟是何居心?说出来也许会好些,我很少和女人打交道,我是有些动感情了,有些心境迷乱;但是还没有到崩溃的地步。
不管怎么说,我是出于厌离心和怜悯心,决定离开那里的。大和尚不分青红皂白对我横加指责。问我“有没有离婚?”“怎么还有个孩子在城里上大学?”“怎么还买了一套房子?”把我断为天外来客!以为我是天下第一贪和珅转世吧?还是现世的邹勇康?
奇怪。就拿他一个月3500元,那时我还要交房贷每月2700元,还要负责孩子上大学的学费。我真是收不抵出。连大和尚也叹息“怪不得我活得这么紧张”,我整天拼命挤出时间写稿赚钱活命。谁能理解我的处境?
大和尚责怪我,买房子干什么?我说我孩子将来大学毕业,是不是还做和尚?
首付19万,我在这里一年存一万,差不多也够首付了。举报我贪污,实在是诬陷。大和尚读到举报我贪污的内容说“这个人没有命了,说你贪污”。大和尚也为别人的诬陷,惋惜我;说“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这样搞?这样的人在这里住,也遭人举报?我还要住不下去的”,大和尚如是说。
后来我根据要求,大和尚说要汇报给宗教局和公安局,说上面在等的;叫我写交代:房子,家庭,孩子,一一写清楚。交给他。
写好后,就是买房子的事情,大和尚责怪我应该认罪。我无言,因为买在寺院附近;说应该远点。我其实很少上去的,只是孩子星期天假日上去看看。
大和尚叫我先走,离开这里;以后不要再来丈室了。
后来听说阿程在公安局做过文书,大概会写举报信,公安局里还认识人。
大和尚想出了好多办法,安排我,甚至帮助我找个庙。我当时只是想一走了之,只是觉得这是个“不是人呆的地方”。还有觉得大和尚简直是个官匪,那封举报信究竟是那么依法断定我,罪该万死吗?
我说,庙里买房子的多的?这样的话还有人要走的。
大和尚说,别人我不管。宗教局批了,送到我这里我就要管;这是多么不公平的为官信条;我想我也理份寺院和尚买房清单,送到宗教局,看你大和尚管不管?再一想,也范不着这样,好歹让兄弟们能有碗饭吃吃,我何苦害人不利己?
不就是做个和尚嘛,哪有那么复杂。庙多的是。
我遵照大和尚的吩咐,傍晚走的。大和尚本来叫我晚上走,是怕别人看到影响不好,我毕竟常住在此13年,还是个执事。走了肯定会动摇军心和引起众人非议。
还有大和尚看了举报信,怀疑有人跟踪我,说我还“也不知道”。大概大和尚以为没有人跟踪、怎么知道我那么多信息。
我想我是那么重要的人物吗?还有人需要跟踪我?奇怪。
但是,为了免于被人跟踪和安全,我还是在午后走的。搬了包包,找了车,去买的房子楼上去。
大和尚最后在电话里说:“查出来,举报你的那个人,只是不希望看到你;其实你也是个老实人,所以我们叫你走。”就因为我是个老实人,所以我得走,这就是我住了13年的寺院,给我的临别赠言。
我踏出寺院的门,没有了生活来源,还得负责房贷和孩子读大学的学费。还要维持自己的生活。这些事情,是提倡慈悲为本的寺庙无需考虑的。
天不会塌下来,我还得生活。
我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离开那座寺院近两年了。最近听原来办公室的眼镜姐姐说,阿程已经嫁人了,嫁给鸽叔。
我想一个姑娘家,阿程嫁给了一位叔叔;肯定有故事。
不管怎么说,还是应该祝福她;终于有了一个归宿。
但是,听人耳语她是被开除走的;说和谁谁有一腿,被正宫发现了;不知道是逼宫上位,还是别有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