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谁?书圣。我妈谁?书圣老婆。这么讲,您可千万别不乐意。咱东晋这个年代,很开化,有形体艺术,也有行为艺术,比如喝个迷幻药(我们叫五服散),男人抹点口红掸点胭脂,不洗澡不穿衣服裸奔,早就一点不新鲜了。只要有钱,不用偷偷摸摸包二奶,十个八个任你娶。一不乐意还把小老婆放蒸笼里蒸熟了,再给穿上新衣服,戴上金银首饰,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拿一大盘子盛了让几个人抬出来招呼客人。还有个叫石崇的让人给猪当奶妈,这种小猪做熟了就叫人乳猪,吃起来喷喷香。可这么开化的时代,还是很讲究出身的。我很庆幸我是士族,而不是庶族,我也庆幸我妈是我爸的正妻,我是正出而非庶出。要不,任你本事大到天上去,也没几个人瞧上眼的。
好像扯远了,其实也不,我是想告诉你,为了我有个优良血统,我爸娶我妈可没少费心思。
我不知道我爸爱不爱我妈,但有一点很肯定,就是我妈绝对爱我爸。我一直怀疑我爸是不是有恋物癖,他一直好像喜欢白鹅比喜欢我妈多一点,每天都会对着鹅痴痴癫癫的。有一天我练字不认真,爸爸打了我。妈妈说,你这样不对,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所以爸爸就很少打我了。有一次我又出去玩,爸就提笔在我写的“大”字上加了一点,变成一个‘‘犬’’字。我拿字给妈妈看,妈妈说了一句话,成全我以后也当了书法家,而且也是中国五千年前十位的。妈说:“吾儿学父三年整,只有一点像羲之。’,妈说的那一点就是我爸加的那一笔。从那天起我就写完了院里的三缸水。接着我老爸,我也出名了。
其实我妈的字写得也非常好,甚至可以与我爸~决高下,可惜的是她是个女人。是女人就注定是太阳身后的一颗星,这没得选择。其实这颗星在当时也是耀眼的,要不我爸不会花心思追求我妈。只是写历史的都是些大男子主义,他们才不肯说女人怎么能干怎么了不起。所以我妈的字就被历史一脚踢出去了。只有只字片语提到我妈写的字还行。呵呵。
我要相亲去的时候,爸把我叫到书房,给我说,你一定不能表示出你多么在乎对方,即便你非常在意。否则,各方面的原因都会让你可能得不到她。我说,爹你没弄错吧?我要相的就是我的表姐郗道茂啊。
爹笑了,然后他说,熟也不能让你急,爹写封信帮你求婚。
我想了想,爸爸真的聪明啊。难怪在姥爷让人到爸爸几十个年龄相仿的王室宗亲中挑女婿的日寸候,他故意敞开胸膛露出胸毛,躺在东面的床上一边吃东两一边看书,做出一副若无其事漠不关心的样子。姥爷听说了,居然就把妈妈嫁给我老爸了。让我的好几十个堂伯堂叔眼红去吧,后晦去吧,捶胸顿足去吧。
我把这个想法才说出来,头上就吃了老爸的一个爆栗子。爸说,什么时候都要把功课做足,你以为你老爸只有练字才是认真的啊?就你这门亲事,老爸也研究了许多天。咱王室的人,又刚好姓王,什么时候都要做到最好,娶老婆也不例外!
我和表姐很恩爱,但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爱上了我。她跟原来的丈夫离了婚,哭着喊着要嫁给我。其实可能也没那么夸张,她只动动嘴皮子,就能让皇帝下诏逼我休妻再娶,看来在感情上以逸待劳的不光老爸跟我啊。我一直淡薄名利,娶个公主回家,不是我姓王的荣耀,所以我用艾草把自己的脚烧瘸了。但新:安公主还是要嫁我。看着表姐远去的背影,我非常难过,但却流不下一滴泪。
挑开新安公主的红盖头,我却流泪了。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是激动的。看得出新安公主也很激动,她跟我喝交杯酒的时候手也颤颤的。我的手不颤,我的心在颤,我想,我的这段婚姻也得跟我的脚一样,一直瘸下去。
我死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若表姐泉下有知.可能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