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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芳汀(32)

开庭任庭长的是杜埃的御前参赞,他仰慕马德兰巳久。当执达吏把写着字的纸条恭恭敬敬地 交给他的时候,敬重之情在庭长的心中油然而生,连忙拿起笔来,在那张纸的下端写了几个字,交给执达吏,向他说:

“请他进来。”

此时此刻,我们讲的伤心史的主人公正站在大厅门旁,位置和态度没变,即和执达吏刚才离 开他时一样。他迷迷糊糊地听到一个人向他说:“如果先生允许我带路,我将感到十分荣幸。” 他看到,说话的是那位刚才离去的执达吏。现在他在向他鞠躬。他的身子弯得头快碰到地面了。在鞠躬的同时,他捧着那张纸,把它递给了他。他展开那张纸一当时他恰好立在灯旁一只见 那上面写着:

“刑庭庭长谨向马德兰先生致敬。”

看毕,他揉着那张纸,心里感到有一种奇特的苦涩。

他跟随执达吏走去。

几分钟后,他被执达吏带到一间会议室。这里,墙壁被装饰得金碧辉煌,一张桌子铺着绿色的台布,两支蜡烛在桌子上燃着,整个房间显出一种森严的气氛。执达吏临走时对他说:“您转 动一下这门上的铜钮,便会到达公堂,到达庭长先生的座位后面。”他整理着在狭窄回廊和黑暗 扶梯那边所留下的记忆。

现在,这间华丽、森严的会议室只剩下他一个人了。紧急关头巳经到来。他想集中精神思考一番,但做不到。有时,我们越是急于把思想里的线索和痛心的现实联系起来,我们的脑子里越 会出现断裂。这间办公室是审判官平时商议和确定判决书的地方,眼下,他恰巧到了这里。他—直望着这间寂静得怕人的屋子出神。他想到,许多生命便是在这里被断送的,用不了多久,他自 己的名字也将从这里轰传开去。他,也要从这里过关。他望着墙壁,又望了望自己,感到十分惊 奇,世上居然会有这样一间屋子,居然又会有他这样一个人!

他巳经一天多没有吃东西了,旅途的颠簸使他疲惫不堪,但他好像什么也没有感到,什么也 不曾觉得。

墙上挂着一个黑镜框,他走近它,看到镜框的玻璃后面有一封颜色陈旧的信。那是巴黎市长 兼部长让·尼古拉·帕希亲笔写的,日期是共和二年淤6月9日。这日期肯定是写错了的。在这 封信里,帕希把他们拘禁的部长和议员的名单通告了此地。假使有人能在这时看见并注意到马德 兰,一定会认为这封信使他特别感到兴趣,因为他的眼睛一直看着它,并且把它一连念了三遍。他自己没有注意到也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念这封信。实际上,他当时想到的却是芳汀和珂赛特。

他在沉思中转过身,盯住门上的铜钮。开头他几乎把这扇门给忘了,现在看到这个铜钮,不 由得又感到一阵恐惧。滴滴汗珠从他的头发里流下来,一直流到鬓边。

有那么一刻,他做出一种姿势,那姿势显示了一种严肃而又含有顽强抗拒的意味,意思在说 (并且说得如此正确冤:“见鬼!有谁逼我不成?”随即,他猛然转过身子,看着他刚才进来的那 扇门。他走过去,开了门,一步跨了出去。他巳走出屋子,到了外面,到了一道回廊里。这回廊 长而狭,有许多台阶,许多小窗口。廊子弯弯曲曲,点着几盏回光灯,这些灯与病房里通宵不熄的那种灯一模一样。这还是他来时走过的那条回廊。他叹了一口气,仔细听了听动静。他觉得背 后没有人,前面也没有人。他开始向外溜,后面像是有人追着。

他沿着长廊走,拐了几个弯儿,又停了下来。周围仍然寂静异常,灯光昏暗。他靠在墙上,呼吸急促,站立不稳,冷汗一直流个不停。他一面打着冷战,一面使自己站稳。

他独自一人立着,在黑暗中,感到冷得无法忍耐,也许还因为别的原因,他浑身战栗起来。他又思索开了。

他巳整整想了一夜,也巳整整想了一天。这时,他仅听见一个声音从他的心底发出:“唉!”

这样过了足足一刻钟的工夫。最后,他低下头,叹着气,垂着手,又走回来。他走得很慢,像不胜负荷,又像有人在他逃时追上他,将他拖住。

他又回到了那间办公室,紧盯着那个门钮。那个铜质的门钮十分光滑,形状浑圆,像颗吓人的星。他望它的那种情形,犹如羔羊望着猛虎的眼睛。

他的眼睛无法离开它。

他一步一停,向着那带铜钮的门走去。

假使他听,他会听见隔壁厅里的声音一一片嘈杂的低语。但是他没有听,因此也不曾听到。

忽然,他发觉自己巳经到了门边。他紧张万分地握住了那只门钮。门开了。

他巳到了公堂。

九一个拼凑罪状的处所

他向前跨了一步,无意识地关上他身后的门,站立着琢磨自己眼下的处境。他看到,他所处的圆厅灯光惨淡,面积很大。一时喧嚣四起,一时寂静无声。一整套处理刑事案件的机器在平庸 而凄惨的氛围中紧张地运作着。

在圆厅他所在的这一端,坐着一些陪审官。他们穿着破旧的袍子,神情疏懒,有的正啃着自 己的手指甲,有的正在闭目养神;厅的另一端,坐着一些衣衫褴褛的群众,还有些姿态各异的律 师和一些面容诚实而凶顽的士兵。周围是污渍的旧板壁,顶上是肮脏的天花板。厅里有几张桌 子,上面铺着哔叽的桌布。这哔叽布,旧得巳分不清它是绿色的还是黄色的。几扇门上都留有黑 色的手渍。几盏植物油灯,挂在壁板的钉子上。这是咖啡店里常用的那种灯,烟多光弱。桌上的铜烛台里插有几支蜡烛。一切都显得阴暗、丑陋、沉闷。但这一切却给人一种威仪严肃的印象,因为正是这种氛围,大家才真正感受到了人间存在的那种威力和上苍施加的那种威力,即所谓法 律和正义。

开始时,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人们把目光都集中到了庭长左方、墙边靠着一扇 小门儿的那条木凳上坐着的一个人的身上。

这便是那个人了。

马德兰并没有着意寻找他,却一下子看见了他。他的眼睛就这样一下子望到了那里,好像他事先巳经知道了那人在那里呆着。

那人的确与自己相像,只是显得老些。虽然不是绝对的相似,但神情和外表一模一样,尤其 那竖着的乱发和横蛮惶惑的眸子,太像他了。那人穿着一件布衫。他进迪涅城的那天,正是这般 模样。那人满面恨容,也和他当年要把费了 19年的时间,在牢内铺路石上积攒起来的怨恨统统 闷在内心一样。

当他看了那人的面容,产生出这后一种感觉时,不禁打了一个寒噤,于是向自己说:

“我的上帝!难道我又会是那么一副样子吗?”

这人看上去至少有60岁,整个形象显得粗鲁、执拗和惊慌。

他的出现还是惊动了大家。大家见门开了,走进一个人来,便连忙让出一条路。庭长回头看 见来人正是滨海蒙特勒伊的市长先生,便向他行了个礼。检察官因公到滨海蒙特勒伊去过多次,对马德兰先生早巳认识,也同样向他行了个礼。他呢,却没有注意到这些人的举动。他头晕目 眩,只是呆呆地望着四周。

厅里,几个审判官,一个记录员,几个法警,一群看热闹的群众,这种情形,他在27年前 曾经目睹过一次,现在,他又碰上了一次。他们攒动着的身影,显示他们确实存在。这巳不是回 忆中的景象,不是他思想中的幻影,他们是现实的法警,现实的审判官,现实的听众,是些活生 生的人。事情巳经发展到了这样的一步。往日那些触目惊心的景象,现实存在的这些事物,它们 所能引起的一切恐怖,又重在他的四周出现,重在他的四周活动。

这一切正在他的面前张牙舞爪。

他心胆俱裂,合上眼睛,从心底发出了一声:“决不!”

造物主在拨弄人,成心编导悲剧,使他神魂震悚,烦乱欲狂。而坐在那木凳上的人恰是他的替身。大家都一致认为那就是冉阿让。

那人成了他的影子。在他眼前,他生命中最可怕的一幕正在演出。此情此景,真是闻所未闻。

一切又重在这里出现了:布置相同,灯光相同,审判官、法警和观众的面目也大致一样。不 过,有一点很是不同:在庭长的上方,有一个耶稣受难像。这在从前他受审时是不曾有的,足见 他在受审时上帝并不在他的身边。

背后有一把椅子,他颓然坐上去,感到如坐针毡,因为他怕别人看到他。他利用审判官公案 上的一堆卷宗,遮住了自己的脸。现在,他可以看见别人,别人却不易看到他。他渐渐平静下 来,完全回到现实之中,可以仔细倾听案情的审理了。

巴马达波先生是陪审员之一。

马德兰在找沙威,但是没有找到他。记录员的桌子遮住了证人席。我们刚才还交待过,厅里的灯光暗淡。

他进门时,被告的律师正好做完了他的辩护。全场空气巳经紧张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案 子开审巳有三个钟头了。在三个钟头的时间里,所有的人都盯着那个人,盯着那个陌生的、穷困 潦倒的、极其糊涂、极其狡猾的人,听着关于他的一些骇人听闻的经历的叙述。我们巳经知道,此人是一个流浪汉,别人发现,他在田野里拿着一根苹果树的枝。这是附近一个叫别红园园内苹 果树上的枝子。这究竟是个什么人?巳经调查了一番,证人个个发了言,众口一词,经过讨论,现巳真相大白。控词是这样说的:“我们逮捕在案的人不仅仅是个偷水果的小偷,不仅仅是一个 贼。我们逮捕在案的人是一个匪徒,一个违反了原判擅离指定住址的累犯,一个原来的苦役犯,一个最危险的暴徒,一个通缉多年的名叫冉阿让的奸贼。八年前,从土伦牢狱被释放后,该犯又 曾手持凶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了一个名叫小瑞尔威的通烟囱的孩子,罪关刑律第三百八十三 条。一俟该犯经过验证无误,确是冉阿让本人,此罪当即根据上述条文另行追究。这次他是重行 犯罪,系重犯。请先审理他新的罪行,容后提审旧案。”被告对这类控词,对证人的作证,瞠目 结舌。他不知所云,也不知如何答对,只是摇头顿脚,表示否认,或是双目朝天,无可奈何。他 还口吃,答话困难,但他整个一个人,从头到脚,都在表示:不服。众多的聪明人摆开了阵式,向他挑战,相比之下,他简直是个傻子,简直是个身陷重围的野人。可是现在,到了威胁他未来的紧急关头,而嫌疑却越来越大。全体观众望着那渐向他紧逼的判决词一一种极尽诬陷的判决 —那样子显得比他自己还忧虑些。还有一点令人担忧,假如他被证实是冉阿让,那么,小瑞尔 威被抢的事便足以使他坐几年牢。累罪还有使他被处死的危险。这到底是个什么人?他摆出了—副冥顽不化的样子,是愚蠢的表现,还是狡狯的表演?是真的不懂还是故意装傻?这些问题,听 众各执一词,陪审团中也出现了严重的意见分歧。这是疑案一粧,暧昧不明,茫然无绪,令人吃 惊,又令人纳闷儿。

他的辩护律师口才相当好。他所用的,是外省的语句。从前,巴黎也好,罗莫郎坦或蒙勃里 松也好,这种语言律师们都是习惯采用的。它们早巳形成律师用语。但是,今天,这种语句巳经 成为古典。它那种持重的声调,庄严的气派,适宜于公堂上那些公家发言人,现在律师们偶尔才 会用一用,譬如称丈夫为“良人”,称妻子为“内助”,称巴黎为“艺术文化中心”,称国王为“元首”,称主教先生为“元圣”,称检察官为“辩才出众的锄奸士”,称律师的辩词为“巳洗耳 恭听过的高论”,称路易十四的世纪为“大世纪”,称剧场为“墨尔波墨涅殿”,称在朝的王室为“我先王的圣血”,称音乐会为“音乐大典”,称统辖一省的将军为“驰名的壮士某”,称教士培 养所里的小徒弟为“娇僧”,称责令某报该负责的错误为“在刊物字里行间散布毒素的花言巧 语”,等等。一开始,这律师便从偷苹果讲起。这种事要说得文雅,是件难事。不过,这也要看由谁来讲。贝尼涅·博须埃在一篇祭文里,曾谈过一只母鸡,那难不难?可作者不为所困,竟能 说得洋洋洒洒。这位律师认定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偷过苹果。他以辩护人的资格坚持认 为,他的辩护对象商马第,并没有人亲眼看到他跳了墙和折了枝。别人抓住他时,他手里拿着树 枝(这律师喜欢称树枝为枝丫),那只是因为他看见地上有根树枝,把它捡了起来。反证在哪 里?显然,是有人偷苹果,因为担心被人发现,心虚地把树枝扔在了地上。这怎么能证明商马第 就是贼呢?只有一件事,即被告从前当过苦役犯,律师并不否认。他表示,这事看来极为不幸,巳被证实,被告在法维洛勒住过,在那里做过修枝工人,商马第这个名字源出于让·马第是很有 可能的。这一切都确确实实,有四个证人,他们统统一眼认出了商马第便是苦役犯冉阿让。律师 无法否定这些线索,这些作证,他只是用被告的否认,用被告有目的的否定来蒙混过去,指出,即使他是苦役犯冉阿让,那就能证明他偷了苹果吗?这只不过是一种猜测,不是证据。他承认,被告自卫方法“确系笨拙”,他“本着良心”也应当承认这一点。否认一切,否认行窃,也否认 当过苦役犯就能一了百了吗?辩护律师说,如果被告肯承认后者,毫无疑问,那会妥当些,因为 那也许能够赢得各位陪审官的宽恕;律师说,本律师也曾向被告提出过这种意见,但被告执意不 听,显然,他以为不承认一切便可挽救一切。这是一种错误。不过,难道我们不应该考虑他智力 薄弱这一层吗?这人显然是个痴子。狱中,长期苦痛,出狱后,长期穷困,这巳使他成为一个神 经迟钝之人。律师说,看来被告不善于为自己辩护,但这能成为判罪的理由吗?至于小瑞尔威的事,律师肯定不应加以讨论,因为那根本不属于本案范围。最后,律师请求陪审团和法庭作出公 正判决,因为这人即使是冉阿让,也只能处罚他擅离指定地址的罪行,而不能按对累犯的惩罚来 判处他。

检察官反驳了辩护律师的说法。他和其他的检察官一样,说起话来慷慨激昂,显得才华横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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