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这话真的一点不假。镜子就是这么奇怪,它可以照见别人,也能透视自己。对每个人而言,过去是面镜子,现在也是一面镜子,别人是镜子,自己也是镜子,镜子一直在帮助着我们,也在考验着我们。
谁弄了我的葵
好多年前,我种过一棵葵。
那时我在老家,大约八九岁光景。执意要种葵,是因为那是自然课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我的家乡是不习惯种葵的,那葵籽是父亲从镇上的种子商店特意买回来的。
记得,在请示爷爷之后,我将几粒葵籽小心翼翼地种到我家的花园里。说是花园,也不过是爷爷用一堆杂石圈起来的一大块地。里面种着桃、梨、美人蕉、节节高,还有见缝插针长着的夜来香。
每日,爷爷都嘱我们将洗脸洗澡的“肥”水浇在花园里。那里面的土也是爷爷亲自打理出来的,黑黑的,很是松软,随处一掏,便能见到几条扭动的胖蚯蚓。
因此,葵籽发芽是不用担心的。我按爷爷嘱咐,只留下一棵最壮实的苗。每天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瞅瞅那棵葵。
葵在我细心呵护与守望之下越长越高,我也因此写下了不少关于葵的“成长”日记,并博得自然老师的赞赏。
终有一天,那棵葵开花了。在枯萎的花园里,她骄傲地迎着太阳,绽放着一大盘美丽的金色花瓣!
已经忆不清,葵花的骄傲存了多久。只记得,有一日,我在外婆家住了两天,再回家时,竟远远地看到:我的葵,我那棵骄傲的葵,她深深地低着沉重的头!噢,不,是深深地弯着腰!
来不及去寻问母亲,我急急地围着葵转了一圈,一屁股跌坐在花园的石头上,双脚跺地,放声大哭。
我那时是不懂“怜香”的,哭只是因为我认定:谁欺侮了我的葵,谁趁我不在把她弄成了这个样子!
哭声引来了母亲。母亲拉我的手,拉不起来。直到爷爷出来。我一向惧爷爷,只得哭哭啼啼告诉他原因。不料,爷爷听后却哈哈大笑:
这傻丫头啊,葵低头是因为它成熟了啊!你以为成熟了还是昂着头呀。
我若有所思地止住了哭声。总算在母亲一旁的解释中明白了,原来,没有任何人伤害我的葵,只是我的葵成熟了,全都长成了重重的葵籽,把葵的茎秆压弯了腰。可爱的葵籽们幸福地挤在一起,密密麻麻,像是开屏的孔雀。
许许多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种过葵。然而,每每面对人生的成败得失,常常会不自觉地想起那棵葵和爷爷说过的那番话。
是的,不想长大,也要长大。面对人生,面对自己,我相信,真正的成熟,是适时地缄默和低头。
说梦
对梦我是体验至深的,大至是因为我从小便爱做梦。
梦做多了,多数自己能“解”出来。很遗憾,这些年来,没将自己五彩缤纷的梦记录下来。想必,那一定是一份最特别的记忆。
儿时,时常梦见在义水河边看到爷爷赶着一群鸭子下河,抬头,又看见姐姐坐在一辆大卡车上,从公路上一晃而过。我追着喊着——逝去的亲人,是我永远刻骨铭心的思念。
上小学时,因为第一次走进课堂便被一位数学老师奚落,从此落下了怕数学老师、怕上数学课的“病根”。事隔多年,仍会梦回教室,趴在一张高难的数学试卷上面,看到同学们都交了试卷,急得满头大汗,无处下笔。被打击的记忆犹新啊。
长大了,心里面稀奇古怪的想法多了。又因为几次被蚂蝗虫子叮咬过的惊骇记忆,便时常有些噩梦纠缠。不是妖魔鬼怪缠住身子,而是一些可怕的软体动物,一个劲往肉里钻,四处皆是,欲拔不能。天哪,那真是最最恐怖的梦境。每一次醒来,都吓得半天无法入睡。
后来,因为一场失败的爱情,便梦见走进了一个漆黑幽冷的隧道,找不到出口,望不到天日,好不容易奔一丝光亮而去,却一脚滑进万丈深渊……偏偏,愈想忘记的,便愈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这梦之后,便又时常梦见一个远去的影子、一颗破碎的心,千年展望,只想在那肩头痛哭一场。
只是,无语凝咽时,梦便戛然而止。所幸,在梦中,我也仍有一分清醒的理智。只是,这梦,整整做了五年。
五年之后,我爱上了读书,迷上了写作,沾上了摄影,在日渐充实的生活和日渐开阔的心境中,便慢慢地告别了旧梦。
庄子说,“至人无梦”。还好,我是素人,凡人。因此,我依然爱做梦。
因为思念,我会在梦中看到久别的朋友,一起扬歌望月,执手听溪。因为激动,第二天要去采风,头一天晚上在梦中便把快门按了个够。因为欢喜,闻到春的芬芳,便会梦见彩蝶在田野翩跹;感受夏的火热,便会梦见鱼儿在吻着我的脚板……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在梦中成诗成文。清晨醒来,莞尔一笑,提笔速记。
梦想延伸到白日,便成为我的希望。我从来不愿意做一个失去希望的人,所以,我仍然爱做梦。
在一些宁静的夜晚,时常有超越灵魂的默契来到我的梦中,我一直,为每一个美丽的梦而微笑、而感恩。
弯路
有一对小夫妻,本来生活得还算幸福,男的做点生意,女的上班。男人为生意免不了四处奔波,在家的时间少,女人便不怎么安分。一不小心,有了婚外情。
男人知道后,暴跳如雷,将女人打得遍身是伤。被打的女人心硬了,坚决离婚,什么也没有带走。
男人忿忿不平,借酒消愁的日子,来不及更多的等待与思考,迅速与一女子相亲。那女子也是离异之人,无孩,年纪尚小,相貌娇好,男人觉得如果娶了她多少能为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为了那口气,男人倾其所有,卖了旧屋买新房,二婚的新家搞得富丽堂皇,二婚的结婚仪式胜过初婚的隆重热闹。
然而,生活并不如人所想。重新组合的家庭,由于孩子等原因,慢慢有些心存芥蒂,貌合神离。漂亮的后妻似乎更关注男人口袋的钞票,把男人折腾得精疲力竭,最后,男人坚持不下去,提出离婚,带着孩子,净身出户。
再次离婚的男人,变得一无所有。不再急着去相亲,反倒频频想起第一任妻子的种种好处,毕竟,她对孩子是真心的。
而这个时候,女人早已跌跌撞撞一身伤痕地被人抛弃。她原所心仪的男人,并没有给她期望的生活,连结婚证都没有跟她领过。
用不着别人的牵线,两个人又重新复合在一起。
房子没有了,租了一套旧房。
男人的朋友都骂男人没志气,可男人却全然不在意。他对朋友说,走了一趟弯路,彼此都扯平了,也明白了什么是自己想要的。
有一天,朋友们应邀去他们的出租屋相聚。竟然发现,简陋的家收拾得干净利落,男人变得细心体贴,女人变得勤劳贤惠,孩子在家蹦蹦跳跳,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我喜欢的
像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喜欢在季节更替的时候添置新衣。小城的女人爱美,商家的衣服样式多,价格也贵。虽不崇尚名牌,却总是不由自主地看上某几种品牌的衣服。什么凡恩、妞娜公主……最近的冬季,便又看中了一件深蓝色妞娜公主的呢绒。一问价,原价打九折,差不多是我一个月工资的六成。
可是,喜欢是叫人无法阻挡的。不用说,衣服是买回来了。每每穿上,无不小心翼翼,上班戴上袖套,下班熨烫平整挂在衣橱。
不日,出差到黄州,与友梅溪逛于黄州一商城,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妞娜公主的专卖,一问价,一模一样的衣服,价格竟要便宜几百。
叹息之余,赶紧抓起一堆大肆试穿。可惜,因为已是季末,并不见有真合意的。到最后,在摊角发现了几件缺号的春装,目光刚一扫视,店主便说,那几件,六十就卖!
天哪,六十元一件的外衣,真是多年没穿过。随意拿起一件,恰是我能穿下又一直喜欢的简单大方的款式。于是,不容分说,拿了一件。
这个春节,因气候原因,长呢羽绒并不曾派上用场,在走亲访友人人将自己收拾得光鲜靓丽的那几日,我便一直穿着这一件六十元钱买的新衣。而且,如同穿着那一件“价格不菲”的一样,心情舒畅,格外珍惜。
由这件衣服,不免想起了一些往事。曾经,丢了结婚时买的铂金耳环,心静如水,泰然处之,而廉价的紫蝴蝶耳环掉了一只,却懊恼地来回找寻,叹息不止。
其实,我一直是这样的,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六十元钱的衣服和几百元钱的衣服,在我心目中的价值都是一样的。
对待衣物如此,对待人、情,更是。从来不会对高贵的人另眼相看,而只有了解我,关怀我的人才能成为我的朋友。从来不为琳琅满目的“世界”盲目心跳,在我眼里,它还不如知己赠送的一本新书,一片树叶。
在我的心目中,最喜欢的东西就是自己最珍贵的。一如,此时此刻,嚼着醇香的大白兔奶糖在电脑前敲打文字,心房溢满了长久的甜蜜。这,也是我喜欢的。
小店之感
Δ西门大酒店
题记:不知道是哪位大侠给“西门大酒店”赐了这个“雅号”,真想对他竖起大拇指说一句:哥们,你太有才了!
话说赫赫有名的西门大酒店,坐落于人群最集中、街最脏乱的西门菜市场出口。该大酒店,内设两间黑不溜秋的小屋,篡改“金盆洗脚城”的台词——董事长、总经理、厨师长、服务员等等,都是一对人。
一对和谐夫妻。男的炒,女的切。该大酒店,推行自己动手,丰“嘴”足食,甭指望有人给您端茶倒水,长方形条桌自由落座,一次性碗筷自拿自用。
不怕你嫌环境不好不来,不怕你嫌服务不到位发脾气,更不怕你性子急等不得。没有点菜单,全凭大脑记。老板高兴先炒谁的菜就炒谁的,末了,甭指望找老板娘签单——发票这东西,本店不知为何物。
老板为何这么牛?人家的菜好吃啊!回锅肉、红烧爆腌鱼、家常豆腐、炒莴苣叶……荤菜素菜个个可口下饭,叫人吃得片叶不剩,那两口子每日忙得,数钞票的功夫都冇得。
细细地瞅,一个细节也不漏,除了烧旺的煤火,小巧的铁锅,不过是一个技巧:简单。全部的作料不过是葱姜蒜,油盐酱醋。所有的做法都是同一的:旺火炒熟。
吃惯了宾馆酒店的五花八门,山珍海味,煎炸焖煮,最让人难忘最让人追寻的不过是最简单的家常菜,一如母亲或老婆的手艺。正所谓,“简单的好,才是真的好”!
难怪乎这县城的许多绅士名人均抵挡不住它的诱惑,趋之若鹜——西门大酒店,名不虚传!
Δ多一点,少一点
罗田老民政的大门弄,是一个斜坡,被一对勤劳的夫妻租用,改成了早餐摊。平素还好,一到冬天,风呼呼,冷得要命,四周得搞布撑着。
要说,这不是一个做生意的好地方,他们的早餐品种和味道也比不得胖子店里有名,但是生意奇好。不论春夏秋冬,弄道总是被挤得水泄不通,光帮手就请了好几个。
因为我叔伯的嫂子帮他打工,便经常光顾。去多了,老板就认得了。常常发现,吃素面的碗里会多一两块肉。有时是猪肉,有时是酱香的牛肉。吃一片,味道挺好,下次便点了。
开始以为是对我的特例,再一观察,这是老板的习惯。再忙再乱,他绝不省下这个。时常会给吃素面的碗里加上一两片肉。
简单的帮他算了一下,他卖出四碗素面,就相当于搭进去一碗荤面了,一天恐要少收上百元。这大街上可是少有这样的老板,有的是不小心舀进去一块肉,还得用筷子夹起来。
是这个老板不够精明吗?
我看恰恰相反。通常,尝到肉好吃的,比如我,下次会点荤的。新顾客来了,会觉得这个老板大气,更有,像我一样自作多情的,以为就是老板对我特好。还有,老顾客会觉得这老板念旧,有人情味。
看起来,老板把肉送出去,表面上少赚一点点,实质上,他回报的,绝不是一点点!
Δ不能安空调的小店
城东的老街角,有一家正宗的沙县小吃店。
小吃店确实小,就一间大约30平方米的门面,靠里隔开了四分之一做操作间,每一个角落,都被充分利用。
我因为喜欢他们的清汤和蒸饺,经常光顾小店。冬天还好说,走进去感觉暖烘烘的,一到夏天就受不了,炉火的热气弥漫一屋,还没坐下来,汗就冒了一身。可这一切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意,因为他们离县一中后门和县人民医院近,各种小吃又价廉物美,一年到头总是门庭若市。
最近的一天,我在吃饭时确实热得受不了,就跟老板提意见:生意这么好,为何就舍不得安一台空调呢?那样的话,生意肯定会更好。
没想到老板却说:你不知道,我这儿不能安空调,一安空调,生意就会少很多。我曾经试过,最后只好把空调拆了卖了。
是吗,为何会这样?
老板说:我一安了空调,这里面就舒服了,舒服了客人就会慢慢地吃,外面的想进来时,里面总是没座位。这样下来,我一天的生意要减少一半。
看来,老板说得不无道理。虽然,为顾客创造最好的环境一直是所有老板的追求,但是也要因店而异,对于一个商人来说,怎样赚到更多的钱才是最重要的。
我选择,我喜欢
春日里回家,老爸兴致勃勃地要带我去拜访他的一位小学胡姓同学,我称之为胡叔。
胡叔就住在我们邻村,一直以拾荒为生,供养了两个大学生。十几年来一直坚持写作,最大的愿望就是出一本书。
在一处白色楼房比比皆是的塆落中,我和老爸几乎一眼就判断出了哪是胡叔的家。那是一栋矮旧的平房,大约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走进他的家门,堂屋里只有一个鸡窝和一张桌子,家里唯一的亮色是墙上还没有褪色的女儿“出阁程序”。
他靠拾荒供养两个大学生,让人敬佩,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作品”。然而,当他抱出一堆东西来,却着实让我大跌眼镜。那些零零碎碎写在一片又一片纸烟盒、酒瓶盒上的“文章”,我终是没法读出一篇完整的来,与其说那是“文章”,不如说是写在纸盒上的“字”,更不用说什么主题了。
胡叔夫妇因我们的到来,格外兴奋。看得出来,他的妻子对他充满崇拜,她说: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写出一点名堂的!
我不好意思“打击”他们,只连连说:胡叔叔,你真不简单!这些东西你需要好好整理。
老爸偷偷地对我说:不好意思,线索有待考证。
我说:不啊,我很受启发!试想,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民,每日里骑自行车拾荒,来来回回十几里,辛辛苦苦,回到家还要舞文弄墨,不管他是否能写出什么,这一写就是十几年,又有几个人能坚持呢。
我问胡叔:到底是什么原因你想写文章呢?
胡叔腼腆地搓着手:嘿嘿,什么也不为,我就是喜欢!
罗田卫校那里住着一位精神矍铄的退休老人,他们家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花香四溢。我去他家拍兰花,第一次知道了关于兰花的许多知识,原来,我们平时所熟识的是蕙兰,而他家里那些珍稀品种春兰、蝶兰等,都是他几十年间踏遍罗田千山万壑,耐心寻觅、精心培育的。他是全国兰花协会会员,手中几盆珍稀兰花羡煞了同行,价值数十万元,然而,多少钱他也不卖,他说:我太喜欢兰花了!
在我们美丽的九资河镇,有一位奇石老人。多年来跋山涉水拾回了许多奇石,雕刻了很多根雕作品,给它们分别取了美丽的名字,幻想了动人的故事。他有一块天然形成的“福”石,多少人想以重金买走都被他婉拒,他说:我爱奇石、根雕只是为了自己的爱好,只是为了发掘大别山的宝贝,让更多的人了解大别山,欣赏大别山,可不是为了卖钱。
我一直喜欢的锦绣天堂论坛,有一位网络牛人“喧宾夺主”,年愈古稀,棋琴书画,样样精通,幽默、博学、多才多艺的老先生一显身网络,文章、书画、篆刻、摄影作品纷至沓来,很快便招来赞声一片,粉丝一堆。他给大家带来了快乐,也给自己的晚年生活找到了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