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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悠然我思(5)

当许多人都在追逐名和利的时候,在我们的身边却还有这么一些人,“得趣不在多,盆池拳石间,烟霞俱足;会景不在远,篷窗竹屋下,风月自赊。”当我不经意地接触到他们,我就常常不经意地感动了。

今年的春天,我的老爸、老妈和我,三人一行走进了民协的创作座谈会。我老爸会讲民间故事,我的老妈因为陈主席的指导成了鄂东的剪纸艺人。会前,因为要等县领导,临时的救场竟演变成一场别开生面的民间文艺大餐,民歌、京剧、东腔戏,诗歌、舞蹈、器乐、书法、写意画、跆拳道,异彩纷呈,一个个“身怀绝技”的民间艺术人才,年龄从八岁到七十多岁,像一朵朵美丽的奇葩,在志同道合的人群中绽放。我看到老爸咧着嘴一直在笑,老妈和我一直在鼓掌。

因为喜欢,所以快乐。别嘲笑有些人吃了喝了没事做似的自我陶醉。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选择一样爱好,愉悦自己的心灵,同时,也给别人带来快乐,这,当是凡人的一大幸福。

相见不如怀念

马上就要到N市了。

她靠着车窗,紧紧攥着手机,像是攥着他渴望的心。

屏幕上那条短信,已经被她看了无数遍:无论你明天会不会来,我都会等你!

从昨晚到现在,她一直控制着自己,没有给他回复。她想给他一个惊醒。她想亲口告诉他:十年前,我的心就已经飞你而去!

十年了,流光飞舞,当年菁菁校园的苗条少女早已变成一位美丽丰韵的少妇。宽敞的住房,温情的夫君,乖巧的女儿,清闲的生活……也许,在常人眼中,她真的什么都不缺。可是,年年岁岁,她的心中总是装着另外一个人。

那是她的初恋。十年了,他挺拔的身姿、英俊的面庞,还有他参军离去的那个晚上,那些轻吐在耳畔的呼吸,像蜜一样香醇的初吻,时时刻刻像一部电影在她脑海里回放。

如果不是情深缘浅,也许,他们也会像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一样过着恩恩爱爱的日子。

东风恶,欢情薄,多少次了,她痛恨自己当年的懦弱。不敢回忆那个凄冷的寒冬,他们最后一次在枫林里的拥抱。她凄凄切切地哭,不敢有一句挽留。他跌跌撞撞地走,没有一句承诺。从此以后,天各一方,杳无音信。

后来,她嫁给了夫君。虽然她没有正式工作,在夫家却不染油脂,她原本好学,却只将自己沉入麻将声声。但是,尽管如此,夫君却仍将她像花儿一样捧在手心。

每每面对夫君的亲吻,她从不反抗,只是,无数次在沉睡的旧梦中惊醒,摸着自己绯红发烫的脸,她就会心疼得落泪:莫非,一个人的一生,真正的心跳,只有一次?

终于有一天,她从别人那里打听到他在广东打工的消息。她强捂着激动的心,飞快地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码。她对夫君说:我要去广东打工,我不想活得如此没有自我。

提着夫君为她整理的箱包,风尘仆仆赶到深圳的表姐家,一开箱,竟然泻下一堆熟悉的卫生巾。她对很多纸巾过敏,那种品牌是她惯用的。

她轻轻地拾起来,想起了夫君不舍的眼神。找工作很费劲,几日奔波,没有结果。终于有一天晚上,她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你现在还好吗?

不用去问“你是谁”,心灵的默契穿越时光,所有的爱恋在一刹那间苏醒。

是的,她终于可以见到他了。去N市的那一天,她用最好的化妆品涂抹了眼角的细纹。她穿着一套洁白的素花长裙,披着如风的长发,喷了淡淡的茉莉香水,她想,他一定还会记得她的模样,她的气息。

车子顺利到达他所在的城市。款款行至他的公司。电话拨过去,他却颇感意外:我还没下班,你在门口等着,我让人来接你。

接她的是他的同事。随他徒步去一阴暗的小楼,一拥挤的小屋。

她环顾着杂乱的房间,惴惴不安,不敢去问他的同事,这就是他住的地方?桌上相夹里有个巧笑嫣然的女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可否是她的妻女?不知为何,见到她们,心中竟然掠过一丝淡淡的酸楚。

眼看着就要到他下班的时间了,她的心已经蹦到了嗓子眼。同事知趣地提前离去,终于,她听到了门外的脚步声,沉重,不似当年的轻盈。

她长长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开门。她终于看到了思念了十年的他,幻想了十年的他——一个胖胖的男人绷着一身的保安服,提着两份盒饭立在门外。他颠颠地挤进小屋,咧着嘴:来,吃盒饭。

她的手停留在开门的半空之中,她的气息卡在十年的梦境之中,半晌,无法动弹,无法呼吸。

她听见心中响起了一个巨大的声音,那是十年怀想的偶像轰然倒塌,支离破碎,飞起的尘雾迷漫了双眼……他后来说了些什么,她一句也忆不起。她甚至记不清,他是否试图捉住她的手,告诉过她,十年的牵挂……她匆匆扒了几口毫无滋味的广东饭菜,然后,不容分说,脚步匆匆,绝尘而去。

当她赶回表姐家时,夫君的电话正好拨过来。

夫君说:回来吧,我们也不缺你挣的那份钱,我和孩子都很想你……她握着电话重重地点头,眼泪哗哗。明天……明天我就回来!

小城

很庆幸,从小,我就在这座小城的城郊长大。喝的是义水上游的水,闻的是田野的气息,青山、绿水、蛙声、蝉鸣,是儿时永不褪色的记忆。

那时的小城,虽然离我很近却似遥不可及。父亲终日忙于工作,只有逢年过节才会把我们兄妹前前后后挤在自行车上带到城里转一回。那时,城里的气球、冰棒、油条、甘蔗……还有那座可爱的电影院,无一不是我们“奢侈”的向往和留恋的地方。

记得八十年代的一天,为了庆祝国庆,城里决定在唯一的一座大桥上放烟花。我们早早地换上干净的衣服跟着父亲进城,在父亲工作的那座楼顶上,我一整天都在对着太阳守望月亮:天怎么还不黑啊?

夜晚终于来临了。大桥上根本无法走近,四面八方赶来的人群,黑压压地塞满了小城的街道。我们站在义水河的下游,远远地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烟花在小城夜空漫天绽放。那是怎样一种兴奋,又是怎样一种浪漫?过了这么多年,见过了这么多烟花,却没有哪一次比得过那晚的绚烂。我知道,那夜,欢乐的小城,美丽的小城,在我心中生根了。

若干年后,我也成了这小城的一员。眼前的小城,比起儿时的记忆里,变化太大了。楼房多了,高了;街道长了,宽了,清清的义水河上已架起四座大桥,将小城镂刻得像架手风琴,潺潺的义水便是溢出的琴声。

虽然,小城的总面积仍不过十来平方公里,坐上的士逛一回小城绝对花不了一小时。可是,购物,休闲,健身,美容,上网……你想要做什么,无需晕头转向,只需大步向前。而且,震撼的新视听,幽雅的咖啡厅……时代的气息无处不有,外面流行什么,小城绝不会落后。小城的男人,西装革履,精神抖擞;小城的女人,天生丽质,无需装扮,走到哪里,都不失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是的,我喜欢这样感叹,北京太冷,武汉太热,成都难见阳光,三亚不见飞雪。只有我们的小城,寒来暑往,四季分明,天空永远是明朗的,饮水永远是甘甜的。一场小雨,小城便成一条条流动的彩街,雨伞美丽着城市的风景,雨水擦亮着小城的眼睛。一场飞雪,小城便是粉妆玉砌,装扮一新,欣喜而勤劳的人们,忙着清扫街道,然后欢呼着奔向小城的四方,去看雪被下酣睡的麦苗精灵……小城的人们懂得生活,也会享受生活。清早晨练,午后休闲,夜晚跳舞……跟上时代的节拍,却也不失那份纯然的悠闲自得。

每当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走在临河的人行道上,我总喜欢用别样的眼光看待这座小城。啊,小城真美,小城真好。那些熟悉的花儿草儿似乎总能读懂我的心意,对我微微含笑。

是的,生你养你的地方总会一如母亲,叫人不嫌弃,难离舍。我真的好喜欢这座小城。这宁静而和谐的小城,适合我这平凡的女子,怀着小小的梦想,享受这美好的人生。

别样的80后

那日陪表姐去陆军总医院看病,在走廊候诊时认识了一位老太。

老太看上去六十开外了,手上拿着一张CT片,正笑眯眯地等着医生叫她的名字。她微胖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短黑的鬈发,薄薄却透着红润的嘴唇,一口洁白的糯米牙,温柔而独特的嗓音,轻言细语,娓娓道来,听她说话,很是一种享受。我敢肯定,老太年轻时一定是位雅致的美人,那声音一定是珠圆玉润,玉润珠圆。

老太说,她生在一个书香门弟,自幼受着良好的家教,她的哥哥是曾经红极一时的一首革命歌曲的创作者(只可惜我没记住名字)。她和老伴情深意笃生活了几十年,可惜老伴先她而去,她跟女儿一起生活。可是,老太太不甘寂寞,她说:我不古板,可与年轻人的思想总有些跟不上。我不喜欢年轻人穿吊带装、露脐装,觉得对身体无益,她们却不喜欢我唠叨,于是,我就到军休所去住了。

军休所可好呢!老太一边说一边对我们形容。那里的伙伴多,饮食也不错,我们都喜欢运动,素食,对生活没有过高的要求。我这人随和,从不与人争吵、生气,从不与自己过不去,就说打门球吧,我球技特差,可我喜欢参与,我打得不好,人家笑我,我也笑。有的人就承受不了,气呼呼,我才不气,本来就是打着玩嘛。

我被老太太逗乐了,真恨不能有更多的时间与她交流。看到她手上的CT片,便关切地询问她是来看什么病的。

没想到老太太仍是笑眯眯地说:大概是肿瘤吧。

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看我吃惊的样子,她便伸着脖子对我比划。这不,就长在这里,我感觉这里有一个肿块,就去拍了一个CT。医生说不是好东西,叫我要做手术。我才不做,我都这大年纪了,还做手术瞎折腾个啥。管它是良性还是恶性,我不动它,它就一定可以与我和平相处。

天哪,我真是没见过这么乐观的老太太,细细一想,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她若不这样想,现在恐怕早吓趴下了。

不禁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一会儿,医生在唤老太太了,她依依不舍地站起来跟我们握手道别。我说,婆婆,祝您健康长寿。她开心地笑了,随即贴着耳朵告诉我:放心吧,我都80后了!

看秋

我一直以为我是喜欢秋天的。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秋天有缤纷绚烂的颜色,有五谷丰登的喜悦,有落满黄叶的小路……已是秋天了吧?

我决定去看秋。

山还是绿的,只是绿得勉强,满山的荒草让我想起了大街上那些年轻女子被染烫坏了的枯黄头发。

丰收的景象已经成为过去,一片片空闲的稻田里,散漫的牛羊在啃着那些刚刚冒出来的小得可怜的禾苗。

我踩着要死不活的霸根草儿往前走。我想找点颜色,想找点颜色愉悦一下我的眼际——我是来看秋的啊!

竹子还是青的,只是一点也不翠。丝瓜也是青的,却是又老又瘦,悬在一根根枯藤上,我仿佛看到了它的明天——所有的青春汁气一点点干涩,然后心甘情愿地留给主人当做一块洗碗巾。

我不停地往前走。我看到一口塘,塘里有荷。那些荷撑着最后的一分顽强,曾经可以盛装雨露的叶子像一个个破了边的大碗。甚至,有的已经破了。再也补不起来了。

塘边还有一棵柳。那柳沾了三个季节的灰尘,一根根的枝条仿佛被人抽去了神经,蔫答答的。

我仿佛在一瞬间明白,为什么秋天的荷要叫——残荷,秋天的柳要叫——败柳。

我好像听见有知了在叫。我真的有些疑惑,这个季节还有知了吗?

知了,知了,它能知了什么?

就算知了,在这个满目疮痍的秋天,它也不过是在叫——了了——了了——属于它的季节已经逝去。我不知道知了是怎么过冬的,我只知道它在要过冬的时候会蜕下一层厚厚的壳。

知了会蜕层壳,可我呢?

我却为何感觉越来越冷,我要到哪里去过冬呢?

我坐在山冈上的一棵老杨树下,双手环膝。听见树叶在风中飒飒作响,我不禁也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起来。

为什么所有的美丽都在春天,所有的悲伤都在秋天?就连秋天的歌声也是落寞的,你听——我从春天走来,你在秋天说要分开……在这个陪着枫叶飘零的晚秋,才知道你不是我一生的所有……秋天的风是一阵阵地吹过,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是谁说过,秋来了,当秋天来了的时候,万物的生命便已达到一种极致,一种巅峰。然后,生命也将走向衰败……是谁说过,会为一棵草、一朵花感慨的女子,总有一天,文字会将她的灵魂吞噬,她的思绪就会纷乱如秋天的落叶,飘啊飘地找不到方向……曾经,誓言如树,相思如叶。可是,到了秋天,却只能一个人把谎言一片一片地收拾……我从不怨谁。

莎士比亚说过,“满堂的喝彩,难及知音的一滴眼泪。”

一颗破碎的心,只是渴求一种超越时空的灵魂碰撞,一种经得起千百度锤炼的真诚。

寻寻觅觅,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长长久久,至真至纯。

于是,我放弃所有的幻想。就像烧掉秋天的落叶。

曾经有人说,梦见我死了。像秋天的一片落叶,归入了尘土,再也看不见了。

还说我的葬礼好排场。呵呵,我说,我怎么没看见呢?人死一阵风,人死如灯灭,要那么多的排场干吗呢?

我倒是想问一句:如果我死了,你会哭吗?

有人说过: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绝望。

我起身,继续昏昏沉沉地走在这个秋天的乡间小道上,忆起昨夜一梦。

我在一个狭窄幽深的黑洞里摸索,伸手不见五指。我好怕啊,我不停地向前走,我多么想走出去啊!四周都是冰冷潮湿的墙壁,有白色的蝙蝠在我头顶飞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叫声,我走啊,走,我好像看见前面有一丝微弱的亮光。我发疯地向前狂奔,终于,我看到阳光了!阳光——当我向着阳光奔去,却不料在黑洞的尽头——我一脚掉进了万丈深渊……我一下子醒了。

我看秋回来了。

都说一叶知秋,我也捡了一枚回来。只是明天,我不知道是绝望还是希望……学会放弃

雨后的一个夏日,下乡到一个村。途经一条河,河宽约十米,有一座漫水桥。

河的两边站着许多人,他们一直在向河水中张望,神情凝重。

原来,就在这漫水桥下,死了一个人。

村人说,昨天,是他们村部落成的大喜日子。村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庆贺。有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中午喝了一些酒。回去的时候,因为突逢大雨,漫水桥已经被浑浊湍急的河水淹没了。

同行的人都不敢过桥,只等水退。他却不听劝阻,脱了鞋提在手上,执意过河。

因为水流太急又看不清桥面,一个趔趄,年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滚入河中。所幸的是,他在水中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了水泥桥面。

村人急忙找了竹竿救他。竹竿很快便伸到他的手中,可惜的是,他一只手抓住竹竿,一只手却死死地捏着他的那双鞋。

众人大叫:快把鞋丢了!

他却不屑一顾:不要紧,不要……

话音未落,整个人被转入漩涡,再也不见踪影。

想象着那生死一幕,不觉感到阵阵凉意。刘欢在《好汉歌》里唱道: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可我却要说,人生在世,很多的时候,该放手时就放手!

那位年轻人,关键时刻,若是放弃了那双鞋,捡回的就是自己性命!

学会放弃,生活会更简单,更潇洒,更美好。

燕子

燕子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因为我们居住相邻,上学同路,一直非常要好。燕子的父亲是个泥匠,又擅长捉蛇,印象中她的生活是很风光的,时常穿着时兴的乔其纱衬衣,扎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蹦蹦跳跳,俊俏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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