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奴丢下手里的一样朱钗,白了他一眼:“这么贵,又不能当饭吃,买它做什么?”
凌歌无语了,他怎么忘了她爱财的嗜好了。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饭。”雪奴摸着肚子叫嚷着,中午她只顾着生气了,都没好好的吃饭。
“好。”
两人吃过了饭,凌歌准备付账,雪奴却拉住他的袖子。
“我要住店,今天晚上我不赶路了。”
“不行,我们要尽快赶到京城去。”凌歌一口拒绝,伸手往怀里掏去,可是半天却什么也没掏出来。
雪奴一直看着他的神色问:“你怎么了?”
小二站在桌边等着结账,看了一会,冷笑出声:“这位公子,你不会是要跟我说你的钱袋丢了吧。”
凌歌脸色古怪,额头上的汗珠都要下来了,他确实是想这么说的。他不明白了,这身上的银票怎么就没了呢?想来想去,想到了只有在午后那个被爹追打的小男孩近过他的身。
此时,雪奴却在一旁凉凉的说道:“好生羡慕的一对父子啊!”其实那对父子偷钱的本事并不高明,她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一点点。
凌歌“腾“的一声站起来看着她:“你都看见了,为什么不说?”
雪奴笑道:“凌少侠不是有钱嘛,两个小毛贼能偷多少、再说了,你动不动就点我的穴道,我怕的要死,那还敢乱说话?”
小二等的不耐烦了,语气也差了,张口道:“你到底结不结账,看你人模狗样的,难道想吃白食啊!”
雪奴笑的眼睛都挤到一起了:“原来还有人同我一样,觉得你人模狗样的。”
凌歌自出世以来,何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些不知所措,忽然想到雪奴的身上必然有银子。
“雪奴,你身上的银子先借我一些,等到了京城,我立刻还给你。”
雪奴等的就是这句话,嘴角一翘,还是佯装为难道:“钱我是有的,也可以借给你,但是等到了京城,你不还我怎么办?”
凌歌急道:“你放心,我凌歌不是不讲信义之人,到了京城我一定还你。”
雪奴思索了片刻,沉吟道:“既然这样,那就写个字据吧,白纸黑字不容易抵赖。凌少侠,你会写字吧。”
小二一听,笑道:“我去拿纸笔墨。”笑呵呵的去柜台上拿纸笔墨去了。他见凌歌衣冠楚楚,却连个饭钱都付不起,先就没了好感,再见他竟然向女人借钱付账,心里更是多了几分鄙夷,存了心要和雪奴一起捉弄一下他。
凌歌咬牙,拿着笔蘸了墨汁,“饭钱是多少。”
“饭钱总共六钱。”小二快嘴提醒。
凌歌下笔刷刷刷几下就写好了,拿给雪奴,雪奴却没有接。
“你知道我不识字,你要是骗我怎么办?你去找个识字的念给我听。”
凌歌额头上青筋凸起,小二急忙拉过了识字的掌柜的。
掌柜的拿起借条,念了出来:“今借给凌歌六钱银子,借钱人一到京城立刻归还。”
雪奴一怔:“这样就完了。”
掌柜和小二点点头。
“不行,还要加一些。”
凌歌也不说,重新拿过了纸笔。
雪奴清清喉咙:“银子按十分利计算,若是以后再借,均按此理。”
掌柜和小二蓦然睁大了眼睛,凌歌也停下了笔,以为自己听错了。
雪奴嘿嘿一笑:“凌少侠不是有钱人吗?还舍不得这点银两。”
凌歌忍住气:“反正都是要还的,你不如多借我一些好了。”
雪奴一下子抱紧了包袱,直摇头:“不行,银子在我手里我才安心,再说了,这样使唤人也方便一些。你说是不是?凌少侠。”
她笑的贼嘻嘻的,凌歌的笔落在了那张字据上。
雪奴收了字据,打个哈欠,伸个懒腰:“困死了,好几天没睡好了,给我开个房间,好好睡一觉。”
凌歌道:“我们还要赶路。”
雪奴手支着下巴,看着他,似笑非笑:“这到京城也还得几天吧,这吃饭可不比穿衣,一日三餐,少一顿,也饿的慌。难道这凌少侠是铁打的身子,不用吃饭……你别伸出你那两根手指哦,这里这么多人看着,难道你想非礼我不成。”
凌歌自知自己是斗不过雪奴的那张嘴的,只得忍住气,看着雪奴一步步上楼。到了二楼,雪奴又回过头来道:“你要是睡不着,那我就少开一间房吧,这样我既能省了银子,你倒是也能少还一点。”
她的意思是要他去露宿街头吗?凌歌这次是感受到什么叫女人的心比针眼还要小,什么叫做得寸进尺。
如此三四天,原本七八天的路程连一半都没有走到。雪奴算是扬眉吐气了,一天到晚笑意盈盈。
其实雪奴是个很会看眼色的人,这几天,每当气急了几乎要发作的时候,雪奴嚣张的嘴脸就收敛起来了,乖乖的不吵不闹,让凌歌有脾气发不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也正是这样,凌歌越是觉得难受。
吃了几天的馒头,雪奴不乐意了,命令凌歌绕路到了一个小镇上。
隔着窗帘,雪奴听见前方乱糟糟的声音,探出头一看,只见大街上,很多人围成了一个圈。
“有热闹看!凌歌,停车!停车!”
凌歌叹口气,他后悔接下了这趟差事,更后悔走这条路。
“我们还是赶路吧,我们已经耽误了不少日子了。”
雪奴扬起下巴一笑,姿态高傲的晃了晃自己手里的包袱。凌歌只得勒住了马。
雪奴高高兴兴的跳下了马车,往人群里面看去,可惜她个头太矮,被前面的人挡住了视线,就是踮起了脚尖也看不到。
换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如此,她眼珠一转,大叫:“地上有银子,谁的银子掉了。”
“我的!”
“我的……”
旁边的几个人连忙低头去寻,趁着混乱,雪奴猫起腰一挤,两三下就钻到了前面。
一瞧,只见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手里拉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周围的人都在指指点点,看她们的样子甚是可怜。
雪奴向旁边的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女子是这城外的上家村的李家娘子,那个小女孩是她的女儿二丫。这李家娘子家境贫寒,两天前死了丈夫,无钱安葬,如今出来想将女儿卖了,来安葬丈夫。
雪奴仔细一看,才发现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头上插着一根芒草。心里一酸,忍不住问道:“人都已经死了,随便埋了不就好了。为何要卖孩子?孩子还这么小,她怎么忍心卖了。”
旁边有人接话道:“姑娘是外乡人有所不知吧,这上家村的风俗,只要是这村里的男子死了,都必须要有一口棺材才能埋进祖坟的,说是这样就能保佑她们的子孙富贵起来。再说了这李家哪还有钱养活这个女孩,若是男孩还好,可偏偏是个女孩。哎!”
正说着,突然听见几个男人的叫嚷声:“让开,让开,我们大哥要进去。”
人群被分开了,几个痞子混混打扮拿着棍子的男人走了过来,为首的肥头大耳,像极了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