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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桃花记

“看这么美的桃花,一看——就是我家的!”

“我呸!这种话是谁脸皮厚才能说得出的吗?怎么能让你这么不要脸呢?”

桥镇有两户对门的人家,一户姓陈,住在东面,一户姓方,住在西面,是镇上最富有的人家,他们家门前种着一棵桃树,从两家正式落户桥镇开始起种的。说来也奇怪,打种起少有七八年了,却从未结过半颗桃儿,倒是花开得繁丽,配上两户富美的宅院,成了一道桥镇的风景。

陈家落户没多久就生了个男孩,独子。方家也不慢,也在第二年生了个女孩,这两小时候可是桥镇出了名的活宝,人见人爱呀!平时没事就爱在门前争这桃树是谁家的,没人说,倒是爱看这两小孩斗嘴,在忙碌中寻得一份轻松。

“你才厚脸皮呢!这树肯定是我家的,只有这一地残花才适合陪衬你。”东雨双手环抱在胸前,摆出胜利的姿态,丝毫不去理会霖诗的回答。

“哼,尿床的大脑袋,略略略……”霖诗自然不会服气。

“你才尿床呢,爱哭鬼!”被霖诗说中,东雨没了面子,脸蛋也是红了起来,“好!不如我们打个赌,十年后的今天我十九,你十八,只要天边鱼肚白,这桃花——没落到谁家就是谁家的,你输了,你就要欠住我一个人情,而且必须得还!”

“那要是你输了呢?”

“呵哼,我输了——娶了你都行,随你便!”东雨自信地拍了拍胸脯。

“无耻!下流!……”

“欸!我看可以,”就在霖诗一顿臭骂东雨的时候,陈父和方父正巧回来了,看到自己儿子这么一说,倒是生了趣味,“老方,你看怎么样,怎么说咱俩也算是哥们了,要是他俩也成了,那岂不是亲上加亲吗~”

“哈哈,我看也行,我觉得就这么定了!”

……

过了八年后,他们都长大了不少,小吵小闹依然走不出他们的生活。

迎来元宵节,这是除春节外桥镇最热闹的时候。当镇上灯火通明,各式美丽的花灯悠悠游过桥洞,孔明灯带着祝福点缀月空时是桥镇元宵最美的时候。每户人家都会携带着家眷游玩夜市,当地的小贩响应节日的号召,纷纷走出空无的房子,在街上摆出自己的得意之作,青年男女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为元宵添一份热闹。

河岸上的酒楼是最好的观赏点,但不是最好的游乐点,关不住东雨和霖诗的心。

“唉~我说我要出来,你也要跟来。干嘛?你这是打算赖上我了吗?”东雨打趣道。

“可能吗?那是你爹,让你照看好本小姐好吧,跟班!”霖诗大步向前,不甘不慢于东雨。

“嘿!你个……得,好男不跟女斗”

黄昏渐渐推向夜幕,燕雀息声,渔舟泊岸,月亮早已闲不住,早早挂在夜空。两人漫步在人流中,走到了买花灯和孔明灯的街摊。

“刘爷爷,这孔明灯怎么卖呀?”这是桥镇最好手艺人,今天他摆在闹街的中间,摊上的商品明显不够卖,看那孔明灯也只剩一个了,是东雨眼尖发现了摊位。

“刘爷爷别卖给他,要卖——也要卖给我才好!”霖诗回过头,自然不会放过这全镇最好的手工艺品,同时也不会让给死对头。

“我说你怎么什么都和我争?好玩吗?”

“哼!我喜欢,你能把我怎么样?”

“……”

他们少不了的日常斗嘴才会为小镇添加不可或缺的生气啊。

渐入佳境,小河已经载满花灯,夜空也开始有明灯在点缀,明灭可见。

“喂!得了没?我脚都麻啦!”东雨手托着孔明灯站在桥上等着霖诗在桥下放完花灯,而这是他们最后的商议(争吵)结果。

“好啦好啦!你一大男人怎么连点耐性都没有。”

“有些耐性要留给对的人的,好吧。”东雨摆出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伸出一只手将笔递给霖诗“拿着,写好了就放了,然后回家。”

“说你榆木脑袋还真没说错,放灯当然是要送最美好的祝福啊。”一个一个漂亮的小楷在霖诗的笔下油然而生,霖看了看才满意的放开手。

随着东雨的双手放开,孔明灯开始追逐着明月而向夜空缓慢升高。

“榆木脑袋,你说我们的灯会往哪飞啊?”

“东边,我说的。”东雨没有半点犹豫地回答了霖诗。

“自大狂!”霖诗鄙视了东一眼,随后看向升空的孔明灯,但数目太多一时迷了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看见了一个孔明灯写着两个大号而醒目的草书:西风。

而她写的也是——西风。

霖诗疑惑地看向东雨,心中莫名的悸动,连耳根也在黑夜中露显红色。她猛地摇头努力打消雀跃的念头。烟花沿河岸再次升空,桥上多为热恋的情侣,河灯载着他们美好的希望缓缓流到下游,直到灯烛燃尽在下游失去光亮。

东雨和霖诗赛着灯谜,品着汤圆,步步接近着酒楼,此时酒楼已人影稀疏,老板已经在满意地点数着今晚的收获,店小二辛勤地收拾着桌椅准备休息。

他们走二楼时方父和陈父在喝饭后的清茶,方母也在和陈父聊天,应该是在等待着他们。东雨上楼恰好听到了方母谈起他的母亲,东雨的母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陈母在东雨的印象中朦朦胧胧,令人感到惋惜。而陈父至此之后一直没有再娶,宁愿独睡着宽大的床,是个痴情的男人。

马车在门前的桃树停下,落迟的树叶散落在东雨家门前,霖诗自然不会放过这一幕轻声地笑了,东雨很生气,立刻叫福伯拿来扫帚将门前的树叶扫入家中,才心满意足、头也不回地走进家门,嘴角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桃树的嫩芽微微松动,像极了睡眼朦胧的孩子,在它醒来的那一刻,东雨穿上了挺拔的黑色肃穆的学生装。福伯早已经把行李备好,这天所有人醒的很早,除了霖诗,所有人都齐了,她趴在自己二楼房间的窗台静静的看着门外,嘴巴鼓鼓的像是在生气。

“霖诗那丫头呢?”东雨在跟方母告别,而陈父倒是问到了重点。

“那丫头死活不愿出门,说什么;‘走就走吗,要我送他干吗。’闹小姐脾气呢。”

“老方啊,这是有戏啊!有戏啊!”陈父倒是开心地大笑起来,这让方父感到百思不得其解,陈父轻叹一声,靠近方父的耳旁细语了一阵,方父才恍然大悟,随陈父大笑起来……

“嘿!霖诗大小姐,有没有兴趣看我拍拍屁股走人啊?过这村就没这店咯。”东雨看见了趴在窗台的霖诗,自然要做个告别。但霖诗没有回话扮了个鬼脸,迅速离开了窗台。

“我说霖诗那丫头是怎么了?这时候倒是怕见人了。”这样的霖诗方母倒是头一次见,东雨微笑地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

结束了许久的告别,东雨是该离开桥镇了,他回顾四周,晨雾还未退散,夹杂着万物的清香,小贩们已经在整理摊位,年轻的新妇们随着婆婆在河边浣纱洗衣,鸡鸣起伏有序。还怀着少许沉闷的心情也悄然变得愉悦。

福伯送到镇口,车子已经在等候。

“福伯回去吧,帮我照顾好我爹,记得按时提醒他喝药,不要让他这么劳累。”东雨将行李搬上车后,紧紧地抱住福伯不忘叮嘱一声,他真的好舍不得这里的一切啊!

“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啊少爷!”福伯一边点着头,一边强忍着泪水不让流下。

在司机一声:时间不早了。东雨坐上了车,通过后视镜福伯渐行渐远,慢慢地消失在汽车的轰鸣声外。窗外路过大大小小的镇子与县城,熙熙攘攘,而东雨坐在车中沉思着错过了些许的美景,也许在他的心里还有更美的吧……

当天的午后异常闷热,霖诗早已坐不住独自跑去了西山,随手采了一朵野花,但她无心嗅香。她看向远处的东郊,灰石青野,突兀的石块显得十分难看,心情又坏了一分,不禁暗暗地叹了口气:那笨蛋走了,本小姐以后怎么找乐子呢?

她坐在裸露的石头上,双手托着腮看向东郊,天空逐渐转为天青色,路过的叶子落在霖诗的裙摆,她看得入神,雨前的微风让她心旷神怡,甚至已经忘了她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到这里。

天地声渐歇,老农备蓑衣。来者是风声,低身向着霖诗轻声耳语,霖诗陷入了自然。

……

“铃铃”自行车的车铃声响起,穿过拥挤的街市一路到达陈家。邮差敲门,开门的是福伯,福伯接过包裹向邮差说了声谢谢,待邮差走后福伯也关上了门。

东雨已经走了大概有了三个月左右,但这封信走了多久的路程就不得而知了,毕竟车马很慢来不得急切,什么时候能拿到这过期的信总是扑朔迷离。

“老爷,少爷寄信回来了。”福伯将包裹给了陈父,陈父打开了包裹,里边有两封信还有一些物什,陈父打开红框的信封,是开头没错。陈父手摸进信封里碰到一滑润的卡片,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又想起了先前做生意时来的老板带来他女儿的一张相片摸起来就像东雨寄的一样,陈父大概就知道这应是一张相片了。

陈父也就那次见过照片,感觉新奇的很。他用手抚摸着拇指不时摸过照片里东雨的脸,自己的脸也不自觉的红润起来,笑声若隐若现,“这小子这是越来越好看呀,看着神气样,颇有大人物的意思呢。”

陈父仔细看了看那两封信,一封用的是红框牛皮纸,而另一封则是用了彩边,其他则无异。“这小子”陈父自然看得出这并不是给一个人的,而这彩边自然不会是给自己的,陈父打开了给自己的那封,边看边笑着,读完后脸上消不下红润,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老福啊,等会儿去去方家跟老方说说,就说我想跟他喝喝茶,叫他下午过来一趟。”

福伯应了下来。

“老陈,我说你咱两隔三岔五的都会喝茶,怎么昨天刚喝今天叫老弟来了?”下午方父如约而至,方母也来了。

“嗨,高兴喝多少次不行?”陈父示意福伯将准备好的茶端出来,然后从大褂中拿出了彩边的信封又不舍地拿出东雨的照片递给了方父,“这是什么”方父还是一头雾水。

“我就说你叫我来准有什么事,我看看……”方父接过信封和照片,仔细地看了看,方母也凑了过来,“嗯!这小子真是越长越精神啦。我说陈老哥这照片不会就这张吧?”

“这小子还真的只给了一张。”陈父看着方家夫妻俩对自己儿子的赞许,心里很是满足。

“就一张?老哥你就这么舍得给了那丫头?”方父看出了陈父的用心,方母自然也听的明白,掩声轻笑起来。如此一来陈父也就不再遮遮掩掩了,放声笑了起来,“得啦,今晚我就把信给了那丫头,我看她会不会羞红了脸。”

炊烟在桥镇的天空上消失,饭菜的香气萦绕着桥镇,还在街上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已经被这香气整得饥肠辘辘,走散在了街道。方父已经放下了碗筷等待霖诗的也随他放下碗筷,他就静静地看着霖诗。方母也吃完了,两人相视一笑、默不作声,这样一来倒是让霖诗感到疑惑不解,“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吃这么快?”

“等你吃完,我再跟你说。”方父露出一副耐人寻味的微笑,霖诗直接就没了食欲。

“您这样,我还吃下吗?您先说。”霖诗放下碗筷,一只手托着腮等着方父说事。

“吃饱了?”

“饱了,您老快点行吗,再不说就拔你胡子咯!”

“好好好,我的胡子啊早晚被你拔光。”方父拗不过霖诗,慢慢地从大褂里拿出彩边的信封,又将照片反扣放在信封上递给了霖诗,并示意她打开,“打开看看。”

“给我的?给就给呗,搞什么神秘啊!谁给的?”霖诗抢过信封,翻过照片的正面,红晕慢慢从耳根传染到脸上:居然是那家伙!

“怎么样,那小子是不是好久不见又俊朗了许多?”方父打趣道。

“哼!就知道打趣自家女儿。”霖诗自然不会承认,拿着信封和照片一路小跑回了房间。她的心中小鹿乱撞,无法平静,她将东西藏在枕头下自己就先去了洗澡,毕竟她真的一时间没得办法冷静下来。

对镜梳云鬓,她总算是平复下来了。她在猜想信的内容,刚起了念头又自己打消了。她起身走到床边拿出那封信还有照片,虽然灯光昏暗,但不影响她良好的夜视力看到东雨。打开窗,月光倾泻进了屋子,伴来的是徐徐的凉风,凉得通透,恰好是能抚平一颗年轻躁动的心呀。

她小心地打开信封,彩边的信封她从未见过,她想完好地留下来。

……

写此信正逢雨季,园内夏开的佛手在雨季时候最为娇艳,本想附上一张相片,但又怎知同窗家中有事提前回了家,错了雨季。我在想先前在西山寻到的杜鹃可已开了花?这里少有这种花,也没来的自然,大多皆是有意的装饰,华而失真,不及桥镇半分。

呼~怕是离家久了生了念想,写信也是半页废纸,但我想话岂有无用之理,便未作删减寄回了家。若是不爱,也不可有半点抱怨,毕竟这乃本少爷第一次写信,话多了感情还在,话碎了情绪还在,收着,丢脸的东西不是想要就能要的。

再过几月便到假期了,可能晚些回去,路途也是长远,如是想念了照顾好窗前的杜鹃花。若是风急了,那瓣可抵不住,适当放进房间里,放在镜子桌前当个自然的摆设。

……

近来经同窗推荐接触了些书刊,文豪诸多,感概也是极为不少。但我想你是如此野蛮的女子多不会去触碰这类书物,有时间倒是可以多多读读经典,免成了闲人,毕竟我不在桥镇寂寞已经不能帮你挡住了。保持往来的心情,每天提个醒,今日与以往不同可以做的事情会有不一样的心情,唯独不会不开心。

……

“这个榆木脑袋。”

信很长,长得乱无章法,长得乱人心弦。霖诗轻声地笑着,缓缓放下稚气的伪装,逐渐地接近月亮的温柔。她打开属于自己秘密的小匣子将信放进去,把信封放在抽屉里,然后走到阳台,趴在栏杆上望着对面的陈家大院,两家门外那颗不结果的桃树此刻绿叶葱葱,悠闲地摇曳着叶子,风安静地路过一步在桥镇,一步在少女的身后,今夜这位客人来至西方。

霖诗将杜鹃花抱入房间,放在了镜子桌前。等她安然地入睡,客人也已经离开。雷声敲响深夜的古钟,闪电染尽静谧的天空,豆大的雨滴被驱除出云层,依偎在母鸟羽翼下的雏鸟在睡梦中惊恐地颤抖,祈愿着平安无事。

世界除了安宁的一角总不会少了争权夺利的深海,动荡的局势在逐步地把星火幻化成燎原之势,在慢慢改变着每一寸土地上每一个人,他们的安宁被蚕食,骨子里的不屈之意在热血中扩散全身,纷纷向黑夜呐喊。谁会曾想有这么一日,他们的双手除了守护就已经再无用武之地。

在霖诗人生最期待的一天中东雨是在桥镇的,就在他不久前回来时见过了两次面,一次是在他即将走进家门时的短暂的对视,东雨给了她一个舒服的微笑,足以让她失去平静。但那瞬间太过短暂,即使失去了平静,心中还是多了莫名的担忧。

今天的她得意把绽放的杜鹃花放在了阳台最显眼的地方,可是归来的人似乎与当年的青梅竹马有了出入。是成熟了?还是自己停留在了他离开的前一刻?她陷入了沉默,也许是错愕,可自己却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问候没有片刻驻足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第二次是在晚上东雨家的餐桌上,东雨的目光始终看不见桌上畅谈的亲人亲友,霖诗一直看着他,他却少言少语,目光不是躲闪,而是直接地逃避。往来的问候只是纯属的客套,没有感情的交流,可就是找不到任何的破绽去拆翻他恶意搭建的戏台。正如别人所说:人生来就是戏子,只是有时会在戏台上再演一部心里的恶作剧。

约定将近,翻过这黑夜也就要到了。正趴在窗台看着楼下被月光照得雪白的桃花飘落,“呼呼”的风声不快不慢,吹得飘渺的云朵护住了月亮,在这段时间里霖诗感觉时间过得很慢,很慢,她温柔地闭上双眼,因为她知道那晚来者是西风。可还没过多久,她听见了对面东雨家传来杯子破碎的声音,霖诗惊恐地张开双眼看向陈家,接着便是传来陈父厉声叱喝:“你能不能让我安点心,让我多活几年?能不能……能不能安心读完你的书?”

双层式外加庭院的复古宅院里顿时鸦雀无声,所有都聚焦在了大厅。福伯走出了大厅急促地挥手驱散众人的目光。

霖诗的心猛然收缩,变得无比的担心,她立刻离开了窗台,关上窗户躲进她的被子,并一直劝慰着自己:这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

慢慢的,陈家的争吵声随着月光的消失停歇了,没有人知道最后是怎样的结果,只知道东雨离开大厅后福伯关上了门,从烛光可以看出烛灯换成了一盏,两个人影在窗纸上上演着令人着迷的皮影戏,一个坐着不时狠咳一声,一人弯着身体不时点点头。

第二天,东边还没有鱼肚白,雾气被老镇的建筑拉扯着久久不散,河边不是传来捣衣声,东郊外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带着无法压住的轰鸣声快速驶进桥镇。同时东雨已经洗漱完毕,他拿起昨夜整理好的行囊轻声地离开了房间,他想小心地推开大门以免发出不必要的声响,却不知门已经被福伯打开。他看见福伯在轻声打扫着门前的桃花,福伯也在东雨出来的那一刻注意到了他,福伯轻声道:“少爷!这是老爷……”

“没事,扫吧。做干净点。”东雨打断了福伯的话。

“是,少爷。”福伯微微点头,看到了东雨身后的行李后又问,“少爷什么时候回来啊?”

“顺利的话……六个月就能回来。”说完东雨便走了,走了五六步停了一刻又走了半步,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折了回来,“福伯,替我好好照顾好我爸,我走了。”

“那霖诗小姐……?”东雨看向霖诗的窗,那里有她喜欢的杜鹃花,那是他们在西山踏青时发现的,“放机灵点,说一两句就可以啦。”

黑色的汽车又驶离了桥镇,但这次轰鸣声被醒来的人们所盖过,就这般驶离这世外桃源。

这天方家起得最早的人是霖诗,她兴冲冲地跑下楼去打开大门,发现自家门前堆满了桃花,而陈家只有零星的残花贴附在青石上。这时福伯打开了大门,看见了在盯着地上桃花的霖诗。

“福伯,榆木脑袋在家吗?陈东雨在家吗!”霖诗抓住福伯的肩膀,情绪有些激动地问道。

“少爷很早就出门了,霖诗小姐你不要担心,少爷他说他会回来的,最迟三个月就能回来。”福伯尽力地安抚霖诗的情绪,他知道这不会有太大的作用,但是还是需要说上一句。

霖诗无奈地松开手,嘴里在无数次的碎念:混蛋!混蛋!陈东雨你个混蛋!

她的担心最后是成了现实,她留不住他也不想捆绑他,她只想他能够像从前一样再来一次幼稚的打闹,再来一次谁也不愿表明的调侃。可最后人走了,却是只留下拙劣的骗局。

……

战火在极速蔓延,一直望着南边蔓延,桥镇人心惶惶,不知道那天灾难会降临到自己头上。福伯随着陈父爬上西山,那有处种着桃林,现在刚好是花落的时候。陈父走入深处,路边有许多坟墓,但他在深处的一处孤坟停下了——那应该是东雨的母亲。

陈父接过福伯手中的篮子,从篮子里拿出祭品,又从旁边的桃树折下一枝桃花枝,摆放好后就在墓前就地坐了下来长叹了一口气。清晨气爽,陈父抚摸着墓碑酝酿着话语,眼睛湿润着。

福伯将准备好的披肩给陈父披上,像平常一样恭敬地退回陈父身后。

“小怡啊,你走了快十七年啦,那小子也十九了。年少气盛,气血方刚,这是好事。可这世间已经没以前太平了呀,桥镇也快没得安静了,那小子不知中哪门子邪,嚷嚷着说保卫国家?!”

“我琢磨着等读完了那本书,就让他继承家业,我好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现在看来事事都不是太如意啊!老啦老啦,管不动,你要是在天之灵就保保他吧……”陈父眼中泪水打转着,时刻都会顺着眼角的皱纹滑落脸颊,但他提前用袖子擦去了泪珠。

年迈风霜,落得一身劳累,早已失去健硕的体魄,如今孤独已经悄无声息站在身旁,,陈父已是空门大开。

陈父将最后的清茶饮入喉中,福伯扶他起身拍去尘土准备回去。陈父刚欲迈步又收了回来,想了想道:“老福,家中的人都已经离开了吗?”

“回老爷,都已经走啦。”

“那回去吧,是时候跟方老朋友告别啦。”

从前在陈家大门往里看都能看见忙里忙外的仆人,可如今只能听见屋檐的积雨击打台阶的声音,它失去了该有的使命,陷入了沉睡。桥镇车马压路的声音却格外热闹,他们从桥镇的各处沿着北边传递,人群的嘈杂声惊扰着路边无辜的树,显得无奈无力。陈父已经回来多时,但他没有进门,而是站在门口等着霖诗一家,他脸色挂着不舍与坚决,活像硬气的枯松。

“你我多年兄弟,这般走了多有不舍,但你又是如此倔强,不好劝动。”方父接过方母手中的酒坛,密封完好却遮不住酒香的四溢,染人耳目,“这有坛好酒是我来桥镇时就藏的,藏了这么多年一直等着某刻和你喝上一杯,没想到这机会得来是如此之难,现在我只能将它给你啦,表示我的歉意。十分抱歉!”

陈父笑了,他仰起头,手颤抖着没有接过酒坛而是福伯见状主动接过,鼻子一股酸意惹得眼眶也红了。

方父也笑了,但他是转过了身让霖诗跟陈父告别。

霖诗把自己的秘密盒子暂时交给了方母,她走上前用力地抱住陈父,少许的泪珠浸润了袖子,忽隐忽现地哭腔说道:“陈伯伯,我好舍不得你啊!”

“呼”泪水溢出的眼眶,陈父又如何不是心中存着遗憾,他稍稍推开怀中的霖诗道,“陈伯伯也舍不得你呀,都怪陈伯伯没那个福气,就是这个命,走不掉哟。”

“不会的,怎么会呢?”

“好啦,再这样下去,陈伯伯我呀快撑不住咯。霖诗呀,到了旧家那边有空去看看那的桃花,可美了,你伯母年轻时就喜欢那呢,你有空就去看看。”

“嗯嗯”霖诗放开了手,应承下来,随后又从荷包里拿出来一张白色的卡片,“陈伯伯,这张东雨的相片你就留着吧,他不在的时候好有个念想什么的。”

陈父伸手想接过相片,但他感受到了霖诗捏着相片,留着不舍,陈父也放开了手轻轻地笑了,但眼睛还是偷偷地看了相片一眼,“我还在这呢,那小子能跑到哪去?你就留着吧!”

霖诗收起了相片,告别时间已经过了预期,依然没有人催促。车马离开了桥镇,桥镇也因此有了过分的寂静,灯疏稀疏没了先前的热闹,山野变得暗沉鸦雀提早默了声……

今天陈家的晚饭很平常,灯只打了一盏,如大的院子显得落魄。陈父让福伯坐上了桌一起吃,陈父本不能喝酒的,福伯也有阻拦,但拗不过陈父只能倒上了方父今早给的酒。慢饮了一口,陈父便狠狠地咳了一声,“不打紧”福伯又欲阻拦,但依然被陈父制止住了。

当晚陈父喝了很多,喝得伶仃大醉,福伯自然不敢多喝,但也有了几分的微醉。福伯扶着陈父躺下床才发现陈父已经成了个泪人,不成样子,嘴里还在嘟囔着什么“臭小子”。福伯急忙地从旁边的梳妆架上拿下毛巾,沾好水给陈父拭擦好脸,确认陈父睡着了才安心回了房间。

国军几天前已经到了东郊,如今正紧锣密鼓地准备阵地事宜,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就在这时,一群年少气盛的学生沿着秘密陡峭的山路正在奔赴战场,这条路少有人知,除了山上的猎户还有桥镇少许人知道,不巧的是东雨便是知道的,而且他人就在这群学生当中。

他们的行为是禁止的,所以他们只能偷偷前赴不归路。

“东雨,再过不久就要到桥镇了,要去你家吗?”他们知道桥镇就是东雨的家,这一去可能就会在那落脚,到东雨并不想回去,他说:“不行,我不能回去。东郊那有间城隍庙,附近有果林,可以去那。若是我回去了恐怕我动摇了决心,这可不行。”

没多久,学生们落脚了东郊的城隍庙,准备着在战斗前一刻做不速之客冲进占地,同国军御敌。

在那之前,东雨先去了一个不远地方——那是西山。是的,他去了方母的坟墓那,看到了陈父留下的桃花枝,花瓣已经败落。东雨有取来一枝新的放在旧的旁边,他在这坐了很久,一直坐到了黄昏时刻,看着桥镇稀疏的炊烟升起,他感到了陌生,然而他又看到了一处炊烟升起的地方是他的家,他又感到了来由的心痛!

谁是谁的不速之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了想要的结果,或是差强人意都留有惋惜。我们都爱这片土地,我们愿意将热血洒进这片土地,无怨也无悔。我们爱的自然,自然也会爱的深沉。

我们都会有这么一刻能够会想到想:如果结果能够顺了心意,那该省去多少的烦恼啊!

是啊,我们都有这个希望呀……

“手麻利点,前面部队还等着咱呢!”一位衣着八路军制服的汉子站在东郊的战壕上吆喝着,催促手下人赶紧将阵亡战士的尸体处理好,大雨浸湿了他的衣服,冰冷刺痛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队长!这还有个活的。”士兵发现了还有微弱气息的东雨,将他拉出了坑洼泥泞的战壕。

“嘿——怎么又是个学生,都这么不爱命的吗?快快!把他带到桥镇那治治去,看看还能不能救活咯。”在东郊的战壕里,除了士兵还能看见衣着黑色制服的学生,汉子大略的估计了一下,至少也有百来号人。

等到东雨醒来时,只觉得一阵头痛,似乎忘记所有的事情,他艰难的打开阳台的门,强烈的阳光刺得东雨眼睛生疼,使他退了半步。

“这是哪?”

“哟!醒啦,感觉还好吗?”汉子正倚在阳台外抽着从死人堆搜出来的洋烟,烟气环绕着他粗糙的手指。

“这是哪?”东雨又问了一声。

“这里是桥镇,离东郊不远。”

“桥镇?东郊?”东雨感到很迷茫。

“哦,我想起来了,你脑袋受伤啦,可能是失忆了吧,”汉子用夹着洋烟的手敲了敲脑袋,“一颗炸弹在旁边炸了还能活着,命可还真大啊!”

东雨环顾四周,周围使他感到无比的陌生。汉子将烟头扔下楼,用左手勾着东雨的肩膀。

“唉,这里啊,是桥镇两户最富之一的陈家,对面呢,就是另一户——方家。不久前啊,小鬼子攻陷了这里的国军,战况激烈,桥镇算是面目全非,一颗炮弹把那方家也给炸了,死没死人我倒是不清楚,反倒是这陈家,虽然房子还尚好,可这陈老爷还有那管家倒是有些不应该啊!”说到这,汉子脸色流露出可惜的神色,“小鬼子冲进陈家,那些都是不长眼的禽兽啊!这陈老爷可是个受人尊敬的人,像这样的好人当时到底在想什么呢?怎么就不愿走呢?”

东雨没有说什么,因为他什么都想不起,没有愤怒、没有哀伤,好似行尸走肉,漫无目的地走在陈家大宅里,战士们都在整理着行装,准备起行。他走到大门前,看见落尽桃花的桃树,绿叶沾满硝烟的气息,青石板败坏的桃花均匀地围了满桃树,任凭风吹也无法再飞舞。

东雨静静地看着,一时间竟出了神,陷入空白。

“欸,别看了,准备要赶路啦。”就在东雨要抬头的一刻,汉子叫住了他,东雨于是转身走进了门,孑然一身、毫无留存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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