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羽啦!”冯可可一双眼睛贪婪地盯着杂志上炜羽的照片。好帅,帅得她快要流口水了。
“你又在看炜羽。”丁思菱伸长手臂从死党的手中抢过杂志,扶了扶眼镜,看着杂志上的照片说道。
想想看也真有些不可思议,像她这种基本上对任何明星都不会有太多兴趣的人,居然可以和可可这种狂迷炜羽的人——即典型追星族成为死党,真是奇哉,怪哉也。怪不得常听人说世界真奇妙,怪事一大串。
“还我啦!”冯可可放下手中正在吃的便当,一把抢回杂志,“给你这种不懂得欣赏炜羽的人看,看了也是白看。”只有像她这种炜羽迷才是值得拥有这种杂志的人。
“我怎么可能会不懂得欣赏。”丁思菱伸了个懒腰否认道。
“你懂得欣赏他?”冯可可对她投以明显的怀疑眼神。
“当然!”她很桀傲地把头往上一甩。可可也太小看她了吧。
“那好,我问你,炜羽的年龄?”
“二十五岁。”太简单了。
“星座?”
“天蝎座。”问这问题会不会太无聊了点。
“身高?”
“一百八十五公分。”
“血型?”
“AB型。”
“喜欢的颜色?”
“白和黑。”唉,老拿这些简单的问题来问她,还有完没完,是她太高估了可可,还是可可太低估了她?
“他喜欢的娱乐?”
“开赛车,OK!”丁思菱终于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小姐,这些炜羽的基本资料你每天都在我的耳朵边嘀咕,我听了都快会背了,怎么可能还会不知道。”
“也对。”冯可可好笑地搔了搔头。她是好像天天都在对思菱说耶。
丁思菱看了着杂志封面上炜羽的照片,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帅的男人,但是……“你有必要那么迷他吗?他只不过是长得比较帅而已。”天天收集炜羽的海报、专辑、杂志,可可不嫌累?
“比较帅,天!你有没有搞错,他哪里是比较帅而已,他简直是娱乐圈的第一帅哥,你看他那深邃的深蓝色眼睛,性感的嘴唇,飘逸的长发,还有那可以为任何女人挡风遮雨的宽阔肩膀,混血儿的他就像是中世纪上流社会的贵族,优雅又神秘……简直让女人迷死他了。”冯可可一脸沉醉地说。她就是一个深陷于炜羽的魅力之中的人。
有她说得那么夸张吗?丁思菱再次懒懒地瞄了封面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觉得他的长发让他看起来比较像人妖吗?”
“人妖?!那是洒脱不羁!!!”人妖?多么可怕的名词!思菱怎么会觉得炜羽像人妖?“你的眼睛没问题吧。”
“可可,我只是近视,并没有乱视。我看得清炜羽长什么样。”丁思菱不客气地赏了个卫生眼给死党。
“谁让你的度数那么深,我会怀疑你的眼睛有问题也是情有可原。”七百五十度的近视,够深了,“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隐形眼镜吧。别再戴这副黑眶眼镜了,感觉土土的。”冯可可建议道。思菱的眼睛是属于水汪汪惹人怜惜型的,可她却偏偏喜欢用她那副老土眼镜遮掩起来。如果思菱把眼镜摘掉,再把头发放下来,一定会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