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算了吧,这眼镜从初中就开始陪伴我,已经五年了,我都用习惯了。”戴隐形眼睛还得每天清洗,对着镜子戴上、摘下,太麻烦了,不符合经济效益。
“对了,下星期天有炜羽的演唱会,一起去吧。”冯可可转了个话题。星期天炜羽的演唱会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会?没兴趣。”丁思菱仅考虑了0。01秒就对冯可可的提议做出了回答。
“别这样嘛,”冯可可犹不死心地挣扎道,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想要旁人也喜欢,同理可证,对于明星也是如此,“大不了我请你去看好了。”她牙关一咬,心一横地说道。可怜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炜羽的演唱会的门票有多贵,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当经理,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还算多,她又怎么可能会有这个闲钱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她只想窝在家里,睡睡觉、看看电视、听听音乐、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话,也一定会自己花钱买票。”她的父亲在警局当局长,母亲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板,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虽算不上很多,但攒起来却也足够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不要,去啦,去啦!”冯可可开始了她的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要把死党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可可那样迷炜羽,干吗去看他的演唱会。
“去嘛!”死缠烂打的工程持续进行着。
“不去。”这事没得商量。
“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陪我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我们是朋友,不过……”
“哪,你可是自己承认我们是朋友,答应要去看演唱会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你承认了我们是朋友,也就同时答应了要去看演唱会。”冯可可强词夺理地说。
“我没……”可可居然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掰瞎话。丁思菱觉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冯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结论。
很好,终于让她拐到死党和她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哦!炜羽,我来啦——
下午五点钟,是放学的时间了,疲惫了一天的莘莘学子们终于得以回到温暖的家。丁思菱收拾好书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门口。
一辆警车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门口,引来了不少学生、老师和路人的注意。一个长得颇为俊秀、身材颀长的男人倚靠在警车旁,在看见了目标人物的出现后,微笑地出声打招呼:“小妹!”
丁思菱如见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头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据她所知,老哥当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警察。可是——再怎么杰出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过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