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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美国作家(12)

海明威去世后,他的妻子玛丽发表了他的两部遗作;《不散的筵席》(1964)和《海流中的岛屿》(1970)。前者是一部回忆录,追忆20年代他在巴黎的写作生活以及他与一些作家的交往。长篇小说《海流中的岛屿》约写于创作《老人与海》的同时,写画家赫德森生活中的3个片断:《别米尼》写画家与他3个儿子在岛上度假的情景;《古巴》写画家与他离了婚的第一个妻子和好又复分手的故事;《在海上》写画家在海上执行巡逻任务,追踪一群纳粹分子。其中以《别米尼》写得较好,有《老人与海》的遗风。

海明威的文字节奏鲜明,流畅自然,字斟句酌,极其具体精确;人物对话、口语化、性格化,三言两语就使人物跃然纸上。同时,海明威经常使用象征手法,给抽象的思想感情赋予具体的形象。如《永别了,武器》以雨象征不幸和死亡,运用得非常成功,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海明威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简明清新,1954年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金时,就特别强调他独创一格的现代散文的叙事能力。

泰特

泰特,1899年出生于美国南方的肯塔基州,1922年毕业于范德比尔特大学。此后3年在杂志《逃亡者》任编辑。1925年以后,在明尼苏达大学任教,并一直担任《西万尼评论》的编辑。

泰特属于新批评派,注重作品的形式和技巧,主张就作品论作品,进行细致的分析。他共发表20余部作品,除去诗歌和文艺批评著作以外,他还写传记、长短篇小说数篇。曾获博林根诗歌奖等多种文学奖金。

泰特最早发表的作品是两部传记:《斯通沃尔·杰克逊》(1928)和《杰弗逊·戴维斯》(1929)。他的小说中最有影响的是他唯一的长篇小说《父辈》(1938)。小说通过年老的拉赛·巴昌对青少年时代的回忆,揭示了巴昌家族以及旧南方社会的瓦解。这部旨在探讨南方遗产的道德意义的小说在形式上、风格上都有其独到之处,但人物不够丰满。

泰特的第一部诗集于1932年问世。后来出版的《诗集:1922~1947》(1948)以及《诗集》(1961)中收入了他的绝大多数诗作。他的诗技巧娴熟,意象新颖,但是内容比较狭窄。最著名的诗《南军死难将士颂》(1928)以现代人在生活中的失败衬托想象中的“南军烈士”的生涯,强调美国内战及其后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对南方的灾难性的影响。

批评论著主要有《反动论文集:关于诗与思想》(1936)、《诗的局限》(1948)、《现代世界中的作家》(1955)、《文集》(1959)以及《四十年文集》(1969)等。

这些著作表现了作者的高度文学修养和敏锐洞察力,其中有些曾一度在美国大学教学中产生过影响。

约翰·斯坦倍克

约翰·斯坦倍克,1902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过惯乡村、牧场的生活,对乡野的美好环境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的质朴、诚实的品质,怀有深切的感情,这一点对他日后的创作具有极大的影响。1926年,斯坦倍克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此后他曾到牧场、糖厂、筑路队干过活,这些经历使他有机会对美国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得到比较深刻的了解。

斯坦倍克是在20年代末美国经受经济危机的年代里开始进行创作的,这一时期的作品有小说《金杯》(1929)、《天堂牧场》(1932)、《煎饼坪》(1935)、《相持》(1936)、《人与鼠》(1937)等,它们大都是以那些尚未受到资产阶级“现代文明”感染的下层人民为描写对象,表现出作者对他们的深厚感情。长篇小说《愤怒的葡萄》(1939)是斯坦倍克最优秀的作品,作品以破产的农业工人约德一家的遭遇为主要线索,写尽了他们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被迫流浪和遍受欺凌的苦难生活,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约德终于觉醒了。

30年代末至40年代末是斯坦倍克创作最旺盛的阶段,这期间他的主要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长峡谷》(1938)、长篇小说《罐头工厂街》(1944)和中篇小说《月亮下去了》(1942)、《珍珠》(1947);在晚年,斯坦倍克的作品有《烈焰》(1950)、《晦气的冬天》(1961)等。

《珍珠》是斯坦倍克的优秀作品,取材于墨西哥的民间传说,但是经过作者的艺术提炼与改编之后,成了一部控诉金钱世界的罪恶、描绘穷苦人民所受的压榨与欺侮的血泪史。小说以细腻、深情的笔触,描绘了印第安人奇诺捞到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他满以为可以因此得福,但事实上却是连遭横祸,最后连儿子也死在抢夺珍珠的强盗手里,奇诺在极度痛苦之中,将这颗珍珠扔回了大海。作者通过这则寓言式的故事集中地反映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吃人的本质。

斯坦倍克作为美国当代杰出小说家,于1962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金,以表彰“他那现实主义的、富于想象力的创作,把蕴含同情的幽默和对社会的敏感结合起来”的功绩。

斯坦倍克于1968年逝世。

休斯

休斯,1902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乔普林。1922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1923年辍学,在一艘远洋货船上充当水手,曾到达西非海岸。后流落巴黎,当过夜总会的看门人和饭馆厨师。回国后又当过洗衣房工人和旅馆侍者。在这段期间,他勤奋写作,在《危机》、《机会》等黑人报刊上发表了不少诗作,参加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在黑人文艺界显露头角。1926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萎靡的布鲁斯》。1929年进入林肯大学继续学习,3年后取得硕士学位。

3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和举世闻名的诬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罗案”提高了他的觉悟,他向往十月革命后的苏联,1932年出访苏联。后来到中国,称自己曾见到过鲁迅。西班牙内战爆发后,他以记者身份去西班牙,路过巴黎时出席了第二届国际作家大会。这一时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否定了自己前一时期创作中的唯美主义倾向,转而真实地描写工人运动和工人的斗争,揭露美国缺乏真正的民主自由,如诗篇《新的歌》、《让美国重新成为美国》等。

50年代初麦卡锡时期,休斯受到传讯,此后他的创作中又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这一时期他主要写作爵士诗和幽默小品,代表作《问你的妈妈——爵士十二式》(1961)探索诗歌的新形式,被认为是先锋派诗歌的一种。

他写过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而以诗歌闻名,被称为“哈莱姆的桂冠诗人”。他的主要诗集还有《犹太人的好衣服》(1927)、《梦乡人》(1932)、《哈莱姆的莎士比亚》(1942)等。他的长篇小说《不是没有笑的》(1930),主要描写一个黑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崎岖的道路,反映了作者早期重视教育的作用的思想。他的其他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白人的行径》(1934)、《共同的东西及其他故事》(1963);幽默小品集《辛波尔说出他的思想》(1950)、《辛波尔孤注一掷》(1957)等;自传《茫茫大海》(1940)和《我漂泊,我彷徨》(1956)。晚年编选了不少黑人作家的选集、短篇小说集和诗文集。他的优秀诗作大部分包括在他亲自选辑的《诗选》(1965)中。

休斯作为美国著名黑人诗人、小说家,成名后没有离开哈莱姆黑人聚居区,他的创作始终描写黑人(尤其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他的诗歌从黑人民间音乐和民歌得到借鉴,有爵士乐的韵律和节奏,格调清新,热情奔放,用以表达对种族歧视的抗议,歌颂黑人民族的进步,对美国与非洲黑人诗歌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休斯于1967年逝世。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04出生于波兰拉德兹明,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里被称为“拉比”的法学博士。辛格4岁时,全家迁往华沙,父亲的愿望是让他长大也成为一名“拉比”,后来就把他送到华沙神学院深造,可是,辛格并不喜欢,他在他那位作家兼新闻记者的哥哥伊斯雷尔·约瑟夫·辛格的影响下,走上了创作道路。

辛格的第一部作品《戈莱的撒旦》出版于1935年。不久,由于德国纳粹分子的威胁和恐吓波兰的犹太分子,辛格随哥哥逃亡美国,并在那里定居,最初在一家叫《犹太前进日报》的意大利文报纸里担任新闻记者,于1943年取得美国国籍。

迄今为止,辛格所写的三十几部作品全都是用犹太民族的意第绪文写成的,然后由他本人或亲戚朋友翻译成英文。他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1950)、《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奴隶》(1962)、《庄园》(1967)、《在庄》(1969)、《冤家,一个爱情故事》(1972)和《肖莎》(1978):短篇小说集《傻瓜吉姆倍尔》(1957)、《审场街的斯宾诺莎》(1961)、《短暂的星期日》(1964)和《羽毛的王冠》(1974),此外还有自传《在我父亲的院子里》(1966)、《一个在树林里这路的孩子》(1976)以及儿童文学作品《萨密尔去华沙的时候》等。

辛格的作品多为描写欧洲犹太人往日的遭遇和当代美国犹太人的生活现状,其中还掺杂有不少神灵鬼怪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语言幽默诙谐,事件曲折离奇。其作品往往情节生动,文笔泼辣,寓意深刻、风格独特,兼容了欧洲古老文化和美国现代文化的某些长处。

辛格两度获得美国的“全国图书奖”。197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

华伦

华伦,1905年出生于美国肯塔基,曾在范德比尔特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和耶鲁大学求学,后在学校任教,同时参与《南方评论》杂志的编辑工作。

在范德比尔特大学求学期间,与“新批评派”建立了密切联系。他早期写的一本传记《约翰:布朗:烈士的产生》(1929)表现了他对南方问题的兴趣。1930年,与10余名学者联名发表题为《我要表明我的态度》一文,被称为“南方重农学派”的宣言。

华伦最初是以诗歌成名,曾多次获得奖金。著有诗集《诗三十六首》(1935)、《同一主题的诗十一首》(1942)、《诗选,1923~1943》(1944)、《龙的兄弟》(1953)、《许诺,1954至1956年的诗歌》(1957)等,以生动的比喻和优美的描写见长,洋溢着肯塔基的乡土气息。他的诗从题材到形式与“南方重农学派”其他诗作并无不同,但更加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冷静,超脱,重客观性而轻激情。

华伦是“南方重农学派”中在小说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作家,有些评论家认为他是福克纳之后最重要的南方小说家。他的第一部小说《夜骑》(1939)写肯塔基州农民和烟草公司的斗争。主人公波西·曼恩是一个忠厚的律师,被卷入斗争,杀了人,参加了焚毁烟草公司仓库的行动,最后也被人杀死。华伦着重表现了曼恩的内心斗争,对他寄以满腔同情。

华伦的最受重视的一部小说《国王的人马》(1946)曾获普利策奖,并被改编成电影。小说的主要人物威利·斯塔克是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后来成了作恶一方的“独裁者”。评论家认为斯塔克是真实的人物,是政客休伊·朗的化身。

小说《足够的空间与时间》(1950)写肯塔基一个年轻的律师杀死了曾诱奸过他所爱的姑娘的人,这个人却是他的朋友和“精神上的父亲”,他被处决,死前经历了可怕的精神上的煎熬。这部小说是根据被称为“肯塔基悲剧”的一桩真实的事件写成。

华伦的文艺批评文章《老水手的韵律》(1946)探讨柯尔律恰的象征主义因素,是诗歌评论中的名篇。他与克·布鲁克斯合编的《理解诗歌》(1938)一书,对诗歌进行了严格和周密的分析,是美国迄今为止最有影响的讲授诗歌的教材。

华伦作为美国著名诗人、小说家和文艺批评家。他是“新批评派”的主力,认为文学批评的对象是具体的作品,主张对具体作品时行孤立、细致的研究。他们这种批评方法在一时期内支配着美国批评界和大学的文学教学。

赖特

赖特,1908年9月4日生于密西西比州纳切兹附近的一个种植园里。赖特进过孤儿院,祖父是奴隶,父亲是种植园工人,后弃家出走。母亲是乡村教师。他被寄养在几个亲戚家。15岁起独立谋生。他从小深受歧视,对社会、尤其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在他的著名的自传《黑孩子》(1945)中作了生动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说中也有所反映。

赖特离家后曾在孟菲斯、芝加哥等地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同时勤奋自学,立志成为作家。他爱读德莱塞、刘易斯、安德森等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深受他们的影响。他在自传中说:“我这一辈子所过的生活促使我向往现代小说中的现实主义。”

30年代美国经济萧条时期,赖特长期失业,对美国贫富悬殊、种族歧视的社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1932年加入美国共产党,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观察社会,这使他后来的创作能够比较深刻地发掘生活,揭露社会的矛盾和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因而成为30至40年代美国左翼文学中所谓“抗议小说”的创始人之一。

1937年赖特去纽约任美共机关报《工人日报》的哈莱姆区编辑。1940年他的代表作《土生子》问世,使他一跃成为享誉美国文坛的黑人作家。小说获得畅销,后又改编成戏剧在百老汇上演,并拍摄成电影。西方有的评论家认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开始受到评论界的重视,并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赖特成名后,逐渐与美国共产党的观点和政策发生分歧,终于在1944年退出共产党。1946年迁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

赖特著有长篇小说5部,中短篇小说集两部,与人合写的剧本两部以及其他著作近10部,也发表过一些诗。他的突出的成就是小说创作,最早出版的《汤姆大叔的孩子们》(1938)包括五部中篇小说,描写美国南部黑人遭受歧视和压迫的悲惨生活。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虽有反抗精神,但仍不能改变被压迫的地位。

长篇小说《土生子》塑造了另一类黑人形象。它主要描写贫穷的黑人青年别格无意中杀死一个白人姑娘,企图焚尸灭迹,最后被捕,判处死刑。别格是个刻画得很成功的艺术典型,是与汤姆大叔截然相反的新的黑人形象,被白人看作“坏黑鬼”。他有复仇的怒火,敢于向现存的社会秩序挑战,甚至盲目行动。作者对别格怀着满腔同情,书中作了深入的剖析,指出别格的犯罪活动与社会制度有内在的联系,证明黑人的野蛮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土生子》被某些评论家看成是“有永久价值的社会小说和社会批评”,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这部作品对后来的黑人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些黑人作家追随赖特,被称为“赖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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