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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相信自己,你就是一个奇迹(1)

1、逃跑的女孩

十四岁,我忽然变得敏感。生活像遭遇过电闪雷劈,裂开的天空里冒出了许多问号。它们模糊混乱,无头无绪,既说不清楚,也似乎没有人可以诉说。尖锐凌乱的心理棱角,左右着我的行为,举止就有些莫名其妙。于是,在大人的眼里,我有了问题。我常常希望,逃避开所有的人,享受一个人的自由自在。放学了,为了独自回家,故意让动作慢半拍。若对方还执迷不悟地等待,那只能多跑一趟厕所。最残酷的时候,就是身边的同学如影随形,一直将你左右到底。

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一个人胡思乱想。

把所有看过的故事杂烩了,或者用坏蛋的死亡做最彻底的复仇,或者用神仙的奇迹创造最完美的皆大欢喜。还想到,如果世界上只剩下我,该怎么办——从爷爷的书柜里翻出一本植物书,详细摘抄下感觉能吃的植物的辨认方法。

成熟,是不是意味着能熟练地把内心和外形分开来表达?

我竭尽全力在老师和家长面前表现出中规中矩。但是——

撒谎抄作业,考试一塌糊涂,把成绩册撕烂扔进垃圾堆,自己在试卷上填写家长意见。

钻进所有能弄到的书里,不管懂还是不懂,渴极了饿疯了地往眼睛里填文字。

画小人,在课本上、作业纸上。描描画画到痴迷状态,也会演变得不可思议——把爷爷新买的挂历上穆桂英的脸,全部画上胡子。

在强烈的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像间谍一样跟踪偷窥同学的“早恋”。看他们很无聊地像两根鸡毛一样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我崇拜周润发,渴望目睹打架,幻想有朝一日加入帮派组织,期待找到一个理由充分的机会去流浪。

至今也不明白,我怎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想法。日记上的字字句句充满了幼稚——明明是某某上课说话,老师偏偏用粉笔砸我,我要报仇!我要血恨!每一个人都恨我讨厌我,总是嫌我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对!某某在胳膊上刻了一个“十”字,简直太了不起了!

杂草一般的心态,结局必然是荒芜。

考高中只超出分数线四分——这个成绩对我已经无所谓。考试之前,我就作好了准备:决不再上学。

想做自己,往往会伤害别人。我的任性决定,率性行为,伤透了从小宠爱我的爷爷的心——那种彻底失望的眼神,像冰刀一样分割着我的心。相互的爱,相互的伤,只因为彼此的在乎。

我要自由,要用自己的眼光去看世界。

那种心理,就像一颗刚刚苏醒的种子,即使在膨胀中撕裂自己,也要冲出蒙昧混沌黑暗的土壤。

干什么呢?像父母一样成为农民,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春种秋收年复一年?我想要独立必须有技术或者有钱,就去一个机械零件加工厂做小工,浑身上下沾满油污,在机器间跑来跑去,一天下来人像散了架。没几天,我又想成为时装设计师,就去亲戚家的裁缝店当学徒,没完没了地缝扣子、锁边、踩缝纫机,无聊的重复性动作提醒我,裁缝和时装设计师是两码事。那个暑假,我的脑袋像开了花,冒出了许多色彩缤纷的梦想,甚至想离家出走闯荡江湖。

开学了,看别人兴高采烈地去学校,我有些茫然。站在路边,看一拨一拨的学生路过。两只眼睛不知疲倦地盯着看,直到他们的声音和背影消失得干干净净。那样失魂落魄地伫立了好久,我的心才开始由弱渐强,直至扑通扑通猛跳。暗自垂目思量,蓦然醒悟——我还是要上学!

2、设计新自我

我没有回县城上高中,而是选择了乡村中学重读初三。一来是因为无法也不愿面对爷爷;二来在那时,农村孩子考中专,是最理想最现实的做法,我也无可避免地这么考虑。

郁郁葱葱的田野包围着朴素的校园。挺拔的白杨树,列队迎风,青翠满头的老槐树上,雀鸟啁啾;宽广的操场上,零星地开放着粉的白的打碗花。天空纯粹地高远蔚蓝,白云被衬托得飘逸无限。也许是开阔的自然环境,也许是农村对教育不是那样歇斯底里,乡村中学相对于县城中学要自由得多。

最令人欣慰的是,这里几乎没人认识我。我可以在新鲜的环境里,开始塑造全新的自我。

在陌生的环境里,可能会产生一点不安,但更多的是挑战和刺激。作为没有“过去”的人,你可以轻松自如地使用任何招数,来表达自己。形象是人的外观标志。

蓄了十多年的毛毛头短发,让人厌倦得无心览镜。忽视大人的怒眼唠叨,忍耐纷纷扬扬的乱发飞舞,熬了四五个月,终于如愿以偿有了一头长发。把一个心思变成现实的过程,既不像传说中那么复杂,也不像想象中那么容易——但是必须忍耐时间的漫长。

我喜欢把长发梳成一根马尾巴,稍稍偏左地高高扎起——无论行走还是奔跑都能感受到身心摇曳的飞扬。在得意的时候,如果再扎一根艳丽的蝴蝶结,就真的飞舞了。

名字是人的文字标志。

我的本名是不相干的邻人随口照着他家的小孩取的——这真让人烦恼。在字典词典诗歌词曲文赋里搜寻,恨不得叫尽天下美名,以证明自己的不凡与脱俗——典型的自恋狂心态。斟酌出了二十几个名字候选,哪一个也舍不得放弃(那时候,太落后,不像现在,只一览英特网,就可以实现:你管我到底叫什么,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梦蝶”在脑海里的最初由来,已记不清了。依稀知道汪明荃在《万水千山总是情》里扮演的角色叫庄梦蝶。而“庄周梦蝶”是一个典故。刘禹锡的锦瑟中有一句“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这个名字实在美丽,以至到现在,我都心怀绰绰,总害怕辜负了它。

把自己取的名字公布于众,需要厚脸皮和勇气。一同去报名的朋友,帮了我一把——在报名表格上填写了“陆梦蝶”三个字。当时,我的脸发烧,仿佛有许多指头在戳——似乎是我偷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新环境里,以崭新的形象出现,还自作主张用了一个美丽的新名字,是勇敢还是觉不着,是我的可笑狂妄,还是爱慕虚荣的幼稚雏形。没有想清楚,我就是陆梦蝶了。

原来的那些因束缚而激越的思想,在无拘无束的环境里得到了稀释。乡村中学的老师和同学对待学习,更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那么多苛刻的必须,每个人根据心愿和能力尽量努力着。管理的严格,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严谨的机器,适于批量生产。而人,从来都是个性化的个体。一条湍急的水流,在狭隘嶙峋的山涧里,难免撞得水花四溅。在温和平缓的河床里,却是浅吟低唱的涔涔流淌。

崭新的人生,将从此开始!

在乡村中学学习了还不到一个月。

1988年9月20日,我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从这一天开始,我的经历变得曲折。

3、不幸的意外

清晨,飒飒秋风中,我骑着自行车去上学。乡村公路两旁的田野里,一株株苞熟欲裂的玉米,迎风舒展着水袖样的绿叶,发出沙沙沙的响声。我除了觉得有点凉,并没有其他感觉。

到了教室,我像往常一样放下书包,掏出课本,准备上课。第一节语文课,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站起来,回答完毕就坐下了。在这一系列平平常常的过程中,我始终感觉左脚踝骨不舒服,活动不灵便,有些疼。没有多想,只是破例在凳子上老老实实地坐完了四节课。中午,左脚不敢实地踏下,只能一瘸一拐地走。同学陪我去乡卫生院看病。医生问是不是崴了你没有注意。也许吧,我想。医生往并没有肿的左踝骨周围涂了几遍药水,又开了些消炎药,说少运动缓上一半个月就好了。

下午的体育课,老师破天荒地拿来了羽毛球。我忍不住,抬着左脚,用右脚独跳着打羽毛球。飞来飞去的羽毛球,像长了翅膀的小白花。我一跳一跳地玩,还觉得这种方法很特别,开心得不得了。

傍晚,放学了。找了一处适当的地形,让同学帮忙先捉住自行车,待我蹬上去在车座上坐好,用一只脚费力地踩转脚踏,骑稳当了她们才放手。幸好,乡村公路上来往的车辆稀少,一路无事。到了村头,正好看见爸爸,我赶紧大喊。爸爸抓住车子,扶着让我慢慢下来。他问怎么回事,我轻松地笑着说可能脚了,涂点药吃点药就没事了。

到了半夜,左踝越来越疼,像有千万只蚂蚁聚在那里会餐。我在床上咬着牙,翻来覆去地等待天亮。谁知疼痛逐渐变成剧烈的抽搐,憋得我直冒汗,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呻吟声。妈妈开了灯,看我满脸泪水,急忙跳下炕,掀开被子一看,我的左脚肿得青紫明亮。她伸手轻轻摸了一下,可就这一下却将钻心的疼痛,刺进我的神经。我再也无法忍受,大声痛哭了起来。

村里的狗像嗅到了什么意外,忠实地嚎叫个不停。衬托着静夜的黑,还有越发无底的疼痛。天刚擦亮,爸妈就赶紧送我去县医院。一连输了三瓶药,可是疼痛一点也没有减轻。而且,输液结束后,我发现插针的右胳膊弯曲得伸不直了。疼得难以忍受,而医生又无法确诊是什么病,我央求爸爸还是赶快带我去别的医院看看。

爸爸背着我去了宁夏陆军第五医院。做完了全面的检查后,医生怀疑是化脓性关节炎,说弄不好得截肢。当即,我像个绝望透顶的傻瓜,忘记了周围的陌生环境,号啕大哭。

住进医院,躺在病床上,看着药水一滴一滴地流淌,它不慌不忙的态度伴随着我无法忽视的脚疼,让我开始联想如果截肢了今后该怎么办?我还能上学吗?我还有未来吗?洪水般的眼泪汹涌狂流,嗓子眼里哽咽着疙里疙瘩的悲伤。

才十五岁,活泼好动,喜欢长跑,曾经在大大小小的比赛中得过奖的我——忽然之间生病了,而且因此要少掉一条腿?是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命运的残酷?

随着治疗,疼痛逐渐减轻。听到医生说不会截肢,我心花怒放,想蹦想跳还想飞!

4、幸与不幸

9月末10月初,正是农村秋收的忙碌季节。爸妈没法照顾我,就将我托付给护士。还好,我已经可以一瘸一拐地走,简单料理自己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爸爸三天都没有来医院了,我身无分文,饭票也用完了。

从早晨开始,我就躺在病床上,难受得不想吃饭。输完液打完针,就躲在被子里装睡觉。其实肚子瘪得像泄了气的空气球,饥饿像潮水般一浪一浪地涌来,咽着酸酸的口水,眼泪就不争气地淌了出来。

“梦蝶,起来吃饭!”

我的头蒙在被子里,眼睛里还蓄满泪,心里更是委屈,也不管问话的是谁,就大声喊:“我没有钱,也没有饭!”“起来!”被子被掀开了,我闻到一股强烈的鱼香味,再一看,是三楼的军人大哥哥。他叫胡凡平,山东蓬莱人,有一次到护士值班室打针时认识的。

“一早晨没见你的人影了,还以为又病重了呢!”

我带着满脸泪痕,狼吞虎咽地吃,结果被鱼刺卡在咽喉,害得胡凡平找来醋给我灌上。我“咯咯”地使劲干咳,他在背后拍打,好一会儿,才舒服了一些。

在医院里,我认识了好几个和胡凡平一样住院看病的军人哥哥。他们就像橄榄绿的颜色那样,热情又热心,关心爱护着我这个任性的病女孩。不需要输液治疗的时候,他们就带我在花园里晒太阳,教我下棋给我说笑话讲部队里的故事,或者借来自行车捎着我去逛公园。

同病房的老奶奶说我瘸子路多。瘸就瘸了吧,疼就疼吧,只要快乐还在。完全没有学校、老师和作业,绝对自由自在的空气任你呼吸。

喜欢花是女孩的天性吧。我在花园里,认识了玫瑰、月季、芍药、石竹,特别是一株粉红色的虞美人。她看起来是那么的娇弱无力,花瓣薄得近于透明,似乎风一用力,就是她香消玉殒的时刻。一夜暴风雨,花园里到处是残枝败蕾,可是娇滴滴的虞美人,依然峭立,仿佛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我一直等待,在她自然零落的时候,挑选了几片花瓣,夹进书页。花开花落,很平常的过程,但是细节——明知花季短暂依然执著开放,看似形容脆弱骨子里却坚强。生命的美丽真让人感动!

可能因为药里有激素,我的饭量日益大增。送病愈的胡凡平出院的那些天,谁请客,我都去,每一顿,都毫不客气地认真吃。最可怕的一天里,我一共吃了八顿饭。可能十五岁,还沉浸在本性本色里,还没有学会伪装和客气。总之,那样无所顾忌的吃法,使我在住院的四十天里,从九十斤变成了一百一十七斤,圆胖的满月脸臃肿的身体,看起来活像一串糖葫芦。

管他长成什么样,没有截肢就是万幸,至于瘸,能走路就行——只要不太疼,我就一瘸一拐地到处溜达。到书店里看看书,在街道上看小商贩卖东西,看行人千奇百怪的走姿。听医生护士讲医院病人的趣事,听病友讲家人亲戚的逸闻,听饭馆里老板伙计客人的对答。也想过,既然已经瘸了,那么更要努力地开心生活——可能是年龄的缘故吧,把幸与不幸看得风轻云淡。

5、音乐里的休止符

因为经济条件有限,住了四十天医院后,我就一瘸一拐地回了家。

我已经习惯了瘸子的行动方式。左脚不再很疼,只是依然不舒服,始终不敢实实在在地踏地。不能去上学,多少令人沮丧,但是可以做做自己喜欢的事。

裁了厚厚一打白纸,抄写古诗词、练字。有“小时不识月,呼做白玉盘”,有“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有“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有“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觉得古人真是风雅别致,不过是花草山水自然景观,就能感怀出那么多美丽的诗歌。

在农村能找到的书,数量和质量都有限。上村里一户人家的茅房,看到他们擦屁股的一本书还挺厚,抽出来一看,书上的人再熟悉不过——写《三味书屋》的鲁迅。赶紧拍干净土,塞进衣服,瘸瘸地溜回家。那是本《鲁迅杂文集》,可惜很多页都成了垃圾。有过这样一次意外的收获,我便三天两头地跑那家的茅房。用这种方法,我得了一本中医书,一本中外儿童故事。手边仅有的几本书,翻来覆去地看,摘抄记诵,每一遍都有新鲜的感悟。

除了自由学习,就帮爸妈喂猪喂鸡,收拾屋子做饭。这些零碎活,偶尔也会给人带来别样的启示。有一只鸡,腿被夹瘸了,一副就要死了的样子。爸爸忙得顾不上杀它,没成想,几天后,它又缓好了,一瘸一拐地还跑着和别的鸡抢食吃。它真是只好鸡!我继续贪吃。妈妈炖好一只鸡,我猛吃暴啃完两只鸡爪,伸着油乎乎的手,问:“妈,另外两只鸡爪子呢?”妈妈愣了,说:“一只鸡就两个爪子呀!”家里杀了一头猪,妈妈炖骨头的时候,我就强烈要求四个猪蹄都属于我。终于,有一个小孩笑嘻嘻地叫我“大猪脸”。我有些尴尬还有些不服气,急忙回家照了照镜子——可能是我向来不是特别在乎镜子,所以还纳闷——没有啊?不至于吧!童言无忌。

瘸也好,胖也罢,我知道下学期必须回学校,得抓紧时间玩。

我的玩,其实只是一种开心的状态。

大人忙着没完没了的农活,上学的孩子都在学校,剩下的我,百无聊赖,只好当起孩子王。当“导演”,玩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当“老师”,教他们写一二三四数数;当“故事大王”,讲他们指明的随便什么东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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