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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庄瘸子

由于我在浙江结婚而也想在浙江找对象的“二劳改”,除了刘元凯之外,还有一个庄瘸子。

庄瘸子原本并不瘸,他是上海著名的亨得利钟表店的小老板,钢铁学院毕业后,在钢铁设计院被划为右派,是最早送劳动教养的右派分子之一。

1958年,社会上在大炼钢铁,劳改农场当然也不例外。既然庄瘸子是正牌儿的钢铁学院毕业生,劳改农场当然要“重用”他。于是他一到清河农场,就任命他当了炼钢的技术员。

那时候的“全民炼钢”,用的都是土法,跟他在课堂上学的完全是两回事儿。何况劳改农场的炼钢,从设备到人员,都是“瞎凑合”的,不可能做到规范和认真。他作为技术员,也提过好几次意见,可是没人听他的,一切都是由对炼钢一无所知的劳改队长说了算。于是在一次本来应该可以避免的爆炸事故中,一块排气管的碎片飞了起来,砸在他的后脑勺上,当场他就昏迷了。

经过急救,生命倒是没有问题了,但是从此右膝关节不能转动,拄着拐棍儿走路,也是拖着右腿在地上画圆圈儿。于是,“庄瘸子”成了他的别称,叫他姓名的人越来越少了。

受伤之后的一个短时期内,由于脑神经的损伤,他的右腿不能正常走路,当然是真的。因为这是经过医生的诊断和正式鉴定,不至于作假。后来他的伤势逐渐好转,右腿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了,但是他为了逃避劳动,继续装瘸子,也是事实。

当然这是“瞒上不瞒下”的事情。在劳改队,他不得不拄着拐棍儿,拖着腿画圆圈儿走路;一回到上海,不但把拐棍儿扔了,健步如飞,为了锻炼那条一直装瘸的右腿,还游泳、跳舞、跑百米。他姓庄,人们都喊他“庄瘸子”。反正“庄”与“装”同音,按“装瘸子”理解,也无不可。

想一想,一个人,要从1958年装瘸子装到1979年落实政策,整整20年时间,不能挺直了腰板走路,单是这毅力,也够惊人的。

他与我是铁哥儿们。在我的铁窗朋友中间,他是唯一见过我三个老婆的人。如果拐个弯儿,指着孩子,我与他也算是亲戚:他的亲妹妹庄国英,是我大孩子的亲舅妈。说起这个庄国英来,也有一段颇为传奇的经历。20世纪50年代初期,内地与香港的关系处于若即若离阶段,一般人要到香港去已经不可能,但若有配偶在香港,还是允许去的。庄国英为了达到经香港去美国的目的,找了一个从香港到内地来办事的朋友,以结婚为名,跟随假丈夫到了香港,然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去了美国。我大孩子的舅舅是1948年从台湾到美国留学的,当时在一家道路建筑工程公司当工程师,通过朋友的关系认识了庄国英,终于结婚了。

庄瘸子回上海探亲的时候,曾经到我第一个老婆的家里去拜年,因为好歹是亲戚。所以他见到了我的第一个老婆。

我第二个老婆从结婚到离婚,所有过程他都清楚。我在大兴县黄村一街安家,他也是我家的常客之一。我第二个孩子出世之前,他把他的破床单、破被里子都抱了来给我孩子撕尿布用。孩子是正月初五早晨出世的,他得到消息之后,当天晚上就抱着一罐奶粉看孩子来了。房东大嫂说:产房内三天之中外人特别是男人根本不许进,连她这个房东大嫂都没进去过呢!他说:“我们臭劳改的,百无禁忌,没那么多讲究!”愣是闯进来了。

他与我的“铁”,还可以用另外一件事情来说明。有位伟人说过:任何有人的地方,人都分左中右三等。这是至理名言。就是在劳改队里,在“二劳改”中间,甚至在“右派”中间,人也分左中右三等。有一种人,总以“劳改积极分子”自居,长两只眼睛,专门用来观察别人的“反改造行为”;长一双耳朵,专门用来窃听别人的“反革命言论”;长一条舌头,专门用来向队长汇报别人的种种“劣迹恶行”,而且巧舌如簧,愣能够把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或一句很普通的话经过分析提高以后变成不可饶恕、无法调和的对抗性矛盾。

那时候,收听境外电台的播音,是十分严重的反改造行为;如果听了以后再传播,那就是“现行的反革命罪行”了。而我们几个有半导体收音机的人,却经常收听境外的广播,有时候免不了也给几个要好的朋友“转播”一番。

有时听到什么消息还要瞎议论一气。这话被“积极分子”汇报到指导员那里去了,于是指导员在晚间点名的时候,不指名地当众提出严厉警告。

庄瘸子听我说过这件事情,知道我被积极分子出卖了,走来悄悄儿地对我说:如果指导员找我谈话,能否认尽量否认,如果否认不了,就把责任推到他的头上,说是听他说的。这样,如果要批斗,就批斗他。因为我有老婆孩子在黄村住,万一把我抓了起来,就要影响到家庭。他反正是光棍儿一条,批斗两下无所谓,抓起来也不过关几天,反正没有枪毙的罪过。后来这事情指导员没有再提起,也就不了了之了。如果真的追根追到了我这里,可以相信庄瘸子是真的会替我去“顶罪”的。

我到浙江结婚回来请客吃饭,当然也有他。事后我给他说起我在农村娶媳妇儿的目的,是想离开农场回家乡去务农,以求安安心心地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来,以了此残生。因为国家政策规定,只有家在农村的二劳改,才有可能离场回家。他听了也有同感,觉得与其老死在劳改农场,不如在农村安一个家,图个自由自在过个下半生。因此,他也提出来,是不是可以通过我老婆给他在浙江也娶个老婆。

阿庄是个风流的大少爷,上大学的时候女朋友就一大堆。拿出来的女朋友照片,一个个都是美女型的,相貌差点儿的,他还看不上。因此,我给娟写信的时候,反复强调的是姑娘一定要年轻漂亮。有道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公私合营以后“上海亨得利钟表店”已经不再存在,但他父亲是上海百货公司的副总经理,在海外的“亨得利钟表店”,他家仍拥有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股票。尽管上海的花园洋房交了公了,如今住的“弄堂房子”也还是上下三层,打蜡的地板,我到他家去看过的。阿庄的母亲是金陵女大家政系毕业的,有一半儿日本血统,长得十分年轻漂亮,看上去不像他的母亲,倒像他的姐姐。他有姐姐妹妹,却没有哥哥弟弟,只要他真的在浙江农村娶个媳妇儿,可以预计,他家里绝不会让儿媳妇长年住在农村的。经我这样一说,娟还果然给他物色到了一个在当地堪称“尤物”的姑娘。这姑娘姓赵,二十多岁,是个农村小学教师,一个月挣24块钱。不过她家境还可以,父母亲不要她的钱,她就把所挣的钱全花在衣着上,在当地算是新衣服最多的姑娘之一。她长得本来就有几分姿色,加上衣着时髦,何况她能歌善舞,每次区里进行学生歌舞比赛,她带领的代表队总是得到好评,于是在当地可就很“出名”了。一个自认为条件不错的农村姑娘,大都希望能够嫁一个既有钱财、又有文才、更有相貌的如意郎君。至于年龄稍微大点儿,倒是无所谓的。再说,那时候二十多岁的大款根本就没有不是?赵姑娘一听对方是钢铁学院毕业的,又是大老板的独子,心里就有几分愿意了。双方一通信,阿庄的那笔字是极流利的风流体,漂亮而大方,尽管他不会写小说,也不会写诗,但是写情书是训练有素的,绝对能够让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小学教师佩服得五体投地。很可能他寄给女方的照片,还是他上大学时候照的,当然是风度翩翩,完全是帅哥一个。于是,两人书信往还越来越勤,不久就以哥哥妹妹相称,再不久,女方就死心塌地地答应嫁给他了。

阿庄立刻为自己的婚事进行筹备。他不比我,一切有他母亲操心准备,不但把他的新房整理了出来,还把大铜床也擦得闪闪发亮,准备迎接新娘子了。

难的是结婚时间定不下来。因为劳改队里请假很难批,有时候很痛快,有时候很费周折。他当然希望跟我一起到浙江,而我是已经决定在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这有两方面原因:第一,当地人有回家过团圆年的习惯,如果我回家早了,势必在春节之前返回农场,这在当地是绝对行不通的;第二,我老婆的预产期在11月初,春节期间回去,孩子已经四个月,不太吵人,也比较可爱了。

但是赵姑娘却来信一定要阿庄在元旦之前到她那儿,甚至说出了“你元旦之前赶到,说明你对我有诚意,我肯定就是你的;如果你元旦之后到,说明你没有诚意,那我可能就不是你的了”这样的话来,可又不说明是什么原因。按照我的分析,这些话,无非是姑娘在情人面前的撒娇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因此阿庄也不过是“善言相劝”,表示自己一定尽量提前赶到,请她放心,实际上并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等到我和他的假同时批下来,已经是1978年的1月10日。我在上海没有停留,1月13日到达缙云县新建镇家中;阿庄先回到上海家里,比我晚两天到达新建镇。

从上海家中出来的阿庄,可就不是在劳改农场“装瘸子”的阿庄了。他穿上了不打领带的西服,手提英国产的“司的克”,还夹着一把小提琴,走起路来也是摇摇摆摆的,完全是一副刚刚归国的华侨的派头。在当时还比较闭塞的江南小镇上,像他这样“有派头”的人,还是很少见的。

赵姑娘的家离新建镇大约五里路。阿庄到达的当天,娟就托人带口信给赵姑娘,让她赶紧到镇上来一趟。带信的人准时把信带到,第二天上午,赵姑娘就独自一人来了。

但是她带来的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消息:她已经在元旦那一天结婚了。丈夫是在县城中学教书的老师。原因是:男方托人到女方家里做媒,女方父母见男方是个大学毕业生,在中学教书,而且长得一表人才,当即表示同意;姑娘声明自己已经与阿庄定下了婚事,但她父母认为阿庄年龄太大,既远在北京,又不知根知底,表示反对。双方争执的结果,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如果阿庄在元旦之前能够赶到,说明他有诚意。父母看了之后如果觉得可以,一切都听女儿的。如果阿庄在元旦之前不能赶到,说明他没有诚意,那女儿就得听父母亲的话,乖乖儿地与中学老师去领结婚证。当年农村姑娘的婚姻,主要看“条件”,不强调感情。这种“隔山买老牛”的事情其实很普通。事情坏就坏在赵姑娘没把话说清楚上,不然,阿庄说什么也一定要在元旦之前赶来让她父母看看是什么样的派头和模样儿。如今可好,他今天到达,赵姑娘结婚都已经半个月了。

如果赵姑娘的丈夫真如媒人所说的那样,倒也无所谓,反正两个都好,嫁其中哪一个都一样。糟的是:那男的是个“银样枪头”,中看不中用:新婚之夜,进了洞房,才发现男的根本不能人道。听赵姑娘简单的叙述,据我估计,可能是包皮过长又过紧的先天性缺陷,只要到医院去动个小手术,应该是能够治好的。可是就为这个,男的婚后三天,就一脸羞愧地主动撤离了,是不是去了医院,也没跟新媳妇儿说。

赵姑娘见了阿庄,一脸哭笑不得的神情。看看他的气派,再比比自己的丈夫,真是悔恨交加。他们两个在我老丈人家里吃了中饭,阿庄就以借我的相机出去照相为由,一手夹着小提琴,一手拉着赵姑娘,出去了,直到下午三四点钟两人才手牵手、乐呵呵地回来。

他们回来以后,阿庄就说要到赵姑娘家里看看去。我当即表弁:不管怎么说,人家是结婚刚半个月的新娘子,你是她婚前的情人,这样的身份到人家家里去,不大合适。尽管这事儿目前没人知道,可是纸里包不住火,早晚会传了出去,让人家丈夫知道了,更说不清楚。我的意思,是劝阻她不要到赵姑娘家里去。

就在这时候,赵姑娘的嫂子来了。她说:阿庄这次来新建,是来看望赵姑娘的。尽管赵姑娘如今已经结婚,但是作为主人,不能不管来访的客人。因此,阿庄应该由她们家里接待。

既然她嫂子也这样说,我当然不便过份反对,于是再三叮嘱阿庄“千万不要出格”之后,就让她们一起走了。

阿庄住在赵姑娘家里的两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当然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两天以后,赵姑娘依依不舍地把阿庄送上了车,算是结束了这一场似乎是儿戏的婚姻闹剧。其实,如果赵姑娘当时就表示要与丈夫离婚,然后与阿庄结婚,事情还是有回旋的余地的。何况她的丈夫只不过是个名义上的丈夫,尽管同床三天,却没有夫妻之实;而以“不能人道”提出离婚,又是一告一个准儿的事情,事实上赵姑娘后来也是以此为理由跟丈夫离了婚的。不过赵姑娘离了婚以后,阿庄也已经平反,回到了钢铁研究院,娶了一个比赵姑娘更加年轻、更加漂亮的北京姑娘(是个在缝纫厂里做衣服的女工)做夫人,即便赵姑娘还来找他,阿庄也无法再吃这棵回头草了。

说婚姻是“天定”的固然唯心,说婚姻的“机遇”因素关系很大,大概总是唯物的吧?

阿庄结婚以后,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跟所有劳改时代的朋友都不来往了。偶然看见他一次,人老得不像样子,牙几乎都掉光了。问他近况,他说老婆管得他太紧,不但每个月的工资老婆都拿走,只给他一个月的烟钱,还把他父亲在美国故去后留给他的遗产20万元(没说是美元还是人民币)都拿走了。身上没有钱,也无法到朋友们那里多走动……

2007年秋天,忽然接到他老婆的电话,说是阿庄突然之间就走了。是坐在家里的椅子上,心脏病突发死的。她给我打电话,是因为公墓的坟地太贵,问我是不是可以帮她找一块便宜点儿的坟地……

听说是这样的结局,我们所有的劳改朋友都不禁摇头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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