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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文苑雁声(3)

“我”终于没有代她说出实情,虽然他明知这么做的代价。其实单是汉娜的选择,就足以写成一部长篇,她的悲剧正是自我选择与时势所迫共同造成的。在本质上她是善良的,但她的选择让她成了另一种人。人的各种选择,其原因本来就不会相同,有些就是离奇的甚或微不足道的,人生和历史的偶然性与复杂性,往往即由此而来。存在主义哲学有一句名言:“存在先于本质。”就是说的由选择造成了存在,而不是由本质造成了存在;相反,存在又反过来规定了人的“本质”。汉娜正是这样的典型。

第三个层面,便是“我”与汉娜的爱情关系,或推而广之,泛指一切人与人的关系。这是书中分量最重的层面。为能单刀直入,我借用存在主义的另一句名言“:他人是地狱。”小说写了“我”与汉娜的相爱,但他们最融洽的时候,恰恰是相互并不了解的初始阶段。当越来越了解对方时,就都开始回避亲密的交往了。当然,他们也希望对方能向自己坦陈一切,而自己的秘密却不愿交出去。汉娜识字以后,设法找来各种关于集中营的书,她在反思,但她不愿和“我”多说。她告诉他:“我一直有一种感觉,就是人家不了解我……你明白吗?如果没人理解你,那么,也就没人能要求你讲清楚,就是法庭也不可以要求我。不过,死掉的人却可以,因为他们理解我。”她每天晚上都在和死掉的人,当然也和书中的人对话。对于活人她已经不抱希望。在她识字后的一两年里,也曾那样天真地渴望过他的回信,因为她终于克服了一生的最大障碍,而从文学中她也早已体验过文字表达人心的力量了,可回信终于没有来。这使她由失望而绝望,此后,她不再锻炼,不再爱清洁,开始暴饮暴食,人也迅速衰老了。在他去接她出狱的当日自杀,可以看作她对所爱的人的一种报复,也可以说是她对于未来的亲密交往的恐惧和绝望。存在主义是一种对外部世界感到绝望后转而从一己的选择中寻找心灵出路的哲学,它对他者间的交往未免看得过于黯淡,但在揭示人性的弱点上却又异常深刻。

只有看清了这种存在主义的背景,我们才能更全面地理解这部作品。但施林克的小说绝无图解的痕迹,它的形象力量和审美丰富性,远远大于他人所能概括的“思想”。所以临末,我还想借用西方文豪评说莎士比亚的话来发一赞叹:说不尽的《朗读者》!

(写于二〇〇六年夏)

6、梅里美与伊勒美神

书总是越读越感到自己不足的。这么些年下来,也许只有一点使我略感欣慰,就是小时候曾爱不释手却又莫名其所以的篇什,现在重看,有时竟能发现当初何以会爱,亦即能看出它们的妙处究竟何在了。

比如吧,对十九世纪法国作家梅里美那则神秘的短篇《伊勒的维纳斯像》(载《梅里美小说选》,郑永慧译。小时读到的译本翻成《伊尔的美神》,译者好像是黎烈文),我曾被它严整奇巧的结构和整体的美所震撼,但我看不透它到底要表达什么。我把这故事说给很多人听,大家都听得毛骨悚然,也能感觉到其中的美,但同样说不出所以然。再看译者和评论家的解释,原来他们也说不清,只猜测地说,可能隐含了一点婚姻不能儿戏的意思在内吧。我想,恐怕他们自己也不会相信这猜测的;而况,用这么复杂唯美的故事来说明那么一点简单的教训,在比例上也太不相称。更重要的是,大家都切切实实感到了它的美,这是一种很沉很沉的美,这样的美,肯定是有内涵的,决不会是一个空壳。

前不久,我又将它重一读过,依然有强烈的吸引力,依然美而神秘,然而,作者的思路,他写作时的心情和所要表达的隐含的愤怒,竟清清楚楚地随着故事和文字,展露在眼前了。我感到惊喜,心为新的发现而狂跳,我觉得这是多年来阅读生涯的赐予。

小说写“我”到地处山区的小城伊勒探访古迹,正碰上当地的富人佩雷奥拉德的儿子结婚,他不得不参加了这场婚礼。半个月前这里发掘出了一尊铜像,据说是罗马时代的美神,异常地美,但又有些凶相,很多人已经吃过她的苦头了。新郎在迎娶新娘前和几位西班牙人打网球,觉得手里的戒指碍事,就将它套在美神的手上。可是天黑以后,当新郎想起来再去找时,戒指怎么也拔不下来,美神的手指仿佛弯屈、收紧了。失魂落魄的新郎总算经过了整个婚礼,当晚却出了一件大事,有什么人闯进洞房,把新郎扼死了。而那枚戒指就掉在床边上。新娘在惊吓中,恍惚看到是那个美神压在新郎身上,但大家都认为新娘疯了。此事怎么也查不出结果。后来,美神被熔铸成一口大钟,捐给了教堂。但自从钟声敲响以后,这里的葡萄已冻坏过两次了……

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呢?这一次,从小说一开始,就看到了他一路抛撒的暗示。而过去之所以被作者轻轻掩过,是因为这些暗示悄没声息地隐藏在大量关于铜像的学术性探讨,以及对小城日常生活的精致的描写中了。它们是那样地浑然一体,让人看不出一点痕迹。

就像梅里美所有作品一样,不管后面的情节多么强烈甚至充满恐怖,作品开始时,总是舒缓、平静,从从容容,有优雅的绅士的风度。小说中长住偏僻小城的佩雷奥拉德是个热情好客的考古爱好者,水平虽然不高,对古物的虔诚却让人感动。他对于出土的维纳斯像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爱。他的儿子阿尔丰斯是一个二十六岁的高大青年,相貌英俊但缺乏表情,父母为他的婚事忙碌,他却像块界石似的一动不动。他穿着时髦,完全按最近一期《时装杂志》的插图那样打扮,身子却像木桩那样拘谨、僵硬。吃晚饭时,他一直在打量从巴黎来的“我”,但整个晚上只跟“我”说了一句话,就是问那条表链是哪里买的。

第二天午餐时,阿尔丰斯带“我”去看他送给未婚妻的马车,顺口就说起来:“我不知道你认为她漂亮不漂亮。你们住惯了巴黎,眼界总是很高的……她的好处就是十分有钱。她在普拉德的伯母把财产全都传给了她。啊!我一定会十分幸福。”这时,作者写道:

我看到一个年轻人对于他未婚妻的嫁妆比对她的美貌更感兴趣,不免觉得十分反感。

新郎又出示了两枚戒指,一枚是要给新娘的,大而贵重,值一千二百法郎,但因为镶了太多的钻石,戴上就不能戴手套了。另一枚则是他自己的,是过去艳遇的纪念:

“……我相信她得到这礼物总会高兴的。手指上戴着一千二百法郎,说什么也是愉快的。”他又带着满意的神气瞧着自己手里戴的那枚简单的戒指,继续说下去,“至于这枚小戒指,那是在一次狂欢节的最后一天巴黎的一个女人送给我的。啊!两年以前,我在巴黎玩得多痛快啊!那里才是个好玩的地方……”他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到这里,我们已能读出作者对于这个阿尔丰斯的评价了。随后,“我”见到了新娘,她是个匀称柔弱的美丽姑娘,今年才十八岁,既害羞又大方。作者的笔致处处饱含着对她的赞美,但忽然出现了一段很奇异的闲笔:

我十分钦佩她回答问题时十分自然的态度;她外表很和善,但也不免带有一点狡黠,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屋主人的那尊维纳斯像。当我内心作着这种比较的时候,我想我们之所以不得不承认雕像更美,是不是大部分因为她有一种母老虎的表情?因为强壮的精力即使在邪恶的情欲中,也总能引起我们惊异和不由自主的赞美。

关于这段话,后文或可再来分析。作者接着写婚礼过程,新娘越来越显得迷人,但又可怜(离开娘家时每个人都想尽办法逗她高兴,可都没成功);而新郎越来越俗不可耐。到后来,“我”头痛得厉害,而且发现,“不知为什么,婚礼总使我感到哀伤。尤其是这一回婚礼,更使我感到有点厌恶”。婚礼结束后,他躺在与婚房同一层面的客房里,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想到这个年轻姑娘这么美丽、这么纯洁,却嫁给一个粗野的醉汉。我对自己说,为着地位财产而缔结的婚姻有多么丑恶啊……两个不相爱的人在新婚之夜能够说些什么呢?而这种时刻却是真正相爱的恋人宁愿用生命来换取的。一个女人见到过一个放肆粗鲁的男人,她还会爱吗?我可以肯定,最初的印象是不能磨灭的,这位阿尔丰斯先生值得被人憎恨……

我的内心独白还不止这一些,我已经略去了许多……那个可怜的姑娘该多么惊恐和不自在啊!我心情恶劣地在床上翻了翻身。我这个独身汉在一所举行婚礼的房子里扮演着一个愚蠢的角色。

我想,我们完全可以对上面这些心理描写作弗洛伊德式的剖析。这是“我”的心理,也是小说作者的心理。小说里的“我”已在一定程度上对新娘由同情而产生爱意,从而对庸俗不堪的新郎产生了强烈的妒恨。而小说作者则在这样的爱与恨之上更添加了理性的愤慨,从而产生了不独对这一个恶俗的男人,同时也是对这一种摧残了无数美丽女性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无穷的憎恶。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小说出现了陡转,由基本上是现实主义的描写,悄悄地进入了非现实的神异的故事。随后就是新郎在来到新娘身边之前,先有一个怪物进入了洞房,并在新郎进门后抱住了他,直到他窒息而亡。我以为,这样的情节,正是小说中的“我”与小说作者的隐秘心理的一种强化和外化。

梅里美一生的作品不多,他最重要的代表作,除了本篇,也就是广为流传的《卡门》和《高龙巴》了。后两篇中,都有一个狂野不羁的美丽女性作主角,这体现了他对于女性的一种奇异的向往吧。而在本篇里,新娘显然不是这样的角色,那尊铜像却庶几近之。所以,他才会在小说中说了我们上面引过的话,即把新娘与铜像比较,而觉得二者都是美,但那强悍的女性即便带着邪恶,却无疑更美。这可说是梅里美的独特的审美观的流露。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故事。那尊维纳斯像的底座上有一行很神秘的文字,它也许可译为:“如果她爱你,你得小心提防。”维纳斯既是爱神,也是美神。这是不是也暗暗体现了,当时的人们对于狂野的爱情,对于神秘的不再听话的女性,对于冲破传统牢笼而变得无限广阔的艺术,正怀着一种怎样的既爱又怕,既渴望又忧惧的心理。——这就是欧洲精英层内心的十九世纪。

过去人们总是把俄国的陀斯妥耶夫斯基视为现代派文学的先驱。这是有道理的,他的作品的确最早体现了现代主义的精神。但细读梅里美的《伊勒的维纳斯像》,我们会发现,这更是西方现代派的滥觞,这里也有相近的精神内涵(虽然不如陀斯妥耶夫斯基那样丰富和结实),但更重要的,是它还有形式的实验(这则是陀氏所不具备的),他用非写实的铜像的故事,强烈地体现了后来弗洛伊德所要论证的内容。而他的艺术上的成功,可能还是后来那些现代主义作家们所望尘莫及的呢。

(写于二〇〇八年夏)

7、《小世界》与《围城》

在新版《小世界》(上海译文出版社,二〇〇七年)的腰封上,醒目地写着:“当代英国讽刺奇才戴维·洛奇经典名作,幽默、冷峻、亦庄亦谐的西方《围城》……”读一些评论文章,也多有将它比作《围城》的。这两部书都写大学教授们的生活,都动用讽刺笔调,在人物刻画上也都入木三分,令人叫绝,这是他们的共同点。但如果仔细分析,我们也可发现,它们其实还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在结构上,《小世界》有着很强的故事性和戏剧性,悬念和巧合用得淋漓尽致,一点也不怕留下编造的痕迹。但由于人物性格、心理上的真实,人们对于这种情节上的巧也就一笑了之,不予细究,有时还会觉得作者很聪明,亏他编得出。而《围城》基本上是直线发展,不作太多故事上的编织,给予读者的是很自然的人生铺展,其好处是真实,缺点则是容易让人疲劳,但同样由于人物写得生动,更由于那讽刺的刀笔时时出人意料,便使人兴味盎然,欲罢不能,这就把情节上的弱点轻轻地掩过去了。

在叙述的语言上,或者说,在讽刺的运用上,二者也是不同的。戴维·洛奇更多地是通过人物对话和故事本身,来实现他的讽刺。虽然文中也有心理分析,但直接体现在他的叙述和分析上的讽刺与幽默,其实并不多。大概只有正文前面的“引子”部分,那近千字的篇幅,算得上是由作者直接出面的讽刺文字吧:

现代的会议和中世纪基督徒的朝圣相似之处在于,它让参与者得到以一本正经地致力于自我提高的印象的同时,还能够尽情享受旅游的一切乐趣和消遣。当然,会有作为补赎的任务需要履行——也许要提交论文,而听别人宣读论文则是少不了的。但是以这个借口,你可以去新的有趣的地方,遇见新的有趣的人,和他们建立新的有趣的关系……今天的与会者比起过去的朝圣者来说另有一个有利条件,即他们的费用通常由他们所属的机构支付……

这样的文字(由王家湘译成中文),的确很像钱锺书的《围城》。但仅此而已,书中很难再找到这样的叙述了。也许,那常常在某一节开头时出现的模拟飞机发动时的声音:“忽忽忽忽咿咿咿咿咿……”还多少有点相似之趣。

在《围城》里,作者则不仅在人物的对话与动作中悄悄地布下讽刺的意味,更在描述中发挥了与众不同的笔墨意趣,冷嘲热讽,嘻笑夸张,正话反说,反话正说,时而如显微镜探入心灵暗部,时而又以长焦距展示让当事人避之不及的真相,令人忍俊不禁地发现,那一笔笔的写法总在自己意料之外。所以《围城》的叙述文字,本身都精辟耐读,充满神来之笔。

钱锺书的写法,可能和中国画的追求笔墨趣味有点暗合。现当代的作家中,还有一位周立波,也在叙述文字上有这种时时忍不住要发挥一下愉悦的俏皮的风致,他后期的长篇小说《山乡巨变》,短篇小说《山那面人家》等,多有此种奇趣。但话要说回来,第一,这种笔墨趣味不能离开内容,不然就成卖弄,还会一再打断情节的进程;第二,这种笔墨须与作者本人的性情十分吻合,它只能是这一作者性灵的自然流露,生硬模仿,盲目照搬,必然是画虎不成反类猫。吴冠中先生批评中国画家中有离开作品内容单纯追求笔墨趣味的倾向,他称此为:“笔墨等于零。”这样的批评,移用于对钱锺书式的文字的模仿,倒是十分贴切的。

钱锺书的笔墨不能学,相反,戴维·洛奇的写法倒是可学的。这并不奇怪,从来的文学,都有可学与不可学之分。李白不可学,杜甫则可学,而后者决不低于前者。从这个角度说,我相信,《小世界》的重新翻译出版并作大面积推广,对于中国的讽刺小说的发展,定当大有裨益。为此,我对此书的译者和出版者,表示真诚的敬意。

(写于二〇〇七年春)

8、艺术是神圣的——读林达《像自由一样美丽》

描写纳粹集中营的书,我们已看到过许多,这本《像自由一样美丽》,也许是其中用笔最为简淡,写得最不煽情的。然而,至少是我,却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感动;掩卷之后,每一想及,仍然感动。我不得不思考这感动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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