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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写作的理由及其他——长篇小说《白虎关》后记

1.

《白虎关》完稿后,“老顺一家”就该告一段落了,因为朋友老劝我:该写写别的了,别叫人把你定位成“乡土作家”。

其实,“乡土作家”也没啥不好,因为所有的名相都是虚妄的。别说名相,连这世界也虚幻无常呢。就算我能写出“传世”之作,那欲“传”的“世”究竟能存在多久?谁也说不清。不提人类正复仇般地作践地球,也不谈万物的成住坏空,只要某个有核武器的疯子一犯病,那“世”就没了。

当然,我也想靠文学来救世。救世先救心,读过我《猎原》的朋友可以看出,我甚至极力想凭借文学,来延长“世”的存在时间呢。当有人抱了救世之心时,这“世”就很令人担忧了。正如当人类抢救和保护某种动物时,该动物也就面临灭绝了。

所以,连“世”都不知寿命几何,在乎那名相做甚?

我们知道,许多时候,文学很无奈,它改变不了世界。它所能改变的,也许仅仅是我们自己。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改变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改变世界呢?

按我自己的心愿,我倒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写活一家农民。在智者眼里,一粒沙子都是一个世界。能写活一家农民,也即写活了一个时代。当然,还可以再说小些:要是你写活了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写活了一个时代呢?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穆齐阿的《没有个性的人》都是明证。因此,我的确是想用一生的精力写一家农民的。

但我终于要将“老顺一家”告一段落了,原因不仅仅是朋友的规劝,更因为另一些生命对我的催促。他们簇拥在我的四周,不停地喧闹,老在嚷:“你啥时叫我们出世?”他们是另一种小说的人物,他们早活了,已跟我生活了多年。每到聒噪声太响时,我就呵斥:“吵什么吵!等我写完老顺们,就写你们。”我一次次地安抚他们,实在不好意思再拖了。而且,他们的噪闹也日渐猛烈,弄得我寝食不安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其实不会写作,是作品它自己往外涌。没办法。真是这样。那所谓的写,也仅仅是我宁静空明了心,叫那些吵闹不休的人物“出生”而己。他们有着各自的生命轨迹,有着各自的命运。他们属于另一个独立的世界。我可以跟他们对话,但我从来不曾强 暴他们。

去年,我曾在上海图书馆搞过个讲座。在那次讲座中,上海音乐学院的一位博士问我:如何处理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我答:我很少考虑这类问题。我所做的,仅仅是如何让自己更博大一些。我常说,要是创作主体是老鼠,那它们无论怎样思考“形式和内容”,也照样生不出狮子。哪怕它胀破肚皮,生出的仍是老鼠。要想生出狮子,只有一个办法:先让自己变成母狮,再跟另一个雄狮——也即作家感受到的强有力的生活——进行生命的交融。我的深入生活,我的读书,我的思考,我的所有意愿和行为,其目的,仅仅是努力让自己变成“狮子”。我说过,要是你成为大海的话,哪怕绽出一小朵浪花,也照样有大海的气息。

我虽也大量读书,甚至也读一些叙事学之类,但我的所有读书,仅仅是想让书成为我灵魂的营养,而不是想叫它们变成我的镣铐。所以,我从来不想叫“主义”和“技巧”之类束缚我鲜活的灵魂。许多东西,甚至包括宗教,一旦被制度化后,就成了一堆僵死的教条。

《白虎关》跟《大漠祭》、《猎原》的写作同步,完稿已多年了。伤筋动骨的重写和大改有三四次,小改更是不计其数。我发现我没有某些作家一挥而就的天分,写时虽也喷涌不已,但我总是不满意自己。比如,我的《大漠祭》,原是中篇小说,我越“成长”,就越不满意它。我只好一次次重写,屡废屡写,不知写了多少遍。《猎原》和《白虎关》也是这样,我也是越“成长”,越不满意它们。那不满意导致的重写和修改,也就无休无止了。

从二十五岁写中篇《大漠祭》开始,到四十五岁长篇《白虎关》完稿,二十年就这样过去了。这二十年,从表面看来,我只写了一家农民。其实,它更是我最重要的一段人生历程,我完成了从文学青年到优秀作家——我自己这样认可——的升华。不管我写的有没有价值,但至少做到了一点:我奉献了黄金生命段里的全部真诚。

一位朋友曾问我,你为啥不写城市?我回答:因为世上有许多小说高手,他们写了大量关于城市的经典小说、先锋小说和时尚小说等。这文坛有我不多,没我不少。但正因为写老顺们的人少,写活他们的人更寥寥无几,我才觉得自己有了写作的理由。我只能按我心灵的意愿而为。否则,我就不写小说了。我会去放生,去朝圣,去享受灵魂的安宁,或将那安宁传递给需要它的人。

老有人问:《白虎关》比《大漠祭》咋样?我总是回答:不好说。要是按我以前的性子,我会肯定地说:当然比《大漠祭》好!因为在这三部长篇中,《白虎关》用了我最多的生命积累,耗了我最多的心血,投入了我最独特的生命感悟;但我仍然回答:“不好说。”因为《猎原》的出版,让我聪明了许多。有时,作者喜欢的作品,读者则不一定认可。像《猎原》,它多次登上人民文学出版社《当代》杂志的“专家排行榜”,还曾排名第一,可人们一提及,还是认为《大漠祭》更好。所以,我不知道《白虎关》能否赢得比《大漠祭》更多的喝彩。

我在《大漠祭》“序”中曾说:读书如攻城堡,是需要实力的。欲读真诚的作品,至少也需要投入相应的真诚。从对我的小说的解读上,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叫好者,多是相对宁静之人。因为我发表的小说,都是从宁静中流淌出来的,心灵浮躁者很难深入文本。关于它们,雷达、陈思和、李星、崔道怡、阎晶明、白烨等先生都有过不同的解读,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记得《猎原》完稿时,为避免读者误读,我着意用了个题记:“在心灵的猎原上,你我都是猎物。”但好些人仍仅仅将《猎原》当成了环保小说,这如同把《堂吉诃德》读成了骑士小说一样。所以,这次人问我《白虎关》比《大漠祭》咋样,我聪明地回答:“不好说。”

好在我的写作只为慰藉灵魂,非为赢得喝彩或是招来名利。当然,有喝彩有名利我也高兴,没有它们我也不沮丧。我曾在《光明大手印:实修心髓》一书中写道:“我愿意在喧闹之中寻找一份清凉,在迷醉之中保持一份清醒,在庸碌之中体现一种高贵,在大善之前保持一份谦恭和敬畏。因为我知道,承载我思想的肉体很快会消失,无论我多么虚矫和世俗,都不会改变我终究成为白骨的命运。相较于亘古的大荒,生命的翕忽善逝比闪电还快上万倍。趁着还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时,趁着还能做些有益于众生的实事时,我应该投入全部的身心,奉献全部的真诚,宁静专注地做我应做的事。”

要知道,无论你是否愿意,那名利和喝彩都会烟雾般远去的。哪怕此刻全人类都在赞美你,但这一茬人类消失时,你仍然会成为另一茬人类的陌生,除非你写出了能叫下一茬人类也喝彩的东西。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写出了啥?

经过二十多年的修行之后,我常常成年累月融入宁静和空灵,心无挂碍,触目随缘,行住坐卧,明空如天。读书写作之余,心中也会涌出世上没有的歌。于是我就唱它,陶醉在一种境界中。这时的唱,啥都不为,只将“我”消融于那善美的旋律之中,快乐无忧,觉醒于当下。当然,那时是想不到喝彩的,更不会算计唱一曲能挣多少钱。这时的唱,本身就是目的。

我的写作亦然。

我老是陶醉在写作本身的快乐中。当写作进入酣畅状态时,身心就啸卷着能充满宇宙的空灵和大乐。它几乎超越了世上所有的享受。这时的写,本身就是目的。

当然,除了享受写作的快乐,我也会想些“写作的理由”之类。我的写作理由很简单,概而言之,不过两种,一是,“当这个世界日渐陷入狭小、贪婪、仇恨、热恼时,希望文学能为我们的灵魂带来清凉”。这是我领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时的发言,虽只有一句话,却赢得了雷达、莫言等先生的高声喝彩,可见他们也深有同感。文学应该要有一份光明,要有一种能使我们的灵魂豁然有悟的智慧,使我们远离愚痴、仇恨、贪婪和狭隘。

我写作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想将这个即将消失的时代“定格”下来。当然,我指的是农业文明。爱尔兰女作家西芙告诉我,现在的爱尔兰文化也成为了一种过去,全球化的浪潮卷走了许多地域性的文明。时下我所描写的这种生活,已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那亘古的暗夜很快会淹没一切。而且这种淹没,是永恒的消失,绝不会再有回光返照的可能。除非在另一个新生的大劫里,重新诞生人类,重新孕育出新的农业文明。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业文明,我们的小说为它留下了哪些东西?你要是仔细清点的话,你肯定会失望的。而时下,那能冲毁一切的狂涛已经破门而入,势不可当了。我只想努力地在艺术上定格一种存在。但更有可能,我的所为,也跟堂吉诃德斗风车一样滑稽。

看了以上文字,你也许就会明白我的小说为啥是这样一种风格了。我不是不会写时下流行的那种小说,我也会时尚,也会编故事,也会故弄玄虚,也会卖弄技巧。这样的小说,有许多人正在写,或者已经写了。这世上没我不少,有我不多。我写的,并不是好些人眼中的小说,我只写我“应该”写的那种小说。它也许不像小说,也许有许多毛病,也许显得很笨,也许为一些学者嗤之以鼻。但那正是我想追求的,因为它能最大容量地承载我想描写的生活,换句话说,我不想当学者眼中的好作家,更不想在文学史上讨个啥地位。我仅仅是想定格一种即将逝去的存在。

当然,我想定格的,当然不仅仅是生活,更是灵魂。对前者,《大漠祭》、《猎原》着力较多;对后者,《白虎关》更为侧重,书中便有了那些经受历练的灵魂们。

2.

对我的小说,誉者称“真实”,毁者也嫌“真实”。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小说并不是照搬现实世界,它们是我创造出的精神世界。只是因为它比现实世界更显得真实,才招来一些非议,认为我在临摹现实。这是很滑稽的事。一个作家的想像力,不应该体现在故弄玄虚和神神道道上,而应该把虚构的世界写得比真实的世界更真实。我的小说中那扑面而来的生活和呼之欲出的人物,都是我熟悉并消化了生活后的创造,是更高意义上的创造力和想像力的表现,更是一种极深的生命体验后的产物。虽然我没叫人物长尾巴和翅膀,没叫他们变成虫子,没把主人公分成两半……但不是我不会,而是我有自己的追求。当满世界都追求神异和玄虚时,我更向往和崇尚一种质朴、干净、超然和清凉。相较于满世界的神异和夸张,我更喜欢六祖慧能的那种质朴安详的微笑。这正是我有意拒绝怪诞和神异的原因所在。

时下,当你翻开杂志和书籍,你就会发现满世界都流行着一种所谓的时尚叙述腔调——当然也不乏精彩大气之作——有时,我们不一定进入文本深层,只看那份长舌妇的神韵,就会倒了我们的胃口。所以,虽老有朋友劝我,时下已进入叙述时代,你的写法太陈旧了,我感谢他们的真诚,但我宁愿展示生活的本真画面。我想,世上已有了那么多的时尚叙述,也不缺我一个。就让我遵从心灵,流淌出质朴和真诚吧。成了,叫世上多一种另类的文本;败了,我自会窒息于搅天的信息里,也污染不了人类的生存环境。

由于一些大奖和“大师”们的误导和引诱,文学中故弄玄虚者日众,渐渐远离了文学该有的那种质朴和高贵,也将读者吓得所剩无几了。相较于时下红得发紫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大师”,我还是怀念俄罗斯文学,还是敬仰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向往文学曾有过的那种精神。许多时候,对传统的追忆和学习其实是一种进步。比如,韩愈曾领导的古文运动,表面看是复古,又何尝不是最大的进步呢?

当然,在题材需要时,我也愿意进行一些文学形式方面的探索。这一点,读者会在我的小说《西夏咒》中看到。

我认为,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如何让自己大起来,有大的境界,大的格局,大的眼界,大的胸怀。只有在你成为梵高之后,在别人眼中司空见惯的向日葵才会燃起生命的火焰。我眼中的每个人物、每个家庭都是一个世界,作家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写出万一。这世上,最大的谜团其实还是人自身。任何一个自认为写尽了某个领域和行业的作家只能说明他的弱智。按我自己的选择,我倒愿意穷其一生写好一家农民,写出他们的灵魂、命运和追求。因为,他们的身上,也承载了人类的全息。

时下,文学界对西部作家的说法颇多,非议者说西部作家“倚西卖西”,将西部符号化了,不是大漠,就是戈壁。这种说法很可笑。难道要我们不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反倒要去写陌生的纽约和上海外滩?其实,题材并不重要,《红楼梦》也不过写了些日常琐事。哪怕面对一朵小花,不同的心灵也会折射出不同的境界。重要的是,写作主体如何摆脱渺小、媚俗和卑下?如何让自己的灵魂伟大起来?如何叫你感受到的独特世界跃然于纸上,给世界带来全新的善美?

我是个很“自私”的人,我的写作,更多的是为了享受灵魂酣畅流淌时的那份快乐。生命很短暂,我实在没有时间和心情去计较别人的好恶。我的作品能否传世固然重要,但对我个体生命来说,享受当下的宁静和快乐是超越一切名相的。我真是为自己的灵魂写作的。我不会为了叫一些也许是智者、也许是混混的有着各种称号的“他们”的叫好而扭曲自己的心灵。

无论哪个时代,充斥世界的,多是些不明生命意义的“混世者”——对这个词,我没有丝毫贬义。我父亲就自谦为“混世虫”,我仍然很尊敬他,并羡慕他的活法——当满世界的时尚的“阳春白雪”泛滥成灾时,选择即将绝种的“下里巴人”,是需要清醒和勇气的。但我从来不六神无主地观察世界的好恶。我只想说,我不会迎合世界。我只求能在死亡追到自己以前,说完自己该说的话,哪怕固执的结局是被搅天的信息掩埋。我明白,被掩埋的璞玉仍是璞玉,被摇成旗帜的尿布还是尿布。

因为我清醒地明白,岁月的飓风正在吹走我们的肉体,无论我们愿不愿意,都会很快地消融于巨大的虚空里。你可能留下的,也许只是你独有的那点儿精神。所以,每一个有灵魂和信仰的个体,都应当明确地告诉心外的花花世界:我不在乎你。

其实,许多时候,不迎合世界者,反倒可能赢得了世界。世上有好多这样的特例,如孔子的儒学,如罗曼·罗兰的反战,如托尔斯泰的勿以暴力抗恶等,在噪音搅天的那时,他们都没有迎合世界——孔子甚至被讥为“丧家之犬”呢——但终于,世界却迎合了他们。再如德国哲学家康德,在他活着的很长一段时间,没几个人知道他。人们只看到他在那条小路上走过来走过去,像闹钟一样准时,却没人理会他。但后来,全世界都知道他,他成为哲学史上绕不过去的桥梁。时代的喧嚣并没淹没康德。那个固执而不明智的“丧家之犬”,更成为“万世师表”了。

前不久,我接受了美国旧金山KTSF26电视台的专访,梁国书先生问我:在全球化的文化大背景下,有多少人能体会或是欣赏你所向往的那种精神呢?我这样回答他:“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能承载人类精神的,只有少数人。在任何时代都这样,无一例外。可是,当你翻开历史,就会发现,人类历史的每一个时代,闪光的,就那么几个名字,就那么一点思想。跟他们处于同一时代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被淹没了。被淹没了的,多是混世者,多是追赶时尚和潮流的人。他们只有欲望,却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追求和信仰。他们占绝大多数。他们制造的喧嚣和噪音也最多。在他们所处的时代,他们总能淹没一些声音,就像现在的追星族可以淹没我的声音一样。但历史上留下来的,恰恰是那极少数人的声音,它是人类文化中最闪光的东西。哪怕世上的人大多变成追星族,大多成为混世者,但这茬人死去之后,留下来的,仍是那个时代最清醒的灵魂。这些灵魂的数目并不多,像俄罗斯的某个时期,留下的,也不过是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但正是这几个名字,代表了俄罗斯大地上最宝贵最精髓的东西。现在,时代的喧嚣惊天动地,一些外来文化、一些时尚文化、一些追求及时行乐的文化总在淹没真正的智慧。但随着这茬人肉体的消失,那些声音就被岁月的飓风吹得再也找不到一点痕迹。留下来的,仍是一种清醒的智慧的声音,它可以穿越历史的时空。”

3.

在领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时,我跟莫言谈到了西部文学。他说:“中国未来的大作品,可能会出现在西部,因为西部有宗教精神。而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正是宗教精神。”对莫言的说法,我深以为然。我也认为,中国的文学,应该要寻找一种新的营养了。但同时,我也赞同陈思和先生高扬的那种人文精神。是的,人必须从“神”的荫庇下走出。我们可以敬畏和向往一种精神,但不可以消解了人的主体性。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宗教精神,而不是披了宗教外衣的心灵枷锁。

我曾跟雷达老师谈过我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后来,我又写了《文学朝圣与灵魂滋养》一文,发表在《世界文学》上。在那篇短文中,我谈了我坐火车时的感受,即存在和世界在“飞逝而去”。那感受,很接近人生的真相。我们的许多作家,就忽略了这种“飞逝而去的存在”,而将眼前的虚幻,执著为实有,从而迷失了智慧的光明。所以,在那篇短文中,我说:“文学的功用化、世俗化、功利化,正是作家‘执假为真’的结果。眼前的物质外现成为一个个迷失心灵的诱因,文学因而也成为欲望的助缘。”

在那篇文章中,我写道:“多年来,我一直行进在‘朝圣’途中,而从不去管我经历过什么寺院。我心中的朝圣,不是去看哪座建筑或是地理风貌,而纯属于对一种精神的向往和敬畏。我所有的朝圣仅仅是在净化自己的灵魂,使自己融入一团磅礴的大气而消融了小我。”

这也许是真正的朝圣。我心中的圣地,已不是哪个地域,而成为一种象征,一种命运中不可亵渎或碰撞的所在。它仅仅是我期待、遥望、向往的某种东西的载体。我生命中汹涌的激情就源自那里。

从严格意义上说,我仅仅是个信仰者,而从来不是、将来也不是教徒。我仅仅是敬畏和向往一种精神,而从来不愿匍匐在神的脚下当“神奴”。我最不爱听消解了智慧主体而满口宗教词汇的那套话语。

当我用行者、学者的身份契入超越名相的宗教精神,达到一种难以言表的境界时,写作就成了我的信仰。

我们可以期待这个世界对文学的重视,但我们首先得给它一个值得重视的理由。在越来越多的新型媒体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时,我们必须追问:文学要想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有哪些必须存在的理由?是想为世界提供贪婪的诱因、罪恶的助缘,还是娱乐等等?只有在这个理由非常充足时,文学才可能存在下去。任何一种因边缘化而被人们“抢救”的对象,都是因为它丧失了存在的理由。

有人说,这个时代,是一个众神缺席的时代,教徒们仍在顶礼膜拜,但被膜拜的神却不见了。文学亦然。文学的诸种形态仍然存在,但文学精神却不见了。换句话说,时下的一些小说,已经丧失了存在的理由。欲继续存在下去的小说,必须找到那已经迷失的精神。所以我说:当这个世界日渐陷入狭小、痛苦、仇恨和热恼时,我们的文学,应该成为一种新的营养,能给我们的灵魂带来清凉,带来宽容,带来安详和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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