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共财物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每个公民必须应尽的义务。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的社会,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经济基础如果被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就有瓦解的危险。因此,爱护公物作为社会公德具有更深层的、特殊的重要意义。
当前,爱护公共财物的观念正在增强,但仍有一部分人不注意爱护公物,在公共场所,公物受损坏和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一些乡镇新接的电话线被盗,一些公共活动的用品,总被损坏、盗走一空;一些商店推出的“文明伞大家用”的便民活动,不少村民用后就不归还,损失严重。
在许多国有企业和部门,国有财产化公为私比较严重。有的人认为,反正是国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这种“大家拿”之风如不刹住,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然受到严重损害,公民的社会公德和社会的道德风尚必然受到严重败坏,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这除了要通过加强法制、加强管理来解决外,就是要弘扬社会公德,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财物的安全,不贪、不占、不损坏。
作为现代农村新青年要自觉培养自己爱护公物的美德。
§§第四章 塑造灵魂,培养良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