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之初,每个人都希望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异性作为终生伴侣,要进行广泛的考察、谨慎的选择,这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有这么一种人,在“广泛”的幌子下竟情笃笃地今天和这个幽会,明天又和那个说情,以“观察观察”为旗号,搞什么“普遍撒网”“候补对象”“第三梯队”等等。爱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虽然一个人同时对几个异性产生好感甚至“爱”上也未必不可能,但那毕竟不算是真正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是双方心与心的碰撞,灵魂与灵魂的交融,它仅属于双方,容不下第三个人。寻求爱情只能以一位异性来作为爱情的归宿。倘若慕彼佳丽,念此温柔,惜第三个风流,又索兴一并都“谈”着,那可就根本不是“爱”,而是一种亵渎了。这番玩弄别人又玷辱自己人格的行为离犯罪的邪路并不是很远的。
如何挑选中意的终生伴侣呢?
人人都希望觅到知音,追求甜蜜的爱情、幸福美满的婚姻。真正的爱情是“生命的火焰”,不仅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欢愉、幸福,而且赋予人力量、智慧。在人生的意义上,爱情和青春是同义的。每个人对爱情都应该有严肃的态度,不能像买条毛巾那样随便。
两个异性各有可爱之处,也有不可爱之处,所以令人犹豫不决。这大可不必就看成是“太挑剔”,认为在关系尚未确定之前,选择是必要的。因为爱情是恋爱的结果,自由恋爱是人们自由选择爱情的一种方式。其本身是以选择为前提的。
英国伟大的诗人莎士比亚曾有一段名言:“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上的。”所以,恋爱对象是可以在相互了解后再作决定,从而进一步成为夫妻的。但如果是朝秦暮楚,见异思迁,喜新厌旧,无限制地挑三拣四,则会把严肃的选择变成轻浮的举动。
至于怎样选择终身伴侣,一般应该考虑如下一些因素:
(1)有无共同的人生追求和志趣
思想感情的和谐交流是爱情的思想基础。这种和谐交流则取决于共同的人生观。如果一方只图生活安逸、享受,另一方想干一番事业,久而久之,就会造成隔阂,产生破裂,甚至离异。
牛顿一辈子只恋爱过一次,恋人是他青年时代为逃避瘟疫、避居乡间时认识的一个表妹。他经常与她散步,热情奔放地谈他所孜孜以求的数学王国中的许多问题。但是这位表妹说她听不懂,而且丝毫不感兴趣。由于彼此没有共同兴趣,就只能是各奔前程了。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娶了被誉为“莫斯科第一美人”的娜塔丽亚·冈察罗娃为妻。娜塔丽亚·冈察罗娃对他的文学创作毫不感兴趣。当普希金兴冲冲地把创作的诗歌读给她听的时候,她总是捂着耳朵大声叫嚷:“不要听!不要听!”普希金为了取得她的欢心,只好放下创作,陪她跳舞、赴宴,结果负债累累,最后与情敌决斗而死。
可见贪图美色,不考虑对方的思想、性格、志趣的婚姻,结局往往是悲惨的。
如果有共同的志趣,或共同的专长,或可以共同从事某项工作,对于爱情也许会有好处的。如南宋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和她丈夫赵明诚就是这样,他们共同爱好金石书画,夫妇朝夕切磋研究,十分快乐。
由此可见,共同的人生观和志趣是非常重要的。
(2)心理相容或互补
所谓心理相容就是双方的性格、气质比较和谐一致。心理相容是爱情成功的心理背景,对对方思想感情与心理特点方面的充分了解,是保证婚前、婚后爱情的心理相容的前提。所谓心理互补,就是性格气质正好相反,但是性格上的差异却会起到一种“互补”的作用,如一个性子急,一个性子慢,以柔克刚,刚柔互补,倒会成为“天生的一对”。
(3)是否互相尊重与信任
没有尊重,便没有真正的爱情;没有信任,则不可能有真正的尊重。尊重与信任也是相辅相成的。“彼此之间能互相尊重”,这为双方的结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诚然,对方家庭地位的高低、经济条件的优劣,也属恋爱双方考虑之列,但不能作为主要条件。家庭条件的优越与否,与爱情幸福与否并无必然的联系。我们应该明白:人们是选择理想的伴侣,而不是选择优越的家庭。何况家庭条件是不断变化的,具有较大的弹性。据社会学家有关调查,现代青年择偶对家庭条件等“非爱情因素”已几乎不予重视。因为它取决于人的创造和建设。如果在家庭条件的优劣上犹豫不决,那是不妥的。
“瓜无滚圆,人无十全”。美玉无瑕的爱人只存在于文艺作品中,只存在于未采撷过爱情果实的年轻人心中,在现实生活中是难以寻觅的。农村青年一定要正确掌握择偶标准,切莫错过良机,失之交臂而酿成终身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