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安璟的注视,艾力克退缩了,他不敢和她对视,移开了自己的目光,侧头看着窗台上那盆银皇后。银灰色的狭长叶面上斜布着绿色斑纹,明明刚从叶包里舒展出来没多久,却像历经岁月洗练似的沉淀着沧桑。
他料到她猜到了什么,却没料到她已经猜到了这里。自己一年多来不回庄园、刻意躲着爷爷,一直竭力保守的秘密竟然这么简单就被这个相处不过几个小时的女孩一语道破!她连“他们”都知道!之前的估计太保守,她至少将自己看了九分透。最后那一分,她……
“如果我回答‘是’呢?”不知道为什么,艾力克想知道她的想法,最后那一分她是不是怀疑。
“如果是的话,我就从窗户上跳下去,正好落在你车上踩坏你的警用电台,然后在楼下买个苹果扔上来还给你,你别关窗户,你的苹果砸烂你家玻璃可不关我的事。我不会欠出卖自己灵魂的人任何东西。”
安璟很冷静的说出了她缜密的计划,连破坏警用电台这节都想到了,连自己灵魂都不珍惜的人肯定不会用电台来做好事。
“那如果我说‘不是’呢?”艾力克有点紧张的问道。
艾力克的回答对安璟很重要,他的回答直接决定了她该把他当自家人,还是重点关注的不良对象。
安璟的回答对艾力克更重要,她的回答……
她这次的回答很简单:“你说不是我就信。”
很简单的回答,也很有力,直接震撼了艾力克,他的心脏似乎轻轻的跳动了一下。
艾力克回忆着刚才短暂的心跳,摸着现在毫无起伏的胸膛,苦笑一声,迎上安璟的目光回答道:“不是。不是抛弃了,而是丢失了。”
丢失了灵魂,还有谁丢的东西比他更离谱?
丢了的东西很难再找回来,尤其是灵魂这种不会被送到失物招领处的东西。即便如此,他依然非常感激安璟,她的信任是对他最好的支持。
不能坦然站在阳光下,那又怎样,一点也不妨碍自己做个阳光青年!
“哦。”安璟果然只是淡淡应了一声,没有从二十四楼的窗户上跳下去,“所以你现在是他们中的一员了么?”
“你说的‘他们’是我理解的那个‘他们’吗?”艾力克的职业习惯让他必须把话问明白。
很多时候,一句话能成事,一句话也能坏事,关键就在于该说的话有没有说清楚,不该说的话是不是说的太清楚。
“我说的是血族。你现在也是血族了不是么?”安璟说出了她的猜测,语气平静的就像是在讨论家长里短,而不是在讨论这世界上的另一个非人族群。
晓灵联盟的人更多时候是在与灵类打交道,常接触的人基本都是圈里人,因此他们自成一派,号称晓灵一族,后来渐渐骄傲的自称为灵族。
血族作为人类演化史上众多神秘分支里最富浪漫色彩的一支,其存在历史和灵族不相上下,如果非要追究到底是先诞生了第一个吸血鬼还是先出现了第一个驱灵师,难度不亚于搞清楚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
不过说到浪漫色彩,是站在普通人类的角度说的,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结果。在信奉“灵为贵,体为轻”的晓灵一族的眼里,以灵魂为代价换取永恒生命的血族是极可鄙的,尚且不如人类出卖良心换取钱财。灵族认可的永生,是灵魂的永生而非肉体的永生,舍身取道、得道成灵,血族买椟还珠的做法换来的不过是一具长生不老的行尸走肉,是舍本逐末、是本末倒置、是反裘负薪、是暴殄天物、是有眼无珠、是有眼不识蛩山、是那啥眼看人低,总而言之借用安蕁奶奶一句话:是眼睛不正常加神经更不正常!
初期的血族和灵族对生活的追求都很单纯,血族是属吸血蝙蝠的,只知道大半夜出来咬人吸血,灵族是属奥特曼的,只知道大半夜出来捉鬼打怪。夜路走多了,总要遇见的,这两族夜行生物在某一夜碰上了,这一碰就是千年的火花。吸血鬼虽然没有灵魂不算邪灵,但沾了“鬼”字就跑不了,尤其是他们还有喝人血这种恶习,以“保护人类免遭灵类伤害”为己任的灵族出于正义感将责任范围扩大到“保护人类免遭非人类伤害”,开始了“吸血鬼猎人”的兼职生涯,直到双方对生活有了更高品质的追求。
血族有不死之身,他们的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但由于血族既非卵生又非胎生,不得不执行“计划初拥”这项基本族策,包产到户,所以上升的进度比较缓慢。新生代生了新生代,老不死却仍然老不死,在这种族记忆更迭极其缓慢、历史积淀极其深厚的前提下,血族的小集体文明无须经过洗牌式的反复,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喝人血是否有悖伦理、喝人造血是否有益身体健康,这已经是上个世纪热门的哲学命题和养生学课题了。二十一世纪的血族不仅已经普及了吸血不杀人的技能,更厉害的是他们掌握了独立生存人造血的技术,并且能够添加大量防腐剂而不会使血质变味。对于血族使用了几百年的身体来说,补钙壮骨的良药必不可少,防腐剂则有美肤养颜的奇效,因此这项新技术是五百岁以上中老年血族的福音,得到了血族长老会的大力支持。
科学技术对他们来说也是第一生产力,为他们提供了符合人道主义的进食方法,极大程度的缓和了血族和灵族之间的矛盾。自居正义者也不能矫枉过正,毕竟也得给人家一条活路不是?灵族认为血族这是在寻找灵魂的道路上前进,况且在千年来的战争中并没讨到什么便宜,对于遁世避人的血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不过两族的战争主要发生在血族集中的西方,东方则由于晓灵一派枝叶繁多,吸血鬼数量稀少,双方能够低调的保持相对和谐的状态。所以安璟在艾力克承认自己是血族后,可以选择跳楼绝交这种比较婉转的方法,而不必“格杀勿论”。
要是真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现在的艾力克还真不是安璟的对手,他的力量和速度虽然比安璟强,但交战时更重要的是战斗技巧,安璟可以用各种灵术把艾力克的行动力降到最低,然后用丰富的经验制服他。
不过安璟并没有考虑这些,艾力克遗传到了艾蕲爷爷带给人的可靠感,艾蕲爷爷能那么放心他不是没道理的。
艾力克到底算不算血族,连他自己也没怎么搞清楚,他自嘲的摇摇头道:“我失去灵魂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得到这样的身体也不是出于咬我那个家伙的意愿。”
“什么意思?你没有缔结血之盟约?”安璟不解。
行动敏捷、没有体温、没有痛觉、没有心跳,艾力克的各种表现都与血族无异,但安璟总觉得他有哪里不对劲,她也没见过一个符合规格的吸血鬼,判断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一样。
要是在一年前问艾力克,他还不知道血之盟约是什么,但现在已经对血族了如指掌了,墙边那一堆成山的跟血族有关的书籍就是他进步的痕迹。
“那个人本来是想杀死我的,他吸干了我全身的血,我看着他的背影晕了过去,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居然没有失血致死,又醒了过来,全身就像经历了抽筋换骨一样剧痛,嗓子像着了火一样又烧又渴,当时是深更半夜,路边只有一台自动饮料贩卖机,我把那个机子砸了才喝上水保了一条小命。”艾力克回忆着那夜经生历死、死而复生的经历,眉头不自觉锁了起来,看得出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惨痛记忆,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害。
“或许是他又回来给你饲了他的血,没有喝吸血鬼的血你是不可能拥有这样的体质的。”安璟看着冰箱,相通了什么,问道,“你那天砸了自动贩卖机喝的就是可乐?”
“对,那个地方很偏僻,饮料机里只有罐装可乐。”艾力克重重叹了口气,仿佛要把这辈子的悲哀都呼出去,“还都是过期的!”
整整一冰箱的过期罐装可乐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他在该喝人血来维持生命的时候无奈的喝了可乐,导致他身体里扩散流动的体液不是血液而是变质的碳酸饮料。
安璟也终于想到了艾力克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他身上除了沾染的清淡玉香,从体内散发出来的不是血的腥气,而是焦糖的香气!
“你可以用可乐代替喝人血么?”
“我这一年就是这么过来的,活像一台烧燃料的生化人,只能用同一种品牌的过期可乐维持生命、补充活力。”艾力克将手中把玩了半天的苹果狠狠扔了出去,在即将打到墙上的瞬间起身冲过去接住。
安璟对此感到很惊异。即使是惯于接受不可思议事情的她,对艾力克以可乐为能源这种现象也无法轻易理解,这根本就是投机取巧嘛!既拥有了血族优秀的身体,又不必把人类作为猎物吸食鲜血,这世上居然还有这么无敌又无耻的便宜让他捡!
“非喝不渴?这是什么破名字,要是不喝就不会渴?这不是自砸招牌吗?太没文化了!不知道双重否定表示肯定啊!叫有喝不渴还算差不多。”晴太呆在冰箱内,从关着的冰箱门里钻出头来,想把手中的可乐拿给他们看,却发现可乐罐没法从关着的冰箱里穿出来,之好打开门从冰箱里走了出来,晃悠着可乐给安璟看罐子上的名字。
“你看看厂家地址就知道了,只是上京市郊区的一个作坊式工厂而已,离那个自动贩卖机只有二里半的路,能要求他们有多高的文化底蕴?”艾力克一直也觉得这个可乐的品牌定的很没水准,不过晴太起的名字也不怎么样,这种用成语变形打招牌的厂家总是自以为才情洋溢。
安璟接过晴太抛来的可乐,看着罐子上极度缺乏创意的大红色包装,只有一个字被脑海的海浪拍在岸上——圡!
这个字今早从管家那学来的,他当时正用这个会意字形容逍凉今天的打扮。
“这种小厂家很容易倒闭的,到时候你可就没得喝了。”安璟考虑问题总是从比较现实的角度出发。
“有我这个非喝‘非喝不渴’不可、与他们同生死共存亡的死忠顾客,他们还怕倒吗?我早就买下这个可乐厂了,连他们的配方一起收购的,现在我喝多少都是免费。你要不要,给你整两卡车?”艾力克接过安璟传递过来的可乐,用力摇了摇,嘣的一声打开。
晴太以为可乐会爆出来溅他一身,飞快的退避到三间屋子外。相比之下,安璟坐在那里就显得过于镇定,连眼睛都不带眨的,不是她反应慢,而是她知道那罐过期的可乐也过气了,其中的碳酸气体已经挥发,再怎么摇也不会出现喷溅效果。安璟是个学习能手,她昨天见管家给谭锋他们拿饮料才第一次见到可乐,今天就已经对可乐相当了解了。
“我才不喝这种对身体百害只有一益的黑色液体。喝可乐太多对骨骼不好,你两条腿又跟上了极品飞车的发条一样飚的那么快,小心骨折!”细心的安璟注意到靠里面一间屋子安装了试验台,上面摆着各种玻璃器皿和精密仪器,散发出可乐和血液的混合气味,甜而腥,于是问道,“你收购那个厂不仅仅是为了有饮料可喝吧?”
“一方面的确是为了方便我能够随时喝到过期饮料,厂里积压的旧货足够我挥霍一年的。另一方面呢,则是借工厂的名头组建一个体液科研室,假公济私,研究研究我是不是真的要一辈子喝可乐为生了。”艾力克如实回答。
他觉得如果安璟该行做侦探,不出一年就能比“明探LK”的名头更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