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131300000086

第86章 附录Ⅰ(5)

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

第五十六条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

第五十七条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

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

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按货物征税的进境物品,按照本条例第二章至第四章的规定征收关税。

第五十八条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

第五十九条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的人应当遵守本章对纳税义务人的各项规定。

第六十条进口税从价计征。

进口税的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税税率

第六十一条海关应当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

第六十二条进境物品,适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实施的税率和完税价格。

第六十三条进口税的减征、免征、补征、追征、退还以及对暂准进境物品征收进口税参照本条例对货物征收进口关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六十四条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纳税地点有异议的,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1997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

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第四条海关和海关工作人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被稽查人的商业秘密,不得侵犯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

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设置、编制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管3年。

第七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但是应当打印成书面记录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整保管。

第八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报送有关进出口货物的购买、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库存情况的资料。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九条海关应当按照海关监管的要求,根据进出口企业、单位和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海关稽查重点,制定年度海关稽查工作计划。

第十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单位(以下简称被稽查人)。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

第十一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组成稽查组。稽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二条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海关稽查证。

海关稽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

第十三条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人员与被稽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二)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三)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四)经海关关长批准,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有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暂时封存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采取该项措施时,不得妨碍被稽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海关对有关情况经查明或者取证后,应当立即解除对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封存。

第十六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的进出口货物有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嫌疑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

第十七条被稽查人应当配合海关稽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被稽查人应当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

被稽查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向海关提供记账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清点账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者开启货物包装。

第二十条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后,应当向海关提出稽查报告。稽查报告报送海关前,应当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第二十二条海关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海关稽查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经海关稽查,发现关税或者其他进口环节的税收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稽查人补征;因被稽查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征。

被稽查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照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封存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稽查排除违法嫌疑的,海关应当立即解除封存;经海关稽查认定违法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经海关稽查,认定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海关通过稽查决定补征或者追征的税款、没收的走私货物和违法所得以及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八条被稽查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依照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二)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第三十条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在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被稽查人的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海关总署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令第395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第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第五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的备案

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内容有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附送证明文件。

第八条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

(一)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

(二)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三)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第九条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可以撤销其备案。

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第十一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及其处理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同类推荐
  •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连年再版、多次重印,农村信用社考试金牌辅导用书!随书免费赠送智能软件光盘,光盘内容中不同科目对应不同练习题,每个科目的习题采用分章节练习不同题型的模式,读者可直接在题后作答,也可以随时点击“显示答案”查看参考答案及解析。每个科目除习题外,附有“参考资料”供读者阅读。封底有光盘安装序列号,请注意,该号码只能打开光盘上本册相关内容。
  • 综合库保管工

    综合库保管工

    本书是根据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事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实际情况,本着以学促考、以考促学的精神编写的综合库保管工培训教材。全书共分九章,书中较为详尽地介绍了仓库、各类物资的收发和储存管理,仓库气象基础知识,黑色金属、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橡胶等物资的性质和用途,以及仓库和物资的安全管理等知识,适用于初、中、高级综合库保管工和保管技师考工学习。
  •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本书试题难度和形式严格依据最新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从题型、题量分布、试题难度等方面出发,深入分析了近年来考试命题的特点、趋势,有助于考生在标准化的考题环境下提高考试能力。教材内容均由多年从事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师亲自执笔编写,并根据最新考试大纲的要求及时跟进,有很强的代表性。另外,还根据考试特点附之以权威的预测卷和详细的解析,让考生在练习中掌握解题方法与应试技巧,帮助考生快速提高考试成绩。
  • 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最新版)(1CD)

    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最新版)(1CD)

    相对于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活动发展的蓬勃之势,其相关辅导用书却是匮乏不堪,这给众多致力于报考农村信用社的考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从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宗旨出发,在市场调查、综合研究的基础上,会同该行业相关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了近年来各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的考试大纲(要求),总结了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的命题规律,探讨了未来的考试命题趋向,并以此为基准,及时组成精锐的教材编写小组,编写了“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本套丛书包含《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本教材以及《会计基础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初级会计电算化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三本试卷。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最新大纲的内容,本丛书编写组从“紧扣大纲变化,精准诠释本省考试风向”的历年出发,在深入研究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以供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及广大考生参考使用。
热门推荐
  • EXO之我和你的相遇

    EXO之我和你的相遇

    【懒癌晚期】她!远看一女神,近看一逗比。谁说逗比不能变女神!我呵呵你一脸。像个萝卜一样被挖掘出来,又是空降生快速出道。不服?来战啊!who怕who?……不许耍阴招!!!
  • 中国大文学家的故事

    中国大文学家的故事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这个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为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兴旺,一批批优秀人物前赴后继,不懈努力,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 第一次宅世界大战

    第一次宅世界大战

    2012年,众神离开了我们的世界。神力从天空散落,各种特异的能力者们逐渐觉醒,新的时代在我们面前展开。获得力量的“宅”们为了各自的目的在大地之上展开新一轮的激战。尚小云离开了电脑,走出了屋子,见证了这前所未有的第一次宅世界大战。这是属于你的战争,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战斗。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克洛诺斯星计划

    克洛诺斯星计划

    随着大爆炸一同从奇点迸发的克罗诺斯星正在日渐老去,为了获得新生,他们悄悄潜入地球,拿人类进行着各种隐秘的人体试验。
  • 心灵绿洲

    心灵绿洲

    本书是广州市协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创新成果,内容涉及:人格心理、学习心理、生活心理、发展心理四方面。
  • 最美的遇上

    最美的遇上

    念着你,想着你,爱着你,那一年的我们傻的天真,傻的可爱,那一段青春,我们可能都忘不了吧。
  • 凤翔凰舞

    凤翔凰舞

    家族兴荣本与她无关,一朝觉醒,她成了家族振兴的关键。啊呀,哥哥的态度怎么好奇怪?咦咦,这个腹黑的家伙太自来熟了吧?哦哟,这个妖孽男要干什么?噢——这就是所谓的百鸟朝凤,百凤求凰吗?
  • Fate狩魔人日记

    Fate狩魔人日记

    一位来自狩魔人世界的狩魔猎人(Witcher),索斯.卡尔萨斯.弗兰西斯的故事。先是巫师3:狂猎,然后去到型月的世界,之后为F/ZFSN注:以非穿越者的身份进行叙写
  • 兔子喜欢窝边草

    兔子喜欢窝边草

    陈星源和言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相爱相杀能否修成正果?某人嘴上说嫌弃她一看到别的男生和他亲近老陈醋都打翻了。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