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军出发后不久,王贵派去给岳飞报告情况的传令兵就到达背嵬营中,背嵬军作为全军的后卫部队,本来就担负着随时准备接应中军的任务。鉴于岳云至今杳无音讯,而背嵬军的统制岳飞又必须坐镇大营总领全军,所以,岳飞派了曾经在背嵬军中担任副统制多年的张宪来暂时指挥背嵬的行动。
当张宪听完了传令兵的汇报,又看了看随身携带的地图之后,目光久久的停留在地图上一个并不起眼的小地方,这个地方在地图上用朱红色的字标注着一个名字——小商桥!
“平日王兄用兵谨慎,今番为何如此糊涂啊!”已经预料到王贵可能陷入敌人圈套的张宪,此刻却也有些迷茫了,自己又当如何决断呢?
自己手头上现在掌握着的力量,有背嵬军的五千骑兵和七千步兵,总计约一万两千余人。可是如果王贵真的陷入敌人的圈套,那么自己的这一万两千人前去接应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而且由于此刻背嵬距离小商桥已经有了几十里的距离,如果自己全力行军,骑兵与步兵必然脱节,就算自己能赶到战场,五千疲惫的骑兵能发挥多大的战力,张宪想来就觉得不靠谱。
“何必这么悲观,王贵兄向来足智多谋,想必是不会被金人所欺骗的,也许是自己谨慎过头了吧!”想到这里,张宪决定还是将这个情况与岳飞商量下在做决断,毕竟十万大军行军,一进一退都是一件极为复杂的事情。
“把杨再兴给我叫来,就说我给他任务了!”
刚刚从张宪的军帐中出来,杨再兴还想着刚刚接到的任务,张宪命他带着轻骑兵快马加鞭的追赶王贵的中军,定要告诉王贵,让他速速回军,不可恋战。
“难道王兄的中军做出了什么问题,为何宗本兄(张宪的字)如此焦急,这可不是他平日里的风格啊!”杨再兴还在自言自语的往外走,不经意间撞到前面的一个军士,他刚刚想配个不是,就看见那个兵士转过脸来,朝着自己微微一笑,黑夜中两道雪白的牙齿显得是那么的天真。
“嘿嘿,杨大哥,我可是在这里等你很久了,怎么样,又有任务了吧,你就带上小弟我吧!话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杀金狗这样的好事,可是不能忘了我啊!”这个人就是靖宇。
多日来靖宇凭着岳雷的记忆和自己的才智,已经基本混熟了自己所在的环境,可是现在唯一让他感到郁闷的,就是没有朋友,没有能和他说话的人,这让性格外向的靖宇郁闷的要死。
自已也曾做过努力,还和岳飞这个名义上的父亲做了一次不成功的交流,而如今岳云出征未归,能陪自己的也只有这个大哥杨再兴了。刚才听传令兵说张宪召杨再兴近帐,靖宇就知道肯定是有任务了,所以已经在这军帐之外等了许久了。
杨再兴看到岳雷,也是嘿嘿一笑,拍了拍岳雷的肩膀。虽然自己总觉得岳雷自从大病初愈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单是那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就不应该是以前的岳雷能说的出来的。
当然,杨再兴还想不到穿越这么神奇的事情,他只是认为也许是随着小雷的长大,头脑也开窍了许多吧。
“还想和我去杀敌,别忘了大帅‘将不离兵’的军令,小心让他知道了以后屁股遭殃!”说着,杨再兴还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就像回忆起前几天军棍带给自己的痛苦一样。
靖宇也跟着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想想那儿臂粗的军棍,再想想杨再兴这个铁汉在军棍下的狼狈样,心中不免发毛,似乎已经挨上了一样,不敢再说话了。
“呵呵,怕了吧,快回去吧,这次宗本遣我出去,就是让我去报个信,不是什么杀敌的任务,不用遗憾喽!”
离开了岳雷,杨再兴带着三百骑兵,连夜出发了。
杨再兴骑马奔驰在官道上,心中有些不爽,原以为张宪召自己过去是要给自己什么杀敌的任务,可是真没有想到就是让自己当个传令兵。不过郁闷归郁闷,他老杨执行起任务来可是从来不含糊,不管是什么任务,总是能一丝不苟的完成。
杨再兴身后跟着的,是他的三百亲兵。杨再兴是苗人,而且是苗人中最英勇善战的一支,‘飞山蛮’的少主人。苗人闭塞,等级制度森严,所以杨再兴在飞山苗人中拥有着说一不二的威严。这支亲军,就是杨再兴加入岳家军时,选出的族中最彪悍善战之徒组成的。
在随岳飞南征北战的这些年中,杨再兴和他手下的飞山蛮每战都冲锋在前,敢为全军先锋,他们立下了汗马功劳,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年随杨再兴一起走出苗家寨来到岳家军的一千壮士,如今就只余下这三百人了。
“少主,这次张将军让我们当起了传令兵,这可是把兄弟们憋屈坏了,咱飞山蛮什么时候干过这么没种的差事。”
“就是,就是,少主啊,想我老包那次打仗不是冲锋陷阵,今番却要让我干这跑腿的活,真他娘的……”
看到有人开了头,这些平日里散漫惯了的汉子们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发起牢骚来,不过倒是没人非议下达命令张宪,因为这些苗人都曾在张宪旗下杀敌,知道张宪也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都别吵了,张将军这么安排,自然有他的考虑,我们执行命令就好了。”让手下们这样的一吵,杨再兴的脑袋反倒是清醒了许多。张宪让自己承担如此任务,定然不会是跑跑腿那么简单,而且再想想临行前张宪交待自己时那严肃的表情,可能这次的任务确实事关重大。
难道,王贵大哥那里出现了什么问题?杨再兴在心中问着自己。
“吵吵什么,都给我节省体力,免得一会遇到了金军,都成了软脚虾!”
在小商桥头,兀术和他手下的战士们正在打扫战场,刚刚全部阵亡的宋军已经成为了金军掠夺的目标。金军士兵们都在开心的抢夺着从宋军尸体上扒下来的战甲和武器,宋军的一般士兵装配的战甲和武器,对于金人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利器了。
金国虽然军事强大,隐隐成为中原的霸主,可是却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大宋的繁华富庶一直让金人羡慕不已。这些宋军士兵身穿的,都是精铁打造的铁叶甲,光是重量都足有四五十斤。在金国,宋朝的铁甲无异于是最紧俏的商品,由于金国军制,朝廷并不为士兵配甲,所以,能在战场上缴获或是在市场上是买到一身宋人的精铁铠甲,就是对自己小命的负责了。
兀术骑马来到了吕仁齐的倒下的尸体前,眼睛久久停留在这个宋军校尉身上。这是一张多么年轻的脸,可他却拥有如此的勇气,宁肯全军覆没也不屈膝投降,宁愿自己放弃生的希望,也要给传令兵制造冲出去的机会。
这不禁让兀术开始思考起来,一支被围的孤军尚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战斗力,如果岳家军的十万将士都是如此,自己又如何才能取胜,如果宋朝的所有将士都如此,金国又如何才能称霸中原呢。
在这一刻,兀术开始意识到,也许单单杀死岳飞甚至比歼灭整支岳家军更有意义。歼灭十万宋军,以宋朝的国力,不出半年又能重新组建一支二十万人的部队。可是如果能杀死岳飞,就等于浇灭宋人抵抗的意志。没有了反抗精神的宋朝,将不再是猛虎而是羔羊,十万羔羊总比一只猛虎好对付的多。
“看来,还得让秦桧多多努力,当然,本王也得在王佳碧那个****身上努力了!”兀术自己偷偷的想着。
良久,回过神来的兀术才扬起马鞭,对着身边的侍卫说道:“去把这位宋朝的将军葬了,他是条汉子,理应得到我们女真人的尊重。还有,他的盔甲和武器也都随他一起葬了,一个真正的战士,无论在哪里,都应该在战斗!”
兀术看着手下们在打扫战场时放出的贪恋的目光,脸上现出了焦急之色,这些兵痞们为了这些兵器盔甲,在这里已经足足耽误了快半个时辰了,须知兵贵神速,桥北方向几个万人队对王贵的围攻还没有结束,自己手下的骑兵却耽搁在此,不能投入战场。
就在兀术准备下令不再打扫战场的时候,站在桥上的金军发现,南方地平线升腾起了骑兵飞奔时带起的特有的烟尘。气氛马上变得紧张起来,士兵们纷纷停下了掠夺,已经抢到手的武器战甲也仍在了地上,每个人都速度的翻身上了自己的战马,整理盔甲武器,等待军官的命令。
可是待得这些骑兵再进一些,金军已经能够从马蹄声中判断,来的骑兵不过三五百人,这让才紧张起来的金兵又长叹了一口气,又纷纷下马继续着刚才的工作。。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背嵬军副统制杨再兴和他的三百飞天蛮亲兵。而在这刚刚饱饮了宋金将士鲜血的小商河上,注定要再迎来一次惨烈的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