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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公元前121年,汉将霍去病在陇西一带大破匈奴,俘获匈奴浑邪王。与此同时,乌孙呶在配合汉的行动,将自己的领土向东扩张。乌汉终于携起手来共抵匈奴。匈奴与车师后国联合侵袭乌孙,烧杀劫掠,并派使者逼迫乌孙君王交出汉公主,与汉断交,翁归靡与解忧上书大汉朝廷,请求出兵援救乌孙。汉即发兵十五万骑,分五道并出,遣校尉常惠持节助乌孙作战。翁归靡亲率五万铁骑,乌汉联军东西夹击,大败匈奴,获大批人畜。同年冬,匈奴单于率数万骑兵进攻乌孙,天降大雪,一日丈余深,匈奴人马冻死十分之一,乌孙乘机联合丁零、乌桓,由北、东、西三面进攻匈奴,使匈奴遭到重创,属国瓦解,汉武帝“断匈奴右臂”的计划,经过整整半个世纪的努力,才大功告成。这时翁归靡死,乌孙贵族立即将军须靡之子泥靡立为君王,号狂王,解忧又与狂王成婚并诞有一子。狂王性格暴躁,心狠手毒,把乌孙搞得人心涣散,若任狂王继续为非作歹,必使乌孙衰败,匈奴会乘机诛灭乌孙,使得大汉半个世纪的苦心经营付之东流。这时的解忧已与草原女人一样是一位精力旺盛的母亲,一个能够扬鞭跃马驰骋沙场的骑手,她胸中奔涌的是高亢的勇士情怀。她与汉使魏和意、任昌密谋,在一次盛大的酒宴上刺杀她的丈夫,不想因剑刺斜,狂王负伤出逃。一场乌孙内軋开始了,狂王的一个儿子起兵,兵临位于伊塞克湖南岸的国都赤谷城,公主与汉使坚守城池数月之久,城中兵民击退一次次血腥的进攻,城墙下血流成河,摞满战死者。殿帐之中,公主作好了赴死的准备,她面颊飘逸着辉彩,身着铠甲,肩披女将的鲜艳战袍,此时,她周身洋溢着搏杀的激情,但内心依旧充满爱。当她在日落时分登上赤谷城墙,遥看在夕阳中荡漾的伊塞克湖,泪水蒙上了她的眼睛,她对身旁的一位大将喃喃说,她是这样爱乌孙,乌孙的太阳是这样的美。那将领注视着她平静地道,你就是乌孙的太阳。

后来,西域都护郑吉率诸国兵马救赤谷之难,打败了狂王之子。这时,翁归靡匈奴妻所生之子乌就屠靠着强大的母系家族支挎,杀死狂王,自立为乌孙君主,使乌孙再次倒向匈奴。大汉朝廷当即派破羌将军辛武贤为征讨大将,发兵一万五千人准备与乌孙兵戎相见。在此危急之时,解忧公主聪慧的侍女站出来,手持汉宣帝的节杖走进乌就屠军帐,对其分析当前局势,晓以利害,劝其审时度势,珍视乌汉长久的友谊,终化干戈为玉帛,使乌就屠让出王位,立解忧公主之子元贵靡为大昆莫,领户六万余;自己为小昆莫,领户四万余。汉宣帝对两人均赐印授,予以嘉勉。

解忧公主在她七十高龄时迎来了期待已久的乌孙的和平,但她“愿得归,骸骨葬汉地”。宣帝准奏了她的上书,公元前51年寒冬,出塞五十余载的解忧带着孙儿孙女回归汉土。

后世的人们似乎遗忘了她,她没有像王昭君那样被千古传颂,但她确有昭君一般撼人心魄的故事,甚至较昭君更为悲壮。一生妻乌孙君王祖孙四人,忍受着有悖于汉人伦理的屈辱,最终完成和亲使命,尽管很少有诗人歌咏解忧,但我觉得为昭君作的词赋也可以用来颂扬解忧:

他年重画麒麟阁,应让娥眉第一功;

傍人莫讶腰肢瘦,犹胜嫖姚千万兵。

那年,我随当地球科学家的三姨去罗布泊考察。三姨习惯早起,她总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走出帐篷去锻炼,高低不平的盐壳无法跑步,她就原地活动身体,同时感受罗布泊日出时那恢弘壮阔的美,地球科学家在那一刻真的感到自己与地球融为了一体。

到营地的第二天,我被她叫起来:“小天舒呵,你一定要看看这样美丽的清晨!”

我懵懵懂懂地爬起来,走到帐子外面,旭日已经冲出了地平线,正轰轰烈烈地放射着玫瑰色的光瀑,使得远处的干湖盆好像漾满了波光粼粼的湖水,近处冷硬的盐壳也似乎一下子生动起来。于是,我觉得通身也沾染上旭日的朝气,头脑和精神立刻活跃起来,迈步向前,一直走到离营地很远的地方,我与旭日相对了。这一刻,我忽然有一种想要伏地拜谒的感觉,嫣红浑圆的太阳携着摄人魂魄的巨大力量,令我身心软软得似乎难以站立住,我不禁想起匈奴人,这个曾经称雄西域、威震北中国的民族就有早上祭拜太阳,晚上祭拜月亮的习俗,他们自称为“天之骄子”,他们的君王称做“撑黎孤涂大单于”,意为天所立的君王,匈奴人认为依靠刀剑和马蹄就能征服一切,从这:个种族诞玍的那天起,就向世界开战。可匈奴却慑服于太阳,整个民族连同他们高傲的大单于一同向初升的旭日俯首膜舞,他们吟唱的祷词是什么呢?匈奴有语言无文字,古籍中所栽的少置匈奴语汇和氏族名,令学者们难以对其语族作出判断,有突厥、蒙古说。我在写昭君走进匈奴草原,随众匈奴人伏地拜日时,就曾为这祷词困扰了好久,我闭目沉思着,把自己放逐到草原上,试想一个人猛然与一轮金红的朝日相遇,于是,一串串呢喃低唱的祷词流出我的笔端:

是你给了我茁壮的骨骼,

是你给了我柔韧的刀剑割不断的筋脉;

是你让我站立成高山,

倒卧成大河;

是你让我周身的血液永不停止地奔流,

滋养生生不息的生命。

呵,是你!

旭日收服了匈奴人,旭日给了他们搏杀的勇气和征战的热望。

匈奴对我来说,是西部古民族中最具魅力、最不可思议的民族,我曾经写了两部关于匈奴的小说,却总觉没有写尽写透,它仍在很远的地方闪烁着神秘的微弱的光泽,让我捕捉不到。这个大族在世上喧腾了数千年后,突然于某一个历史时期,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一点痕迹,不闻一丝声息,匈奴不存在了。

那么,匈奴是从何而来的呢?考古学家们在匈奴故地发掘的干尸,经人类学家分析测定后,认为是蒙古人种,与汉人相似,但又不尽然,也有欧洲人和高加索人的特征,为一种中间类型。不管匈奴的人类学类型究竟怎样,它的历史几乎与华夏民族一样悠久。《史记·五帝本纪》记有“黄帝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荤粥即匈奴之祖也。《史记·匈奴列传》云“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山戎、狁、荤粥均指匈奴。匈奴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民族的大患,两族时而杂居黄河流域,匈奴人时而逐水草而去。当中原民族正忙于自己国内的种种矛盾、阴谋和战争之时,亦分出相当一部分精力去对付北部别的民族,尽管他们在某年的春天可能逐着水草远行了,却于秋尽时随塞外的寒风杀将回来。他们像野马一样暴躁不安,如虎狼一般,似乎为了战斗才降生到世上,《史记》云,他们“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他们没有尊重老者的习俗,青壮年食肥美的畜肉,老人则食其残余。壮健者为贵,老弱者为贱,因为战争需要强壮的斗士,这令重礼仪文明的中原民族无法理解,尤其不能理喻的是他们“父死,子妻后母;兄死,弟卖寡嫂”的习俗,然而,只要细想想就会明白:游牧人散居在大野寒天,常年罝身子狼虫虎豹包围的险恶之境,孤单的女人携着幼小的孩童是没法生活下去的,为了活下去,她们必须重新找到依靠,父兄的儿子要有人抚养,父兄的牛羊要有人守护。这是大自然给予这个种族的生存哲学。

匈奴人一次次向他的邻邦开战,《史记》处处可见记载,“申侯怒而与犬戎共攻杀周幽王于骊山之下”;山戎越燕而伐齐……其后四十四年,而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北伐山戎;其后,又有周襄王与犬戎或刀兵或联姻,杀杀打打了许多年。在春秋战国的数百年间,几乎从未终止过与戎的杀伐,那时,匈奴活动于漠南、阴山及河套一带,常常袭扰秦、赵、燕三国北部边郡,三闺遂筑长城以拒之。到了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秦将蒙恬奉君命大败匈奴,其后又率众三十万,将三国的长城连接起来,遂有万里长城之说。

残剩的匈奴在单于头曼率领下,一直向北迁徙,最后来到贝加尔湖畔的广阔草场,偌大的匈奴已成一个弱小部族,只是些老弱妇孺和伤残的武士。西边的月氏、东面的东胡开始傲视匈奴,随时准备将这个小部落吞噬掉。头曼忍气吞声地将长子冒顿送入月氏为质。月氏日益壮大,拥有黄河河套以西到疏勒河之间的最富庶的草原,可月氏王不满足,日夜操练他的兵马,想有朝一日灭掉匈奴。

又一个春天降临贝加尔湖畔,匈奴草场上洋溢着一片勃勃生机,草芽在长高,羊儿在肥壮,女人们在孕育,单于头曼感到了上天之父又在祝佑匈奴了。头曼欣喜地看到疲弱的战马已经筋肉饱满,伤痛的武士已从卧榻上爬起,在春天阳光的照耀下,铜色的面庞气血充盈。匈奴的马渴望驰骋,匈奴的战士渴望冲杀。头曼遂发大军向西斥去,他要先发制人,杀入月氏。

月氏王得知消怠,要丁的第一件事就是斩杀匈奴约质子冒顿。但是,这个机警的王子早在前一天月夜,盗了月氏王的宝马出逃了。

冒顿王子与自己人的大军相会在草原上,头曼的西征大军这时已在沿途的小部族处掠得大批财畜,连武士的坐骑上也挂满了沉甸甸的战利品。匈奴人无意于远征月氏,这些财畜足够全部族用上一阵子了。

大军凯旋而归。冒顿,这个单于的继承人历尽艰险回到匈奴,却被父王视为眼中钉,原因与许多朝代的失宠王子大同小异,头曼心爱的小妃子诞下个漂亮婴孩,小妃极力鼓动单于废掉太子,以自己的儿子取而代之。头曼开始冷落这个长子,象征性地给他封了个万骑长的头衔,可分到他手下的士兵除了一些顽劣之徒,就是不足十三岁的孩子,冒顿却胸有成竹,这世上没有不能用的士兵,他要把他们全部训练成最出色的武士,唯他马首是瞻的控弦之士。

天也许真的在祝佑匈奴,使之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君王,因他的出现而由此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匈奴世纪。

冒顿首先要做的是把这一万名嬉皮笑脸只知玩耍的家伙变成可以用军令号召的战士。他在月氏国学会制造一种响箭,即在箭镞的后面刻一个深槽,外小内大,箭射出去后就能发出闪电痪雳之声,谓之“鸣镝”。

一日,他率四百甲骑去草原上狩猎,他举起手中的鸣镝威严地说道:众将士皆随射鸣镝所射之物,违令者当斩!

响箭发出,射中一高大野驼,箭雨立即由八方扑来,直射野驼,可是,有几个将领竟转射野驴野马,冒顿二话不说,命人砍了这几颗狂妄的脑袋。他如此这般训练他的万骑,甚至用更疯狂残忍的办法去考验将士对他的忠诚。他最心爱的一名夫人,在他去月氏为质时,曾被父王头曼占有过,他归来后,绝口不提此事,与她依然恩爱如初。有天,他携盛妆打扮的夫人往草原上去,命数百甲骑跟随。阳光明媚,草地花香鸟语,好不醉人,夫人心情格外舒畅,撇下丈夫纵马奔驰而去,鲜艳的长巾在她雪白的肩头飘曳,美丽的珠饰自漆黑的发丛中闪烁,年轻的夫人发出轻快的笑声,像悠远天际里传来的阵阵神秘的金铃铛声。草地与夫人形成一幅绝美的画面,令将士们看得呆住了。

扑夫人后心,王子要杀心爱的夫人,众将士惊白了脸,跟着,大多数人醒了来,射向夫人,少数嘴乱者被拉去问斩。

以后,冒顿又将鸣镝指向父王爱如心肝的宝马,最终确信这些将士已经绝对听命于他,已成为他忠勇的控弦之士。又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单于头曼率众妃和部将们展开盛大的狩猎,而冒顿也悄无声息地布下了一个包围圈。头曼纵马狂奔,追逐着大群野骆驼,张弓搭箭射向他的猎物……远处,一支鸣镝箭指向他,将他视做猎物,随着一声雷霆般的巨响,箭雨扑向头曼,覆盖了他……

天所立大单子冒顿诞生。

匈奴的新君占有了父亲的殿帐、畜群、军队以及那些没有生育过的妃子,将他同父异母的弟妹连同他们的母亲一并杀死。

冒顿注视着他的匈奴,此时,它还不能算做是一个国家,部落与部落间相隔百里千里,部落长们各自为政,难以调遣,一如散沙,若遭四方强敌进犯,焉能不败?他要把匈奴建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帝国,他的社会结构将是生产游牧与军事组织相结合,兵即民,民即兵,平时逐水草游牧,军令一发,扬鞭跃马去冲杀。冒顿把匈奴分为东、西、中三大部,中为单于庭,统领全国军政,东设左贤王庭,西置右贤王庭,分别统管各自的军政事务,左部兼有防范秽貉、东胡等部的任务,右部监视月氏、氐、羌、呼揭、坚昆等部族。当然,三部最重要的目光仍是对准庞大的中原古国。

冒顿还给他的帝国制定出严格的律法和规定,砍人伤口达一尺者,处死;偷人者,全家沦为对方的奴隶;坐牢最长不得超过十日;全国囚犯不超过十人;谁俘获敌方士兵、男女人丁,即为自己的奴隶;谁运送死亡的武士,死者的家产归谁所有……散沙一样的匈奴各部开始被挽到冒顿王的弓弦之上。

匈奴的东翎东胡得知年轻的王子杀父、自己继位,便想要欺辱调笑一番这头小狼崽。东胡王打发他的使臣来到匈奴单于庭,跟匈奴的新君要他马厩里的千里马,诸官愤怒,手按腰刀,面上作色,佝冒顿却朗笑,既然匈奴与东胡是友好的近邻,岂肯小气得连匹马都舍不得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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