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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那是1981年,我去黄海深处的一个马蹄状岛子参加为期两月的文学笔会。一篇小说很快写完了,余下的时日就在岛上悠闲地逛着,爬过几座山到岛的外圈,去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渔村做客。

马蹄岛本就远离陆地,岛内圈居民聚集地尚且冷冷请清,面朝大海的岛外圈,简直寂寞得可怕,如果你的收音机上没有天线,连广播也收听不到。小村的渔人就年复一年地过着寂寞的日子,他们至少在此地生活了三四代,渔人的祖父们都是从山东渡海来的逃荒者,至今,后代们的语音还原汁原昧地保留着浓重的胶东口音,他们坐在炕头上扯起的话题仍是祖辈们在胶东老家的故事。现代文明远远没有渗透逬来,渔家姑娘梳着两条油黑的粗辫子,淳厚地朝你笑着。当边防军的哨所在此建起时,姑娘们被动员成立女民兵班,学习打枪使炮,这便是曾经在全国各大报刊上红火了一阵子的海岛女民兵,但姑娘们依旧是淳厚地笑,依旧在照相的记者走后,摘下武装带,坐在屋檐下补鱼网。你不禁奇怪这群红透了半边天的姑娘怎么耐得住这份寂寞?怎么没有因此而风风火火地闯荡外部世界去占据那里的天地?怎么没有利用这惟一的跳板?即使那女民兵班长出去了,被当做荣耀的典型参加各种会议,在各种大场合亮相,她最终依旧回到了海岛,回到岛子外圈这寂静的小村,在这里嫁人,做了一个沉默的渔人的妻子,每天织网补网,待弄怀里的小儿和菜同子里的黄瓜豆角。

这一带已属远海,鱼虾十分丰富,另外,海参、鲍鱼也在岛周围的海底俯拾皆是,渔人用不着远航就能有称心如意的收获。那时,整个中国人陆还未进入市场经济,海鲜在都市也没有今日的火暴局面,渔人的海货除了自给自足外,只与登岛的为数不多的收购者进行简单的贸易。渔人也从事农耕,岛上少量的耕地被利用得很充分,主要农作物是玉米,盛夏,它们的长势非常茂盛。渔人的生活倒也富足,每一家的仓都是满的,锅里常有油水滋润着,前院有鸡鸭闹腾,后院有猪拱动。男人们在不出海的时候,又赶上农闲,就悠然地坐在自家小院里,一边巴嗒巴嗒地抽起装着老旱烟末子的烟袋,一边望着大海出神。

我想,这该是人与大海相处得最和谐的日子。人没有向大海疯犴掠夺,没有用永不腐烂的现代垃圾和化学工厂里的废料去污染海洋,海就舒畅地环抱、滋养这个静悄悄的小岛。

岛的外围完全是一派自然原始的风景,陡峭的山崖、茂密的灌木林、大大小小的礁石站立在岸边,经受海水千百年的冲刷,上面牢牢栖息着牡蛎家族。无数白色鸥鸟在岛岸起落,“啊啊”的鸣叫声在苍茫空旷的海天间显得格外悠远绵长。这个宁静和谐的生态环境在我离开海岛后的许多年里一直萦绕在头脑中,甚至在离岛前,就与几个在笔会上结成的好友有一个浪漫的约定:十年后的这一天,不管我们去了天涯还是海角,都要重聚在这里。那会儿,我们觉着十年后是一个无限遥远的时间,天知道我们都在世界的哪一方闯荡?大家可以任意地许诺,谁想十年很快过去了,我们仍然生活在各自的城市,从事着著书工作,可我们都没有实现诺言,虽然我相信我们都记着约定。

小岛恬静的田园生活是现代人类憧憬的一幅画,是昨天留给今天的一份纪念品。大海隔绝了一切都市的喧嚣、都市的物欲横流和贪婪争斗,岛的原始形态与岛的朴素单纯竟成了人类的天堂。

世上最大的岛靠近北极的格陵兰岛就是这样的一块地方。四千年前,有一部分亚洲人跨过大海来到岛上,他们为什么要舍弃水草丰美、气候冬夏分明的亚洲大陆来到这冰封的岛屿?为什么在此居住下来努力地去适应恶劣的自然环境而没有继续迀徙?史书没有详载,但凝望历史深处,我们似乎能够想见:那无穷无尽的人类部族司的征战、血腥的仇杀、执着的追击地球大陆遍布一块块无人认领的山林和士地,一支远古部族逃来,逃进了某块山林,可数百年后,人丁兴旺的部族忽然不满足默默无闻的山居円子,他们要向世界挑战。于是,大山里冲出一支蛮勇的队伍,高呼祖先的圣名,犴飙一般席卷而去。或者,他们止依偎着山林做静谧的梦,一支嗜血的种族跟踪寻来,掀起新一轮仇杀。这片大陆,几乎找不到一块天堂之土,一世世人类总是怒火不熄,像两个天敌一样,彼此嗅着彼此的气味,追杀不止。

那支亚洲部族可能就是这样不堪敌手的追击杀戮,一直向东北遁逃,横渡白令海峡,或许那时正值全球最末一次冰期,大量海水结冰,一些浅海、海峡和大陆架暴露成陆地,白令海峡也成陆桥,史前亚洲人沿陆桥迀居北美诸岛并扩展到极地附近的冰雪格陵兰。这个岛自从离别北美洲独自漂向北极后,就被冰冻起来。厚厚的冰层罹盖了全岛,聚集着自冰期以来从未融化的冰块,冰层最厚处足有3400米。佝那部分亚洲人却在此安家,可怕的严寒、茫茫的雪原和四周的冰海阻挡了嗜杀种族,但他们得同这漫天漫地的冰雪搏斗。他们在极地的生存史一定像重返海洋的鲸类和登陆的真掌鳍鱼一样悲壮之极,或许,在经历了无数死亡以后,他们终于在极地生存下来了。他们住在独特的雪屋里,用压成的雪砖砌成半球形的屋子,里面撑起兽皮帐篷,屋内的温度用兽油灯来维持。他们以捕猎海豹、狼、熊为生,在没有绿色蔬菜的冰雪世界里,靠生吃海豹肉为肌体补充维生素C,保持体内的营养平衡,不至于生坏血病。所以,当外来者发现他们时,就把他们叫做“爱斯基摩人”,意为“吃生肉的人”,但格陵兰岛上的爱斯基摩人称自己为“格陵兰人”或“因纽特人”。

在这里,他们对一年的划分与亚洲故乡的四季划分法截然不同,如同到了另一个星球,一年被分为六大季节:无冰期、大地收缩期、狂风黑夜期、结冻冰期、太阳返归期、大地复苏期。

无冰期是因纽特人美好的夏季,因纽特男子划着海豹皮小船到海上去捕猎。他们手握鱼镖,紧盯着海面,发现海豹,就猛地投出利刃,被刺中的海豹向水下钻去,可连着浮漂的长鱼线用力拉着鱼镖,海豹拼命挣扎着,直到拼尽了最后一口气,猎手就把猎物拖上自己的小船。因纽特男子个个都是这种捕猎的好手,一个夏季,往往收获颇丰。他们公平地分配着劳动成果,从不吵闹打骂,这些勇敢的猎手都是性情温和善良的好人。仿佛是冰雪教给他们的生存哲学,若要使种族在这严酷的环境中繁衍下去,人们必须学会友善和关爱。在过去的年代里,每到狂风黑夜期,饥荒的时芍来临了,大海封冻,海豹们不知去向,狐狸和狼也不见踪影,食物严重匮乏,因纽特老人们便勇敢地作出抉择,他们纷纷自杀身死。狂风呼啸,漫长的极夜笼罩格陵兰的卜空,食物完全不够部落剩下的人们熬过这地狱般的日子。这时,第二批选择死亡的竟是一些孩子,他们毫无惧色地走向了死亡,将仅存的一点点海豹肉留给自己年轻的父母,因为他们能够在明媚的太阳返归期里捕获猎物并继续生养。这亦是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法则,为了种族不灭亡,最强壮的人应该首先活下去。

因纽特人在极地并不孤单,他们每家都有一群毛绒绒的抗冻力很强的狗,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爱斯基摩狗。这些看上去十分漂亮的狗拉着雪橇在格陵兰的冰层上一跑就是数千年,这是因纽特人惟一的运输工具,赶着狗拉雪橇使他们轻吆地开始穿越茫茫雪原的旅行。

因纽特人以及北极附近的爱斯基摩人,都与身旁那片冰冻的大洋相处得非常和谐,他们对海豹的有限捕杀并没有使这一物种濒临灭绝,相反,却维持了北极海域物种的某种平衡,参与进千百年来形成的一条北极食物链中。因此,他们从远古一直走到今天。他们的祖先在亚洲大陆的同盟者或敌手,那些同样悠久的古代民族,大都消失了一一匈奴、东胡、鬼方、坚昆、党项……现在的北极,除了偶尔驶来几艘外部世界的极地科考船,在此建立几个季节性的科考站,冰上飞机的轰鸣偶尔打破宁静,一年里更多的时候,北极仍沉浸在亘古的沉寂中。当丹麦人在18世纪初叶对格陵兰殖民时,与西班牙征服者对待印第安人的做法截然不同,丹麦人没有侵占因纫特人的土地,摧毁他们的文化或者试图同化他们,丹麦人只是帮助这个在地球上最寒冷地区的种族更好地生存下去。丹麦医生、牧师、教师定期上岛去为因纽特人服务,丹麦政府还在岛上开设一些商行,收购因纽特人的海豹皮。还有许多货栈,向他们出售猎枪、咖啡、茶叶、糖、无花果干、电池以及面粉之类的粮食。在可怕的饥荒期到来时,格陵兰的老人和孩子再也不用因捕不到猎物而悲壮地选择死亡了。他们生活得很幸福,没有受外面世界的诱惑而去改变传统方式,因为对于因纽特人来说,最好方式就是祖先留下的传统。

近来昕说,黄海深处的马蹄岛已经成为热闹的旅游点。悠闲的渔人磕掉烟袋里的老旱烟,猛地站起身,像结束了一个长长的梦,办起一座座火暴的海鲜餐厅,此地盛产的海参鲍鱼大黄鱼为渔人赚了不少钱。游人吃得惬意极了,吃罢,再去玩水,乘快艇兜风,或是进行时髦的冲浪。然后是海边野餐,吃着自带的面包香肠鸡腿,外加敲开礁石上的牡蛎与礁石下爬走的小螃蟹,当成最新鲜的海货。游人愉快的笑声远去了,潮水涌来,卷走岸滩上丢弃的啤酒瓶、易拉罐和花花绿绿的食品包装纸。

但你不能说岛完了,岛上坑坑洼洼的土路一律换成平坦的柏油路,岛上建起豪华宾馆,有程控电话、卫星接转的电视,岛上开始有了城市那样气派的居民住宅区和大商场,岛外圈的小渔村全搬进了内圈,过起了城里人的日子。而那些已经发财的渔人跨过海去占据了真正的城市,在城中最好的花园别墅区置下产业。我不知他们是否还思念小岛,思念曾经与大海静静厮守的日子。

漫天的沙尘中,只见一条滚动的沙龙在快速地临近,在旅队面前猛然打住。杂沓的蹄声和刺耳的嗉声也戛然而止,沙漠复归沉寂,纷扬的霣沙在缓缓落下……落下……两边的人渐渐看清了对方。

这是沙漠的一个黄昏。夕阳挂在西空。一望无际的大漠上,一支由骆驼和马组成的旅队正逶迤行走,这十几位行者除了两名当地的雇工,全部是衣饰华美的女人和孩童。白日的酷暑正在散去,肆虐了一天的热风也已经停息,沙尘落下,整个沙漠进入一日之中最安谧的时刻,微微的晚风渐起,吹送来阵阵舒爽的凉意。为首的那匹通体红棕色的骏马上端坐着一位年轻的夫人,她身着宝石蓝色丝绸长裙,头戴同色的宽沿绸帽,一袭长长宽宽的白纱由帽后披拂下来,一直飘到马身,她耳挂奶白色羊脂玉耳环,颈上的项链和腕上的手镯均为名贵的羊脂玉。她那被白纱半掩的面容俊美端庄,此时正被落日嫣红的色彩打染得无比瑰丽。她怀中坐着个大约四岁的男孩。这男孩满头乌黑的卷发,光洁的小脸儿上闪动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漂亮得好像小天使。这会儿,这行旅人已从疲倦中梃直腰身,打起了精神,遥看她们旅途的终点―沙漠中的某个营地,那儿有她们的丈夫,而丈夫身后伫立的帐篷便是她们暂时的家。

前方突然扬起大股沙尘,隐约可见一伙人在仓皇奔逃。夫人立刻勒住乘骑,惊讶地望着。这伙衣衫凌乱、满面惊恐之色的本地牧民跑到女人们面前连呼带喊:“不得了啦!乌斯满匪帮!他们就要来了!快跑吧!”

乌斯满匪帮,这在当时西部广阔的地域是个最恐怖的传说,他们身骑雄健的马匹,手摇弯月状的马刀,肩披黑氅,头戴黑帽,像一阵黑风一般掠来袭去,在沙漠上制造一起又一起灾难。匪首乌斯满杀人如捻死虫蚁一样随意。受惊的牧民跑过去了,追随着他们逃去的还有一些牛羊及狗们。它们似乎也感到厄运将临,落到那伙恶魔之手便不会活过今夜了。

女人们登时觉着自己焰入绝境,禁不住搂紧怀中的幼儿,她们绝望地看看身前身后坦荡如砥的沙漠。天呵,她们向哪儿跑向哪儿藏呵!两名雇工更是张皇失措,他们朝那位年轻夫人惊叫:“跑吧!夫人,我们就快没命啦!”

夫人端坐马背不动,眼中闪出傲然之色,乌斯满的故事她闻听多次了,但夫人在她年轻的生命里还从不知道什么是畏惧。她甚至想要会会这伙杀人不眨眼的匪帮,看看传说中的强盗们是不是真的有三头六臂。于是,她催马前行,并对雇工和身后的女人们说:“继续走我们的路。”

“夫人!”两个雇工几乎快哭出来。

女人们更是一步也不肯向前走。

夫人回过头,面容上浮现出一个嫣红美丽的笑靥。“都怎么啦?”她轻声问,“一个乌斯满的名字就讣你们如此发抖?”

夫人嫣红的笑容竟比将领一声威严的命令具有更强大的力量,小小的旅队又开始向前缓慢地挪动。两八雇工吓得躲在夫人马后缩着脖子碎步行走。

急骤的马蹄声自前方响起,并夹杂着尖利的呼哨。登时,大股的沙尘纷扬起来,夕阳的光彩消失了,夕阳似乎也不知去向。漫天的沙尘中,只见一条滚动的沙龙在快速地临近,在旅队面前猛然打住。杂沓的蹄声和刺耳的啸声也戛然而止,沙漠复归沉寂,纷扬的黄沙在缓缓下落,下落着……两边的人渐渐看清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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