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又熬过了半天。
放学铃声响起的瞬间,我就像刘翔听到了发令声冲向那一个个栏一样,奋力地冲向车棚。卷毛总是落在我后面。这不能怪他。谁让他坐在离教室门口远的地方。也许我的速度真的太快了以至于超过了我的制动距离,我每隔几天总要撞上一个人,这让我非常郁闷。而让我更加郁闷的是,每次撞上的都是男生。而且要么就是油光满面,看起来像三天以上脸部没有接触到清水的,要不就是满头臭汗,刚刚下了体育课,从篮球场下来的胖子。
不是说同性相斥嘛,怎么在我身上就反了呢?我于是多了个习惯,下课前5分钟就开始对老师的话语充耳不闻,而是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天让我撞上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以至于有次老师说下午不上课而我却没有听到,结果我下午还是赶到了学校。本来卷毛是天天来叫我上学的,巧的是那次他没来。对此我剥削了卷毛一回,以惩罚他那次没来叫我一起上学。
其实我们谁也不想每天浪费力气,但因为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住校生外出,于是校门口的门卫挨个挨个得检查通行证,所以只开了旁边一侧门。对于成百上千个要出门的我们,那简直就像一个肉包子出现在了成千上万个饿得眼都花了乞丐们面前。我们一哄而上,人人都想早点回家解决午饭问题嘛。通常挤得那叫一个水泄不通,别说一个人,就是一只身子能伸缩的猫也休想从外面进来。
这常常苦了那些刚买了菜从外面进来的老师,他们臃肿的身材挤进来的概率几乎等于中头彩的。他们想单个挤进来的可能性是没有的。除非他们像过景阳冈一样,结成伴。一齐往里冲。即使这样,也很难抵挡住年轻力盛的学生。我们就代表着历史的进程,谁也无法阻挡。不多会,老师们就像遭老虎咬了似的,夹在中间被挤得哭爹喊娘,最后“打虎”的武松正是门卫。他们人手一个老师,将他们从人流当中生拉了出来。菜?早就被践踏得可以直接食用了。面对每天放学这样严峻的形式,在第N次被踩掉鞋子,第N+1次被挤得人和自行车分离,第N+2次被又给挤回来之后。我们觉得有句话比毛主席理论还要正确: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哇!
有时我会对人生大发感叹。不就是人生嘛。其实不复杂。相对于浩瀚的宇宙,我们的人生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是芝麻相比与西瓜。
我常抱怨每天的生活怎么******都一样呢?怎么就没有一点刺激和激情呢?在这本该是“激情燃烧”的岁月,我却像得了禽流感似的,天天都无精打采。看着那些或在足球场上挥汗浇灌草地的男生,或捧着书本读得唾沫飞溅的男生。我纳闷了,你们******是不是都注射了兴奋剂?每天吃的都是一样的白米饭,怎么你们吃进去的都成了力气,我吃进去就成了粪便?这个问题害得我每天都失眠了。我躺在床上,绞尽了脑汁地苦思冥想,都没有得到答案。到后来我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我路过球场,发现看球的女生依也挺多的。原来,很大一部分在球场上展现自己的男生,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女生。她们为男生们擦汗,买水,加油。不是有一句话这么说来着: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现在我很赞成这句话了。我是不是也要找个女朋友来激情一下呢?
如果真要找的话。我希望是佳蓉。但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除非长江黄河水倒流。追求他的人不比地球上的蚂蚁少。其中不乏有钱的,有脸的,有才华的,有气质的。还别说,像我这样什么都没有的人确实还没有。
其实住校的学生也有他们的优势,他们不必天天像我这样地“奔波劳累”,耽误大量的时间,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家里与学校有一段距离的同学。走路吧,除非你想每天旷上个一两节课,乘公交车吧,只有一路车,等辆车比等哈雷彗星还难度大。那么,最好的选择便是——没错!像我这样,骑自行车。骑自行车其实挺好的。你别说它慢,其实骑它上学一般都比乘公交车上学快。公交车走走停停,和乌龟有得比。骑自行车就不同了,不管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道,都能上去跑(至少是我们这个小地方)。只要你有足够的力气,你就可以有想要的速度。另外,你算算,一辆自行车就那么几百块钱,比起乘公交花去的车费来说,自行车还是比较划算的。因为它可以骑上几年,前提是你不“虐待”它。
骑自行车不仅省钱,还锻炼身体。书上说骑自行车是消耗热量最做的一项运动,如果你想花小价钱减肥的话,请骑自行车。但是凡事都有利弊,骑自行车上学也不例外。每当遇上下雨,我感觉我的头都大了一圈。疼的。我这人最讨厌麻烦。但凡讨厌麻烦的人都不喜欢下雨。下雨多麻烦,其实下雨本身倒不麻烦,麻烦的是要带雨具。特别是对于骑自行车的人来说,特别是对于我来说。一但下雨,我就得乖乖去等那经过我们学校的只有一路的2路车。
我家到学校。首先得一个大坡,然后过一座大桥,然后七拐八拐的。这不重要,好在我是个运动健将,骑个几十公里难不到我。重点是那座大桥。横卧江面已经有近五十个年头了。已经被评定为高等级“危桥”。所谓“危桥”,顾名思义,就是那种危险得随时可能垮掉的桥。
每次我上那座桥都有一种恐怖感,特别是桥上恰巧有比较大的卡车经过的时候,那种感觉更加强烈。但每次我还得硬着头皮过去。幸好自行车的速度由我掌握。每当上了桥,我便对着车踏板死命地踩。当然,是相对于路旁慢悠悠的行人来说的。为什么我得拼命地踩?因为我怕死呀。虽然掉下去是不是一定会死还不知道。你想,万一桥在7点25分37秒断裂,我7点24分36秒还在桥头,我就只有1分钟零1秒的时间过长度有一公里的桥,如果我踩慢点话,在7点25分37秒桥断裂的瞬间,我还在桥中央晃悠。所以啊,踩快点还是有必要的。
也许是上天真的要我亡吧。那座桥还真的断了。当时我居然在车子里,车子在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