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和方晟随后赶到正厅门柱边上,听见先我们一步的书扬惊呼一声:“爹爹你怎么起来了!”
我听了也觉得奇怪,赶紧加快了脚步,虽然我叮嘱知县要时常活动,不能老躺在床上,但公事也不用勉强亲自处理。随着几天的相处我很笃定主簿对知县忠心耿耿,既便他非常喜爱找我麻烦……我还是要客观地评论,若他来替知县处理事情,也绝对可以信任的。
那是什么客人,能让知县亲自迎接?
我们不请自来,自然不能厚着脸皮昂首挺胸踏进去,我和方晟躲在门后偷听,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声轻声地说着些什么,然后是书扬欢喜的答应了一声,忽然几步奔跑的三两下接近的声音,我还没来得及撒腿就跑,穿着蓝色锦衣的小身板就闪到我的面前。
我讪笑:“天气不错!”
书扬没在意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门背后,拽着我的手臂就往门里带,我一个踉跄差点被门槛拌个狗吃屎,顺手把方晟也抓了进来。
当看清楚现场有什么人之后,我恨不得为我刚才悲剧而滑稽的入场姿势羞愧地钻进地洞。
上帝啊,我知道你让我桃花常败永不开,也用不着总在帅哥面前让我丢脸吧!
没错。
我定睛一视,那个主客座上,就是那天我救人时遇到的气场极度强大的男子。还是那样深邃的眼神,即便是随意地把目光落在我身上,我依旧觉得浑身被抽离了魂魄。
他一身简单朴素的布衣,棕灰色搭配的色调,没有任何多余的缀饰。在他身上却显得极度合身,反而是他将衣服衬得出彩。修长的身材宽厚的肩膀,棱角分明的下颌,毫无瑕疵的五官,健康的肤色,还有修了胡须二三天后冒出的轻微胡渣。巴黎时装周上最完美的顶级男装模特也不过如此吧!
“姐姐,姐姐?”
书扬的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才回过神,发现似乎大堂里所有人都在看着我,我羞愧地要死,恨不能把脑袋藏进自己的裙底。
我才想试图通过露出恬静优雅的微笑来掩饰我的猥琐和花痴,却发现有一个人的眼神不大对劲——方晟,那是一个我该怎样形容的眼神,非要形容就是……刺客。刺探,谨慎,不敢轻举妄动。
为什么他会有这样的眼神呢。
我不自觉地皱眉,此时听到那个温柔地女声唤道:“恩人,恩人……”
是那个被我救起的女人。我看向她,近30的年纪,表情温柔如水,就是那种最为古典的女子,那种出现在古典小说里,画一般的贤惠透明的女子。她并不是倾国倾城的容貌,却有种说不出的贵气,同那个男主人一般,若不是皇亲国戚也该出生于书香门第。她朝着我微笑,然后随手提起衣摆站起又自然放下,向我走过来。
她身旁一左一右跟着两个7、8岁模样的小孩子,萝莉有两只清澈伶俐的大眼睛,笑容很俏皮,正太眼睛水汪汪的,拧着眉头像随时都要哭出来似的。都长得极漂亮讨人喜欢。
我看见两个孩子真心觉得可爱,于是不由自主地说道:“好可爱的孩子!”
女子温柔地一笑,我瞬间有种被治愈的感觉,她摸着正太的小脑袋说道:“费心的两个小祖宗,闹心得很。”多好的女人!怪不得那个那么优秀的男人会选择娶她了,要我是男的,也娶这样的女人,舒服!像我这样的一朵大奇葩,不得把男人都折腾死。
“不会!多有福气呀!我可羡慕呢!”还羡慕那个极品的丈夫呀……
呸,别在心里染指别人丈夫,丢人!
“呵呵,却也是。奴家若是没有福气,怎会遇见恩人。这条命也存不到今天。”
我客气地摇摇头,说:“夫人可是丙县人?”
“并不如姑娘所想,相公与书老是往年之交,许久不见便寻思着来探望一番。”她语气缓缓温和地向我解释道。
“噢,是这样。”
“恩人姐姐,带玲珑去别处玩好不好,这里好闷唷!”
我低头,小萝莉抱着我的手臂,一双大眼睛朝我忽闪忽闪地放电。我笑了,眼神询问温柔夫人,她微微点头应允了,又补充了一句:“别出府,小心点儿。带上弟弟。”
小萝莉原本笑嘻嘻地一句一应承,结果听到最后一句面色一沉,无声地撇了撇嘴,扯着我的手臂就往外走,我还想说点什么,却看见那个小正太,默默地跟在我们后面,满脸难过的神情。
*
“你们都先出去,我与故人叙叙旧。”知县身体尚未恢复元气,只能缓缓地说出句子。
一会儿,书扬、胡青方、方晟,还有一干下人都撤了出去。由男子一行人中的仆人将大厅门闩给插上。
确认一切无误,知县颤抖地站起来,才要跪下,男子使了个眼神,让仆人将知县扶住了。
“请王原谅臣下与陛下平座之罪……”
“不必拘礼,这不是宫里。身在外,你为主,我是客,客坐客座,主为主座,并无何不妥。”炆王煜缓缓而威严地说道。
“是啊,听闻书老近日突发急病,方有些许恢复。亦不须太过在意缛节。”王后也安慰道。
“也亏了那个医术高明的姑娘,”知县沉重地叹了口气:“没想到她又救下了王后娘娘的性命,却可惜有疑案缠身,如今不得自由。”
“疑案?”王后凝起了素眉。
“难断的疑案,无动机,却有最大的杀人可能。加上现在那姑娘的确做了许多好事,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虽说奉公者秉公执法,但仍让人不敢轻易断案。”
炆王煜沉郁了一会,问:“判其有罪的可能很大?”
知县又短叹一声,微微地摇了摇头。
“这桩案子你且不审,本王自会想办法救她——若她真是清白的,”炆王说道,他将茶盏举起,汲了小口化入喉间,末了,又道:“十九年前那场战争损耗颇大,丙县消耗了大量的壮丁作为征召的兵力,且是赋税大省。当时所耗致丙县民不聊生,险些爆发起义。短短的近二十载,卿将丙县治理得井井有条,却是大有才干,实为我炆之栋梁。”
“老臣不才,是吾王明贤。”
“书老又何必谦虚呢。”王后劝道。
“老臣逾越,擅自揣测吾王圣意。王若有意重用老臣,老臣在此谢过了,只可惜老臣虽愚昧,也知这把骨头时日不长。老臣斗胆求陛下赐犬子一个为王效忠的机会……”
“本王固有此意。既然卿无意愿,本王亦不会强求,待到汝子成年,便让他效忠于王土,本王自不会亏待他。”炆王放下手中茶盏,依旧淡然却不失气势地说道。
“谢王恩典!”说罢知县激动地又要跪下,仆人眼疾手快再次扶住了他。
炆王摆了摆手,朝大堂牌匾望去:吾王明贤,又冷漠地收回了视线。
*
我既然习医,自然不能放过每一丝发现症结的机会,特别是面对这样可爱的正太萝莉。心病还需心药医,小孩子的心病可不能小看,否则等到大了,那些小毛病越积越深,长大了成为一个心理变态的大人那可就难救了。
于是我本着体贴祖国的花朵,实际上八卦的心态……决定想办法问一问这两个孩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带着小萝莉来到花园,我知道那个小正太远远地跟着我们,我刻意没去理他,他靠在离我们稍有些距离的假山后面,不敢过来。
我蹲下与小萝莉平视,这的确是个聪明的孩子,她随时带着笑意,水灵灵的眼睛里充满了俏皮,就像我妈说过的,我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不用说话,光是看着眼睛就知道是个调皮捣蛋会去炸碉堡拔自行车胎塞的角色……以往每想到我妈刻薄的对儿时的我的点评,我总是难以自控地垮下脸,而这一次,我竟然不由自主地笑了,因为这些话是一个母亲多么宠溺和温情的话语。
仔细一看,小萝莉瞳孔的颜色继承了她父亲的,浅棕色又透又亮,真是美极了。
我朝她特别温和地笑了,她也看着我的眼睛,突然出现疑惑的神情:“恩人姐姐,你的眼睛怎么是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