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东西是让你避之唯恐不及的。
比如鬼(无神论者只是不相信有鬼,但并不代表他们真正遇见了能面不改色),比如蛇,比如蜘蛛,比如烈焰红唇穿着黑丝的女上司……
我陆璐活了24年,对于一般人会害怕的东西通常都比较有免疫力,当然,属于其它空间的东西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爬行类两栖类,我就算没吃过也都剖过,就算没剖过也摸过它们晒干的尸体(很多昆虫可以入药),我连寄生虫在肠胃里蠕动的录像都能边吃方便面边淡定自若地看完。
想当年我还是一个小萝莉的时候,某天下课,随着另一个蘑菇头小萝莉的一声惊呼,众小朋友迅速慌乱地成包围态向外扩散开。我挤进包围圈中,发现空地的中央是一只瑟瑟发抖(抱歉添加了我个人的想象)的小蟑螂。当萝莉正太都攥着小拳头几欲哇哇大哭的时候,此时充满正义感的我,一个仰首,一个挺胸,一个阔步,一个脚掌……没错!一个很有准头的,凶狠的,不留情面的大脚掌!此时随之而来的是可怜小强临行前的一声呐喊(你们懂的),然后我豪气地收回腿,尽情享受同学们崇拜的眼神……
然而……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堪称女英雄的我,也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一般人都不可能感到害怕的生物:鱼。
我也会吃鱼肉,但是我家人都知道,要让我愿意对一条鱼下筷,就必须得在烹调之前把鱼头给去了,鱼的长相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过于惊悚,我才不会告诉你们我在无意看电影频道放《海底总动员》的宣传片时都能吓得快晕倒。
咳咳。
所以你们大可以想象我空手摸到鱼的心情,是绝对不会比普通女生一把抓到一只大毛蜘蛛的心情要淡定的,并且还要是那种黑乎乎的眼睛盯着你看的大蜘蛛。
我睁开眼,发现书扬坐在我旁边昏昏欲睡,余光,方晟背对着我站在不远的窗边,安静地望向窗外。
我手臂一撑,靠着后墙坐起来,他们听到有动静,一个惊醒,另一个关切地走过来。
书扬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姐姐你终于醒了……本少爷都等得睡着了……”
“乖,姐姐没事。”我发自内心地觉得这孩子可爱,虎掌摸了摸他的脑袋。
“若还觉得累便再睡会儿,让书扬给你准备晚膳。”方晟说道,一改嬉皮笑脸,难得地又认真起来,我发现他有个习惯,一旦认真声音就会变得很低沉。
等等……话说,这俩人关系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好了?
只见书扬边听他的话边点头,我下巴都快掉了,书扬十分乖巧地地对我说道:“要不你先别起来了,一会儿我让下人给你送饭来。”
肚子有了点反应,确实饿了。今天翻山越岭地消耗了相当多的能量,要是我原来有这样的毅力锻炼身体,体重什么的哪里还用担心。
我“嗯”了一声,书扬爽朗地说道:“行!交给我了!”罢了站起来抖了抖衣摆,打着哈欠向门走去,推开客房门后,好像想起点什么,回头说:“听张大叔说今天有鱼汤,姐姐你要喝吗,我让他们给你盛。”
我吓得一激灵,满脸堆笑说:“啊哈哈哈……不用了不用了……我就吃饭菜就好。”
“给她盛一碗吧,去了鱼肉。”
意外地,方晟插了一句话,我惊讶地看着他。
“好~我这就去吩咐。”
等书扬出去带上了门,方晟坐在床沿为我拉好被子,我看着他平静的侧脸,半晌,我问道:“你……知道我怕鱼?”
他说:“今天你被背回来的时候恰巧被我看见,一问方才知你入水救了人,原本精神还好,却在怀里抓出一条鱼的时候惊叫着晕厥了。这不便是怕鱼吗?”
我尴尬地笑笑,又问:“书扬他不知道这事儿吧?”
他回答说书扬只是问了随行的两个衙役发生了什么事,衙役绘声绘色手舞足蹈地描述了今天所发生的事,据说不忘在最后表达了一下对我的憧憬之情,书扬认为我是因为救人耗了太多气力导致不支晕倒,也没想得太多。
那就好那就好!我还要维持自己在他心目中女超人的形象呢!
“看你一副心安的样子。”方晟看着我笑出声来,又道:“怕鱼并不是件丢人的事。”
放到你身上看丢不丢人!说得简单……
我愁眉苦脸,他又笑了,从怀中掏出一个袋子,解开绳结从里面拿出了一块精致的玉佩递给我。玉佩上雕着一只很漂亮的梅花鹿,唔,真是很少见的图案呢。
“这……送我的?”我接过玉佩,不太好吧,才见面就送这么贵重的礼物?
“不,这就是你的。”看见我疑惑的神情,他继续解释:“这是舅母的随身玉佩,我听说这是她将来要在你出嫁时再传给你的家传之宝,于是该由你收着。”
喔……是这样……嗯?
“那怎么会在你手上?”
“……”他思考了一会儿,淡定自若地说道:“从舅母的尸体上找到的。”
我手一松,玉佩掉到了被子上,滚了几骨碌在床沿被他接下。
也许我现在的表情十分惨白,因为我连半点说话的欲望都没了。
“你一定要收好它,这是舅母的遗物。”他看着我的眼睛,仿佛要把这个信念植入我的脑袋,我咽了口唾沫,只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他笑,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然后将玉佩装好,扎牢了锦袋交给我。
我心有余悸,虽然我不怕尸体,但对把一个跟我没有半点关系的死人的遗物长期挂在身上这种事我可是半分钟都不想体验,真是非常考验人类的心理承受力。
那个时候,我应该就该猜疑,为什么他会对远方亲戚的一块玉佩那么上心,为什么还特意去找翻尸体,甚至是已经放置在仵作验尸房里的尸体。
可是我只顾着感到发毛,什么都忘了去想。
*
托这次出行的福,我顺理成章地住在了舒适的客房中。
不过活动的范围仍仅限于府衙内,之前忘了提,为了处理公务的方便,炆国的府衙后院就是给官员居住的。
因为有两个目击证人目睹了我英勇救人的场景,我的事迹开始传遍了整个官府。虽不至于像络腮和小眼睛那样异常热情,总算能得到上上下下更好更亲切的对待,起码之后在府衙里行走没人冷眼看我了。我还顺道了解了一些小道八卦,比如络腮胡子已经成了亲,伙夫张大叔宝贝儿子最近刚上学堂,隔壁新开张一家好吃的面店肉丸放得很足云云。
看他们的意思,似乎不太愿意再开庭审我的案子,书扬偷问主簿的想法,主簿支支吾吾地说等知县身体恢复了再说。虽然不是承认我是清白的,但是我现在才真正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白付出。这真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
惊讶地是书扬和方晟居然成了朋友,说是朋友,也应该只是方晟不愿意接受师徒关系。书扬那天趁我晕倒,跟前来探望我的方晟道了歉,还真诚地说像向他学武。多么好学的孩子!方晟轻易地就答应了,结果这两天天天都跑来监督书扬扎马步。实际上,是和我在一旁的石凳上悠闲地坐着喝茶吃甜点,说些有的没的玩笑话,还有事没事故意逗一逗书扬。书扬又气又不服输,一马扎到底,累得浑身抖了都不愿下火线,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愤愤地瞪着我们,别提多有趣了。
哎呀哎呀,真是个不善良的坏姐姐,啧啧!
我又咬下一口桂花馅馒头,笑得别提有多欠扁了。
“来嘛,书扬,要不要休息一下,姐姐把好吃的分给你~”
……
“来嘛,书扬,要不要解解渴,这茶味可香啦,呐你闻闻!”
书扬看向我,具体说来是看向我手中的茶水糕点,咽了口口水,他抿嘴,表情纠结得很,看样子是想向恶势力妥协了。他刚张嘴想说话,“哎,我们少爷不是一个半途而废的人,你可别小看了他~”方晟也学了我的坏心眼,一句话硬生生把书扬堵了回去,他坏笑道:“是吧?坚持到日落不是难事!”
书扬的脸色瞬间的变化可以用五彩斑斓来形容。又累又气又好面子,想大吼想甩手走人但又不好意思,这个年龄的孩子就是好骗。我心里笑得不行了,想想还是给他留点面子,这一马步扎到太阳下山可真是不随便说说的事,虽然快入秋了,这当头的烈日并不温柔。
于是我朝方晟眨了眨眼睛:“表哥啊,这后院有一处景致不错,你来了几日都没去看过吧?要不靖儿带你去瞧瞧,让书扬先练着。”
方晟瞬间明白了我的意思,微笑道:“也好,反正无事。”
我们站起身,方晟向书扬说道:“可别偷懒!”书扬顿时有了精神:“明白!”
我一路偷笑,带着方晟赶紧一拐进前面的道口躲了起来。悄悄伸头一看,只见书扬向这边张望了一番,确认我们走开了后,大大松了一口气,一瘸一拐地走向石桌然后一屁股累坐在石凳上,抓起糕点就往嘴里塞,还时不时就着壶嘴儿喝几大口茶水。
我憋笑憋得要吐血,方晟刚想说点什么,突然看到小眼睛穿过前后院的隔门,一路小跑到书扬身边,说了些什么,书扬点了点头就跟了出去。
我和方晟对视了一眼,也决定跟去看看。